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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助推新农村建设的思考

时间:2021-11-06 15:02:25 浏览量: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国务院从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经济发展,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步伐提出的重大历史任务。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面临新的挑战,因此,要充分认识到建设新农村必然要实现“量”和“质”的提高统一。没有文明的生活方式,良好的生态环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没有基础。在新形势下,农信社如何有效地助推新农村建设,构架新的信贷支农平台。笔者通过调查研究,拙见于后。

一、拓展服务新领域,当好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

(一)贷款向小额农贷倾斜。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要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的形势,做好小额农贷工作,以“五个一”信贷支农工程为载体,统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局。在确定重点支持对象基础上,进一步搞好调查研究,要根据经济发展情况,适时扩大小额信用贷款额度和覆盖面,将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服务方式移植到社区,建立多层次的信用共同体,把贷款对象从农户扩大到城镇居民和个体工商户。做好新规划,积极支持符合“五个一”信贷支农工程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基地、中小企业、支持农产品深加工民营企业,促进农产品就地转化增值,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大户加大投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贷款向特色高效产业倾斜。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要积极支持农业产业由传统种养业向产前、产中和产后相关产业的演变;积极支持农业经营方式由传统的以生产初级产品为主向产加销、农工贸一体化经营演变;积极支持农村劳动力就业由原来集中在农业生产中就业向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和非农产业多领域就业演变;积极支持农民收入来源由单纯种养业获取收入向务农及打工多元化获取收入演变,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升农业产业层次和整体水平,当好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

(三)支持农村保证小城镇建设,促进农村和谐发展。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要大力支持农村的小城镇建设,支持农村社区开展公益性设施建设,支持农民进入乡镇经商,支持外出打工农民回乡创业,参与家乡建设,促进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

二、推行信贷新品种,满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资金需求

(一)深化“党员农贷快车”活动,做优做实农户联保贷款。建立党员联保、农户联保、个体工商户联保、社区居民联保、在职职工联保小组,发放联保贷款。对于农村调整产业大户、各种专业大户超过小额农贷额度的贷款需求,通过联保贷款方式予以支持。

(二)积极发放打工创业贷款,支持农民务工创业。农村信用社要积极为农民工提供“打工学技贷款”,帮助他们提高文化和技能;积极发放“打工路费贷款”,支持农民工到外地务工、经商、办企业;提供“打工创业贷款”,支持打工农民回乡兴业。形成农民致富,信用社发展的格局,实现农民与信用社的双赢。

(三)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农村贫困学生就学。发放助学贷款支持家庭贫困的在校中小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提高未来新农民的整体素质。实行与各级政府、财政、教育主管部门捆绑式助学,在确保财政贴息到位的情况下,积极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四)积极开办社团贷款,支持大中型客户发展。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在支持新农村建设中,要不断培植优质客户,优化信贷结构,拓宽贷款营销市场,整合资金优势,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杠杆作用,采取“总额认定,各成员分担”的方式,按“自愿认贷,协商确定”的原则,通过社团贷款的方式,满足本地实力强、信誉好的大中型客户的大额资金需求,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三、完善服务新功能,充分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

(一)整合网点,提高服务能力。随着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深入,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要对小规模的网点按照“整合资源、优化布局、总体收缩、局部调整、服务不减”的原则进行整合,这样有利于信用社集约经营,防范风险,协调发展,增大业务经营的安全性和风险控制能力,提高经营效益,增强信用社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能力,从而有利于信用社在助推新农村建设中轻装上阵,充分发挥支农主力军的作用。

(二)加快农村信用社电子化建设,全面提升信用社服务农村金融的手段。面对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新形势和农村对信用社服务的要求不断提高,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加快电子化建设的步伐,尽快实现全省的通存通兑,开通民工汇,并依托大小额支付系统实现与他行的资金汇兑,解决农民外出务工汇兑难,畅通资金结算渠道,优化服务手段,进一步提升信用社支农服务水平。

(三)推行客户经理制,实现金融服务的创新。农村信用社客户经理是指农村信用社负责对外联系、立足农村信用社传统业务、积极推行新型业务、协调农村信用社与客户之间相互联系、为客户提供存、贷、汇等一体化金融服务,开发客户新的市场的业务营销人员。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金融市场的开放,国家开发银行在县级地区开展了授信,农发行业务向“三农”领域延伸,邮政储蓄银行、农村小额信贷机构将介入“三农”,农村信用社的经营和发展将受到更大的挑战。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要逐步推行客户经理制,有利于树立农村信用社的新形象,控制经营风险,提高经济管理效益,提高农村信用社整体服务水平和人员素质,从而有得于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的发展,也能更好的为新农村建设服务。

四、提高信用新意识,全方位支持新农村发展

(一)推进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农村信用社要认真开展信用农户、信用村组、信用乡镇和信用社区评选活动,严格评审标准,逐步提高授信额度。在同等条件下实行贷款优先、额度放宽、利率优惠、手续从简。对不讲信用的单位和个人,取消贷款资格并限制发放新的贷款。通过创建农村信用工程,实行“银政、银企、银农”授信,倡导“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有利于培育诚实守信的金融秩序,树立良好的文明新风。为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营造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更好地发挥农村信用社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作用。

(二)探索建立农村个人征信体系。随着全国性人员流动的不断增大,人员迁徙权越来越受到法律保护,人民银行应尽快建立全国性个人征信体系,并实现资源共享。通过建立、完善农户经济档案和账户管理,建立农户、个体私营经济组织的信用咨询系统,实现与人民银行个人咨询系统和企业咨询系统的互通,逐步实现根据个人消费及信用确定贷款额度,促进全社会信用意识的增强。

五、建立长效新机制,有效助推新农村建设

(一)切实加强对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领导。贫困地区信用社要把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来抓,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重点。要结合当地实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辖内农村信用社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和科学合理的工作目标,拟定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支农服务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工作职责,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确保把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和农村生产相适应的信贷管理运行机制。目前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运行机制与产业的投资周期存在相对矛盾,农户小额贷款规定过死,额度偏小,期限过短。与农业发展不相适应,现实中,农业产业化已成为各地农村发展的重要方向,产业化经营要求原来的针对分散小规模经营农户的小额信贷转向服务产业化、规模化经营的农户大额贷款,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应适应这种市场需求的变化,改进信贷方式,创新服务品种,逐渐增大小额农贷授信金额,不断满足新农村建设中的资金需要。

(三)建立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组建和完善农村信贷担保公司。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要与地方财政积极协调,争取支持,按照农村信用社在利润中提取一部分,地方财政预算一部分的方式,建立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在此基础上,组建农村信贷担保公司,解决农村大型客户需要大额资金而又无担保抵押困难,降低信贷资产风险。

总之,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只有扎根农村这片热土,通过实打实、心贴心地帮农增产,为农发展,促农致富,真正做到急农所急,解农所困,办农所需,从关心到关怀,从扶持到建设,一步一步地行进,一步一步地夯实,切实肩负起为“三农”服务,把思想和工作重点统一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上来,把握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主题,围绕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一历史使命,把农村信用社真正办成服务“三农”的社区银行,成为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金融主力军,才能有效地助推新农村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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