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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如何开展领导干部超标准使用公务车专项治理工作的讲话

时间:2022-04-10 15:14:13 浏览量:

 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如何开展专项治理领导干部超标准使用公务车工作作如下安排部署:

  一、专项治理的必要性

  近年来,我县公务车管理专项工作不断加强,编制证管理等制度顺利推行,公务车购买、配备、使用总体上是规范的。但是,一些乡镇、部门和单位仍然超标准购买公务车,长期占用、借用下属单位、业务联系单位公务车,少数领导干部长期使用超标准公务车。这些问题影响了党政机关的形象,助长了奢侈浪费之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为此,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对领导干部超标准使用公务车工作的问题必须从严予以治理。

  二、专项治理的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建立健全公务车配备、使用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以下目标:一是严格控制各级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置标准,市管干部公务用车配置标准为排气量2.0升(含2.0升)以下且价格25万元以内,县管干部公务用车配置标准为排气量1.8升(含1.8升)以下且价格20万元以内。二是严格执行各级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置、使用管理规定,坚决纠正各级领导干部违规使用公务车的问题。

  二、专项治理的措施

  (一)严格自查自纠。全县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违规使用超标公务车的,必须在2010年6月10日前主动纠正。停止使用的超标公务车,属于编制内的,调剂为专用公务车;属于借用、占用下属单位、业务联系单位的,必须归还;属于违规购买的,可以调剂作为专用公务车,也可以向社会公开拍卖。停止使用超标公务车的领导干部,其公务用车由所在单位在现有的符合标准的公务车中解决,不得另行购买新车。

  对2010年6月10日前自查自纠违规使用超标公务车的领导干部,一律免于处理;对2010年6月10日后仍继续违规使用超标公务车的领导干部,一律先免职、再视情况处理。

  (二)加强监督检查。县“三项治理”领导小组将对全县各级各部门专项治理情况开展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督查的主要内容是组织领导、自查自纠、建章立制等情况。县公安局交巡警队要经常性开展路检路查,只要发现有领导干部违规使用超标车的,及时向县纪委、县监察局报告。

  (三)完善管理制度。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通知》、《重庆市公务车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编制证管理制度,防止超标准配备公务车。

  (四)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要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县“三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73322078、73332096,受理群众反映领导干部超标准和违规使用公务车的举报,凡是有举报,县纪委、县监察局将组织专门力量予以核实,不论涉及到谁,不论涉及到哪个单位或部门,都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三、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

  领导干部超标准使用公务车专项治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三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于2010年5月31日前,向县“三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县综合办公大楼705室)报送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及《领导干部配备、使用公务车自查统计表》(见文件),7月31日前报送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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