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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保局副局长述职述廉报告(三)

时间:2021-11-07 20:41:10 浏览量: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述职述廉报告(三)
  各位领导、同志们:
  2005年是我市劳动保障部门团结务实、勤政为民、改革创新、成绩辉煌的一年。我作为市劳动保障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在市委、市政府和局党委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履行自己的应尽职责,主动当好局长的参谋助手,积极协调督查分管的具体工作,以身作则,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竭尽全力维护劳动保障部门形象,圆满完成了2005年度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一、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劳动工资工作
  1、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目标超额完成。截至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及所辖109个乡(镇)2134个行政村均已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进行求职登记15.2万人,已介绍转移就业14.1万人,占年计划的117.6%;对农村劳动力进行引导性培训14.1万人,占年计划的117.6%;专业技能培训4.3万人,占年计划的144.1%;河南郑州农村人力资源中心12月20日正式挂牌,全市共成立各级农村劳动力市场14个,举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专场招聘会404次,发布用工信息10891条,成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机构146家,全市在全国其他省市建立农村劳动力输出工作站35个,成立农村劳动力输入输出管理服务办公室13个。全市转移就业人员取得工资性收入约8亿元。
  2、外来人员就业服务工作成绩显著。截至目前,全市共进行用工登记备案978家、涉及人数19866人、其中单位用工586家、涉及人数9406人、城建制务工单位392家、涉及人数10460人、办理就业证1078本、其中本市级办理986本、县(市)区92本、劳动合同签证34866份。同时,为进一步加大规范劳动用工行为,依法维护外来就业人员合法权益,开展对全市范围内建筑工地农民工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用人单位120家,涉及外工人数37150人,督促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8760份。
  3、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在我市基本建立。截止目前,全市国有、集体企业和当年新建企业已全部实行了劳动合同制度。非公有制企业也已基本实行了劳动合同制度,其中:私营企业7.6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占其总数的96%;乡镇企业11.4万人签订劳动合同,占其总数的98%。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稳步开展。2005年,全市集体合同备案企业247个,涉及职工189568人。
  4、2005年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已向社会公布。今年,在基金监督处的大力配合下,我们对全市500余户企业119个职业(工种)职工工资收入进行了抽样调查,通过对调查数据筛选、整理、汇总、分析,形成了我市部分职业(工种)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企业各学历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种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4月份向全市发布。
  5、发布了2005年部分行业人工成本预警预测信息。为建立完善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体系,为企业工资分配提供信息指导、服务,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和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建立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的有关要求,在局基金监督处的大力支持下,我处对全市各种行业的500多户企业人工成本情况进行筛选、汇总、分析,并发布了部分行业的人工成本信息。
  6、调整了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按照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发布河南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要求,我市调整了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即郑州市区(含上街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2003年的380元/月调整为4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5元/小时调整为7元/小时。巩义市、新密市、新郑市、荥阳市、登封市、中牟县月最低工资标准由2003年的300元/月调整为40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4元/小时调整为6元/小时。
  7、企业军转干部劳动保障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①对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的基本情况实行了动态管理。截至目前,我市市属及市属以下企业军转干部5780人(不含中央驻豫和省属企业)。按职务分,师职3人,团职532人,营职及营职以下5245人;在职2644人,离休940人,退休2196人;按隶属关系分,在市属企业4870人,在县(市)、区属企业910人。②按照中办发[2003]29号、豫办[2004]6号等文件要求,为3927名困难军转干部全部发放了生活困难补助,发放率达到100%。市属及市属以下企业军转干部养老保险参保率、医疗保险参保率、提前退休率均达到100%,下岗失业军转干部再就业率达到100%。③按时完成了省厅布置的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工作进度报表上报工作。
  8、随军家属安置工作有条不紊。随着全社会就业形势日趋严峻,随军家属就业已经成了社会问题。为解决这一难题,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下,我们完成了2005年随军家属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并按照“专业对口、就近安置、特殊照顾”的原则对364名属工人身份的随军家属和41名军转干部家属进行了安置。
  9、第六届“十佳百优”外出外来青年评选活动顺利开展。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郑州市第六届十佳百优外来外出就业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郑政办文[2005]35号)要求,由县(市)、区和用工单位推荐,通过评委会的评选,选出了第六届郑州市十佳外来外出就业青年22名,优秀外来外出就业青年140名,并以市政府的名义对他们进行表彰,极大地提高了外来外出就业青年创业的热情。
  (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工作
  1、机关事业单位参保情况。截止目前,全市参保单位2588家,参保人数155973人,离退休人员42028人;全市征收养老保险基金65163万元,综合征缴率96%以上;征收失业保险基金2585万元,综合征缴率96%以上;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5.4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4亿元。
  市本级参保单位498家,参保人数36003人,离退休人员12893人。征收养老保险基金23659万元,综合征缴率96%以上;征收失业保险基金1650万元,综合征缴率96%以上;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8131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滚存节余10689万元。
  2、认真办理增减变动手续,及时、准确编制完成征拨计划。截至10月底,共办理在职人员新增加3015人,减少2365人,补征保险费1868万元;办理退休人员增加手续607人,其中正常退休511人,病退31人,工伤退3人,退职8人,特殊工种提前退休54人。离退休人员社会化发放231人;离退休人员减少166人,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47人;办理调动人员养老保险手续16人。
  3、清欠工作。截至10月底,市本级发生欠费2284万元,清欠养老金金额1994万元,清欠率为87%;目前加上新欠费单位还有57家,欠费金额1569万元。
  4、认真做好养老金和失业金发放工作。2005年,全市养老金发放54527万元;其中市本级养老金发放23617万元,失业金发放9.4万元。养老金、失业金发放率均为100%。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与时俱进,多措并举,确保创新工作顺利完成
  2005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仍然是我局的中心工作,局党委分工由我具体负责,我与同志们一道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制定目标,落实责任。为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年初,市政府下发了《郑州市2005年农村劳动力就业工作意见》[郑政文(2005)30号],明确了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对农村劳动力培训,建立和完善农村劳动力市场,成立农村劳动力输出工作站,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等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同时,制订下发了《郑州市2005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目标暨考核办法》[郑政办(2005)7号],在3月1日召开的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会上由高建慧副市长与各县(市)、区签订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目标责任,强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
  2、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一是建立组织机构。全市各级都先后成立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强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了组织保证;市及各县(市)区、乡(镇)、村成立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实现了人员、经费、场地、机构、制度、工作“六到位”;二是建设农村劳动力专业市场。郑州市农村劳动力专业市场建设问题既是市政府向全市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之首,又是国债投资项目,在市委、市政府积极协调,各级部门密切配合下,12月20日河南郑州农村资源人力中心市场正式挂牌办公。三是加强劳动力市场信息建设。各级劳动部门加大资金投入,搭建统一的就业信息平台,实现了数据实时传递、劳动力资源信息共享等功能,形成了市、县(市)区、乡、村四级信息网络,对全市劳动力资源实现了信息化、科学化动态管理,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3、强化培训,提高技能。2005年农村转移就业培训的特点就是从三个方面工作抓起:一抓引导性培训。我们以乡镇党校、成人学校、农民夜校为依托,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农村劳动力进行以基本权益保护等方面知识培训和劳动预备制度教育,颁发《外出务工培训合格证书》;二抓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发挥全市各类技工学校、职业中专、社会培训机构的作用,积极开展各种以实际操作技能为主的职业技能培训、岗前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帮助农村转移就业人员提高就业能力;三抓创业带头人培训。对有创业愿望,并有一定经济实力和创业意向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进行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培训,提高其创业能力,达到培训一个人、催生一个经济实体、开发一批就业岗位,实现以培训促创业、以创业促就业。
  4、真诚服务,依法监管。一是开辟绿色就业服务通道,清理和取消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歧视政策和不合理收费,简化各种手续,为农民转移就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减少就业成本。二是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要求各用人单位与外来就业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从而使用人单位和农民工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尤其使农民工更进一步了解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形式、支付时间等相关内容,懂得怎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是发挥劳动监察保驾护航作用。全市各级劳动监察机构配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投诉案件,教育农民工积极参与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四是规范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为引导农民工参保,由我局牵头,市政府专门下发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后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2004〕20号)文件,对农民工的参保范围、参保办法、参保时间、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个人帐户建立管理及养老保险待遇作出明确规定,使转移到我市的就业人员及时享受到与我市城镇就业人员同等的社会保险待遇。五是建立劳务输出跟踪服务体系。为切实保障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今年全市先后在上海、北京、深圳、西安等全国各大城市建立劳务服务工作站,为我市转移就业到外地的农村劳动力提供法律咨询、信息、社情、劳动保障等跟踪服务。六是开展了第六届郑州市“十佳百优”外来就业青年评选活动,极大地调动了外来就业人员热爱郑州、建设郑州的积极性,大大提高了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意识和广大农民工的维权意识。
  (二)讲究策略,求真务实,努力维护稳定大局
  2005年,落实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政策仍然是我局的一项重点工作,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与劳动工资处的同志们一道,做出了不懈的努力。
  1、加强领导,把落实企业军转干部政策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
  为把上级文件精神落到实处,切实解决企业军转干部的后顾之忧,我市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反复研究落实企业军转干部的每项政策。今年,为了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调查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把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局领导多次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听取建议,与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谈心交流,协商解决其实际困难。同时,强调各相关部门和局属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各司其责,落实责任制,从而保证企业军转干部劳动保障政策的进一步落实。
  2、全面调查,对落实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工作实行动态管理
  2005年,我们对全市市属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待遇基本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对企业军转干部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一是设计印制调查表。根据调查任务急、时间紧等特点,在认真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加班加点对统计报表进行设计、修改、印制。二是及时部署调查工作。组织召开市直各主管委局、县(市)、区人事劳动保障局有关领导和人员参加的会议,对调查提出具体要求。三是完善信息网络。我们在资金困难的情况下,开发了企业军转干部基本情况数据库,开通了信息管理网络,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四是搞好统计调查表审核汇总工作。我们专门抽调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同志对统计报表进行审核、汇总、分析,在澄清底数的基础上,对每个企业军转干部的工资收入和参保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做到应补尽补、一人不漏。
  3、用足政策,为企业军转干部办实事、办好事
  落实企业军转干部养老保险政策。一是完善退休企业军转干部数据库。二是为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军转干部办理养老保险缴费手续。三是为欠费的企业军转干部补缴养老保险费。四是及时为符合提前退休条件、本人递交申请的企业军转干部办理退休手续。五是对符合正常退休和提前退休条件的[“大秘书”还有更多精彩文章等着您!]企业军转干部,但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的,本人愿意承担并补缴个人部分费用,单位无力补缴并签订补缴协议的,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一是积极牵线搭桥,主动登门协商,鼓励优势企业吸纳下岗失业军转干部。二是政府购买的公益性岗位,优先用于下岗失业的军转干部,只要军转干部提出申请岗位不挑不拣,保证10天内上岗。三是免费对下岗失业军转干部进行培训,提高其自主创业和上岗就业能力。四是对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下岗军转干部重点扶持,优先提供小额担保贷款。五是为落实就业的军转干部提供“一站式”服务,鼓励其通过劳务输出、劳务派遣,异地就业等形式实现再就业。六是为下岗失业的军转干部发放《再就业优惠证》,享受“4050”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
  (三)加强管理,注重协调,积极做好业务工作
  2005年,我分管工作除了以上创新工作和重点工作之外,还有劳动关系调整、集体合同管理、企业工资调控、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外来劳动力管理服务、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等日常业务工作需要处理,我采取的办法是:
  1、加强教育和管理。以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对每个干部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对党的方针政策的认识,发现问题,及时引导,使他们始终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同时加强对每个干部的严格管理。不定期深入每个处室检查每个同志的工作情况、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和人民群众满意度。经常不断地提出新要求,要求同志们努力学习法律、法规,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提高自身业务能力,掌握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充分发挥中层干部的作用。我分管处室的正副职领导大多都是局里配备的资历较老、业务熟练、能力较强的骨干力量。各处室日常工作一般情况下由其自主安排,我不插手,给各处室领导以自主权。我的原则是发挥每个处室的作用,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3、为处室的同志排忧解难。在处理日常工作中,处室的同志会经常遇到很多这样那样的问题,如安排重要活动、协调重大问题、出台法规政策、申请专项经费、接待外来客人等,处室同志向我求助时,我就主动出面,协调解决处理各种困难和问题,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四)以身作则,廉洁自律,下大力气抓好廉政建设
  1、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一是加强思想教育。组织分管处室单位的中层人员认真学习中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五次全会会议精神,落实局党委在每个阶段对党员的教育计划,以提高每个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觉悟。二是积极参与为纳税人服务活动。教育各处室、局属单位和各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在办理行政审批业务和接待群众来访时,以诚相待,端正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对符合政策的事情及时办理,不等不拖;对不符合政策的事情解释清楚,不急不躁。三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自觉参与局机关党委和局纪委组织的革命传统教育,通过教育,缅怀革命先烈,珍惜现实生活,坚定了共产主义信念,增强了革命斗志,提高了拒腐防变能力。
  2、建立约束机制,规范每个公务员的行为。为搞好廉政建设工作,我与各处室的同志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省委廉洁从政12条规定,认真贯彻局党委下发的《200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目标》、《关于加强党内监督的通知》等一系列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结合这些文件,利用党员评格、重温入党誓言等形式,把党委的规定和要求变成每个同志的廉洁自律自觉行动,始终保持党员干部阶级队伍的健康纯洁。
  3、从我做起,警种长鸣,廉洁自律。作为一名党教育多年的领导干部,我深切感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在于领导。因此,我平时坚持清清白白、老老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实实在在干事,从来不贪、不占、不收受他人的礼金礼品,不以各种名义借机敛财,不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侵犯国家、集体利益,做到勤政为民、廉洁奉公。在职权范围内允许办的事,企业或职工只要来一个电话,即刻便办妥。同时,教育家庭成员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从不利用特权为己谋利。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分管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种种原因,还难免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国家、省里都有文件明确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由农业部门牵头,培训经费也自然归口农业部门,而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具体工作是由我们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来做的,缺乏工作经费,增加了工作难度。二是劳动用工秩序仍有混乱现象,农民工受歧视现象仍时有发生。三是个别县(市)、区的外来就业人员管理机构不健全,对开展工作有一定影响。四是清欠形势依然严峻。一些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因各种原因长期拖欠社会保险费的问题仍然存在。五是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工作国家没有统一政策,给工作增添了一定难度。
  作为一名副局长、党员干部,虽然我做了一些工作,这都是党组织培养教育、班子成员互相帮助和周围同志大力支持的结果,距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新的一年里,我决心在局党委的领导下,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做好每一项工作,办好每一件实事,为促进我市劳动关系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添光增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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