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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

时间:2021-12-08 15:09:48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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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有限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规范信息系统管理,合理利用系统资源,推进公司信息化建设,促进计算机的应用和发展,保障公司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更好地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第三条 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应当保障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的安全,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保障计算机功能的正常发挥,保障应用系统的正常运行,以维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二章 硬件
第四条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人,负责保管所用的网络设备和线路的完好。两人以上的用户,必须明确一人负责。
第五条  计算机设备的日常维护由各部室、分公司负责。计算机设备和软件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由局域网相关管理人员统一进行处理。
第六条 按照作息时间准时开关机,及时处理有关文件,严禁使用公司计算机玩游戏、听音乐、看影碟等。
第七条 计算机操作人员应保持计算机环境清洁,下班之前退出所有程序关闭计算机,切断插板电源后方可下班离开。
第八条各负责人应对计算机定时杀毒,对外来不明软盘,必须经过严格的病毒监测, 方可使用;

 

 

第三章 软件

第九条  根据责任制,各部门、分公司配备的网络设备根据使用者落实到人,各责任人对于计算机的系统登陆必须设置帐号密码,严格控制非使用人员使用计算机

 

第十条  责任人对自己的计算机要经常进行病毒检测与杀毒。严禁外单位人员操作信息系统,严禁使用外来盘片,以防泄密和病毒侵入。

第十一条    操作计算机时不得使用一些危险性的命令, 严禁使用分区及格式化硬盘等操作。

第十二条    计算机操作人员不得随意在各终端及局域网上安装任何与工作无关的软件程序。各单位所使用的计算机和软件系统,除审批通过的管理软件外

 

第四章 网络

第十三条    联接局域网内的任何一台计算机不得直接或间接与国际互联网相联,如经发现,所带来的后果由用户责任人负担。

第十四条    根据工作需求,批准联接国际互联网的相关部门,联接国际互联的计算机,严格与局域网分开,该计算机上使用的移动外设(U盘,移动硬盘,软盘)必须在经杀毒检测过后才可进入公司办公局域网使用。

 

 

第五章 移动外设

第十五条 凡公司发放的所有移动外设(U盘,移动硬盘,软盘等)只能在公司内部使用,不允许外借、存储私人资料或带离公司使用;

 

第十六条 凡公司发放的所有移动外设(U盘,移动硬盘,软盘等),须定期杀毒;

 

第十七条 外单位的移动外设,若需在本公司办公局域网内使用,必须先杀毒检测后方可使用;

 

 

第六章 数据安全

第十八条 严格按照保密要求操作,所有涉及信息系统操作的管理人员由公司统一发放系统登陆帐号,帐号专人专用,严禁泄漏口令和机密。

第十九条 建立双备份制度,对重要资料除在电脑贮存外,还应拷贝到软盘或光盘上,以防病毒破坏或意外而遗失。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设备管理部有权对局域网络以及各单位计算机

进行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凡有违反本制度的单位、部门或个人,由设备管理部报告中心领导,视情节对部门或个人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联网各部室、分公司网络管理人员。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第七章 考核

第二十三条 以上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200元/项考核责任单位,100元/项考核责任人;

第二十四条 计算机未达到更换使用年限,而发生故障,进行过主要部件修理的,按修理价值30%考核该计算机使用单位,按15%考核该计算机的责任人。

 

 

计算机日常维护条例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湖南湘钢洪盛物流有限公司计算机有效利用率,规范计算机使用,推进公司信息化建设,促进计算机的应用和发展,保障公司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更好地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制定《计算机日常维护条例》,本条例适用于湖南湘钢洪盛物流有限公司所有办公用计算机。

第二条      日常维护意为每日的计算机规范使用及保养,湖南湘钢洪盛物流有限公司所有计算机根据使用者责任到人,日常维护由责任人完成。

 

硬 件

第三条      凡在使用中的计算机,均适用于本条例。

第四条      按照作息时间准时开关机,无特殊情况不允许直接关闭计算机电源,或切断供电。

第五条      不允许擅自打开机箱,更换计算机任何部件,若计算机发生故障,应及时联系设备管理人员,不得擅自修理,或请其他人修理。

第六条      责任应保持计算机环境(办公室环境)清洁,下班之前退出所有程序方可关闭计算机,确定切断插板电源后方可下班离开。

 

软 件

第七条      每日开机前检查计算机有无异常,定期对计算机进行杀毒。

第八条      不允许在计算机上安装非办公软件,影响计算机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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