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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年度科室管理目标

时间:2022-01-05 15:23:41 浏览量:

****年度司法局科室管理目标

一、业务工作目标(60分)

(一)基层工作管理科

1、精心实施“基层司法服务年”活动。(5分)

评分标准:①年初制定活动计划,精心组织实施,年终认真进行总结,得3分;②组织开展一次“基层司法为民服务”活动,扩大社会影响面,得2分。

2、积极加强乡镇司法所(办)的规范化建设。(10分)

评分标准:①按照局下发的《关于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要求,积极争取乡镇领导重视,每个司法所年内硬件建设经费投入在5000元以上,有4个司法办投入在2000元以上,得4分,每减少一个所扣1分,减少一个办扣0.5分;②设计制发《乡镇司法所(办)工作手册》,并组织司法助理员认真进行记录,每季组织一次检查,得2分,检查开展少一次扣0.5分,记录不规范、不齐全,每册扣0.2分;③全县四个乡镇司法所均达到市级规范化标准,得2分,少完成一个所扣0.5分;④督促司法所(办)记好《基层工作日记》,并每季开展检查,得2分,少组织一次检查扣0.5分,有一个乡镇司法所(办)记录没有达到要求的扣0.2分。

3、充分发挥乡镇疑难纠纷调处中心的作用。(5分)

评分标准:①建立网络,及时调整充实乡镇疑难纠纷调处中心人员,建立全县统一名册,得1分;②指导督促各中心普遍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促进联调机制充分发挥,得2分;③无出现因疑难民间纠纷人员不到位、调处不及时、处理不公正而引发“三访”案件,得2分,每发生一件扣1分。

4、全面开展民间纠纷预防、排查、调处等活动。(10分)

评分标准:①认真布置开展重点时期和每季民间纠纷大排查,每次有总结、有分析,并及时上报材料,得3分,少一次扣0.5分;②组织协调水产(渔政)、公安、信访等部门,成立全县性涉渔纠纷调解组织,建立调处机制,服务渔业生产,得3分,未成立组织不得分,没有制定制度或制度无法落实的,扣2分;③全县民间纠纷调处率100%,成功率95%,得2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2分;④无发生民转刑及民间纠纷引起的非正常死亡案件,得2分,每发生一起扣0.5分。

5、努力提高村居调委会的调解工作水平。(10分)

评分标准:①继续组织开展创建“示范调委会”活动,全县40%以上村(居)调委会达到“四无四有”标准,得3分,每少完成一个村居,扣0.2分;②指导乡镇司法所(办),结合辖区实际,组建特色调解组织,得2分,至少有4个乡镇应建立特色调解组织,一个乡镇没有完成任务,扣0.5分,③组织开展纠纷档案质量大检查,得1分;④着手对全县村居调委会进行一次再建设,确保90%以上调委会达到规范化标准,得1分,每下降5个百分点扣0.2分;⑤督促司法所(办)加强对村(居)调解干部的业务培训,得1分,有一个乡镇没有开展培训的,扣0.2分;⑥指导村居记好《基层司法工作手册》,得1分,每发现一个村(居)没有记录、记录不规范或不齐全的,扣0.3分。

6、认真开展司法助理员基本素质教育培训、考试。(5分)

评分标准:①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意见,按上级部署开展教育活动,得3分;②积极组织司法助理员参加培训和考试,得2分,非正常原因,乡镇司法助理员每一人次未参加培训、考试的,分别扣0.2分和0.5分。

7、深入基层调研,指导乡镇、村居开展工作。(7分)

评分标准:①确定专题,到每一乡镇司法所(办)指导工作不少于3次,得3分,每少一次扣0.5分;②深入村居,对全县1/3以上的村居进行指导,得2分,每少完成一个村居,扣0.2分;③深入渔村、渔户,积极调研,结合我县实际,10月底以前完成调研文章得2分,每迟1个月扣1分。

8、及时召开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例会,做好报表和信息报送工作。(8分)

评分标准:①会议准备充分,主题突出,每季按时召开,得3分,无故少一次,扣1分;②各类报表报送及时准确,得2分,报送不及时或漏报,每份扣0.5分;③全年被局采用信息5篇,得3分,少一篇扣1分,被省厅、市局采用一篇分别加1分和0.5分。

(二)宣传教育科

1、全面启动“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规划。(12分)

评分标准:①八月底前起草制定“四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并由党委作出决定,人大形成决议,一府两院制定实施方案,得3分,每迟半个月或少一份决议、实施方案的,扣1分;②重新组建普法教育讲师团,落实制度、报酬,得1分;③八月底以前召开“三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动员大会,会议各项准备充分,得2分;④确定“四五”普法试点,完成试点工作,并形成经验在全县推广,得2分,试点工作不力没有形成经验的,扣1分;⑤统一制作铝制固定标语,并固定上墙,得2分,没有制作不得分,标语制作完成但未分发至村居固定上墙的,每发现一个村居扣0.1分;⑥各乡镇、村居原有法制宣传栏得到巩固,并发挥作用,全县17所农村普法学校达到规范化要求,并正常发挥作用,得2分,每减少一个普法阵地扣0.2分。

2、认真抓好重点对象的学法工作。(8分)

评分标准:①邀请名教授来洞讲课,得2分;②协助工商、企业主管部门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得2分,配合不力不得分;③全年组织开展一次全县性法律知识竞赛,得2分,没有开展不得分;④按照中宣部、司法部、人事部文件要求,协同人事劳动局开展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得2分。

3、深入开展依法治校。(10分)

评分标准:①落实省定学生法制教育教材的征订任务,得2分;②编写中小学生法制教育辅助教材,得2分;③编制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工作手册,得2分;④协助各校制订规范性文件汇编,得2分;⑤总结全县依法治校成果,形成经验,得2分。

4、全面推进依法治村。(8分)

评分标准:①抓好岭背居、后坑村“民主法治示范村”试点工作,并形成经验,得3分,形不成经验不得分;②指导各村居整理修改《村居民自治章程》,得3分,30%以上村居未完成不得分;③协调、督促、检查、落实村务公开,得2分。

5、积极开展日常法制宣传教育。(10分)

评分标准:①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及新法律的出台,开展专项宣传活动,得2分;②办好《司法之声》栏目,全年播出50期,得2分,每少一期扣0.2分;③全年刊出法制宣传专刊12期,得3分,每少一期扣0.5分;④每月编印、分发《农村法制宣传资料》,得3分,每少一期或一期分发不到位扣0.5分。

6、加强普法依法治理的信息调研。(8分)

评分标准:①全年自编普法简报18期,得2分,被省厅、市局采用达1篇和3篇,得3分,每少编1期或少采用1篇扣.5分,被省厅、市局采用每增一篇分别加1分和0.5分;②10月底以前完成业务论文,并上交市局,得2分,每迟一个月扣1分;③按时完成各类报表的报送,得1分,报送不及时或漏报,每份扣0.2分。

7、深入基层指导乡镇、村居工作。(4分)

评分标准:①确定专题,全年到每个乡镇司法所(办)指导2次,得2分,少一次扣0.5分;②深入基层,对全县部门、村居、学校进行指导,得2分。

(三)刑释解教工作科

1、切实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领导。(8分)

评分标准:①县刑释解教领导小组一年召开会议2次,研究部署安置帮教工作,得2分;②争取局党组重视,确定专题,提请局党组专题研究刑释解教工作2次,得2分;③3月底以前制定全年刑释解教工作计划,年终进行总结,各项工作制度健全,并落实到位,得2分,没有书面计划、总结材料或制度不健全的每项扣1分;④按照人员变化,适时调整充实县级刑释解教工作机构,得2分,调整不及时的扣1分,没有调整不得分。

2、进一步健全安置帮教工作网络。(12分)

评分标准:①乡镇、村居两级安置帮教网络制度健全,帮教力量清楚,得3分,有一个乡镇或村居帮教组织瘫痪的,没有制度的分别扣1分和扣0.2分;②县、乡镇、村居三级安置帮教组织档案、卡册齐全,填写规范,回籍人员底数清楚,得3分,县级底数不清的不得分,乡镇、村居填写不规范或档案缺失,每发现1例分别扣1分和扣0.2分;③定期与公安、法院联系,掌握年度内被判刑或决定劳教情况,得2分,每少一份刑事判决书或劳教决定书,扣0.5分;④加强与公安协调联系,当年回籍两劳人员到县安帮办报到率达100%,得2分,每少1人扣0.5分;⑤继续组织司法助理员开展“两知三清”活动,得2分,每发现1例乡镇司法助理员对重点对象不知不清的,扣0.5分。

3、积极落实安置帮教政策。(10分)

评分标准:①规范救济型安置,确定救济的条件、程序,得2分,每发现一例救济安置不规范的扣0.5分;②巩固原有依托企业,全县依托企业发展到4家,得2分,少一家扣1分;③通过多种渠道,提高刑释解教回籍人员安置率,全县回籍后有劳动能力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达到95%,得2分,每降一个百分点扣0.5分;④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帮教,全县刑释解教人员回籍人员帮教率达到100%,得2分,每降一个百分点扣0.5分;⑤采取措施,预防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内,得2分,每超出一例扣0.5分。

4、努力建立安置帮教基金。(7分)

评分标准:①积极争取县财政、各成员单位、社会各界的支持,筹集4万元安置帮教基金,得3分,每少10%扣1分;②制定、出台安帮基金管理使用办法,得2分;③严格管理使用安置帮教基金,得2分,管理使用不当不得分。

5、认真实施“温暖帮教”工程。(10分)

评分标准:①组织开展探监帮教活动,得2分;②在全县开展“一帮一”活动,得2分,一个乡镇没开展扣0.5分,每发现一例帮教干部对帮教结对对象不清,扣0.2分;③确定10%的重点对象,每季走访一次,得3分,每减少一个扣0.2分;④组织对全县刑释解教回籍人员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确立特困对象,并健全有关信息资料,得2分。

6、积极拓展安置帮教新路子。(3分)

评分标准:①研究制定全县刑释解教人员流动安置帮教管理办法,得1分;②引导乡镇工作站积极总结探索安置帮教工作新经验,30%以上的乡镇总结出有特色经验作法,并形成材料,得2分,少一个乡镇扣1分。

7、深入基层指导乡镇、村居工作。(4分)

评分标准:①确定专题,全年到每个乡镇司法所(办)指导2次,得2分,少一次扣0.5分;②深入村居,对全县1/4以上村居进行直接指导,得2分,每少一次村居扣0.2分。

8、积极加强报表、信息报送和调研工作。(6分)

评分标准:①报表报送及时准确,得2分,报送不及时或漏报每份扣0.5分;②全年被局采用信息5篇,得3分,少一篇扣1分,被省厅、市局采用每篇分别加1分和0.5分;③积极开展调研,确定课题,10月底前完成调研文章得2分,每迟1个月扣1分。

(四)办公室(法律服务管理科)

1、认真做好文件管理和信息调研工作。(13分)

评分标准:①公文登记及时准确,流转顺畅,发文打印、校对无误、送达及时,并有效进行督办,得2分,收发文或办文贻误,影响大局的不得分;②档案及时立卷归档,开展档案室达标创建工作,得2分,立卷归档不及时扣1分,档案工作没有达标扣1分;③全年自编《洞头县司法行政动态》25期,被省厅、市局采用达4篇和8篇,得3分,少编写一期或少采用一篇扣0.5分,被省厅、市局多采用一篇分别加1分和0.5分;④认真部署开展调研工作,五月底前确定课题,落实责任人,确保全年上报省厅、市局调研文章达6篇,年终组织评比、表彰,得2分,每少一篇扣1分,没有组织评比、表彰的扣1分;⑤认真做好文件材料的起草和核稿,把文字综合关,得2分,每发现一个文件或材料起草不及时的扣0.2分,发文没有进行核稿的,每件扣0.1分;⑥通过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远程信息网及时收发电子邮件,并按程序传阅,得1分,收、发电子邮件不及时或有遗漏的,每件扣0.2分;⑦在chinanet网上建立网站,实现政府上岗,得1分。

2、严格执行考勤、值周、值班制度。(2分)

评分标准:①2月底以前安排好全年的值周及双休日值班表,并抽查值周和双休日值班情况,得1分,没有及时安排或每月抽查少于一次的扣0.5分;②每月5日前汇总公布上月考勤情况,并兑现扣罚措施,得1分,每少公布一次或一次没有兑现扣罚措施的,扣0.2分。

3、积极争创市级文明单位。(10分)

评分标准:①准备好申报、参评市级文明单位的有关材料得2分,因材料问题影响争创结果的,不得分;②开展行风建设,设立投诉箱、投诉电话,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得1分,每缺一项扣0.5分,③按照局政务公开办法,做好对内对外公开工作,得1分,少公开一次或公开不及时的扣0.2分;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年初制定计划,年终进行检查总结,提请局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2次,及时认真处理来信、来访和举报,得2分,没有计划、总结或党组研究少1次的扣0.5分,来信、来访或举报没有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当产生影响的不得分;⑤及时制定年度争创文明单位的计划,年终认真进行总结,参加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文明机关评比名次排前三位,得2分,没有计划或总结扣1分,评比名次每降一位扣0.5分;⑥制定局机关文明行为规范,并督促执行,每季度组织一次局机关精神文明目标考核,日常加强检查,得2分,没有制定文明行为规范的扣1分,少组织一次考核的扣0.5分。

4、努力提高干警队伍素质。(10分)

评分标准:①按照省厅、市局部署,组织公务员参加基本素质教育培训、考试,得2分,没有成立领导小组或制定实施方案的扣1分,培训到课率、考试平均成绩列全市末二位的不得分;②组织开展“宗旨、法制、廉政”专项教育,教育活动有计划、有部署,教育内容符合实际,成效明显,得2分;③组织开展“三个代表”的学习教育,计划、总结齐全,方案可行,组织有力,得2分;④及时完成干警的年度考核和聘任聘用工作,得2分,科室目标考核、民主测评、述职评议、业务考试有一个环节没有及时完成的扣0.5分;⑤做好干警的评先、表彰和各类先进的推荐审核工作,得2分,没有组织开展的不得分。

5、认真做好后勤保障。(10分)

评分标准:①按照“必要、合理、节约”的原则做好接待工作,得1分;②认真做好各类会议的后勤保障,得1分,因准备不充分影响会议的每次扣0.2分;③做好局机关的现金出纳和报帐审核,得1分,暂借款未经审批或财务报销未按规定的,每发现一例扣0.2分;④管理好局机关的基本建设,添置设备符合规定手续,得1分,出现失误不得分;⑤落实卫生包干责任制,每月组织一次卫生大扫除,得1分,少组织一次扣0.2分;⑥管理好阅览室、健身房、多功能厅,明确责任人,做到书籍不遗失,设备安全不失窃,得2分,书籍杂志遗失的每件扣0.1分,设备人为因素造成损坏的,不得分;⑦及时进行硬件维修和软件故障整理,维护局计算机网络的正常运行,发挥局域网的作用,得1分,维护不力,酌情扣分;⑧严格出车审批手续、维护车辆安全,按时完成出车任务,得2分,出车没有审批私自出车或不按时出车的每次扣0.2分,发生安全事故或因技术原因造成车辆重大故障的不得分。

6、积极开展“148”法律服务。(5分)

评分标准:①加强“148”值机工作,做到接听来电热情、文明,解答咨询规范、及时,得2分,值机被市局抽查脱岗或被群众反映回答不准确、不文明的不得分;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分流民间纠纷,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得1分,没有与经济110、县长热线、信访局建立联动机制的扣1分,来访纠纷没有处理或不及时分流的每件扣0.5分,处理不力引起“三记”案件的不得分;③采取有效形式组织开展“148”宣传月活动,扩大“148”影响面,得1分;④认真做好“148”来访的记录工作,得1分,记录不准确、不及时的每件扣0.1分。

7、组织实施全县法律援助工作。(4分)

评分标准:①热情、文明接受法律援助申请,并认真进行审核,指定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援助案件,得2分,对符合条件的案件没有予以援助的每件扣0.5分;②认真做好援助案件的立卷归档得2分,每发现一件档案不规范或归档不及时的扣0.2分。

8、切实加强法律服务单位的管理。(6分)

评分标准:①组织法律服务单位开展文明创建,得2分,法律服务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不落实,创建活动没有部署或经市局综合考评不合格的不得分;②开展一次法律服务市场执法大检查,得2分,没有部署开展或检查流于形式的不得分,检查中抽查案件少于10%扣1分;③年终组织对法律服务单位进行内审,得1分,没有组织内审或没有出具内审报告的不得分;④做好法律服务单位及人员的年审、注册,得1分,没有及时完成,每迟一个月扣0.5分。

(五)公证处

1、积极开拓公证服务领域,业务收费稳步上升。(18分)

评分标准:全年收费达95000元以上,得18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5分。

2、严格办证程序,认真落实各项制度。(10分)

评分标准:①建立相应的具体规章制度,按规定办证得5分,不按规定的每件扣1分;②认真执行重大、疑难、新型公证事项集体讨论制度,得3分,不执行或没有讨论记录的不得分;③严格执行公证责任赔偿制度,得2分。

3、加强质量管理,全年无错假证发生。(8分)

评分标准:①严格审批程序,实行主任“一支笔”审批制度,得3分;②落实公证服务过错追究责任制,经常进行自查,确保办证质量,得5分,出现一件错证扣1分,出现一件假证,不得分。

4、加强内部管理。(7分)

评分标准:①水印纸管理严格规范,认真做好领取、使用、保管、作废、登记工作,得2分,保管没有落实责任,领用登记不规范的扣2分,发生失窃的扣5分;②公证员签名章、印章使用规范,保管妥善,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③实现电脑化办公,得2分。

5、加强档案工作。(5分)

评分标准:①上年公证档案三月底前整理完毕,得3分;②公证档案合乎有关要求,在执法检查中合格,得2分。

6、开展文明创建活动。(6分)

评分标准:①开展事务公开,必要的规定上墙,得2分;②制定创建计划,部署开展创建活动,得2分;③公证员着装亮牌,使用文明用语服务,得2分。

7、积极加强报表、信息报送和调研工作。(6分)

评分标准:①报表报送及时准确,得2分,报送不及时或漏报每份扣0.5分;②全年被办公室采用信息5篇,得3分,少一篇扣1分。省厅、市局采用每篇分别加1分和0.5分;③积极开展调研,确定课题,10月底前完成调研文章得2分,每迟1个月扣1分。

二、精神文明目标(40分)

1、用语文明。(4分)

评分标准:①一般用语文明,得1分,口语不文明或对不同事不尊重或因工作争议恶语伤人或吵架,严重影响团结的,不得分;②接听电话用语文明的,得1分,接听电话没按要求使用文明用语的,1次扣0.2分,3次以上不得分;接听电话态度生硬的,1次扣0.3分,2次以上不得分;③接待来访用语文明的,得1分,接待态度蛮横、冷言冷语、推诿工作,发现1次扣0.5分,3次以上不得分;因接待态度恶劣被当事人投诉,经查属实,扣4分,并取消责任人当年度评先资格。④外出办事用语文明的,得1分,接待态度蛮横、冷言冷语、推诿工作,发现1次扣0.5分,3次以上不得分;发现工作人员因公务外出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分,并取消责任人当年度评先资格。

2、仪表文明。(2分)

评分标准:①仪表雅观得体,不过分暴露或穿戴不当,注意场合,不赤膊,不穿拖鞋,得1分,上班穿背心、拖鞋的,发现1人次扣0.2分;②举止端庄大方,不轻佻失态;注重坐相,站相,得1分,上班期间因举止不妥,影响机关形象者,每发现1人次扣0.1分。

3、办公文明。(20分)

评分标准:①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安排,得10分,迟到或早退1人次扣0.2分,双休日、节假日值班缺勤1人次扣0.5分,旷工1天扣0.5分,值周科长值周期间违反规定加倍扣分;工作不尽职、拖拉、推诿影响全局工作的,每发现1人次扣2分。②维护政府形象,维护单位荣誉,得2分,因责任人员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得分;责任人的表现不好,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③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得2分,泄露国家秘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泄露工作秘密,视情节轻重,酌情扣分,情节严重者,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④尊重上级,尊重同事,团结互助,不随便议论他人得1分,有不同意见,当面不说,背后乱说的,或背后随便议论领导和同事,造成不良影响的,扣3分,并进行诫免谈话;⑤上班时间不聊天,不吃零食,不玩电脑游戏得4分,发现有此项行为之一的,1次扣0.5分;⑥去向牌使用得当得1分,去向牌使用不正确的,发现每人次扣0.1分。

4、会场文明。(2分)

评分标准:①按时到会,不迟到,不早退,得1分,无正当理由不到会的,发现1人次扣0.5分;无故迟到、早退发现1人次,扣0.2分,有3次以上记录的不得分;②会议中认真听讲,不交头接耳,进入会场,手机、传呼机消音,不扰乱会场秩序,得1分,因手机、传呼机扰乱会场秩序每发现一次扣0.2分,有3次以上记录的,不得分;

5、公共事务文明。(4分)

评分标准:①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和文娱活动,得2分,集体组织的文娱活动无故不参加的,每1人次扣1分;②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安全,下班前要关掉电脑、饮水机等设备电源,得2分,损坏公共财物者,除照价赔偿外,另扣0.5分;下班前不关电源的扣0.5分,阅览室杂志刊物借阅后遗失的或借阅不登记的,每件扣0.5分。

6、保持环境卫生。(8分)

评分标准:①维护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纸屑,不乱倒污水、垃圾、茶渣,得2分,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烟头的发现1人次扣0.2分,3次以上不得分;②办公室内办公用具、文明资料、书籍摆放整齐有序,地洁、窗明、桌椅干净,墙壁、天花板无灰尘蛛网,得3分,科室办公用具、书籍资料摆放凌乱,窗户、墙壁及天花板不洁,每发现1次扣1分;③保持厕所清洁,随手关门,得2分,不按此项规定办者,每发现1次扣0.2分;④汽车、摩托车、自行车入库,定位停放,得1分,违反此项者每发现1次扣0.2分。

7、积极争先创优。(加分)

评分标准:科室被评为省、市、县先进单位的分别加10分、5分、3分,个人每人次被评为省、市、县、局先进的分别加5分、3分、2分、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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