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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长在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时间:2021-11-29 15:48:33 浏览量: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全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市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总结__年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2006年工作任务。下面,根据市局党组讨论的意见,我讲三个问题。
   一、__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简要回顾
__年,全市国税系统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纪委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塑好国税形象,再创国税辉煌”为总体目标,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标本兼治,狠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惩防体系建设全面加强。全市国税系统把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总局《实施意见》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来抓,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大意义,大秘书 网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理清了工作思路,明确了目标任务,增强了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严格考核,在全系统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建、合力推进的良好态势。
(二)党风廉政教育逐步深入。一是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使国税干部进一步坚定了的理想信念,增强了党性修养,树牢了守纪意识。二是开展向任长霞、牛玉儒、郑培民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充分发挥了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三是深入开展以田凤山、韩桂芝、马德等腐败案件为反面教材的廉政警示教育。四是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使广大干部受到了教育,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不断强化。一是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充分发挥。在工作实践中,各级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党的“四大纪律”和“八项要求”,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在市局组织的专项清理检查中,没有发现领导干部有违反《廉政准则》和制止奢侈浪费八条规定的问题。二是民主集中制得到较好贯彻。认真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重大问题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增强了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三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制度。市局和各县(市)、区局领导班子成员都以书面形式做出了廉政承诺,围绕落实廉洁自律规定向省局和市纪委做了书面述职。认真落实“三必谈”“三必做”制度,将监督关口前移,对领导干部进行必要的警示、规劝和批评,有效防止了违纪问题的发生。市局派出3个巡视组,对3个县(市)局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党的政策、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了巡视,促进了领导班子的勤政、廉政和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四)案件查办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一是认真落实案件查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主要领导直接指挥案件查办工作,突出案件查处重点,坚持有案必查、违纪必究。二是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全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案件16件,对其中的8件进行了调查核实,立案查处1件,对1名干部给予行政处分。三是按时完成省局转办案件,上级交办案件和自办案件的遵期查结率均达到100%。
(五)“两权”监督制约作用充分发挥。一是突出了监督制约的重点。在税收执法权方面,围绕一般纳税人认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税款征收入库、纳税人停歇业、双定户定额核定、税款减免缓退、稽查检查等重点业务环节,开展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认真纠正执法过程中的偏差,确保国家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得到正确贯彻落实。全系统监察部门通过开展执法监察,提出监察建议41条,被采纳建议35条。对违规执法的,严格进行了过错责任追究。据统计,全系统执法责任追究293人次,经济处罚49683元。在行政管理权方面,围绕人、财、物管理实施重点监督,健全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强化了内部审计工作,把掌权人、花钱人、办事人的行为尽可能地规范在制度化的管理之中。二是拓宽监督渠道和监督领域。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纳税人的监督,邀请义务监督员和人大代表到基层局开展明察暗访,向社会各界发出征求意见函,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了整改措施。
(六)行风建设成果得到巩固。以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出发点,以“双评”活动为载体,努力促进行业作风实现根本性好转。一是一以贯之地抓了“三项工程”各项服务措施的落实。对部分县(市)、区局进行了明察暗访,有力地推动了行风建设。二是加强规范化管理。按照省局规范化服务的要求,在全系统办税服务厅推行了以“八制八纪”为主要内容的规范化服务制度、政务公开、全程服务和“一窗式”管理,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答疑解难,提高了为纳税人服务的质效。三是坚决制止损害纳税人利益的行为。用“四把尺子” 严格要求干部规范执法,依法行政。开展了向纳税人借用资金、交通通讯工具、住房以及到企业报销私车保险、修理和燃油费用等行为的专项清理检查工作,有效避免了侵犯纳税人合法权益问题的发生。四是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提高增值税起征点、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扩大出口创汇、扶持下岗再就业、促进农民增收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共为 889 户企业办理减免退税17468 万元,为经济发展创造了优良的税收政策环境。五是认真开展自查自评。通过参与行风热线、向社会各界及广大纳税人发公开信、征求意见表及行风建设综合评价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对国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塑造了良好的国税形象。六是税收收入实现大幅度增收。__年,在经济增长的基础上,全系统共完成税收收入145402万元(不含车购税),为年计划的133.0%,同比增长25.6%,增收29600万元,提前两个月完成税收计划,创历史最好水平,为平衡各级财政收支、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我们的努力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在全市“双评”活动中,市局在49个参评部门中取得了最佳单位第一名的好成绩,实现了“五连冠”的奋斗目标;10个县(市)、区局也都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实现了“满堂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的不够平衡,个别地方对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工作成效不明显。二是个别基层单位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措施不够得力,抓落实的力度不够。三是个别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强,对自己要求不严,群众还不满意。四是有的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好,工作质量和效率不高;带有行业特点的“吃、拿、卡、要、报”等以税谋私的不正之风还不同程度存在,纳税人对此还有意见。五是少数地方案件查处力度不够,责任追究制度落实的不好。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
2006年,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市纪委七次全会精神,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塑好国税形象,再创国税辉煌”为总体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积极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加大防治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全面提高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保障和促进各项税收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主要责任目标是:
1、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要求“带长”的干部不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2、加强案件查处工作,上级交办案件和自办案件如期查结率均达到100%;
3、巩固行风建设成果,确保在“双评”活动中保持最佳位次,树立良好的国税形象。
为确保完成上述目标,全市国税系统要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科学发展观是我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在认识上的重要升华。全市国税系统广大干部要通过不断加强学习,充分认识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时,要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从政治、组织、思想、作风、纪律上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圆满完成各项税收工作任务提供有力保证。要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与抓税收业务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大局之中,贯穿于“两权”运行的全过程之中,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和纪律意识,认真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和艰苦奋斗精神,坚持勤政、为民、务实、清廉,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行为。要围绕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行为。市局将对全市国税重点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办落实,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违反纪律的问题,确保党组决策落到实处。
(二)积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是中央从巩固执政党地位的高度出发,在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判断形势的基础上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全市国税系统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增强落实的自觉性。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惩防体系建设摆到重要工作位置,按照总局、省局和市委的要求,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工作标准以及责任单位和人员,研究制定具体措施,狠抓推进落实。要把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进行目标管理考核。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协助党组抓好惩防体系建设,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发现并认真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是新时期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对普通干部具有很好的示范作用和导向作用。因此,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也就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一是大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在今年的政协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正式提出了“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社会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全市国税系统要认真开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组织国税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深入讨论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真正把“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崇尚科学,辛勤劳动,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作为人生准则,进一步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二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要组织干部学习党规党法和各项廉政规定,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深入开展正、反典型教育,培养、树立和表彰廉政典型,大力弘扬正气。利用典型案件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以案明纪。加强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及时发现和纠正领导干部的苗头性问题,使之不犯或少犯错误。各级局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公务员培训计划,针对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开展岗位廉政培训。通过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干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使之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要积极推进国税系统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到基层、入家庭活动,使全体干部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三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廉政监督。为确保 “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市局将把领导干部收送现金和各种代币券、“跑官要官”、放任纵容配偶和子女谋取非法利益、借婚丧嫁娶等事宜敛财、参与赌博等五个突出问题作为重点进行深入治理。加强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配备使用小汽车、参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等问题,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纠正任何形式的公款旅游行为。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及实物等行为,保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顺利进行。四是认真落实各项廉政规章制度。全市国税系统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诫勉谈话、民主评议、述职述廉和函询等制度,认真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和离任审计,发挥监督制度的整体效能,强化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省局和市局在责任状里都明确了“带长”的干部出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希望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保持清醒头脑,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防微杜渐,不越雷池一步。
(四)不断强化“两权”监督制约。加强“两权”监督制约是国税部门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治本措施。各局要认真落实省局《关于加强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及责任追究的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两权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切实抓出成效。一是突出“两权”监督重点。在税收执法权监督方面,要围绕“征、管、查”等重点环节实施有效监督,把税额核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发票的发售及管理、减免税审批、出口退税审批、税款入库、税务稽查等环节作为监督重点,防止损害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问题的发生。在行政管理权监督方面,要围绕“人、财、物”等重点部位实施有效监督,把干部选拔任用、人员录用调配、经费审批使用、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环节作为监督重点,认真落实各级税务机关“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包括基建、大宗物品采购)工作的规定,防止以权谋私、贪污贿赂等问题的发生。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保留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搞好清理论证,取消不符合法定权限的行政审批项目,完善后续管理的相关监管制度,规范行政许可,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三是积极推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提高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对外继续推行文明办税“八公开”,主动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监督。对内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实行人事、财务、事务“三公开”,要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重点依法公开,完善并严格执行公示制度,保证群众享有和正确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四是充分发挥网络监控功能。积极推广运用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将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过程纳入信息化管理,提高信息共享程度,实现过程监控。
(五)坚决查处违纪案件。查处违纪案件是反腐倡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体现。我们在注重预防的同时,要把查处违纪案件紧紧抓在手上,切实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局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案件查办工作的重要性,强化责任意识。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靠前指挥,对案件查办工作给予强有力的支持,要敢于碰硬,顶住压力,排除阻力,一查到底,绝不手软。要认真落实案件查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案件调查报告制度,严格依法依纪办案。要严肃办案纪律,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瞒案不报、有案不查、查而不处,甚至包庇、袒护违法违纪嫌疑人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对干扰办案的,将及时采取调离或停职检查等组织措施。二是突出案件查办重点。市局确定了今年的查处重点:(1)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滥用职权、利用职权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和亲属非法谋取私利、贪污受贿的案件。(2)税务干部在基建工程、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项目、票证印制等方面以权谋私、接受或介绍商业贿赂的行为。(3)税务人员违反税法擅自减免税、收“过头税”、不征或少征税款及挪用、截留、转引税款的案件。(4)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失职渎职造成国家重大损失的案件。三是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要认真落实《信访条例》,严格执行信访工作程序,加大信访督办查办力度,做到群众信访举报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保护好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查处利用职权打击报复信访举报者的行为。四是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坚持案例剖析通报制度,使广大税务干部从典型案件中受到警示教育,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苗头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完善防范措施,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五是完善办案协调机制。积极配合检察机关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建立和完善与各级检察机关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大涉案税务人员责任追究的力度。加强与地方纪委、检察院、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研究税务违纪违法案件的发案规律和特点,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六)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政风行风建设,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部门形象和威信。各局要认真落实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两风”建设成果。一是坚决制止损害纳税人利益的行为。重点纠正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参与税务代理中介服务、向纳税人强行推广纳税申报方式、乱摊派、乱收费、报销私车修理和燃油费用等应该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利用职权摊派发行报刊、推销商品等不正之风。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二是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政策。组织广大干部认真学习、熟练掌握税收政策,利用好“税收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税收政策宣传,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地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为经济发展创造优良的税收政策环境。三是突出依法治税的灵魂地位。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创造优良的税收法治环境。要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加强税收征管,堵塞漏洞,坚决完成税收收入任务,为平衡各级财政收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充裕的财力支持和资金保障。四是大力优化办税服务。要进一步做好规范化服务工作,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服务标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全面落实“八制八纪”、全程服务、“一窗式”管理,加强对与纳税人有工作关系人员的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办税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要搞好“三项工程”的巩固、创新、完善和提高,进一步拉近与纳税人的距离,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树立良好的国税形象。为进一步提高办税服务质量,市局决定在基层局中开展“三评比”活动,即:在办税服务厅开展“最佳服务窗口”评比活动;在办税人员中开展“最佳服务之星”评比活动;在全体干部中开展“为纳税人办好事办实事最佳税务干部”评比活动。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人物进行表彰奖励,大张旗鼓地弘扬先进典型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五是认真抓好行风评议工作。几年来,全系统通过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积极参加地方组织的行风评议活动,行业作风有了明显好转,得到地方党政领导的高度评价、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广大纳税人的好评。我们要继续巩固好行风建设工作成果,积极参加地方党委、政府开展的“双评”活动,认真研究有效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督办落实,认真解决好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高行风建设水平,确保取得行风评议最佳位次。
    三、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重要的政治任务。全市国税系统各级领导班子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务求实效。
(一)掀起学习、贯彻《党章》的新高潮,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党章》是实现党的政治纲领和政治目标的根本保证,在党内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最大的约束力。全市国税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学习贯彻《党章》的重大意义,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坚持把学习、遵守、维护《党章》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深、抓实、抓出成效。各级局党组要在学习上率先垂范,把学习《党章》作为理论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教育部门要加强培训,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保证学习时间,确保学习实效。机关党委要把学《党章》列入党课内容,并认真检查学习情况。在巡视工作中,要注意检查各级局党组织和党员学习贯彻《党章》的情况。纪检监察部门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各种违反《党章》的行为,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广大党员要精研细读《党章》原文,熟悉其主要内容和基本观点,掌握其精神实质,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学习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章》的要求。对全市国税系统来说,就是要坚决维护好市局党组的权威,坚决落实好民主集中制原则,保障政令统一,做到令行禁止。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充分发挥制度保障作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保障。各级国税机关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过程中,要坚持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全体国税干部参与和支持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必须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要继续实行“一把手”工程,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作为重要责任人,要分工负责,认真抓好分管战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好表率作用,认真担负起领导责任、部门管理责任、廉洁自律责任、管好家属子女的责任、管好身边工作人员的责任,带头廉洁自律,形成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市局将加大对基层局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力度,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失职渎职、给事业造成损失的,要严肃追究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大巡视工作力度,促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开展党风巡视工作,是强化事前、事中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手段。今年,市局将进一步加大巡视工作力度,紧紧围绕县级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情况、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勤政廉政情况、选拔任用干部情况、落实各项税收工作等情况,深入开展巡视工作,加强监督,防止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出现大的问题。针对巡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巡视工作组将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并分层次地向被巡视单位和本级党组反馈意见。被巡视单位要针对巡视组反映的问题,及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实施并报告情况。对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线索,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各级局纪检监察和干部人事部门要大力支持巡视工作,形成监督的合力。要积极探索和总结经验,推进巡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四)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基础建设,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是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的新要求。因此,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水平。一是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要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建立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建设,认真落实税务人员违纪、违法行为行政处分、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等规章制度。各级局要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各项大政方针,学习政治理论,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政治素养,增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模范遵守党纪、政纪和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要在纪检监察干部中认真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各级局要从组织上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的干部到纪检监察岗位,加强教育、培养和使用。对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使之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大力支持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工作,要指挥到位,做纪检监察干部的坚强后盾。要关心纪检监察干部的生活,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二是积极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分解、督办和落实;要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及公检法、财政、地税之间的协调配合,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健全信息反馈和情况通报机制,形成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合力;要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研究,不断丰富和完善纪检监察工作的措施和手段,更好地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三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要努力学习纪检监察专业知识和税收业务知识,熟练掌握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功,努力提高保障和促进税收工作顺利开展的能力、对党员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协助党组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能力、通过制度创新预防腐败的能力、依法执纪和依法办案的能力。为适应纪检监察工作需要,市局将在适当时机举办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采取以会代训、会训结合的形式,组织干部学习,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关于当前工作
(一)明确今年工作的主导思想。新一届市局党组在这里阐明工作的主导思想,以保持全局工作的相继性为出发点,保持全局工作相对稳定。为此,要坚持“四个不动摇”:一是坚持依法治税不动摇。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可以说,离开依法治税,一切税收工作都无从谈起。因此,我们要把依法治税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既要严格执行税收实体法,更要严格执行税收程序法,采取标本兼治措施,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切实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税法的尊严。二是坚持组织收入中心不动摇。组织税收收入是国税部门的天职,是国税工作的第一要务。抓好组织收入工作,为各级财政收支平衡提供充裕的资金保障,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最大的支持。因此,我们必须紧紧抓住组织收入这个中心不放松,认真贯彻组织收入原则,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坚决高质量完成组织收入工作任务。三是坚持认真贯彻年初工作会议精神不动摇。年初,市局召开了全市国税工作会议,对全市国税系统2006年的工作进行了精心安排和部署,明确了全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这次会议的主要精神是指导全市国税系统有效开展工作的行动指南。全市国税系统必须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深刻学习领会会议精神,以开拓创新的精神,把会议精神真正落到实处。近日,市局下发了全市国税重点工作督办要点,把市局年初确定要着力抓好的七项主要工作任务分解细化为66项重点工作,明确了督办领导、督办牵头单位和工作完成时限。有关领导要切实履行督办领导责任,各牵头部门要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加强对下级单位的业务指导和工作检查,确保在规定的限期内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四是坚持目标管理不动摇。实施目标管理是抓好工作落实的有效手段。在年初全市国税工作会议和今天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市局分别与各县市(区)局、直属机构、市局办税服务厅主要负责任人签订了税收工作目标责任状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状。近日,省局有关处室陆续下发了考核细则,市局也即将下发税收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责任目标、考核内容、考核方法和奖惩措施。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认真研究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高质量地完成上级局确定的每一项工作目标,确保在各项目标考核中争先创优。同时,要加强对下级国税机关税收工作的检查指导,严格依照考核办法加强考核,充分调动基层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工作水平的全面提高。
(二)做好组织收入工作。今年头两个月,全市国税系统保持了良好的组织收入态势。截止2月末,全市国税系统共组织税收收入40214 万元,为年计划的26.6 %,同比增长78%,增收17622 万元,提前一个月实现了首季开门红。头两个月税收收入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各计划执行单位税收计划执行情况较好,与同期相比,有11个计划执行单位同比实现增收,其中安达局、北林局、明水局和绥棱局已提前超额完成了首季税收计划。二是各税种全面实现增收。三是原油等少数行业税收贡献较大,税收增收呈现较高的集中度。四是陈欠回收进展较大,新欠得到有效控制,2月份未发生新增欠税。但是,在组织收入方面,也存在着以下问题:一是县(市)、区局收入进度不均衡,最快与最慢之间相差39.4个百分点。二是税收加码较多。年初以来,地方政府在市局下达计划的基础上,加码达1.3亿元,增加了完成收入任务的难度。三是有相当一部分重点税源企业不景气。一季度的组织收入工作已进入最后阶段,各局要从当地税源实际出发,紧紧抓住组织收入中心不放松,认真贯彻好“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落实好组织收入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税收征管,严格依法治税,发挥好主观能动性,积极组织税款入库,努力实现应收尽收,确保高质量完成税收任务。尤其是收入进度慢的局,一定要努力克服各种不利因素,进一步强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首季开门红。各局要搞好税源调查,并有理有据地和向当地党委、政府、人大汇报好税源情况,争得地方有关领导对我们依法组织税收收入的支持,确保不发生“寅吃卯粮”问题。
(三)切实做好信访工作。信访工作是党的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国共产党的几代领导人都把做好群众信访工作作为保持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一件大事。特别是在重大节日和重大经济、政治活动期间,尤其要重视信访工作,确保安全稳定。各级局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从讲政治、讲大局、保稳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信访条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信访工作。要围绕助征员清退、干部招收录用、税收执法中与纳税人的争议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集中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发现和就地化解不稳定因素,努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确保不发生越级上访问题。要认真接待和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信访工作的同志要掌握政策,讲究方法,对上访人员和上访信件认真对待,妥善处理。对重要的信访事项,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接待、亲自处理;对一般性信访事项,要落实责任,按《信访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办结,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那些缠访、闹访、无理取闹、冲击国税机关的信访人,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及司法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取得支持和配合,必要时提请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对信访人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以维护正常税收工作秩序。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那些由于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出现影响稳定的重大事件和集体越级上访事件的单位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同志们,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已经确立,思路已经明晰。我们要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只争朝夕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态度,强化有效措施,狠抓推进落实,努力把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保障和促进全年各项税收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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