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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书记在市纪委四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时间:2021-11-06 15:47:00 浏览量: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市纪委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七届七次全会、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总结2005年工作,研究部署2006年工作任务。

一、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2005年,在州纪委和市委的领导下,市纪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州纪委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切实履行职责,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力地保证和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一)党风廉政教育、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得到增强

市纪委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量化考核。宣传、组织、教育、广播电视、文化艺术等各单位各负其责,共同为全市的反腐倡廉营造有利的工作环境,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和新闻、教育等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各尽其能,各司其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发挥整体合力的“大宣教”格局。

把党风廉政教育与先进性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突出学习和实践党章这个根本,以作风建设为抓手,坚决纠正少数党员干部中存在的空谈、浮夸、吃喝、攀比、作风粗暴等五股歪风,积极开展反对和防止少数基层党员干部违反财经纪律、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挥霍浪费、失职渎职、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五查五纠”活动,进一步筑牢了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结合贯彻学习《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不断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前移反腐倡廉关口,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在全州率先开展了“加强廉洁文化建设,促进和谐社会发展”为主题的廉洁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试点工作。组织创作了“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廉政歌曲,在全市领导干部中唱响反腐倡廉歌曲,掀起了廉洁文化“五进”活动的高潮,为我市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党风廉政建设从制度上预防腐败取得实效

2005年,为加大责任制贯彻落实力度,市纪委将责任制考核内容划分为党群、政府、乡镇、政法系统四类,使其分类更为合理,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细化了量化考核指标、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工作记录制度》;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资料台账进行了规范和统一;对签订责任书的65个单位由市纪委各室进行分片联系,督促指导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使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上下步调一致、档案整齐划一、内容详尽可查。

继续加大建立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廉洁自律公示制度、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纪委书记同下级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对全市571名实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认真开展了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廉洁自律公示工作,450余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和廉洁自律公示。对3名科级领导干部和新提拔的31名实职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对1名违反财务纪律的科级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继续强化落实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将建设工程归入省、州、市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交易。1至12月,我市招标工程33项,完成投资额1.2亿元,招标率100%;公开招标24项,招标率100%;三百万元以上工程应进入州交易中心项目5项,进入率100%;应公开招标工程公开公告发布24项,公开招标发布率100%。

继续加大执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力度,不断健全完善与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配套的程序和监督管理措施,努力使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1至12月,共拍卖小宗土地16宗,收取出让金108.4万元。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采购管理审批程序,科学预算控制采购资金,不断减少开支,努力节约资金。2005年实现采购资金2,244.41万元,比预算2,482.99万元节约238.58万元,节约率9.61%。

严格执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清理更正不规范资金55.05万元,配合政府采购杜绝单位违规采购行为3.63万元,拒付不合法不合规资金12.97万元。

在多年开展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将审计重点转为届中经济责任审计。2005年共实施审计11项(含2004年底至2005年初审结的4项),审结8项,审计查出违规金额2424.28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228.14万元。

(三)反腐倡廉三项任务成效不断扩大

对领导干部公款出国(境)考察活动加强审核和监督管理;对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赊账吃喝,进行高消费娱乐行为继续进行清查纠正;对领导干部住房方面的各种以权谋私行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及领导干部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的情况、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配偶、子女、亲属违规从业问题、党政机关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商业保险的情况、领导干部拖欠公款和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的问题、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兼任企业领导职务的情况继续进行清理。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把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内容抓紧抓好,认真贯彻落实“五项规定”,开好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紧紧围绕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等实际,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改进作风,促使领导干部严以律己,勤政廉政。

加大案件查处力度。2005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196件(次)。其中,市纪委直接受理来信87件,接待来访12件(次),电话举报1件,其他方式2件(次),申诉2件,网上举报2件。涉及乡科级干部21人;一般干部20人;其他人员22人;涉及党员26人;涉及监察对象20人。办理信访案件37件(包括上级纪检部门督办的3件),办结34件。全年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1件12人,给予党纪处分7人,其中开除党籍5人,留党察看1人,警告处分1人;给予政纪处分5人,其中开除公职1人,行政撤职1人,免予政纪处分1人,记过处分2人。被处分人员中涉及科级干部4人。对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违法排污、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突出问题;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落实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进行了监督检查。取缔了杨家田收费站点,确保我市公路无“三乱”。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和国家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清收工作,对市地税系统、市广播电视局进行了社会民主评议政风和行风。按照《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要求,围绕行政效能建设,进一步拓展效能监察工作,对城市建设中行道树改换过程中的专家论证、审批程序等进行了效能监察。

(四)抓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能力不断增强

坚持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始终把理论中心组学习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班子成员政治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措施长期坚持,努力提高市纪委常委班子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能力。坚持深入基层联系工作制度,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在坚持常委联系制度的同时,将签订责任书的65个基层单位贯彻责任制指导任务分解落实到市纪委各室,分片按季度下基层到各单位进行定期监督检查指导。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民主生活会制度,进一步抓好常委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召开了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增强了常委班子凝集力,有效促进了机关作风建设。

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中纪委和省州纪委举办的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班学习。举办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对市属各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和与市委、市政府签订责任书而未设纪委(纪检组)的单位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共90多人进行了信访工作、案件检查工作等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对掌管人财物和行政审批权的人事局、司法局、国土资源局等单位配备了纪检组长。

2005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在州纪委和市委的领导下,市纪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共同努力,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在这里我对同志们一年来的工作表示感谢,对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同志们,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单位和部门主要领导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意识不强,措施不够有力;责任制贯彻落实工作仍不平衡;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和制度建设还不够健全完善。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

2006年,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市委贯彻《实施纲要》的意见,进一步加大防治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在市委及上级纪委的领导下,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为我市“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强保障。

(一)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务。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第一要务切实加强对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情况的监督,把推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督促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坚决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错误行为。

要按照中央、省州委及市委十届六次全会关于“十一五”规划建议的要求,围绕加强宏观调控、做好“三农”工作、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等一系列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增强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各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支持和保护领导干部谋划发展、勇于实践的积极性,配合有关部门纠正盲目投资、重复建设、追求脱离实际的高指标等行为。对违背科学发展观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处理。要认真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的监督检查。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坚决反对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等行为,继续狠刹“五风”和搞好“五查五纠”,检查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情况,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要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对违反纪律的行为要严肃批评教育,依据党内法规作出处理,锻造纪律严明的党员队伍,同心同德地共谋发展、干事创业。要坚持“四个服从”,对中央和省州市委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和制度规定,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坚决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确保政令畅通,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要教育广大党员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督促各单位各部门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规定,坚决制止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

(二)抓好纠风治乱工作,维护公民切身利益

要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建立有效机制,切实解决损害公民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纠正教育乱收费,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认真落实全部免除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政策,加强对中小学征订教辅材料的管理和监督,健全教育收费和管理监督制度,严肃查处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和学校乱收费问题。认真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以推进新一轮医疗改革为重点,加强医药机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严格药品审评、审批和医药价格监管,认真清理整顿乱加价、乱收费等问题。

继续纠正在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改革改制中损害公民利益,以及拖欠建设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加强监督检查,推进征地制度改革,促进耕地保护制度和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的实施。推进城镇房屋拆迁规范化管理,严肃查处拆迁中不依法办事、滥用强制手段等行为。

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维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调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要严肃处理,对重大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要坚决查处。要通过监督检查,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改进工作。

加强农村和城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法纪观念和廉洁奉公意识,真正做到办事要公、作风要实、用人要当、为政要廉,认真解决好少数基层党员干部作风粗暴、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问题,对极少数形象不好、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要采取组织处理措施。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研究制定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意见。健全乡镇干部考核管理监督机制,完善基层站所管理制度,强化村级组织民主监督。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积极推行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畅通信访渠道,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主动了解群众诉求,严肃查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违纪行为,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合法的问题。要围绕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加强监督检查,严肃纪律,保证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注意纠正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防止增加农民负担。

围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行为,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严格执行中央有关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认真解决企业违法排污等破坏环境的问题。全面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活动。继续抓好治理公路“三乱”、报刊散滥和党政部门利用职权发行等工作。积极开通“政风行风热线”,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三)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必须把宣传教育放在首位。要坚持正反典型教育相结合、传统教育与现代教育相结合、个别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努力创新教育形式,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严格按照“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政绩观,大力弘扬开拓创新、埋头苦干、知难而进的精神。

运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切实维护党的形象。认真学习焦裕禄、牛玉儒、郑培民、任长霞、赵家富、吴光林等先进典型;注意发现和总结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中的先进事迹,用鲜活的形象,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法纪教育、廉政勤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纳入公务员培训计划,针对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加强岗位廉政培训。要以廉洁文化建设为重点,在2005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在全市有选择地开展廉洁文化“五进”工作,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在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权力观和政绩观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在全社会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道德价值观念和社会风尚。

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坚持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持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把遵守“五项规定”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始终做到领导干部带头模范执行,自觉遵守,切实转变作风,踏踏实实抓好本职工作。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早打招呼,努力使领导干部不犯和少犯错误。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措施,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参与赌博等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学习贯彻公务员法,坚决执行《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等文件,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等行为。对顶风违纪的要坚决查处,促进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顺利进行。认真解决以各种名义公款旅游的问题,防止在开展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中借机用公款旅游等行为。严格执行《云南省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及时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和使用小汽车以及住房上以权谋私等问题。

(四)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坚决惩处腐败分子

要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严肃查处重点部门、重点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集中力量查办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要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违反党纪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贪污贿赂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以及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查办金融、工程承包、土地管理、矿产开发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案件。注意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尤其是发生在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失职渎职案件,并根据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还要查办截留、挪用和侵吞国债、扶贫、救灾、社保、禁毒、防艾等专项资金的案件。

要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既要惩治腐败,又要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注重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正确把握办案政策和策略,既要惩处极少数腐败分子,教育挽救大多数犯错误的干部,又要支持和保护各级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勇于实践的积极性;要重视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在有效预防腐败中的建设性作用;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保证办案工作每个环节和程序都符合党纪政纪和法律规定;加强对办案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做到安全文明办案。

要积极探索突破案件的新思路和新办法,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工作水平。严格执行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央纪委关于完善案件协调机制,进一步改进和规范“两规”措施的意见》和省纪委印发的《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规范使用“两规”、“两指”措施的实施意见(试行)》,健全反腐败协调小组,加强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工作的协调。在查处违纪党员时,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对腐败分子要坚决惩处,决不姑息;对不适宜继续担任现任职务的,要采取调离、停职、辞职、免职等组织措施。在办案协调、案件移送和证据转换中,要认真听取并尊重各执纪执法机关的意见。推行办案告知、廉洁自律、回访监督的“一案三卡”制度。规范涉案款物的管理,加强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要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既坚决惩处严重阻碍和破坏改革发展的行为,又支持和保护各级领导干部谋划改革发展,勇于实践,开拓创新的积极性。要认真落实“一案双报告”制度,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五)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源头防腐治腐工作力度

要继续严格执行源头治腐各项制度,加大工作力度,做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各项改革和制度建设工作,继续深化“六项改革”,进一步完善“四项制度”,力争在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取得突破,进一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

要结合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加大干部轮岗、异地交流任职力度,重视对科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的选拔、任用和监督工作,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推进行政审批全程代理制、首问责任制等制度,推广行政审批电子管理和监控系统,清理和规范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解决职能错位、行为失范等问题;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深入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健全政府投资监管、政府投资项目公示、重大投资项目论证、投资决策责任等制度,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加强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设计、开工到验收等环节的全程监督。完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推进矿业权市场规范建设,特别要加强对土地转让和矿产等重要资源开发审批的监督。规范和健全产权交易市场。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切实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

(六)建立健全制约机制,确保权力依法行使

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以及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要制定落实相关措施,进一步细化具体规定,着力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逐步开展对国有企业的巡视工作,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要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作为巡视工作的重要内容,总结经验,加强指导,重视巡视成果的运用,进一步加强巡视队伍建设。纪委监察局要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管理,充分发挥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作用。认真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保障党员参与党内日常生活、维护自身权益、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进行监督等权利,健全民主集中制,大力发展党内民主。

会同有关部门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作为重点,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完善国有企业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国有企业反腐倡廉的组织协调,抓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落实,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发挥职工的民主监督作用,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强化对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投资决策、营销采购等重大事项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深入开展企业效能监察,促进企业改善管理、提高效益。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逐步推行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使广大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巩固和深化市级以下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完善与厂务公开相配套的管理监督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深化厂务公开。以财务公开为重点,调整、充实、规范村务公开内容、形式和程序,健全村民议事、质询听证等制度。在公用事业单位全面实行办事公开。要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健全监督保障措施,保证涉及公民切身利益和公民普遍关心的事项得到及时、准确、真实公开。

(七)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

要按照行政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赋予的职责,切实贯彻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围绕提高行政效率、改善行政管理,建立健全行政监察工作机制,加强效能监察。深入贯彻执行《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严肃查处违反禁令的各种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行政投诉中心、非公企业投诉中心、外商企业投诉中心的作用,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围绕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深入开展廉政监察,严肃查处违反政纪的案件,促进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公民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执法监察,重点加强对行政许可法、土地管理法、招标投标法等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国债、扶贫、救灾、社保资金使用情况和道路交通、城市建设、“兴边富民”工程等重大公共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禁毒、防艾、环境保护、重大疫病防治等工作的监督检查,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认真整治执法部门的越权执法和不公正执法行为,开展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提高纪检监察业务水平

纪检监察机关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认真学习江泽民反腐倡廉重要思想和胡锦涛关于反腐倡廉一系列重要指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两项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业务水平。

(一)学好党章,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纪检监察职责

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主要精力集中到全面落实党章赋予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上来,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坚决查处各种违反党章的行为。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尤其要在纠正损害公民利益的不正之风、源头防腐治腐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经常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严肃查办违反党纪的案件,重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要以务实创新的精神,结合实际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特别是要专题研究队伍自身建设、查办案件、廉洁自律、纠风和执法监察、廉政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不断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

(二)以民为本,推动反腐倡廉取得新成效

要把维护公民的根本利益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要在抓深入上下功夫,集中一段时间,认真总结和查找在反腐倡廉方面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立项督办,认真治理,特别是要梳理近年来领导的批办件、督办件和公民信访件,力争办结一批,对一时不能办结的,要列出时间表,明确办理的具体单位和责任人,一件一件地认真落实。要在抓细节上下功夫。坚持“以小见大”,选择一些问题突出的行业和部门,明查暗访,蹲点调研,解剖麻雀,从中发现带规律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时进行专项治理,并针对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章立制,推进治本抓源,要在抓落实上下功夫。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分解、督促和落实,建立健全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信息反馈和情况通报等制度,注重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和分类指导,定期分析工作进展情况,真正解决好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主要问题、公民最关心的热点问题,进一步做到察民情、顺民意、解民忧。

(三)实践党的先进性,造就一支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以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的精神,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充分运用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进一步解决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自觉维护党的形象;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严格执行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艰苦奋斗,谦虚谨慎;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虚心向干部群众学习,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要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进一步加大干部的培训、轮岗、交流和调整力度,纪委书记和派驻机构负责同志要带头实践党的先进性要求,把主要精力集中到纪检监察工作上。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提高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能力,提高对党员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提高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提高发展党内民主和维护党员权利的能力,提高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能力;建立健全监督约束和竞争激励机制,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造就一支适应改革发展需要、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经受得住一切考验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2006年是我市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光荣而艰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认真完成好各项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推向深入,为构建和谐锡都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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