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林业行业标准项目申报指南
为深入贯彻实施《标准化法》、《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做好2021年林业行业标准立项工作,制定本指南。
一、指导思想
紧密围绕林业和草原事业改革发展要求,按照《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布局,以“优化结构,严控增量,减少存量”为基本原则,加强林业行业标准整合修订力度,进一步推进公益性、基础性、通用性、综合性标准制修订。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具备与制修订标准项目相关的研究和技术基础,有配套的技术、设备和人员。
(二)项目第一起草人应当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熟悉标准制修订程序和要求,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标准要有广泛代表性,参与起草的单位数量不能少于3个。
(四)项目完成周期(从下达计划到完成报批)不超过24个月。
三、申报要求
(一)制定标准应当在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和社会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深入调查论证,广泛征求意见,保证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提高标准质量。
(二)主要依据《2021年林业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申报目录》(详见附件1)申报项目,不受理目录范围外的项目。
(三)以精简整合现有行业标准为原则,鼓励整合相同、相近标准,重点支持综合类标准制修订。
(四)项目如涉及专利,申报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管理规定(暂行)》要求,提供有关专利信息及相应证明材料。
(五)项目第一起草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已承担林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项目,到期未完成的第一起草人,不得申报项目。
四、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须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公文、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项目建议书(附件3)、标准草案。
1.项目建议书。应填写完整、真实,详细说明项目内容以及起草单位、资金情况等。在“备注”栏中说明与各类重大政策或专项规划的关系、各类科研项目支持情况等。整合修订项目,应重点说明拟修订的主要内容和理由。
2. 标准草案。应明确提出主要章节及各章所规定主要技术内容。标准文本严格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 1.1-2020)的规则编写。
3. 请于2021年7月20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以EMS方式寄送,同时将项目申报公文(扫描件)和其它材料Word版发送指定邮箱。书面材料与电子版填报不一致,信息不完整,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司标准质量处:
联系人:佟金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
电话:010-84238848
邮编:100714
邮箱:biaozhunchu84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