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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春运办公室关于印发 《钦州市2021年春运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12-17 10:11:37 浏览量:

钦州市春运办公室关于印发

《钦州市2021年春运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钦州市2021年春运工作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钦州市春运办公室(代)

2021年1月27日

 

 

钦州市2021年春运工作总体方案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等11个单位《关于做好2021年春运工作和加强春运疫情防控的意见》(发改运行〔2021〕3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春运工作和加强春运疫情防控的通知》(桂政办电〔2021〕9号)等精神,2021年春运将从1月28日开始,3月8日结束,共计40天。为切实做好2021年我市春运有关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做好春运工作和疫情防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平安有序出行,使全市人民在欢乐祥和的气氛中欢度新春佳节。

二、组织领导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做好春运工作十分重要。为加强全市春运工作的组织协调,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2021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春运和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卢  峰 副市长

副组长:李  健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邹满丽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二级巡视员

黄东刚 市公安局副局长

吴  超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郑  琥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黄智森 市应急局党委书记

成  员:陆鹏州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宋廷林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李知仲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罗福勇 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凌国江 市民政局副局长

陈建统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彭  军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冯  涛 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副局长

黄振军 市农业农村局三级调研员

方奕忠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

黄春雯 市总工会四级调研员

黄伟军 团市委副书记

赵玉杰 广西沿海铁路公司钦州车务段副段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开展2021年春运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邹满丽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陆鹏州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专班,分别是:

(一)疫情防控应急工作专班。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根据相关疫情防控方案及预案指导做好春运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督促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选派专业技术人员赴重点地域协助开展疫情处置、医疗救治等工作。

(二)恶劣天气应急工作专班。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气象局负责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机制,及时向各级各有关单位通报监测情况和预报预警信息。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指导各县区制订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充分做好应对恶劣天气的准备,落实应急救援等物资设备和应急运力;指导火车站、客运站发生大面积延误时,及时调派力量,做好引导疏散,避免出现大规模人员、车辆滞留。

(三)应急物资运输工作专班。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会同发展改革、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和单位提前制订管控条件下的应急物资保障预案,做好应急抢运、应急物流设施、应急队伍准备,加强对应急和民生车辆的通行管理,确保医疗防护物资、生活物资、能源物资运输通道畅通,避免因运输受阻造成生活物资短缺、价格大幅波动。对于实行严格管控的城市,必要时设置应急物资中转调运站,实行“无接触”接驳运输。

(四)其他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专班。由市应急局牵头,负责制订安全生产突发事件预案,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制订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生产安全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做好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的准备。

各县区负责本辖区春运协调工作,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和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制订春运工作方案,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工作落实。建立健全春运工作协调机制,建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春运工作机制,并将卫生健康、教育、文化旅游等部门纳入,共同研究春运各项工作。加强监测分析,强化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部门的突出问题,协同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圆满完成春运各项任务。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对组织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经费要给予重点保障。全市各级交通运输、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要成立春运工作机构,负责本行业、本部门、本单位的春运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

三、科学精准做好春运和疫情防控工作

(一)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运保障。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强化底线思维,充分预估风险挑战。加强中高风险地区返钦来钦人员的管理服务,对可疑人员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登记报告、第一时间落实管控措施。有序组织学生离返校,倡导区内干部群众留钦过节,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尽量不出境。既要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做好春运服务,也要在局部地域出现疫情后做好应急应对,努力实现疫情防控和春运保障“双胜利”。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公路、铁路、水运各单位要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客运疫情防控工作。各类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春运期间严格落实满足防疫工作要求的通风、消毒等措施和频次。落实列车、长途客车、重点水域水路客运等交通运输工具的实名购票、对号入座。科学组织售票和加强乘车管理,严格控制超员率。做好进站、候车等站区空间快速测温和客流引导,必要时按要求查验核酸检测证明,对于发热旅客,及时报告、处置,按程序做好交接工作。要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平台,落实健康码互认机制和规则,明确跨地区流动人员健康码信息在各地区可信可用,提高人员通行效率,避免因扫码查验等引起人员聚集;确有原因暂不能与其他地区互认的,要提前报告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路、铁路、水运等领域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分区分级疫情防控具体措施按照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三)加强乘客和一线职工个人防护。所有客运一线服务人员要规范佩戴口罩,督促要求旅客全程佩戴口罩。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和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要求,将一线客运服务人员纳入“应检尽检”范围,每周开展核酸检测,特殊岗位要做到一次任务一检或每周两检,加强对交通运输领域核酸检测的支持保障力度。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和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安排,抓紧推进客运一线服务人员疫苗接种组织工作,在知情自愿的基础上,力争春运开始前实现“应接尽接”,根据实际情况将接种范围覆盖到参与春运的志愿者等群体。所有客运一线服务人员要严格工作纪律,春运期间不得参加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

(四)强化春运疫情防控检查指导。春运开始前,要对春运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春运疫情防控指导,及时通报疫情信息,推动公路、铁路、水路各单位完善防控措施,春运期间指导重要交通枢纽设置隔离区(留验站)。

(五)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针对局部突发疫情可能引发的交通管控、检查升级、客流突变、车次停开等情形,提前制订有关应急预案。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采取加大消杀力度、降低客座率等更严格防控措施,必要时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减少或暂停客运班线。

四、统筹协调,切实加强运力保障

(一)加强运力保障。铁路部门要保证重点做好通往云南、贵州、四川和广东等地区的运力安排和客运组织工作,为群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重要枢纽、重点水域、旅游景区等客流密集地区运力供给,优化车船发班频次和生产调度,提高运输能力,加强农村客运运力组织,方便农村群众出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教育和工会等部门要及时掌握监测点农民工、学生流动情况,在农民工重点输出地区、学生集中地区组织农民工、学生有序流动。铁路、港航企业要优化运输组织,统筹安排好煤炭、油气等能源物资和粮食等重要生活物资运输。

(二)优化运输衔接。强化铁路、公路、水运等不同运输方式相互间信息共享和协调衔接,鼓励采用市场化手段创新联运方式,便利旅客顺畅中转换乘。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综合调度道路客运班线、公共汽车与铁路临时客运列车等的衔接,积极开展道路客运定制服务,科学调配出租车运力,做好短途接驳,畅通出行“最后一公里”。

(三)引导错峰出行。倡导职工群众就地过节。鼓励用人单位结合工作需要和职工意愿,统筹安排休假。工会组织要积极与用工单位协商息工开工时间,组织做好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要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及时预测发布热门目的地、交通枢纽客流量、道路拥堵等信息,引导旅客合理安排出行。

(四)保障道路畅通。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负起道路保畅的主体责任,公安交通管理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建立应急联合指挥机制和路警联动处置机制,共同协调处置道路交通拥堵问题。提前对春运易拥堵路段和收费站开展排查并制订疏导绕行方案,提前排查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设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站点。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及时发布高速公路路况和服务区信息,提早开展引导疏导。相邻地区之间要建立联动机制,局部路段出现拥堵时,及时向前后相邻地区通报,提前采取分流措施,避免长距离拥堵。辖区高速公路出现车辆严重拥堵超过10公里和15公里,并持续时间超过1小时的路段,立即将有关情况上报公安交通管理和交通运输部门;公安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部门将严重拥堵超过10公里和15公里的情况分别报告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

(五)有效应对恶劣天气等突发事件。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制订并细化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应急物资运输预案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各类突发事件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规模和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做到反应快速、应对准确、处置果断,合理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气象部门要加强大风、寒潮、低温雨雪冰冻等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及时通报监测情况和预报预警信息。

五、全力保障春运安全

(一)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全国春运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严格落实省际包车客运业务备案要求,按规定配备驾驶员并严格按照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事项运行,坚决杜绝“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违规行为。水运企业要加强对所属船舶的安全管理,切实落实恶劣天气限制开航等要求,港口企业要严格作业规程,加大重大安全风险管控。火车站、客运站等重点场所要严格执行安检制度,严防夹带“三品”进站(场);要全面优化旅客进出线路,防止出现拥挤踩踏事故。加强春运期间网约车、顺风车安全管理。

(二)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市各级各有关单位要以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契机,落细落实各类安全风险防控措施,结合疫情形势变化和防控要求,组织开展春运安全检查,对公路、水路、桥梁、隧道以及运输企业等全面开展隐患排查,严防车辆、驾驶人“带病”运行,各行业主管部门,也要组织开展本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对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实行挂牌督办。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于春运开始前将本领域、本地区十大安全隐患及治理情况上报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农村短途客运安全管理。县乡公路和渡口是交通管理最薄弱的地方,极易发生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各县区要充分发动乡镇交通管理站、农村劝导站和乡镇交通安全员、农村劝导员等“两站两员”,加强辖区危险路段和通往各镇、村主要道路的管控,及时劝导、纠正农村道路客车超员载客、货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突出违法行为。同时,在各县区政府(管委)统一领导下,公安、交通运输、应急、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密切与各镇联系,组织联合整治工作组,加强对县乡道路和低等级公路的管理,严格查处、取缔非客运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避免重特大恶性事故发生。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警示广大群众提高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搭乘超载、有故障和违规的车辆。严格落实三级以下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的制度。

(四)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全市各级各有关单位要严查严管“两客一危一货”和校车等重点车辆,健全企业营业执照登记、车辆登记、道路运输资质信息交换机制,排查“黑企业”“黑客车”,特别要加大对异地开行的大中型客车的监管力度,加强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依法打击酒驾醉驾、水上非法载客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黑车”“宰客”等违法活动,进一步加大对“车霸”“路霸”等危害运输秩序和运行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增强群众出行安全感。

六、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打造便捷出行环境

(一)扩大“无接触”售检票服务。铁路要优化售票组织,创新服务举措,继续完善12306售票系统,拓展线上服务范围,延长网站服务时间;健全候补购票功能,维护网络购票秩序;道路客运企业要持续提升联网售票服务水平,提高班次可售率,积极开展电子客票推广应用,继续为务工人员、学生和边远地区旅客提供预定团体票服务。

(二)推动出行环境更舒心。各车站、服务区要进一步改善旅客候乘环境,严格落实环境卫生要求;配备消毒用品、口罩等防护物资,便于旅客临时购买或取用。客运枢纽要规范引导标志,设置急客绿色通道,优化安检流程,减少旅客进出站拥挤和站内聚集。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条件,增设必要的服务台和流动岗。加强公路沿线餐饮场所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宰客等损害旅客权益行为。

(三)精准实施志愿服务。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各级团组织、各级工会组织按照倡导发动、安全第一,因地制宜、大站为主,精简岗位、优化服务的原则,稳妥开展“情满旅途”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服务春运“暖冬行动”。重点围绕疫情防控宣传提醒、咨询指引、票务协助等实际需求,精准确定岗位,加强规范管理。按照“非必要,不上岗”和“谁使用、谁管理、谁保障”的原则,切实加强志愿者防疫及服务保障。

(四)做好重点群体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码”代办代查、人工售检票、咨询指引等服务,保障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智能化条件下的出行服务。客运场站要设立爱心通道、母婴哺乳区、老幼病残孕旅客候乘区和医疗服务点,并落实防护措施。全面落实军人依法优先有关要求,为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及其随行家属提供优先服务。规范客运企业价格行为,严格落实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儿童乘车优惠政策。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在外出务工人员集中地协调开行专车,根据需要组织开行农民工返乡和回城“点对点”包车运输服务。

七、做好宣传引导,营造和谐春运氛围

(一)引导健康安全出行。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做好聚集性风险提示,引导公众出行时随身携带和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养成勤洗手等良好习惯,增强广大旅客疫情防范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持续开展春运出行信息发布,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提高车辆驾驶人和群众交通安全意识,防范道路交通事故。

(二)精心组织春运宣传。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联系沟通,综合利用各类媒体渠道,深度挖掘春运素材,突出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举措、春运感人事迹等。同时,要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加强对春运舆情的监测分析,及时了解热点焦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三)关心关爱一线职工。加强对春运干部职工疫情防控物资的保障,提前备足必要的防疫物资。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大对坚守春运工作一线职工的关心关爱,结合“两节”送温暖活动,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推动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有条件的单位要积极通过调休、补休等方式,保障假期在岗干部职工休息的权利。

八、做好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值班和客流班次统计的上报工作,运输统计报表按每日班次(列次)、人次、同比增长数的形式报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如果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则要在第一时间上报事故的基本情况。春运工作结束后,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并于2021年3月9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统一报送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潘健,联系电话:2189216,18077763813,电子邮箱:zhkbw@163.com。

 

附件:1. 疫情防控应急工作专班

2. 恶劣天气应急工作专班

3. 应急物资运输工作专班

4. 其他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专班


附件1

疫情防控应急工作专班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春运工作和加强春运疫情防控的通知》(桂政办电〔2021〕9号)要求,为做好春运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工作专班。

一、编制依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广西新冠肺炎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春运工作和加强春运疫情防控的通知》(桂政办电〔2021〕9号)、《钦州市2021年春运工作总体方案》(钦春运办发〔2021〕1号)以及自治区、市有关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部署等。

二、工作目标

坚持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松劲心理,坚持科学防控,精准施策,有效应对,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不放松,确保及时高效精准处置突发疫情,做到发现一起扑灭一起,不断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

三、处置机制

市、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卫生健康、公安、宣传、工信、发改(大数据)等多部门组成辖区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组,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在出现突发疫情启动应急响应后集中办公,落实各项调查、处置措施;市、县区要固化卫生健康与公安的联合流行病学调查机制,实行“三同时”流调工作模式,一旦接到新冠肺炎疫情报告,疾控中心流行病学调查人员与公安干警要同时赶赴现场、同时开展调查、同时处置疫情,并按要求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初次调查并上报。

四、疫情防控应急工作专班

组      长:郑  琥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常务副组长:陈  晓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副  组  长:黄海林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政委

裴宇昌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罗福勇 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陈建统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赵玉杰 广西沿海铁路公司钦州车务段副段长

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各工作组;负责防控工作有关文件上传下达;负责工作专班会议安排和会议纪要的撰写,并协调落实工作专班有关决定事项;牵头制定整体工作方案;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完成相关汇报材料;负责调度本级卫生应急队伍,必要时临时组建和派遣卫生应急处置专业队伍;负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动员各方面力量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指导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和直属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相关卫生应急信息报送工作;负责卫生应急信息的收集、核实;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报告的撰写和上报。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及时调整完善领导机构设置,各成员单位、下设各工作专班人员和职责保持不变,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商议工作,加强值班制度,周末和节假日联络员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状态,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及时作出反应。

(二)明确职责,强化部门联动。

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共同做好应急状态下疫情防控应急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依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和防控技术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和专家组,开展医疗、疾控技术人员的培训,统一组织实施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措施;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监测、评估、预测、预警;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选派专家到现场协助开展病人诊断、救治、疫情处理工作;开展可疑病例的隔离治疗、流行病调查、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等工作;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临床诊疗和预防控制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开展健康教育;为联合交通检疫检测工作提供现场体温检测技术支持和管理,对体温异常人员临时留置并进行现场初步检查,转运可疑患病人员并开展进一步检查,负责现场体温异常人员信息统计和报告;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通知精神,及时稳妥做好信息发布和信息上报工作,做好舆情应对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全市各道路卡口的管控管制工作,督导道路巡查保畅通等相关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统一组织协调联合交通检疫检测工作,负责牵头协调钦州东站、各县区客运站,开展站场消毒、环境整治、旅客体温测量、旅客发热登记、防控知识宣传、配合落实医护点设置等各项防控工作;协调客运班车、公交车、出租车等做好车辆保洁、消毒、防护知识宣传;统筹全市道路客货运、公交、出租车等组建应急车队,加强应急运力储备,保障疫情防控相关应急物资优先运输,纳入全市统一调度。

市教育局:负责牵头协调各县区对中高风险地区在读返钦学生做好摸排、核查、登记以及实时跟踪,出现发热的学生立即通知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救治;做好信息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组织开展学生健康监测和管理工作,并建立监测信息报告制度。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牵头协调各县区开展外出务工人员返乡摸排、核查、登记以及实时跟踪,做好信息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组织开展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工作,并建立监测信息报告制度。

广西沿海铁路公司钦州东站:保障疫情防控相关应急物资优先运输,协助做好相关病例及密切接触者的追踪、排查,开展交通工具和候车场所通风、消毒处理;提供检疫检测点设置场地和其他工作便利条件,协助开展检疫检测工作;做好进出站人员的体温检测工作。

(三)反应及时,保障物资到位。

建立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反应机制,要做好运输车辆的计划工作,准备好充足运力,一旦出现疫情,要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部署,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春运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联络员:黄永财,联系电话:13977792844。
附件2

恶劣天气应急工作专班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春运工作和加强春运疫情防控的通知》(桂政办电〔2021〕9号)要求,为科学有效地应对恶劣天气影响,特制定本工作专班。

一、编制依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广西新冠肺炎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春运工作和加强春运疫情防控的通知》(桂政办电〔2021〕9号)、《钦州市2021年春运工作总体方案》(钦春运办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恶劣天气,指受寒潮、低温、大风、霜冻、大雾、强对流等,同时包括其次生、衍生恶劣天气。

本预案适用于恶劣天气发生后,全市范围内的预警、应急响应、救灾等工作。

三、基本原则

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切实提高应对恶劣天气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严格落实职责和岗位责任,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点抓好“一抗三保”工作,即:抗灾害、保畅通、保运输、保安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恶劣天气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春运和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钦州市恶劣天气应急工作专班,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邹满丽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黄东刚 市公安局副局长

裴宇昌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邝良俊 市气象局副局长

陈  晓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吴祥心 市应急局副局长

唐涛平 广西沿海铁路公司钦州车务段副段长

工作专班主要负责统一部署、指导全市应对恶劣天气情况下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上传下达、情况综合等日常事务性工作,办公室人员从各相关单位抽调。

五、职责分工

市交通运输局:督促指导各县区制订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充分做好应对恶劣天气的准备,落实好应急救援等物资设备和应急运力;指导火车站、客运站发生大面积延误时,及时调派力量,做好引导疏散,避免出现大规模人员、车辆滞留。

市应急局:制订安全生产突发事件预案,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制订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生产安全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做好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的准备。

市气象局: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机制,加强大风、寒潮、低温冰冻等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及时向各级各有关单位通报监测情况和预报预警信息。

市公安局:提前对春运易拥堵路段和收费站开展排查并制订疏导绕行方案,提前排查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设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站点。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及时发布公路路况信息,提早开展引导疏导。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根据相关疫情防控方案及预案指导做好春运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督促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选派专业技术人员赴重点地区协助开展疫情处置、医疗救治等工作。

广西沿海铁路公司钦州车务段:加强对行车设备的检查监控,切实做好防冻设备和人员准备等工作,沿线配备的发电机、发电车、内燃机车要处于热备状态。

六、其他工作

(一)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防范恶劣天气灾害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

(二)对因恶劣天气影响可能造成的道路堵塞封闭情况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和责任,明确应急人员,储备应急物资。

(三)加强恶劣天气应急值守工作,落实领导带班制,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随时关注天气变化,及时了解灾情信息,确保信息畅通,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迅速报告,联络员:潘建,联系电话:18177763813。

 

 


附件3

应急物资运输工作专班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春运工作和加强春运疫情防控的通知》(桂政办电〔2021〕9号)要求,为科学精准地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突发疫情的医疗应急物资运输工作,特制订本专班。

一、编制依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广西新冠肺炎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春运工作和加强春运疫情防控的通知》(桂政办电〔2021〕9号)、《钦州市2021年春运工作总体方案》(钦春运办发〔2021〕1号)以及自治区、市有关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部署等。

二、工作目的

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原则,建立市、县区统筹安排、分级储备、统一调度、快速响应、高效快捷的应急医疗物资保障体系,提高对突发疫情所需重要医疗物资应急保障能力,保证所需重要物资迅速、高效、有序地调度与保供,为全市疫情防控提供强有力支撑,确保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全运行。

三、适用范围

本工作专班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生活生产严重损失、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疫情情况下,确保防疫应急物资运输工作。

四、工作专班

组      长:吴  超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副  组  长:陆鹏州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立伟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杨良佐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黄东刚 市公安局副局长

唐涛平 广西沿海铁路公司钦州车务段副段长

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负责上情下达、下情上送、情况综合等日常事务性工作,办公室人员从各相关单位抽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及时调整完善领导机构设置,各成员单位、下设各工作专班人员和职责保持不变,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商议工作,加强值班制度,周末和节假日联络员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状态,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及时作出反应。

(二)明确职责,强化部门联动。

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共同做好应急状态下疫情防控医疗应急物资运输工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统筹调配防疫应急物资的接收、发放等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充足的应急保障运力,对运送应急物资的车辆发放证明,协调疫情应急控制物资、人员及时快速运输。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实时掌握粮油等生产加工企业生产库存相关信息,保障市场供给;做好粮油、肉蛋奶、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测和预警,避免因运输受阻造成生活物资短缺、价格大幅波动。

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全市各道路卡口管控管制工作,督导道路巡查保畅通等相关工作。

(三)反应及时,保障物资到位。

建立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反应机制,做好运输车辆的计划工作,准备好充足运力,一旦出现疫情,要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部署,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防控疫情各种医疗设备、药品及时、快速运输,为防控疫情和维护正常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提供可靠的保障,联络员:梁家锋,联系电话:18607779326。


附件4

其他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专班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春运工作和加强春运疫情防控的通知》(桂政办电〔2021〕9号)要求,为做好春运期间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特制定本工作专班。

一、人员组成

组  长:黄智森 市应急局党委书记

副组长:石昌喜 市应急局副局长

陆红卫 市应急局副局长

吴祥心 市应急局副局长

韦昌连 市应急局党委委员、三级调研员

成  员:叶复科 市应急局四级调研员

黄永琉 市应急局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丁谢红 市应急局应急指挥中心主任

黄全林 市应急局预案管理和综合减灾科科长

向  阳 市应急局火灾和自然灾害救援科科长

陈礼闯 市应急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黄全林同志兼任。

二、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督促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八大行业等企业制订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生产安全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八大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三、工作要求

工作专班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研究重大工作,由组长或副副组长主持。工作专班办公室研究解决日常工作的重要事项,组织日常工作会议,各成员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工作专班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联络员:黄恩先,联系电话:18907772139。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公开

抄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钦州市春运办公室 2021年1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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