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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执法理念提升干警素质

时间:2021-11-08 15:37:06 浏览量: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规律、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需要的先进法治理念。在检察机关内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促使检察干警自觉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去指导自己的司法实践,是当前检察机关一项非常重要的政治任务,为此规范执法理念,提升干警素质由为重要。
  一、规范执法要解决理念问题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审时度势、与时俱进提出的重大理论课题,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一方面,近年来,一些人盲目追崇西方的政治法律制度,主张法律制度“照抄照搬”,这些完全脱离中国实际和国情的观点,一定程度上造成法治思想的混乱。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能够使我们保持清醒头脑,明辨是非,起到正本清源的作用。另一方面,当前执法活动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不文明、不规范、不公正的现象,根本原因在于执法理念存在偏差。解决理念问题,是实现规范执法的前提。规范执法行为,核心是要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一是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原则。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这是由中国的历史背景和现实条件所决定的,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在推进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的各个方面,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我们应当在这个前提下,学习、吸收、借鉴世界先进法律文化,不断完善我国社会主义的法律制度。
  二是检察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应当强化法律监督意识。要真正做到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指导检察实践,通过开展教育活动,使广大检察人员准确把握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性质、地位和职能作用,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在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增强监督效果方面下功夫、见成效,始终把确保办案质量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保证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二、树立正确的执法思想、执法理念和执法行为
  执法为民理念的内涵。执法为民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概括地说,执法为民就是按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项检察工作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法公正、一心为民。从执法为民理念的内涵可以看出,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系中,执法为民理念是作为宗旨观和目的观来确定其地位和作用的,即一切为了最广在人民的根本利益。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检察机关必须用科学、先进、正确的思想武装干警头脑。不能以错误的执法思想以及现实存在的人情、关系、金钱等问题影响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规范、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同时,“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一方面需要检察官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根本思想与依法治国要求的先进执法理念,努力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新成效。另一方面需要针对队伍建设与业务工作相关联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提高检察官执法能力,促进检察业务工作的开展。抓好这两方面的工作需要检察机关树立和落实职能当中以及队伍建设台发展不全面、不协调、不利于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我们要深领会和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立足于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
  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此,我们在执法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办案时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坚持公平、公正。同时,在执法的过程中要文明,有礼貌。我们在办案时要文明执法,妥善化解矛盾,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信任。在工作中,工作人员方法简单、态度粗暴、言行举止不当,会造成人民群众不信任检察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我们要举止文明,待人平和,仪容整洁,群众就会产生一种亲近感、信任感,对检察机关开展的工作更容易理解和配合。为此,每一位干警都应加强自身修养,既重视八小时以内的举止文明,也重视八小时以外的生活自律,真正树立起一支公平、公正、执法文明的队伍。
  三、用理念教育提升干警素质
  在教育活动中,要坚持从四个方面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检察工作,推动队伍建设。
  一是在政治思想上,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定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随着对外开放的深入和法学理论研究的繁荣,检察工作有效地借鉴了一些西方检察制度的有益经验,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一些消极影响。在检察工作中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利于正本清源,牢牢掌握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权,坚定不移地坚持检察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
  二是在业务工作上,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检察官执法办案的价值判断标准。检察机关经常会遇到一些疑难案件,大致有三种情况:一种是法律对某一类危害行为、争议行为没有规定;另一种是法律虽有明确规定,但依规定作出决定会有明显的负效应;第三种是法律规定在概念上不明确,对概念的不同理解会带来明显的差异。此时,检察官对案件的衡量、决断必须在法律的正义、经济的效益、社会的情感等诸多因素中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无疑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提供了一个价值坐标,有利于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是在队伍建设上,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检察队伍素质的提高提供精神动力。市场经济的利益法则、西方资产阶级的生活方式以及封建社会传统思想都在影响着我们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及时提出,有助于引导检察干警在正确的执法理念的指导下,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增强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能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
  四是在文化建设上,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促进检察文化水平的提升。先进的检察文化是保持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本,它可以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目标激励、精神动力和情感支持。检察文化有其自身的结构方式,执法理念在检察文化结构体系中,居于深层次、核心的地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树立,必然会带来检察文化整体上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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