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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司法三下乡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2-02-05 15:28:15 浏览量:
**县司法行政系统2010年参与“三下乡”活动实施方案
   各乡镇司法所,局机关各处、室、所,县法律援助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促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根据中共**县委宣传部富宣通〔2010〕1号《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制定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参与“三下乡”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九届六次全会、县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围绕新农村改革发展、围绕农民群众实际需要,按照“三贴近”的要求,坚持以政府为主导,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积极参与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完善和创新内容、形式、手段和机制,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努力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弘扬法治精神,引导农民群众参与法治实践,推动农村改革发展,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建设和谐新农村。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长李加屏同志为组长,县普法与依法治县办公室副主任许凤高同志为副组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三下乡”活动领导小组。
三、活动主题、内容和形式
围绕2010年“三下乡”活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建设和谐新农村”的主题,把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融入到“三下乡”活动中,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创新活动内容,开展有声有色、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活动,努力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以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为主要载体进行农村法治实践。
(一)参加全县统一组织的“三下乡”启动仪式活动
根据县委宣传部的安排,于2010年1月26日参加在县电影开展的全县“三下乡”集中启动仪式活动,此次启动仪式活动我局将进行下列工作:
1.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活动,组织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治动。
2.发放《昆明市、**县2009年全民普法教育读本》各1200余册和各种宣传资料。
3.组织宣传小分队于元月27、28日中午12:00分别到赤就和罗免集中活动,开展“送法下乡”法律服务活动。
参加“三下乡”宣传活动小分队人员:由县司法局副局长许凤高带队,法制宣传科1人、基层工作科1人、勇旭律师事务所2人。
(二)深入开展农村法制宣传工作
各司法所要适时组织法制宣传小分队,紧密配合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农民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完善和创新内容、形式、手段和机制,深入乡村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活动。加强村(社区)普法带头人培训,充分发挥村(社区)普法带头人作用,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弘扬法治精神。
(三)努力为农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通过组织小分队现场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工作者进村入户和挂钩联系村(社区)设立法律服务窗口和联系点等形式,完善法律服务常态机制,为农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帮助农民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四)积极引导农民群众开展法治实践
以“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为主要载体,积极引导农民群众参与法治实践,依法行使权利,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依法开展生产生活和维护合法权益,推动农村改革发展,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建设和谐新农村。
四、工作要求
1.各司法所,局机关各处、室、所、法律援助中心,要高度重视参与“三下乡”活动,在“三下乡”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紧密配合、开展好各项活动,为促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2.结合农民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和自身职能特点,积极探索,努力打造活动品牌。
3.做好活动资料收集保存工作,以便总结经验和年终统计。
联系人:**县司法局法制宣传科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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