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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时间:2021-12-31 08:16:07 浏览量:

苏教高〔2021〕 号
 

关于举办“建行杯”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江苏省选拔赛暨

第十届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回信重要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全省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成效,搭建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选拔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团队,定于2021年5月至8月举办“建行杯”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江苏省选拔赛暨第十届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省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一)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各类学校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建构素质教育发展新格局,形成新的人才培养质量观和质量标准,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高水平自立自强,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坚定执着追理想,实事求是闯新路,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三)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把教育融入经济社会产业发展,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组织机构

(一)省赛由省教育厅、省委统战部、省委网信办、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人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扶贫办、团省委、省科协、江苏证监局等部门共同主办,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研究会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委员会牵头组织,南京邮电大学、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和省青少年科技中心分别承办。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江苏教育频道等单位参与协办。

(二)成立省赛组委会,由省教育厅厅长葛道凯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省赛的组织实施(名单详见附件1)。省赛组委会办公室由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研究会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委员会牵头,办公地点设在南京邮电大学教务处,下设秘书组、组织组、宣传组等,在省赛组委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开展竞赛工作,规范竞赛管理,承担竞赛日常事务。

(三)成立省赛专家委员会,由省教育厅副厅长王成斌担任主任。聘请行业企业、投资机构、创业孵化机构、公益组织和科研院所专家担任委员,负责参赛项目的网上评审、线上路演或现场答辩等工作,指导帮助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

(四)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相应赛事机构,负责本地、本校赛事的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和推荐等工作。

四、省赛总体安排

第七届省赛将举办“1+3”系列活动。“1”是主体赛事,“3”是3项同期活动,包括“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创新创业成果展、大赛优秀项目对接巡展。

(一)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详见附件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详见附件3)、职教赛道(职教赛道单列,另行发文)和萌芽赛道(详见附件4)。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紧扣“建党百年”主题,将红色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引导师生用创新创业实践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打造全省最大思政课、实践课、劳育课(详见附件3)。

(三)创新创业成果展。举办“创客秀”,集中展示学生创新创业最新成果,搭建项目路演展示、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投融资合作对接服务平台,促进创新创业青少年交流合作和融合共享。

(四)大赛优秀项目对接巡展。省赛决赛期间开展优秀项目展示交流和投融资洽谈对接活动,进一步推动大赛成果转化应用。实施优秀创新创业项目落地计划,推动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社会效益好、具有明显投资价值的优质项目落户江苏。

五、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类型。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

(二)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1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在决赛时须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3.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前两届省赛一等奖但未获全国总决赛金银奖的项目仍可报名参赛,但仅限参与大赛训练营排位赛以竞争晋级国赛资格,不参加本年度省赛,原则上每校最多推荐1项;往届省赛二等奖、三等奖项目仍可报名参赛,占用学校本年度晋级省赛名额。已获往届国赛金银奖的项目,不可再报名参赛。

5.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3月1日之后出生)。

6.各设区市教育局(按隶属关系)、各高等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三)参赛项目数量。高教主赛道博士学位授予高校校赛报名团队总数不低于400个,硕士学位授予高校和其他本科高校校赛报名团队总数不低于370个,独立学院校赛报名团队总数不低于340个;职业技术大学高教主赛道与职教赛道校赛报名团队总数不低于370个,省高水平高职院校高教主赛道与职教赛道校赛报名团队总数不低于340个,其他高职高专院校高教主赛道与职教赛道校赛报名团队总数不低于300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校赛报名数不少于高教主赛道数量要求的20%,名额单列。

六、赛程安排及评审规则

(一)报名审核(2021年4月15日至6月1日)。校级初赛参赛团队须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s://cy.ncss.cn)或国赛微信公众号(“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各校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s://cy.ncss.cn/gl/login),对照参赛条件对本校学生(含毕业生)注册报名项目进行审核。赛事咨询通过“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微信公众号进行,参赛团队可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资料下载板块,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日。

(二)校级初赛(2021年6月上旬)。各校6月5日前完成校级初赛,推荐参加省赛的团队应有排序,须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项目晋级等操作。参与省级复赛的团队,须通过学校管理员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江苏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管理平台(http://114.220.75.43:84/)报名提交材料。初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地各校自行决定。各地各校要正确研判本地的疫情形势,原则上采用线上路演的方式开展初赛,尽量减少线下同期活动,并做好相关疫情防控预案。

(三)省级复赛(2021年6月20日前)。参照全国决赛评审规则,在线上组织省级复赛,6月20日前完成。

(四)省级决赛(2021年7月中下旬)。省级决赛拟于7月中下旬在南京邮电大学举行,视疫情发展情况决定采用线上答辩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项目路演。推荐部分省赛一等奖项目进入训练营,通过训练营排位赛争夺晋级国赛名额。

(五)全国总决赛(2021年10月下旬)。全国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全国决赛项目进行第一轮网上评审,择优选拔项目进行下一轮现场决赛,决出金奖、银奖、铜奖。

七、奖项设置及奖励政策

(一)奖项设置。省赛设一、二、三等奖和各类单项奖;另设院校(市县)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和突出贡献奖(详见各赛道附件)。原则上每所学校网评入围省决赛的项目,高教主赛道不超过8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不超过4个。获上届国赛金奖的高校不受以上名额限制,每1个金奖奖励突破1个网评入围省决赛指标。高教主赛道每所高校获省赛一等奖项目总数原则上不超过5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萌芽赛道每所院校获省赛一等奖项目(或创新潜力奖)原则上各不超过3个。各校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获省赛一等奖但超过限额的项目,原则上仍授予一等奖(名额另加),本年度不推荐晋级国赛。

(二)奖励政策。“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作为中国创新创业类竞赛第一赛事,鼓励高校对在校学生获奖奖励,不低于“挑战杯”系列竞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同等奖项待遇。指导教师指导项目获省决赛一等奖可以认定等同于省教学成果奖(实践教学)二等奖,获国赛金奖可以认定等同于省教学成果奖(实践教学)一等奖,可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主要依据,允许获得全国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金奖指导教师破格晋升高级职称。项目相关教学研究可优先参评省级教学改革项目,不占用学校推荐名额。国赛获奖情况纳入省委省政府考核高校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指标,纳入省品牌专业建设专项经费分配的绩效评价因素,根据绩效对获奖高校进行经费奖补。

(三)跟踪服务。省赛组委会将为大赛获奖项目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协助创业企业落户地方,争取地方的扶持资金。中国建设银行为获奖项目举办“互联网+”金融产品推介/宣传沙龙,推荐“互联网+”制造业、信息技术服务等类型获奖项目进入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苏科贷”企业库,享受“苏科贷”的优惠融资政策;推荐现代农业类获奖项目纳入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支持名单,享受贷款利率和担保费率优惠;组织体验依托互联网思维创新的特色大数据产品“小微快贷”。

八、大赛宣传发动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校要认真做好大赛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初赛组织工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根据情况组织师生观看大学生创新创业题材电影《当我们海阔天空》,激励更多学生了解“双创”、投身“双创”。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校要高度重视大赛,进一步提升大赛参与度和参赛作品质量,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在校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九、联系方式

省赛QQ工作群为:540126993;省赛微信工作群为:第7届江苏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请各高校指定1名工作人员加入工作群,加强赛事工作沟通和交流。大赛有关事宜,可与省教育厅等相关处室和承办单位联系。联系人: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魏永军,025-83335156;职业教育处张赟,025-83335676;基础教育处张国宇,025-83335670;南京邮电大学教务处张徐,025-85866281;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孙蕾,025-86176024;省青少年科技中心李莹,025-86670709。

 

附件:1.“建行杯”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江苏省选拔赛暨第十届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名单

2.“建行杯”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江苏省选拔赛暨第十届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方案

3. 第七届江苏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省教育厅

2021年  月  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建行杯”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

创业大赛江苏省选拔赛暨第十届江苏省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名单

 

主    任:葛道凯  省教育厅厅长

执行主任:王成斌  省教育厅副厅长

叶美兰  南京邮电大学校长

副 主 任:方未艾  省委统战部一级巡视员

王万军  省委网信办副主任

高  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苏春海  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顾月华  省教育厅副厅长

赵建国  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

池  宇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张宏伟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周富章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朱新华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郁冰滢  省商务厅二级巡视员

熊  俊  共青团江苏省委副书记

方胜昔  省科协技术协会副主席

刘文俊  省政府扶贫办副主任

许加林  江苏证监局一级巡视员

陈宝权  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副行长

孙力娟  南京邮电大学副校长

委    员:邵  进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处长

陆岳新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

许正亚  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处长

贺兴初  省教育厅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处长

胡建平  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主任

徐  骏  南京大学本科生院常务副院长

孙伟锋  东南大学教务处处长

孔垂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务处处长

李  强  南京理工大学教务处处长

张  炜  南京农业大学教务处处长

沈建华  南京邮电大学教务处处长

郭照冰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务处处长

陆伟东  南京工业大学教务处处长

薛  冰  常州大学教务处处长

王承堂  扬州大学教务处处长

岳  峰  盐城师范学院教务处处长

劳家仁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学工处处长

办 公 室:魏永军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副处长

张国宇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四级调研员

李  莹  省青少年科技中心副主任

沈孝兵  东南大学教务处副处长

朱建军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务处副处长

张  徐  南京邮电大学教务处副处长

葛昕明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务处副处长

姚山季  南京工业大学教务处副处长

江一山  常州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建行杯”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

创业大赛江苏省选拔赛暨第十届江苏省大

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方案

 

第七届江苏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设高教主赛道,由南京邮电大学承办。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参赛项目类型

(一)“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二)“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三)“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四)“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五)“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应结合以上分类及自身项目实际,合理选择项目类型。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跨校组队的成绩列入团队负责人所在学校)。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二)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前两届省赛一等奖但未获全国总决赛金银奖的项目仍可报名参赛,但仅限推荐参与大赛训练营排位赛以竞争晋级国赛资格,不参加本年度省赛,原则上每校最多推荐1项;往届省赛二等奖、三等奖的项目仍可报名参赛,占用学校本年度晋级省赛名额。已获往届国赛金银奖的项目,不可再报名参赛。

(三)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本科生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教育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二)研究生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教育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三)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人代表在教育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人代表在教育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五)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教育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1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四、参赛项目数量

(一)校级初赛参赛项目数量

各高校校级初赛需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大赛移动端报名,博士授权高校报名参加校级初赛的团队总数不低于400个,硕士授权高校和其他本科高校报名参赛的团队总数不低于370个,独立学院报名参赛的团队总数不低于340个。

(二)晋级省赛参赛项目数量

原则上博士授权高校每校推荐数不超过10个,硕士授权高校和其他普通本科高校每校推荐数不超过8个,独立学院每校推荐数不超过6个。职业技术大学高教主赛道与职教赛道推荐总数不超过8个,省高水平高职院校高教主赛道与职教赛道每校推荐总数不超过6个,其他高职高专院校高教主赛道与职教赛道每校推荐总数不超过4个。晋级省赛的项目中,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师生共创组5个组别的项目比例原则上要均衡,推荐的创意组项目数量之和不得大于推荐总数的50%。

(三)晋级省赛参赛名额奖励

获上届国赛金银奖的高校按每个金奖2个,每个银奖1个奖励晋级省赛名额。校赛报名数量超过指标40%以上的增加1个晋级省赛名额,超过指标70%以上的增加2个晋级省赛名额;超过指标100%以上的增加4个晋级省赛名额;校赛报名数量未达到最低指标要求的,按照比例核减学校晋级省赛名额。

五、奖项设置

高教主赛道设一等奖70个、二等奖130个和三等奖200个左右。原则上,高教主赛道每所学校入围省决赛的项目不超过8个(获上届国赛金奖的高校可不受8个名额的限制,每1个金奖奖励突破1个网评入围省决赛指标),获省赛一等奖项目总数不超过5个。各校获省赛一等奖超过限额的项目原则上仍授予一等奖(名额另加,本年度不推荐晋级国赛)。设最佳带动就业奖、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具人气奖各1个、高校优秀组织奖20个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获奖项目由省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优秀组织奖评定根据校级初赛组织情况和省赛获奖情况等综合计算。校级初赛组织情况根据各校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及大赛移动端报名的项目总数计分。报名项目数量达到规定数量的计30分,超过规定数量的每增加5个项目增计1分,最高总计70分。省赛获奖情况根据各校团队在省赛中的获奖等次计分。获得一等奖的每个团队计10分,获得二等奖的每个团队计5分,获得三等奖的每个团队计3分。宣传发动不到位、校赛报名数量未达到最低指标要求、推荐进入省赛团队审核不严格的高校不得参评高校优秀组织奖。

六、材料提交

各高校应组织学生于6月1日前登录江苏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管理平台(http://114.220.75.43:84/)报名,并在线提交报名表(盖章扫描成PDF格式)、商业计划书与展示视频(时长不超过一分钟,视频格式H.264 MP4,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20M。展示视频在省级决赛前不作硬性要求,根据团队实际情况考虑是否提交)等有关材料。各校应将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6)、学校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7)等有关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hlwds2021@njupt.edu.cn。

大赛组委会主赛道联系人: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魏永军;

联系电话:025-83335156;

南京邮电大学教务处 贺超凯 张徐;

联系电话:025-85866281;

电子邮箱:hlwds2021@njupt.edu.cn;

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9号南京邮电大学教务处,邮编:210046。

七、其他

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江苏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所有。


附件3

第七届江苏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省教育厅决定联合省有关部门,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领航乡村振兴  红色筑梦创业人生

二、活动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回信重要精神,紧扣“建党百年”主题,大力弘扬周恩来精神、雨花英烈精神、新四军铁军精神和淮海战役精神,将红色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贯穿“四史”教育,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厚植学生“爱党爱国”情怀;聚焦革命老区,开展公益创业,引导师生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在全省范围内打造一堂主题突出、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思政大课、实践大课、劳育大课。

三、活动内容

全省组织1000支左右的团队,以青年为主力、以红色为主题、以筑梦为主旨,线上线下融合,深入开展“红旅实践行·筑梦新时代”主题实践活动,努力上好集四史教育、思政教育、创新创业、乡村振兴、红色筑梦为一体的一堂江苏金课。结合争创“服务高质量发展先锋行动队”活动,引导青年学生走进江苏革命老区和城乡社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重温革命前辈伟大而艰辛的创业史,走好新时代青年的新长征路;引导青年学生积极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伟大实践,用创新创业的生动实践奋力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江苏篇章。

主要开展十个“一”活动:举办一次“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全省启动仪式;共上一堂万人红旅思政微课;举办一场红色青年说演讲比赛;共上一堂“百年大党风华正茂”红色主题音乐课;同唱一首红歌快闪;策划一场红旅项目路演活动;举办一次“庆建党百年•红旅实践行•筑梦新时代”项目展;建设一批红旅实践教育基地;免费面向广大农民和农村工作者推出1000门乡村振兴在线开放课程;拍摄一批红旅专题记录片,全面展示我省青年大学生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生动实践和良好精神风貌。

四、活动安排

(一)制定方案(2021年5月)。各高校要聚焦乡村振兴,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要求,结合革命老区等地方实际需求,制定本校2021年“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跟踪调研往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项目进展情况,为参与活动的本届及往届团队创造项目落地环境。活动方案要明确活动时间、地点、规模、形式、支持条件等具体内容,并于5月20日前报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邮箱:hlwds2021@njupt.edu.cn)。

(二)启动仪式(2021年6月)。江苏“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由省教育厅、省委统战部、省委网信办、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人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扶贫办、团省委、省科协、江苏证监局等部门共同主办,江苏大学生“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联盟牵头组织,南京邮电大学、南京农业大学联合承办。江苏“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全省启动仪式计划于6月中下旬在南京雨花台烈士陵园举办,启动仪式将采用线上线下同步的方式举行。同步组织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百万青年点亮红色江苏”线上启动仪式,百万大学生共同吹响红色集结号,共同点燃红色信仰,共同追寻前辈足迹,重走江苏红色路线,传承红色基因,接受革命洗礼,并通过网络平台为江苏革命老区未来发展建言献策、加油点赞。全省各高校每校可推荐1-2个项目参加现场启动仪式,其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团队参与线上启动仪式,详细活动安排另行通知。启动仪式后,选取部分革命老区组织项目对接活动,有意向承办对接活动或大赛训练营的高校或市县可在活动计划日期一个月前向省赛组委会提出申请。

(三)活动报名(2021年6月)。各高校要积极发动、充分挖掘本校优质创新创业项目参与活动,组织团队及时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s://cy.ncss.cn)进行校赛报名。参加省赛的团队须登录江苏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管理平台(http://114.220.75.43:84/)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5月25日至6月10日。各校要充分发动学生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百万青年点亮红色江苏”线上活动,点赞数超过3万次的设区市将被自动点亮。当学生在助力乡村振兴活动专区成功提交一条建言献策后,学校所在地设区市的祝福数便会增加1,当每所学校的学生发布建言献策超过1000条时,该校就会自动点亮一颗青年创新创业之星,每点亮一颗青年创新创业之星便可多推荐一支学生团队到现场参加全省“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现场启动仪式。

(四)组织实施(2021年6-8月)。省教育厅负责组织省级“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做好需求对接、培训、宣传等工作。各校应积极组织学生以及企业家、投资人等,以 “健康中国(江苏)小分队” “强富美高新江苏小分队”或项目团队组团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城乡社区等地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各校应积极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电商直播活动,充分发挥电商带货等方式在乡村振兴上的作用,开展特色农产品、文创产品等销售和推广活动,学习和掌握数字经济时代背景下互联网营销新技能,实现创业带动就业。

各高校要重点围绕科技、农业、环保等方面需求,结合高校大学生项目团队的优势,助力乡村振兴,支持大学生开展创业就业。并通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创业专项经费、师生共创、校地协同等多种形式,努力实现项目长期对接,并推出一批帮扶品牌项目和帮扶示范区,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积极争取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公益机构、投资机构等各方支持,通过政策倾斜、项目立项、设立公益基金等方式为活动提供保障。

(五)总结表彰(2021年8月)。各高校要及时总结经验,加强成果宣传,选树优秀典型,举办优秀团队先进事迹报告会。省赛组委会和国赛组委会将适时举办“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成果展。

五、“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项目要求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在推进革命老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可推广性。

2.参赛项目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跨校组队的成绩列入团队负责人所在学校),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人代表在教育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已获前两届省赛一等奖但未获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仍可报名参赛,但仅限推荐参与大赛训练营排位赛以竞争晋级国赛资格,不参加本年度省赛,原则上每校最多推荐1项;往届省赛二等奖、三等奖的项目仍可报名参赛,推荐项目占用学校本年度晋级省赛名额。已获往届国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再报名参赛。

5.各有关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教育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能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教育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能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三)参赛项目数量

1.“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校级初赛参赛项目数量

各高校校级初赛需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大赛移动端报名,博士授权高校报名参加“青年红色之旅”赛道校级初赛的团队总数一般不低于80个,硕士授权高校和其他本科高校报名参加“青年红色之旅”赛道的团队总数不低于74个,独立学院和省高水平高职院校报名参加“青年红色之旅”赛道的团队总数不低于68个,其他高职高专院校报名参加“青年红色之旅”赛道的团队总数不低于60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校赛报名数量单列。

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晋级省赛参赛项目数量

原则上博士授权高校每校推荐数不超过5个;硕士授权高校和其他本科高校每校推荐数不超过4个;独立学院和省高水平高职院校每校推荐数不超过3个;其他高职高专院校每校推荐数不超过2个。推荐的公益组项目数量不得大于推荐总数的50%。

3.“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晋级省赛参赛名额奖励

获上届国赛金银奖的高校按每个金奖2个,每个银奖1个奖励晋级省赛名额。校赛报名数量超过指标50%以上的增加1个晋级省赛名额,超过指标100%以上的增加2个晋级省赛名额。校赛报名数量未达到最低指标要求的按照比例核减学校晋级省赛名额。

(四)奖项设置

(一)本赛道设一等奖30个、二等奖50个、三等奖120个左右,奖项设置及数量根据参赛队伍数量和质量适当调整。原则上,每校入围省决赛的项目不超过4个(获上届国赛金奖的高校可不受4个名额的限制,每个金奖奖励突破1个网评入围省决赛指标),每校获省赛一等奖项目不超过3个。各校获省赛一等奖超过限额的项目原则上仍授予一等奖(名额另加),但本年度不推荐晋级国赛。

(二)本赛道设“乡村振兴奖”“社区治理奖”“网络影响力奖”等单项奖,奖励对农村地区教育、科技、农业、医疗、城乡社区治理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项目。

(三)本赛道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高校优秀组织奖20个、市县优秀组织奖若干个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优秀组织奖评定根据学校层面“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组织情况、校级初赛开展情况、省赛获奖情况和电商直播活动组织情况等综合计算。校级初赛组织情况根据各校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及大赛移动端报名的项目总数计分。学校层面组织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计30分(以活动总结和相关新闻报道为准,需要提前报送),承办省级“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计50分,“百万青年点亮红色江苏”参与点赞数每超千次计3分(可累计),每点亮一颗青年创新创业之星计20分(可累计)。项目报名数量达到规定数量的计30分,超过规定数量的每增加5个项目增计1分,最高总计70分。省赛组织获奖情况根据各校团队在省赛中的获奖等次计分。获得一等奖的每个团队计10分,获得二等奖的每个团队计5分,获得三等奖的每个团队计3分。学校层面组织开展“电商直播活动”的计10分,承办省级“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电商直播活动的计30分,电商直播带货销售额每增加50万元增计1分,最高总计20分。宣传发动不到位、校赛报名数量未达到最低指标要求、推荐进入省赛团队审核不严格的高校不得参评高校优秀组织奖。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高校要加强活动组织领导,成立专项工作组,推动形成政府、高校、企业、社会联动共推的机制,建立健全各项机制,提高高校师生参与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统筹资源、加强保障。各高校要主动协调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以及行业企业、公益机构、投资机构等,通过政策倾斜、资金支持、设立公益基金等方式,为活动提供保障。

(三)强化培育,推动落地。各高校要依托省大学生“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产业联盟,拓展项目对接渠道,建立项目储备库,加强项目培育孵化;选育有创新创业潜质的优秀项目和学生团队纳入“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层次递进式培养体系;健全创新创业团队和乡村振兴需求的长效对接机制,持续跟踪对接项目进展情况,切实提高协议的有效率和项目的转化率,培育一批帮扶品牌。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高校要加强活动宣传,通过提前谋划、集中启动、媒体传播,线上线下共同发力,提升活动的社会影响力。省赛组委会将与江苏教育频道合作拍摄专题记录片,全面展示我省高校青年大学生参与活动的生动实践和良好精神风貌。

(五)敢于尝试、积极创新。利用网络直播、短视频等新型传播与销售途径,引导、助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团队把握机会,积极创新创业。

七、材料提交

各高校应组织学生于6月1日前登录江苏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管理平台(http://114.220.75.43:84/)报名,并在线提交报名表(盖章扫描成PDF格式)、商业计划书与展示视频(时长不超过一分钟,视频格式H.264 MP4,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20M。展示视频在省级决赛前不作硬性要求,根据团队实际情况考虑是否提交)等有关材料。各校应将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6)、学校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7)等有关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hlwds2021@njupt.edu.cn。

大赛组委会“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及赛道联系人: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魏永军;

联系电话:025-83335156

南京邮电大学教务处 贺超凯、张徐;

联系电话:85866281

电子邮箱:hlwds2021@njupt.edu.cn

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9号南京邮电大学教务处,邮编:210046。

八、其他

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江苏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所有。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5月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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