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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森林建设工作经验做法

时间:2021-11-09 16:00:05 浏览量:

    近年来,为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决定》和省《意见》精神,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全面建设“绿色邵阳”的决定。针对当前造林绿化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城市绿化滞后的状况,我们启动了城市森林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成绩和做法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市民的共同努力下,三区绿化工作快速推进,亮点频传,城区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初步改善。共计完成荒山造林7500亩,退耕还林18400亩,义务植树271万株,公路绿化59公里,河道绿化40公里,建成花园式单位4个。在抓好面上造林绿化的同时,我们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完成了《邵阳市城市森林建设规划》,精心打造了潭邵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全面铺开了资江风光带建设,城市森林建设呈蓬勃发展之势。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十分关注市区造林绿化工作。市委书记盛茂林在全市林业工作会议上要求切实抓好城区造林绿化。同时强调指出,搞好城市绿化,广大市民可以从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决不是搞形象工程。去年3月5日,盛茂林书记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军分区领导到大祥区板桥乡、檀江乡参加义务植树。他一边植树,一边深情地对在场的人说,构建和谐社会,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今年年初,盛茂林书记又深入三区专题调研,强调要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城市绿化建设;并在全国第25个植树节来临之际,和在家的市级领导、机关干部、共青团员、武警战士2000多人一起到北塔区新滩社区良子山参加义务植树。在潭邵高速公路会战中,市长黄天锡要求将潭邵高速公路绿化作为市、区两级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并亲自主持召开动员大会。市人大环境与资源委员会主任郭建江2005年、2006年两次在市人代会上向市政府提出加快城市及周边地区造林绿化的建议案,给了我们很多有益的启示。今年春节上班后的第一个星期,市委副书记魏太平就组织召开了三区区长、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专门会议,对三区荒山造林绿化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并会同市林业局、市开发办、市国土局、市政财局、市水利局等落实了造林经费。3月8日,副市长周符波主持召开市区绿色行动动员大会,部署城区街道公共绿地绿化。市委办、市政府办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快城郊造林绿化步伐的实施意见》(邵市办发[2006]14号)。在市委、市政府的组织领导下,三区党委、政府和有关各部门迅速行动。北塔区委书记刘德胜在陈家桥乡三塘冲村办桉树造林示范点400亩,占全区造林任务的20%。双清区渡头桥镇党委书记刘祥国为做好潭邵高速公路沿线群众的征地绿化工作,每天往返工地好几次;该镇井泉村支部书记肖建飞为征地绿化走遍了全村每一家农户。
(二)工作重点十分明确。我市造林绿化工作基础差、底子薄,加之财力有限,不可能一步到位。为此,我们抓重点、抓关键,以点带面,将工作引向深入。主要抓了两个重点:一是规划工作。规划是龙头。为制定一个适当超前、切实可行的城市森林建设总体规划,我们于去年冬天组织了20多人的专业班子,深入大祥、双清、北塔三区实地调查,走访了市国土、城建、规划、水利、交通等部门收集资料,随后到长沙、娄底等地市考察学习,集思广益,精益求精,历时3个月,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了《邵阳市城市森林建设规划》。在做好总体规划的同时,我们相继组织编制了《潭邵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工程规划》和《资江风光带建设规划》2个子规划,保障了城市森林建设科学有序地推进。二是建设工作。按照分步实施的原则,我们以总体规划为指导,一年突出一个建设重点。2005年,我们把潭邵高速公路绿化作为重点。在长81.3公里的公路两侧用绿化大苗分别营造30米宽的林带,栽植林木60万株,经过全面补植后成活率达到了95%,取得了良好的绿化和景观效果,被评为全省公路绿化“样板工程”,得到了省领导的高度赞扬。如今,驱车飞驰潭邵高速公路,但见绿荫点缀,令人心旷神怡。2006年,我们把资江风光带建设作为重点。在保护两岸现有森林植被的基础上,大力植树造林、退耕还林,着力构筑绿色屏障;对两岸50米以内的地带用杜英、樟树、桂花、池杉等绿化大苗造林,第一层山脊内的荒山、坡耕地、旱地用小苗造林,其中市区段计划造林5000亩,封山育林2000亩。今年已造林3500亩,完成投资200万元。
(三)具体做法富有特色。第一,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市委、市政府将城市森林建设工作纳入了对三区党委、政府的双文明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市政府与三区政府签订责任书,定目标任务、定时间进度、定工作要求、定奖罚措施。计划采取一揽子下达, 2006年—2008年三年的造林绿化任务一次性分配到区,由各区自行安排。考核由市林业局牵头,市有关单位参与,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并当场反馈意见,同时将验收结果上报市委、市政府,作为文明考核的和兑现奖励的依据。大祥区为将任务落到实处,区政府与各乡镇政府、区农林局与各乡镇林业站都签订了责任状,各乡镇交纳风险押金2000元;对全面完成任务的乡镇,区政府年底退还押金并奖励4000元。第二,落实以奖代投机制。市政府决定,每年筹资100万元,对三区的造林绿化工作实行以奖代投。对造林质量达标、管护工作到位的,每亩造林奖励260元,分四年支付,其中第一年支付140元,第二、三、四年各支付40元;对在造林绿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第三,绿化和管护同步。市政府明确要求,对现有林木、林地管护不力的单位和主要领导,要追究责任。各区以乡镇、村为单位,组织了专业护林队,各单位组织了护绿队。坚决做到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凭证经营。市森林公安机关也加大了对乱砍滥伐林木、乱批滥占林地和乱火滥烧森林等毁林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造林一片、绿化一片、亮丽一片。
二、主要问题和困难
当前,我市城市森林建设工作虽然开局良好、来势喜人,但从工作现状看,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城区绿化相对滞后。城区现有绿化覆盖率21%,与国家要求的城市30%的绿化覆盖率相差9%;现有林木绿化率22.5%,与国家要求的35%相差12.5%;全市人平绿地面积不足4平方米,远未达到人平绿地10平方米的森林城市标准。城市绿化工作滞后已成为统筹城乡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
二是绿化管理体制不顺。城市森林建设是一项牵涉面广泛、工作复杂和任务繁重的社会系统工程,但市政府缺乏统一、有效的管理,目前相关管理单位有建设、规划、国土、公路、林业等多个部门。由于体制不顺、政出多头,部门之间缺乏协调与配合,许多绿化管理措施难以到位。
三是建设资金缺口较大。根据总体规划,我市森林建设一期需要资金100490万元(不包括项目的土地征用或租用、拆迁安置补偿费)。其中生态林建设投资5265.6万元,江河风光带建设投资1026.3万元,绿色通道建设投资2094.4万元,城市路网绿化建设投资13146万元,城市公园建设投资35350万元,城市附属绿地建设投资23671.2万元,郊游公园建设投资10242.3万元,项目其它费9694.2万元。巨额的资金缺口,是城市森林建设的主要瓶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加快城市绿化是改善人居环境、构建和谐邵阳的需要,是推进兴工强市、建设现代城市的需要,是提高城市品位、打造邵阳形象的需要。按照城市发展规划,邵阳市将建设成为“百平方公里”和“百万人口”的大城市。在此进程中,打造城市绿色名片,是民心所向,刻不容缓。为此,我们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政府为主导,以市民参与为主体,以改善人居环境为重点,通过以山壮城、以水秀城、以绿美城,构建山水相映、城林交融、人与自然相和谐的森林城市。目标任务是:完成城郊植树造林4.5万亩,城区园林绿化1.5万亩,到2010年全市林木覆盖率达到30%,建城区绿地率达到35%,人平绿地面积10平方米;到2020年全市林木覆盖率达到35%,建城区绿地率达到40%,人平绿地面积12平方米。具体来说,就是抓好四个结合:
一是政府主导与市民参与相结合。为有序推进城市森林建设,市委、市政府应成立统一、权威的城市森林建设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财政、城建和林业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市宣传部、发改委、建设局、财政局、规划局、林业局、环保局、农业局、水利局、交通局、公路局、园林处以及三区党政主要领导为成员,明确市绿化委员会负责日常指导和协调工作。同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做出决议,使之成为全市人民的自觉行动。对市内所有机关单位实行限期绿化达标。全市每年组织一次绿化检查评比,并将达标单位名单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对绿化进度快、绿化效果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提出批评,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二是绿化规划和城市规划相结合。始终把城林一体的理念贯穿于城市的各项建设之中,实行城市规划线与绿化规划线双线同划,对城市建设和各种新、扩、改基建项目落实“绿线”管制,实行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布局一盘棋、管理一把尺。争取政府出台政策,要求市规划部门在批准项目时就绿化规划部分征求市绿化委员会的意见。
三是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城区、郊区要内外联动。在老城区见缝插绿、拆违建绿、开墙透绿、扩改留绿,拓宽绿色空间;在城郊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载体,搞好四旁绿化、庭院美化和清洁能源工程;在远郊抓好荒山荒地绿化,营造大面积的森林,改善生态大环境。全市以一圈、二带、三环、四组团为重点,集中力量,一年打造一个亮点。“一圈”就是在城区外围的广大地区,通过退耕还林、荒山造林和森林公园建设,营造城郊森林生态圈;“两带”就是在资江和邵水两岸100米内实施园林绿化,构筑两条长30公里集防洪、休闲、观光为一体的绿色风光带;“三环”就是在环城道路、高速公路、铁路穿越线两侧营造50米宽的绿化林带,建设绿色通道。“四组团”就是以三个建城区和城东工业园区各为一个组团,建设30个城市公园和8个郊游公园。
四是多方筹资与社会共建相结合。第一,实行以地生财、以地增绿,滚动发展。将城市绿化作为土地开发和招商引资的条件,将城市森林公园建设项目推向市场,实行谁投资、谁经营、谁开发、谁受益。第二,加强植被恢复性收缴和绿化费收缴。对建设征占用林地单位,依法足额征收植被恢复费。根据国家政策,生态公益林按20元/平方米、其他林业用地按4元/平方米的标准收取植被恢复费。同时,根据1981年全国人大做出的决议,凡18—60岁的中国公民,每人每年应完成3个义务植树工日,因故不能履行义务的,向绿化委员会交纳相应的绿化费。现在,我市绿化收费一直按照上世纪80年代的标准(2元/工日)操作,远远低于劳动日实际工资水平,提请市政府同意按10元/工日的标准收取,专款专用。此外,还可以从土地转让费、城市防洪资金中挤出资金作为绿化投入。出台上述政策措施,需要人大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在此,我们恳请人大领导继续给予我们必要的帮助,给予城市森林建设工作更多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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