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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汽车下乡工作情况汇报

时间:2022-03-24 15:17:19 浏览量:

   

家电汽车下乡工作情况汇报  

   

家电下乡是一项重大惠农政策,对扩大内需、加快农村消费升级、提高农民生活水平都有着重大意义。在省、市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家电汽车下乡工作自2008年12月启动以来,经过全体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止11月30日,全县家电下乡备案销售网点175家,乡镇覆盖率达100%,销售家电下乡产品24077台(件),兑现财政补贴21975台(件),补贴金额595万元,由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家电下乡产品19915台(件),销售汽车摩托车4647台,兑付财政补贴3903台,补贴金额378万元,现将我县家电汽车下乡工作汇报如下:  

一、前期工作情况  

(一)精心组织,科学安排,确保家电下乡工作稳步推进  

1、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了家电汽车下乡联席会议制度,政府分管领导任召集人,成员单位包括财政、商务、工商、公安、物价、税务等部门,目前为止,已召开联席会议三次,及时研究解决家电汽车下乡工作中新情况、新问题。  

2、深入调研,认真制定实施方案  

省、市相关文件下发后,我县及时组织人员深入各乡镇,认真开展调研,进一步摸清我县家电销售基本情况,了解广大农民的消费习惯和消费水平,在此基础上,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08]70号)文件精神,制定了《潜山县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方案确定了家电下乡产品种类、补贴对象、实施时间、申请建立销售网点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和农民申领补贴程序,提出了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的主要任务,明确了商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工作职责。方案的制定,为我县家电下乡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开局基础。  

3、注重宣传,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为确保家电下乡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县政府于元月13日专门召开了由各乡镇负责人、财政所长、工商所长、销售企业负责人等人员参加的动员大会,全面启动我县家电下乡工作。印发了15万份《致全县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及时送到广大农户手中。《致全县农民朋友的一封信》详细介绍了享受家电下乡补贴的产品、享受补贴对象、购买及申请补贴程序、注意事项和购买须知。充分利用我县源潭一农户是我市家电下乡产品领取补贴资金第一人的机会,及时在我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予以报道,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和方式全面宣传家电下乡相关政策和措施,督促销售额较大的网点结合自身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宣传家电下乡政策。通过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尽量让更多的农民朋友了解此项政策,努力将家电下乡的信息送到千家万户。在此基础上,我局和县商务局分别在相关股室设立了政策咨询电话,累计答复300余次,印发了宣传册3000份,张贴标语273个,悬挂横幅251条。  

4、把握标准,扎实做好网点备案工作  

销售网点备案是关系全县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因此,我县对网点的审核备案工作非常慎重。对要求备案的网点,对照《潜山县家电下乡实施工作方案》,在收齐相关材料后,及时组织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上门查验,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备案网点予以审核通过,对条件不达标的网点绝不“开绿灯”。在网点的规划布局上,坚持“因量设置、因需设置和因便设置”的原则,确保广大农民购买方便、快捷。“因量设置”就是对农民购买能力强、家电需求量大的乡镇适当多设销售网点,如梅城镇是我县第一经济大镇,农民购买力强,到目前为止,我县在该镇设立了23个销售网点,其销售网点数量是有的乡镇的5倍;“因需设置”就是针对各乡镇地理位置的不同,适时调整网点规划,使网点布局更趋合理,如偏远山区乡镇,农民对空调的需求量较小,我局适当压缩了这些乡镇的空调销售网点,增加其他下乡家电种类的销售网点;“因便设置”就是为了让农民买时便利,用时放心。对售后服务更加便捷的申报对象优先审核通过,鼓励产品经销商多在我县设立专营点、直营店。  

(二)加强督查,确保家电下乡工作正常运行  

销售网点运行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着国家政策的落实执行,维系着广大农户的切身利益。为了将家电下乡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我县及时做好销售网点的有关人员培训工作,要求各销售网点强化宣传、遵守操作规程。为确保各网点运行质量,规范网点市场秩序,确保补贴资金安全,我们每半个月抽查一次,抽查面不少于当期补贴台(件)的25%,对发现问题的网点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7个工作日内整改达标,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销售网点坚决予以取缔网点销售资格。为督促财政所切实做好家电汽车下乡工作,县局把家电汽车下乡工作列为年终考评财政所重要依据,要求在工作日内有专人负责办理家电汽车下乡业务,为农民提供优质服务。为贯彻安徽省财政厅明电 [2009]22号电报精神,我县于8月26日召开全县财政所所长和经办人员会议,对8月1日前未兑付补贴资金进行分析,并组织专门力量,将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应该兑付的资金全部兑付到位。  

(三)总结经验,适时调整资金兑付程序  

补贴资金的兑付是家电下乡工作能否顺利推进的关键,其兑付程序的繁简和资金到帐的快慢直接影响了农民购买热情。为了激发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热情,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几次对我县家电下乡产品补贴资金兑付程序进行了简化。  

2008年12月22日,我县根据《安徽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制订了《潜山县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农户将申领补贴的相关资料送至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所,乡镇财政所审核录入信息后,将有关信息传递至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审核确认后,再将补贴资金打到农户“一卡通”存折上。《办法》实施后,农民普遍反映补贴资金兑付程序繁杂,兑付时间长。为此,根据财政部、商务部等11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家电下乡操作细则〉的通知》(财建[2009]15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局与县商务局共同印发《简化家电下乡产品补贴审核兑付程序的通知》,《通知》要求自6月15日起,简化资金补贴审核兑付程序,决定实行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并录入补贴相关信息,乡镇财政所确认并兑付补贴资金的管理办法。经过近1个月的实践,发现补贴资金兑付进度仍不能满足农民的要求。为了让农民更快拿到补贴,在借鉴外县经验的基础上,报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我局和县商务局于8月1日起,再次对我县家电下乡产品补贴资金审核兑付程序进行简化,即先由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并垫付补贴资金,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系统补贴给销售网点。通过简化后,农民只需备齐申领补贴材料,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当场就可以拿到补贴资金,从而缩短了资金兑付时间,大大方便了农户。为推进汽车摩托车下乡财政补贴信息系统的顺利实施,我县在省财政厅对财政所人员培训后,专门召开会议,要求各所结合视频培训和发放的资料认真学习,切实掌握,对以前发放汽摩补贴要求于9月20日前补录完毕,新增补贴要求及时录入审核。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十个月的工作实践,我县家电汽车下乡工作进展比较顺利,各销售网点在逐步规范、运行质量不断提高、市场秩序基本平稳,广大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热情显著增强,对扩大内需,促进我县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作用逐步显现。但总体看来,在具体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产品经销商履行职责不到位,有的销售网点宣传不够规范,主要是没有张贴统一的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和农民购买须知,甚至存在个别销售网点将非家电下乡产品挂上“享受国家13%补贴”的宣传牌。有的销售网点运作程序不规范,对农户申领家电下乡补贴材料不能及时收集,信息不能及时登录,有的销售网点因垫付额少不及时报帐,均影响兑付率。有些企业将家电下乡产品陈货重新制作“标识卡”粘贴在产品上,销售给农民朋友。  

(二)宣传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尤其是调整政策部分,宣传不够具体,容易产生混淆。  

(三)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部分销售网点都以最高限价销售,没有市场调节。汽车摩托车价格监管难,如有的销售商,将少于或超过5000元价格的,统一开具5000元发票。  

(四)家电汽车下乡工作任务重、责任大,加上家电下乡实施期限有4年,人员和工作经费紧缺。  

三、工作建议  

为顺利开展家电汽车下乡工作,建议:  

(一)对汽车、摩托车按品牌规格制订相应的最高限价;  

(二)对家电产品限价应根据市场变化实行动态管理;  

(三)增大县乡两级工作经费;  

(四)实行汽车摩托车补贴垫付制度。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财政部、商务部等十一个部委联合下发的《家电下乡操作细则》,按照省、市主管部门统一部署,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把这项惠农强农、扩大内需、拉动消费的政策宣传好、落实好,切实把好事办好,好事办实。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将家电下乡到村、到组、到户宣传进行再发动、再动员。完善宣传方案,将政策调整的信息、补贴兑现情况以及广大农户的反响等进行连续报道,力争开展大的销售网点下乡入村活动。  

(二)抓好补贴资金兑付工作。为防止财政所不能及时兑付补贴,我县将补贴方式由原来财政所兑付改为县局兑付,督促财政所及时录入信息和编制、上报发放花名册,便于县局掌握情况,保证补贴资金打卡到户。  

(三)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服务机制。科学实施网点规划,遵守网点备案标准和程序,对符合备案标准的网点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及时解决网点和农民反映的问题,全面建立投诉、通报等机制;及时总结和推广家电下乡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抓好典型推广,推动家电下乡工作健康发展。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规范销售网点经营行为。检查销售网点履行责任书情况,兑现在产品质量、销售价格、诚信服务等方面的承诺,对不履行承诺,存在明显问题的网点,依法进行整改或取消网点销售资格。严防发生骗补、套补等行为。及时受理农民及企业的投诉,落实家电下乡产品退货、换货、送货及售后服务。加强同工商、物价等部门协作,进一步规范家电下乡市场程序,提高产品运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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