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合农民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时可直接到该院兑付窗口办理兑付。在省级医院和外省医院以及暂未设立兑付点的医院住院的参合农民,可直接到县合管办办理兑付。县合管办办理兑付时间是每周星期一至星期四。
申请住院医药费补助需提供的资料
一般疾病
1、患者本人或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未上户的儿童需村委会开具证明并加盖公章)
2、合作医疗证(或参合收据)
3、住院医药费收据
4、疾病诊断书或出院证
5、住院费用总清单
意外伤害患者
除提供一般疾病所需的资料外,还需提供以下两份资料
1、入院病历复印件并加盖医院公章
2、出具证明材料,要求写清事发时间、地点、经过和证明人,并加盖村委会和乡镇政府公章
住院分娩
除提供一般疾病所需的资料外,还需要提供《准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