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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7篇

时间:2023-04-30 15:32:01 浏览量:

篇一:学校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学校纪检监察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纪检监察工作,维护党纪政纪,进一步端正党风校风,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国家监察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的纪检监察工作要服从、服务于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服从、服务于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纪律保证。

  第三条学校纪检监察室在校党委和钦州市教育纪检委监察室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四条学校纪检监察工作,是党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纪检监察工作是关系学校党的建设,关系校纪校风的大事,是关系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事,是依法行政管理的大事,是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发展的保障。

  第五条学校的监察对象是:学校内部各部门的党员和工作人员,由学校任命和聘任的其他人员,学校党委指定需要监察的校属单位和人员。

  第六条纪检监察工作要坚持党性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坚持实事求是。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纪检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做出维护和贯彻执行党纪的决定。

  (二)检查和监督党的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保证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协助党委抓好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做好学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协助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党章规定对全体党员,特别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党风党纪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法规、学校纪律的案件,按照批准权限决定或取消这些案件对党员的处分。对党员的违纪案件查处工作,按分级办案的原则给予办理。校级党员领导干部及影响重大、情节严重的案件,由纪检监察室办理。其中涉及政纪的案件,应与行政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对于比较重要和比较复杂的案件,要及时将案情和处理意见向校党委和上级纪律监察部门报告。

  (五)接待党内外群众的来信来访,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对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

  (六)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有重点地进行调查研究,向党委提出建议。

  (七)加强纪检工作队伍的建设,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指导各

  党总支纪检委员做好纪检工作。

  (八)会同组织党委办公室、人事处,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对党员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和遵守纪律的教育、民主法制等教育。配合组织人事处做好干部的考核工作。

  (九)定期向党员代表大会和学校党委、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工作。

  第八条监察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和学校决定、规章制度的情况,并依照有关法律保护检查对象正当行使职权。

  (二)受理对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三)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法违纪案件,以及违反学校决定、决议和规章制度的行为;参与学校发生的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对监察对象进行遵纪守法、廉政勤政的教育。

  (五)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指定本部门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六)参与学校对检查对象的考核、评议工作。

  (七)协助地方司法机关、行政机关、行政监察机关开展有关工作。

  (八)有关法律法规、法规规定应当由监察机构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学校纪检监察室在调查监督、监察对象违纪违规行为时,根据工作需要,经报请党委同意,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监督的党组织和党员,被监察部门、单位和人员提供与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帐目及其他有关材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

  (二)要求被监督的党组织和党员,被监察部门、单位和人员就监察事项涉及的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

  (三)责令被监督的党组织和党员,被监察部门、单位和人员停止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

  (四)向有关部门建议暂停有严重违纪违规嫌疑的人员执行职务。

  第三章组织原则

  第十条纪委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决定重大问题应当经过充分酝酿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第十一条纪委成员在集中讨论时应当充分发表意见,对纪委作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纪委成员对纪委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以向校党委或上级党委或监察委报告,但在决定未改变之前,不得有任何违反决定的言行。

  第十二条对未公开的纪委决定、事项和有关情况,纪委成员要严守秘密。

  第四章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纪委会议由纪委书记召集并主持。纪委书记不能出席会议时,可以委托纪检监察室主任或指定一名委员召集并主持纪委会

  议。会议召集人可以根据需要决定有关人员列席纪委会议。

  第十四条纪委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会议的决定或决议,必须经到会过半数的委员同意,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议事决策的范围:

  (一)讨论制定贯彻执行中央、市委和上级纪委工作部署和会议精神,以及学校党委指示的具体实施意见与工作计划。

  (二)讨论审定学校纪委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开展活动以及自身建设的有关问题。

  (三)研究分析全院党风党纪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落实问题,以及违纪案件的查处与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情况,提出处理和解决问题的意见。

  (四)讨论向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或提请决定的重大问题。

  (五)讨论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表彰、处分的决定;讨论研究职责范围内对干部任免、调整、交流等有关事项。

  (六)讨论学校党委提出的应由纪委会决定的其他问题和纪委委员认为需要提交纪委会讨论的其他重大问题。

  第十六条提交纪委会讨论的议题,由纪委书记确定。纪委委员和有关方面需要提交纪委会讨论的问题,由纪委办公室汇总,并提出安排建议方案,报纪委书记审定,一般应在会前通知各个委员。对于重大问题和要作出决定的事项,应事先向学校党委报告并在纪委会讨论之前,进行调研论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然后提交纪委会讨论。

  第十七条纪委会的决定或决议,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会上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发生意见不一致且双方人数相近,可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会议再讨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议情况向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请求裁决。

  第十八条重要问题、重大事项要慎重讨论、研究,认真加以分析,意见基本一致的可采取口头表决的方式通过;如经过充分讨论仍有不同看法的,应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第十九条纪委会议事,议题如涉及到纪委成员或其直系亲属需要回避时,该同志应主动回避。

  第五章案件检查工作

  第二十条案件检查工作的任务:检查和处理党员、行政监察对象和学校各部门党组织、行政单位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第二十一条案件检查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以事实为根据,以党纪、政纪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第二十二条案件检查工作的基本程序

  (一)立案。对于检举、控告和发现党员、行政监察对象以及学校各部门党组织、行政单位的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经初步核实,确有违纪事实,并需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研究决定,并责成纪检监察室立案,办理立案手

  续。

  (二)调查。对于经批准立案检查的案件,由纪检监察室主任在纪检监察专职干部中指定2人或2人以上为案件检查承办人,开展调查工作,并确定1人主办,实行主办人负责制。案件检查承办人要将立案决定通知被调查人所在部门单位,被调查人所在党组织应积极支持办案工作,加强对被调查人和案件知情人的教育,共同搞好调查工作。首先要了解与案件有关的政策、规定,研究制订调查方案。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如发现触犯刑律的问题,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移送审理。移送审理是案件检查工作的必经程序。凡属立案检查,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或需要做出处理决定、审查结论的案件,调查终结后,都要移送审理。

  第六章案件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案件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审查处理党员、监察对象和学校各部门党组织、行政单位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以及申诉复查、复审、复议的案件。主要工作包括核对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的事实材料,审核鉴别证据,分析认定问题的性质,提出正确的处理意见和建议。案件审理工作应按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和监察部、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干部管理权限和处理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的批准权限执行。

  第二十四条案件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党纪、政纪为准绳,坚持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切实配备好专职或兼职审理人员,要明确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负责案件审理工作。案件检查承办人必须回避同一案件的审理工作。

  第二十五条案件审理工作的基本程序:核对案件检查承办人移送的错误事实材料和调查报告,弄清错误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后果、本人应负的责任和产生错误的主客观原因等。要认真审核鉴别证据。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分析调查报告对问题性质的认定是否准确,量纪是否恰当,并写出审理报告。

  第二十六条党纪处分的批准权限

  (一)部门正职、副职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须给予党内纪律处分的,由纪检监察室提出处理建议,报学校党委批准。

  (二)给予其他违纪违规教职工党员党内纪律处分,由纪检监察室会同教职工党员所在部门党组织提出意见,报学校党委批准。

  第二十七条行政纪律处分的批准权限

  学校的违法违纪案件,需要对有关当事人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由纪检监察室会同教职工所在部门行政领导,提出对违纪违法案件的处理意见报党委会议批准。

  第七章责任和责任追究

  第二十八条党内监督对象或行政监察对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纪检监察室依照有关规定,根据情节轻重,提出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改正,或给于纪律处分:

  (一)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弄虚作假;

  (二)隐匿、转移、篡改、销毁有关证据;

  (三)在调查期间变卖、转移涉嫌财物;

  (四)拒绝或拖延与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及其他有关材料;

  (五)拒绝就纪检监察部门所提出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

  (六)拒不执行纪检监察决定,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监察建议;

  (七)压案不报,瞒案不查。

  第二十九条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其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给与予批评、调离直至行政纪律处分:

  (一)滥用职权,假公济私;

  (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三)对监察对象或涉案人员进行体罚、逼供;

  (四)泄露工作机密。

  第三十条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对纪检监察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纪委书记对纪检监察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纪检监察室主任对学校纪检监察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由学校纪委、监察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市第二中学委员会

  202X年3月

篇二:学校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大学纪委(监察室)监察科工作职责1.在校纪委、监察室的领导下,负责学校行政监察工作。2.负责监督检查学校各行政部门、行政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学校的决议、规章制度的情况,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护监察对象依法行使职权。3.负责受理对学校各行政部门、行政工作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并依法保护检举人、控告人的合法权利。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对监察对象提出处理建议。受理监察对象行政纪律处分决定的申诉。4.依法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和执法监察,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提高行政效能。5.负责起草监察工作计划、决议、总结、报告、通知等文件。6.负责监察方面文件的收发、办理和归档工作。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三:学校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我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合署办公,履行教育、惩处、保护和监督职能,工作职责如下:

  纪委办公室职责

  1、在学校纪委正、副书记领导下开展工作,参与对学校党员干部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

  2、负责纪委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各类文件的起草、收发、保管、立卷、归档及各类统计报表的填写.

  3、做好纪委召集的各种会议的准备、记录、接待等会务工作.

  4、接待和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按程序组织实施举报、申诉情况的了解、初核及立案调查。

  5、按纪委领导要求,调研学校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6、负责本部门设备资产管理、办公经费的使用报销。

  7、认真完成上级组织和本校纪委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监察处工作职责

  1、遵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各项工作部署和学校党委、行政工作要求,制定学校监察工作计划。

  2、加强对监察对象的遵纪守法、履行职责、为政清廉的教育。

  3、检查、纠正监察对象在行政决策、行政执法、遵纪守法、廉政勤政等方面的问题,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

  4、开展教育执法监察,在参与招生、基建项目和大宗物资设备采购招投标、规范各类收费、校办企业改制等工作中进行监督,保证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5、受理本校教职工的控告、检举及来信来访,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行

  政纪律的行为。

  6、保护监察对象正确行使自己的职责和权利.

  7、认真完成上级监察机关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篇四:学校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高校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949年的新中国成立,它既是中国共产党高校组织的基本制度之一,也是实施党的领导、保证党的团结和纪律、促进高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及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措施。现今,高校纪检监察工作不仅涉及到学校组织架构、班级管理、师生往来等日常工作,而且也要求学校用党的英明领导来指导整个校园的发展方向。

  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职责包括:

  首先,要做好组织架构的建设,确定纪检监察工作的组织架构,建立科学、规范的纪检监察机构。同时,还要提升高校纪检监察专业知识水平,推动教职工认识到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使其能够更好地担负起自己的责任。

  其次,要协助学校完善校规、校纪的制定和实施,坚持以学校章程为基本准则,以师生行为规范为主要内容,确保学校内各类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同时,要及时将校规校纪及相关规定公布,使师生可以及时知晓和理解,并遵守校规校纪,推动纪律建设进步。

  再次,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纪律教育活动,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不断加强校园秩序管理,进行精神文明教育,提高全体师生的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

  最后,要加大力度建立健全高校纪检监察机制,通过开展纪律教育、组织调研、进行实践活动等方式,加强对学生行为和价值观念的监督和管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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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之,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是中国共产党高校组织的基本要求,也是确保校园秩序稳定、促进学校发展的重要措施。以上是高校纪检监察工作职责的概述,要想实施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得到更好的效果,学校还要求学校要勤勉敬业、严谨负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条理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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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学校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纪检监察室职责

  ——综合科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检监察相关政策、制度。建立健全各项监督检查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纪检监察内部相关制度。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工作,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

  3.负责学校纪检监察室文字处理和会务工作,起草纪检监察室年度工作计划、总结、通知、通报、简报等文件。

  4.负责学校纪检监察室文件资料的收发、登记、传阅、上报、保管和归档工作;负责纪委政治业务学习的资料准备、会议记录工作。

  5.开展专兼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学院各级党组织纪律委员的培训,充分发挥纪检委员的作用。

  6.负责督促全院党风、校风建设,配合宣传统战部抓好学院师德师风建设。

  7.承担部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监察科职责:

  1.负责受理来信、来访、举报工作。认真按照受理程序和工作纪律做好接访、登记、呈阅、摘录、核实、转办、统计、建档及上报工作。

  2.承办对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初步核查、立案调查工作;承办或组织协调对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重大、典型案件的调查核实工作。

  3.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应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4.负责对重要事项和“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检查和财经纪律、招生招聘、基建工程、作风建设、行风建设、行政效能、绩效管理、职称评审、奖助学金评定、评先评优、干部聘任、党务公开、院务公开等工作的专项监察,整治不正之风,推进依法治校。

  5.检查指导各党组织纪检监察工作,充分发挥纪律委员的作用。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查办案件。

  6.承担部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篇六:学校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学校监察室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履行纪检监察的各项职能,在校党政领导下,努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二、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本校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党纪政纪教育,提高党员和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勤政廉政的自觉性,弘扬正气,警钟长鸣;检查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保障学校政治稳定,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检查和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本校的党风廉政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向校党委提出建议,不断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制度和相关规章制度,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开展好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

  四、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坚决制止学校乱补课、乱发资料、乱收费"三乱"行为发生。不断强化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杜绝体罚学生和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发生。

  五、规范学校收费工作、执行国家"三限"政策。做到阳光招生、规范招生。

  1/2六、做好信访工作,受理本校党组织、党员、群众、学生及家长在纪检监察范围内的检举、控告;受理党组织、党员、党政干部对党纪政纪处分不服的申诉;调查处理校内基层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党规和政纪的案件,并按职务权限范围提出处理意见或作出处理。

  七、参与学校基建〔维修、大宗设备〔物资、教材、图书采购、招生考试、职称评定、评优树模、国家惠民政策落实和其他焦点热点社会敏感性较强的工作,履行监督职能,督促各项工作按规定程序规范操作。

  八、保护本校党员按党章规定享有的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护监察对象依法行使职权。支持党组织、党员、党政干部同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九、加强纪检监察室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

  十、完成校党政及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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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学校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高校纪委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第1篇:纪委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纪委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1、认真审阅、及时处理院党委、纪委领导批办的各类文件、报告,做好办理情况的记载工作。负责院纪委有关文件等材料的起草工作。

  2、负责组织安排纪委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做好会议、领导指示的记录与整理。负责检查、落实纪委各种会议、制度、学习和活动的准备工作和组织工作,确保纪委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和落实。

  3、根据院纪委的中心工作,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和反映,综合分析后提出可行性意见或建议,供领导决策时参考。

  4、做好党员违纪案件的事实查核工作,撰写查处案件的调查报告。做好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报批的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的复审工作。处理或传递对处分不服的申诉。检查和督促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做好受留党察看处分党员的考察工作。

  5、协助纪委书记抓好纪委委员和特邀党风廉政监督员业务学习,定期召开纪委委员和特邀党风廉政监督员工作会议,听取纪委委员和特邀党风廉政监督员工作汇报,提出阶段性的工作目标和要求。

  6、负责来信(函)来访的接待工作,做好自办、转办、催办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实。对重点信访(函)进行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

  7、主持纪委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好指导办公室成员的工作。

  8、完成上级纪委、学院领导和纪委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察室主任工作职责

  监察室主任在院党委行政、纪委领导下,主持监察室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

  1、组织监察室工作人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监察工作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2、及时传达上级监察机关和学院领导对监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并组织贯彻实施。组织起草监察室上报材料和下发文件,组织制定监察对象廉洁从政方面的制度规定。

  3、组织检查监察对象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决议、命令以及学院行政的决定、规章制度的情况,针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学院领导报告。

  4、根据学院的中心工作和监察工作的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5、主持监察室工作会议,组织研究讨论各项业务工作,及时了解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并抓好重点项目的监察和违纪案件的查处。

  6、依据《南昌工程学院学生申诉处理管理办法》的规定,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学生申诉的行政复议工作,认真组织调查、核实并及时处理。

  7、定期听取特邀监察员的工作汇报,提出阶段性工作目标和要求。

  8、做好上级监察机关、院长和纪委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室秘书岗位职责

  1、负责纪委、监察室各种会议的通知、材料准备和记录,撰写会议纪要,做好纪检监察有关宣传教育活动的筹备工作。

  2、负责纪检监察室学习材料的准备工作。

  3、负责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汇报材料及有关制度规定的起草整理工作。

  4、负责招投标、市场询价、工程验收、商务谈判等监察工作。

  5、负责招生、职称评定、各类自主考试、出题、阅卷等监察工作。

  6、承担网络管理员工作,做好纪检监察有关内容的宣传报道和纪检监察网页的维护工作。

  7、负责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资料收集及管理工作。

  8、协助做好文件的收发、整理、传递、保管和归档工作。

  9、协助做好信访接待、学生申诉工作,参与案件调查工作。

  10、参与学校党委组织部组织的相关考核工作。

  11、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纪检监察干事岗位职责

  1、负责各种文件的收发、整理、传递、保管和归档。

  2、负责受理举报、学生申诉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及时进行调查、汇报。

  3、负责纪检监察室内部管理工作(包括人员考勤、办公室设备采购、部门财务管理等)。

  4、负责纪检、监察工作方面信息数据的整理统计工作,完成年度统计报表事务。

  5、协助开展纪检监察有关宣传教育活动。

  6、协助起草纪检监察室工作计划、总结、通报等。

  7、协助做好招投标、市场询价、工程验收、商务谈判等行政监察工作。

  8、参与学校党委组织部组织的相关考核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2篇:高校行政人员岗位职责

  教学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学习高校教学管理的基本理论及学校、学院制定的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研究、掌握符合本院实际的教学管理规律,提高教学管理的质量。

  二、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管理理念,切实为全院教学工作和广大师生服务。

  三、协助分管院长组织、领导和管理本学院教学工作,保证全院教学工作正常运转和教育教学目标顺利实现。

  四、爱岗敬业,踏实肯干,乐于奉献,不计个人得失。

  五、发扬团结协作、合作共事的精神,树立顾全大局的观念。

  六、坚持不定期的工作交流制度,汇报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研讨热点难点问题。

  六、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格工作纪律,有事提前请假,不无故迟到、早退和旷工。结合本科室工作性质,倡导提前10分钟到岗,推迟10分钟离岗的上下班制度。

  七、坚持对校级公选课、院级重修班课程的值班制度。

  八、积极完成校、院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一、全面负责本科室工作,综合协调科室人员工作分工。

  二、协助分管院长制定学年教学管理工作总体目标和学期工作计划。

  三、协助分管院长组织系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制订各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审定教学计划的变更情况。

  四、协助分管院长组织师生学习和传达上级下发的教学管理文件并负责督促落实。

  五、结合本院实际情况,贯彻落实上级安排的各项教学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院学生的重(补)修报名、缴费、进课堂学习的工作。

  七、根据学期开课计划负责向任课教师收取学生成绩的纸质及电子文档。

  八、根据教务处要求负责组织开展同行评教和学生评教工作。

  九、做好每学年、学期及重大教学活动的总结工作,及时提交总结报告。

  十、积极完成校、院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课务管理秘书工作职责

  一、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制订下学期开课计划,落实任课教师,并按时上报教务处,同时负责此项工作的报表填写、收发、汇总。

  二、在每学期结束前,编排下学期的课程表,在放假前,将确定的课程表发给师生。

  三、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了解教师、学生上课情况,及时处理教学过程中的突发问题,按教务处的有关规定为教师办理停课、调课和补课手续。

  四、组织院、系领导及其相关人员深入课堂听课;收集听课记录并通过适当途径反馈给相关教师;做好每学期听课记录的存档和数据分析工作。协助教务办主任做好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五、统计学期教师工作量,填报相关表格报教务处。

  六、负责全院教材的征订和发放工作。

  七、做好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进度表、教师任课表、排课调课等教学文件的建档、归档、保存工作。

  八、积极完成院领导及教学办主任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学籍管理秘书工作职责

  一、协助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学生入学注册、统计学生的注册及学生人数变动情况。

  二、进行学生学籍审查和处理,办理学生编班、休学、保留学籍、复学、转学、转专业、退学、试读、试读恢复学籍等报审、登记、通知、存档工作。

  三、负责在学期开始向各任课教师提供准确的班级学生名册。

  四、负责对学生成绩(纸质及电子文档)的保管。接待学生查询成绩及提供成绩证明。每学期开始及时向学生提供上一学期所学课程的全部成绩。

  五、负责全院公选课及辅修教学管理工作。

  六、负责各类实践性教学环节及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归档等工作

  七、负责编制毕业生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名册,并审核、存档和上报。负责填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八、积极完成院领导及教学办主任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考务管理秘书工作职责

  一、根据学期开课计划制定各班级考试安排表,落实监考教师,将考试安排通知有关的师生并做好归档、保存工作。

  二、根据教务处要求负责组织任课教师出卷、监制、保存和发放试卷。

  三、审查学生考试资格,办理学生缓考手续并在下学期及时组织学生缓考。

  四、协助教务处组织大学英语

  三、四、六级和计算机水平考试。

  五、协助教务处组织毕业班学生学位英语考试工作及成绩统计工作。

  六、协助教学办主任组织教师按教务处的要求装订阅后试卷及归档。

  七、积极完成院领导及教学办主任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学生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自觉地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人。

  二、严于律已、谦虚谨慎。接待学生和学生家长要做到礼貌相待、热情服务。能办的事立即办,暂时不能办或办不到的事要耐心解释;重要事宜须请示院分管领导。

  三、对工作认真负责,做到既分工明确、又团结协作,对院(室)领导交办的工作不推诿,积极主动地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各项任务,为领导决策服务。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和处理相关信息。

  四、自觉遵守学校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考勤纪律。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做到有事事先向办公室主任请假、病事假达一天及以上者须写请假条和出示医生证明。

  五、要保持良好的办公环境。不在室内吸烟、乱扔纸屑。做到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室内环境清洁、卫生。接听电话要讲究文明用语。

  六、学生工作办公室实行周例会制度和值日制度。每周一下午全体工作人员对工作事宜进行交流、总结,对下周(阶段性)工作作出计划、安排。值班人员上班须提前20分钟到岗,晚上值班到20点离岗,检查安全,切实做好值班记录,负责落实好当日事项。

  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职责

  一、持学生工作办公室的全面工作,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二、学院的领导下,带领办公室人员完成校、院布置的各项工作。

  三、起草及参与制定有关学生工作的文件。

  四、指导院团委学生会的工作,组织培训学生干部和团干部。

  五、及时调查学生在校期间突发事件和违纪事件,六、完善好学生工作办公室的建设。

  七、处理好与大学学工部及各学院学办的关系。

  学生政治辅导员工作职责

  一、针对青年大学生的身心特点和思想实际,落实学生政治学习、形势政策教育、素质教育及心理辅导工作。

  二、对学生进行校风、学风和校纪校规教育,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增强学习动力,养成良好的组织纪律观念和文明习惯。

  三、协助院党委、分团委指导所负责年级学生的党、团组织活动,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工作。

  四、经常深入到学生班级和寝室中去,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

  五、参与和执行学生奖惩工作,负责做好学生的困难补助、奖学金、减免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的审核及发放工作。

  六、参与迎新工作,组织好新生入学教育;做好学生军训工作;负责学生的学年鉴定和综合测评工作;抓好毕业学生教育及鉴定工作,协助指导毕业生就业工作。

  七、根据学校及学院学生工作计划,制定和实施年级学期工作计划,指导年级、班级开展各项活动,并在期末写出工作总结。

  八、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每学年对所负责学生进行思想状况调查,写出调查报告;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每学年要有一篇工作论文。

  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努力学习政治、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严以律已、谦虚谨慎。对来院办事的校内外同志要做到礼貌待人、热情服务。能办的事立即办,暂时不能办或办不到的事要耐心解释;重要事宜须请示院值班(或分管)领导;接听电话要讲究文明用语。

  三、作认真负责,做到既分工明确、又团结协作,对院(室)领导交办的工作不推诿,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和处理信息,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各项任务。

  四、觉遵守学校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考勤纪律。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做到有事事先向办公室主任请假、病事假达一天及以上者须写请假条和出示医生证明。

  五、要保持良好的办公环境。

  做到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室内环境清洁、卫生。

  六、党政办公室实行周例会制度和值日制度。每周四下午全体工作人员对工作事宜进行交流、总结,对下周(阶段性)工作作出计划、安排。值班人员上班须提前10分钟到岗,下班延迟10分钟离岗,检查安全,切实做好值班记录,负责落实好当日事项。

  党政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一、负责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的组织安排工作,包括安排会议日程、议程、会议记录等,并协助院领导督促会议决议的落实。

  二、负责学院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包括节日庆祝活动、节假日加班、安全值班等,根据工作需要有权综合协调、组织、调配使用院内的人力、物力;

  三、负责草拟学院的各类公文,包括请示、报告、决定、会议纪要、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

  四、负责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和健全院行政工作规章制度。

  五、协助院领导做好日常人事工作,如人员调配、培训、奖励、职称评定、年度考核等工作。

  五、围绕学校和学院中心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为院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服务,协调院内外各单位(部门)之间的关系,营造宽松的内外部工作环境。

  六、负责办公室人员的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办公室各项工作的落实。

  七、负责全院考勤工作,组织做好教职工每月校内津贴及郊外补贴的常规发放,协调教务办做好每学期教师授课酬金的计算与发放。

  八、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行政秘书岗位职责

  一、负责协助办公室主任,严格按照学校和学院有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做好院内各项经费的结算与管理,及时向负责财务工作的院

  领导汇报院经费使用情况。

  二、负责全院的物资采购、环境卫生、维修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三、负责院行政印章的管理并负责开具院一级的介绍信。

  四、负责学院各种奖、酬金等福利的统计与发放工作。

  六、负责学院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布置和落实工作。

  七、负责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学院各类临时人员的聘用、辞退及日常管理工作。

  八、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科研秘书岗位职责

  一、负责完成校科研处及学院下达的各项日常科研管理工作任务。

  二、负责组织全院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评奖工作,负责全院科研成果的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

  三、协助做好重点学科建设及学位点的申报和建设工作,负责重点学科建设及学位点建设的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协助分管院长做好各类学术研讨会的组织工作。

  五、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教师职称评定工作,包括各类信息的收集、资料的传递等。

  六、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党务干事岗位职责

  一、负责学校来文的登记、收发、传阅、保管、整理、立卷、归档,及时填写公文处理单,由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送院领导阅批,急件可复印后交相关部门办理、执行,同时送院领导阅批,要根据院领导的批示,督促文件精神的落实。一般文件当天到当天批,在文件处理过程中注意保密。周例会须通报文件收发及处理情况。

  二、负责督促各支部落实组织发展计划及党员信息收集处理与党费收取等日常党务工作。

  三、负责院党委会的会议记录,根据会议决定及时传达、落实会议精神。

  四、负责党委印章和介绍信的管理。

  五、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档案管理员职责

  一、负责根据校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协调学院行政、教学、科研档案管理工作。

  二、负责院内公文的登记、编号、印制、发送工作。

  三、负责学院行政文书材料的保管、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四、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财产管理员职责

  一、负责学院办公用品登记造册、保管、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每月28日向党政办公室主任通报物资使用情况,做到财产物资来源去向清楚、帐物相符。

  二、负责学院行政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及清产核资工作。

  三、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图书管理员职责

  一、负责院资料室期刊杂志、图书、资料的清理、编目等工作。

  二、负责院资料室期刊杂志、图书、资料的验收和阅览登记工作。

  三、负责院资料室期刊杂志的订阅工作。

  四、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成教秘书岗位职责

  一、负责成教学生的报到注册工作,领发、收回和补办学生的学生证、校徽。

  二、负责成教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对要求休学、复学、转学、转专业、降级、试读、退学的学生情况进行认真调查核实,报分管成教副院长签署意见后送校继续教育学院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交学院办公室备案。

  三、负责成教学生的学习成绩管理工作;每学期上课前,要及时排出课程表。期终考试前将学生成绩单送交任课教师,考试结束后收齐和保管学生的成绩单,及时组织上机录入成绩并向学生公布。凡达到试读和退学标准的学生和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要及时通知该学生

  家长。

  四、负责安排各年级学生的期终考试日程和监考教师,通知学生重修不及格课程,收缴重修费。

  五、负责做好毕业生资格和授予学位资格的初审工作。办理毕(结)业和学位证书、辅修证书及成绩证明。学生毕业后,应将有关材料及时整理存档。

  六、协助继教院做好学生选修和辅修课的选课工作。

  七、负责日常教学秩序管理和教师、学生考勤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文印工作人员职责

  一、负责各类文件的复印工作。

  二、负责复印耗材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完成各系(办、室)交办的打印工作,认真做好工作记录。

  四、负责复印机等室内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及时反馈设备使用情况,非因特殊情况,不允许其他人员操作设备。

  五、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结构化面试,也称标准化面试,是相对于传统的经验型面试而言的,是指按照事先制定好的面试提纲上的问题一一发问,并按照标准格式记下面试者的回答和对他的评价的一种面试方式。

  测评要素;一般能力

  1、逻辑思维能力:通过分析与综合、抽象与概括、判断与推理,揭示事物的内在联系、本质特征及变化规律的能力。

  2、语言表达能力:清楚流畅地表达自己的思想、观点,说服动员别人,以及解释、叙述事情的能力。

  领导能力

  1、计划能力:对实际工作任务提出实施目标,进行宏观规划,并制定实施方案的能力。

  2、决策能力:对重要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分析判断,作出科学决

  断的能力。

  3、组织协调能力:根据工作任务,对资源进行分配,同时控制、激励和协调群体活动过程,使之相互配合,从而实现组织目标的能力。

  4、人际沟通能力:通过情感、态度、思想、观点的交流,建立良好协作关系的能力。

  5、创新能力:发现新问题、产生新思路、提出新观点和找出新办法的能力。

  6、应变能力:面对意外事件,能迅速地作出反应,寻求合适的方法,使事件得以妥善解决的能力

  7、选拔职位需要的特殊能力(该能力测评要素根据不同职位要求确定)。

  个性特征

  在面试中表现出来的气质风度、情绪稳定性、自我认知等个性特征

  第3篇:高校科研人员岗位职责

  篇1:高校科研人员岗位职责

  高校科研人员岗位职责

  1、学校专职科研人员岗位职责

  (1)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若符合条件可申请相应的研究生招生资格,招收并指导研究生;

  (2)专职科研岗主要设置在重点学科或急需发展的学科、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任务的团队、以及承担技术推广和社会服务等机构,需完成岗位设定的工作任务,并在相应任务中作出一定贡献,发挥较好作用。

  2、学校实验室研究人员岗位职责

  1、积极协助实验室主任做好有关实验室规划管理、项目申报等工作;

  2、努力掌握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科研水平;

  3、根据教学与科研任务,自制、设计各项科研计划并切实执行;

  4、完成教学各环节的工作任务;

  5、定时定量完成实验室所规定的科研任务;

  6、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保持实验室的整齐、清洁,保证防火、防盗安全到位;

  7、定期检查、总结实验室工作,开展学术讲座活动,报告自己的科研进展和成果,做到每人每学期至少有1-2次学术活动;

  8、原则上在正常开放时间内须到实验室从事科学研究;

  9、完成实验室主任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3、大学药学院科研人员岗位职责

  1.开展生物技术药物输送领域原创性科研工作。

  2.能实施生物技术药物输送项目的委托和研发。

  3.实验室的管理工作。

  4、大学萨满文化研究中心科研人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学校党政的各项规章制度,钻研业务知识,积极主动,保质保量地完成岗位工作。

  二、负责中心藏品、硬件设备、图书资料档案帐目的归类管理。

  三、在中心领导指导下,具体协调中心藏品征集、鉴定工作。

  四、负责中心日常接待及博物馆的中外文解说工作。

  五、负责加强中心与校外科研单位的交流与合作工作。

  六、负责开展系列学术专题研究和科研项目的攻关工作。

  七、负责中心网页的制做和修饰,为数字化中心建设创造条件。

  八、本岗位职责为本人年度述职和岗位人员考核的基本内容。

  5、学校科研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处领导对科研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2.负责完成科研队伍、科研基地的建设,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的申报工作;

  3.负责完成科研开发,科研成果的推广、转化与应用的管理工作;

  4.负责完成学校学术交流工作;

  5.负责完成各项成果评奖工作;

  6.负责完成学校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的申报、审批、协调、验收等

  全程管理工作;

  7.完成科研处的承上启下工作,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8.负责科技处各种文件、资料、管理制度等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9.负责处各种印章的管理与使用。

  10.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2:安徽大学教学科研人员岗位基本职责暂行规定

  安徽大学教学科研人员岗位基本职责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强化岗位意识和岗位管理,充分利用教育资源,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特制定本暂行规定。本暂行规定所指教学人员的岗位职责,包括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

  一、教学人员岗位职责

  各类教师岗位基本职责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团结协作,治学严谨,教书育人,学风端正,身体建康。

  (二)达到满工作量是各类教师岗位的基本职责。各类教师只有在履行了其基本职责的前提下方可实施聘任。满工作量按“标准工作量”计算,即必须完成年均100个标准工作量方可视为其履行了基本职责。

  (三)教学基本要求

  1.主讲两门或两门以上本科生课程(讲师及助教担任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担任助教的第一年只能且必须承担每学期两门课的辅导工作),其中教授每年应承担一门本科生课程(基础课、专业课或选修课不限),并能根据所任课程的特点完成相关的教学环节(如作业、课外辅导、命题、阅卷等)工作。

  2.每学期要承担并完成指导20位本科生的导师工作(对于

  学生数较少的院系,须完成院系分配的导师任务或其他公益工作。无招生计划的公共教学部除外。“双肩挑”教师可不承担本科生导师

  工作)。

  3.每学期承担并完成两次常规教学的监考任务。

  (三)科研基本要求

  1.各类教师科研工作量要求教授50分、副教授40分、讲师30分,初职及未定职暂不作要求。教学、科研工作量可打通计算,但各类人员当年实际完成的科研工作量应不低于其相应要求的40%。

  2.专职从事基础研究的科研人员科研工作量要求研究员120分、副研究员100分、助研80分。

  3.专职从事技术开发人员的科研工作量以上缴学校利润额要求研究员6万元、副研究员4万元、助理研究员3万元、研究实习员2万元为满工作量。

  (四)其他

  各教学单位要对授课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考核,教学“优秀”人员比例不超过被考核对象的40%。

  各类教学科研人员均应积极参与院系学科学位点、师资队伍建设、资料室或实验室建设、课外学生指导以及院系相关公务活动等由各院系认定的社会公益工作。

  除达到上述基本岗位职责外,各类教师还须分别履行下列相应的岗位职责。

  1.教授(相当教授)岗

  ●教授a级岗位

  (1)规划学科建设,指导本学科的科研、教学工作,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的发展趋势,跟踪学科前沿,把握学科方向,凝聚和引领学科队伍,培养青年骨干教师,主持高层次、创新性科研,做出有较大影响的学术成果。

  (2)指导博、硕士研究生。

  (3)科研近三年内须具备项目和成果两方面条件

  科研项目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主持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理科经费在10万元以上,文科经费在2.5万元以上)科研项目一项;

  ②主持横向开发项目到位经费理科达100万元以上,人文社科10万元以上;

  ③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并主持横向开发项目理科到位经费达40万元(文科5万元)以上科研项目各一项。

  科研成果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国家级重点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

  ②被sci、ci、ei、istp收录论文不少于3篇;

  ③出版经同行专家组评定的具有高水平的学术专著(本人撰写25万字以上)不少于1部;④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二等奖以上奖励,其中获省部级二等奖须排名第一,省部级一等奖须排名前两名(含主持人,下同),获国家级二等奖奖励须排名前三名,获国家级一等奖须排名前四名。(获国家和省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教学研究项目成果奖,视同获同级科研奖励,下同);

  ⑤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一项或作为第一设计人获

  得实用新型专利三项。

  注:1.科研项目须以“安徽大学”为第一承担单位(对于联合申报

  重大科研项目,如“863”、“973”、教育部重大项目等,由科

  技处或社科处审定认可)。

  为弘扬团队合作精神、鼓励学术团队争取重大项目,对于单

  项经费理科超过80万元、文科超过20万元的纵向科研项目,可由项目负责人另外再指定一个负责人(被指定负责人在该

  项目的科研工作量考核中所得工作量应排在第二名,以下依

  此类推),理科超过120万元、文科超过30万元的可由项目

  负责人另外再指定两个负责人,依次类推;对于单项到位经

  费理科超过100万元、文科超过25万元的横向科研项目,可

  由项目负责人另外再指定一个负责人,理科超过150万元、文科超过40万元的可由项目负责人另外再指定两个负责人,依此类推。

  科研成果须以“安徽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论文须为第一

  单位、第一作者;理科如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

  者排名在后(文科如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二作者)

  发表的论文,等同对待;精品课程视为同级科研项目;精品课

  程获奖,视同获同级科研奖励,下同。

  2.外语类、公共教学部及职业技术学院的各层次教师科研工作量要求可适当降低,具体标准由校考评委员会研究确定,下

  同。

  3.教授a、b级岗位在国家级重点期刊发表论文如不足,可以三篇国家级期刊中有影响的论文冲抵一篇(最多只能一篇);

  教授c级岗位,可以两篇国家级期刊冲抵一篇同家级重点,下同。

  ●教授b级岗位

  (1)在规划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起重要作用,指导本学科的科研、教学工作。凝聚和引领学科队伍,对青年教师进行传、帮、带,开展高水平科研,做出有一定影响的学术成果。

  (2)指导博、硕士研究生。

  (3)科研近三年须具备项目和成果两方面条件

  科研项目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作为主要人员(前两名)参加国家级科研项目(含教育部教研项目)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含教育厅重点教研项目)一项”;

  ②主持横向开发项目到位经费理科达80万元以上,人文社科8万元以上;

  ③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并主持横向开发项目理科到位经费达30万元(文科4万元)以上科研项目各一项。

  科研成果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国家级重点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

  ②被sci、ci、ei、istp收录论文不少于2篇;

  ③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本人不少于20万字)并在国家级重点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被sci、ci、ei、istp收录论文不少于1篇;

  ④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三等奖以上奖励,其中获省部级三等奖须排名第一,省部级二等奖须排名前两名,获省部级一等奖须排名前三名,获国家级二等奖奖励须排名前四名,获国家级

  篇3:三峡大学

  教学科研岗位职责

  三峡大学文件

  三峡大人?2006?33号

  关于发布《三峡大学教学科研岗位职责

  及其考核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现将《三峡大学教学科研岗位职责及其考核暂行办法(试行)》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三峡大学教学科研岗位职责

  及其考核暂行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科研岗位聘任与管理工作,强化岗位意识,建立和完善教学科研人员考核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树立符合教学科研工作规律的考核评价导向,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专职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人员(含专职科研人员)。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教育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和《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为依据,尊重高等教育客观规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科学可行的教学科研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充分调动广大教学科研人员的积极性;通过明确岗位职责,规范聘任与考核,引入竞争激励机制,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逐步形成一支数量结构合理、业务精湛的教学科研队伍,不断提高学校办学实力和办学效益,加快学校发展步伐。

  二、基本原则

  明确岗位职责并认真考核是教学科研岗位聘任与管理的重要环节,考核结果是续聘、缓聘、解聘或调整工作岗位的依据,也是新一轮岗位聘任工作的基础,教学科研岗位职责的制定及考核应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规律,体现导向;

  2、坚持标准、客观公正;

  3、全面考核,突出绩效。

  三、岗位职责

  教学科研岗位职责主要包括教学工作、科学研究和社会工作等三大类。学校根据岗位职能、任务的大小分别设置教

  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四级教学科研岗位,受聘各级岗位的人员应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

  (一)教授

  1、把握本学科学术发展方向,领导或协助领导本学科或学科分支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负责或协助负责本学科或学科分支的学术梯队建设。

  2、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或进修教师,指导研究生。

  3、每年须讲授1门本科课程,聘期内讲授2门及以上课程(含1门专业主干课程,公共课教师可只讲授1门课程),完成额定的教学工作量,且教学效果良好。专业课教师应指导本科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完成额定的教学工作量。

  4、主持校级及以上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或主持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建设,或主持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项目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完成一定数量的教学研究课题;

  5、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重大科研项目,或公开出版第一作者专著(教材或译著),或在国内外权威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学术论文,或取得显著经济与社会效益的应用成果或科技发明成果。

  6、完成单位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副教授

  1、了解本学科学术发展动态,负责本学科某一方向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承担本学科、专业、课程或实验室建设工作,协助负责或参加本学科或学科分支的学术梯队建设。

  2、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或进修教师,指导或协助指导研究生。

  3、每年须讲授1门本科课程,聘期内讲授2门及以上不同课程(含1门专业主干课程,公共课教师可只讲授1门课程),完成额定的教学工作量,且教学效果良好。专业课教师应指导本科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根据工作需要,指

  导学生科技工作。

  4、主持校级优质课程建设,或作为专业建设责任人主持新专业建设,或主持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项目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

  5、公开出版专著(教材或译著),或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学术论文,或取得较显著经济与社会效益的应用成果或科技发明成果,或承担省部级及以上重大科研项目。

  6、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或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7、完成单位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讲师1、独立讲授1门及以上本科课程,完成额定的教学工作量,且教学效果良好。根据工作安排,承担助课或指导学生科技及本学科、专业、课程或实验室建设和教学工作。专业教师应指导学生实习或社会调查,并指导毕业论文(设计)。

  2、承担校级教育教学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承担院级合格课程建设或实验室建设;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在公开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学术论文,或有公开出版参编专著、教材或译著,或有科研或教学研究成果获奖,或取得有一定经济与社会效益的应用成果或科技发明成果。3、承担社会公益工作,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或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4、完成单位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助教

  1、从事有关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课、实习课、组织课堂讨论等教学工作,协助或参与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经批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教师

  可担任某些课程的部分或全部讲课工作。

  2、参加本学科、专业、课程或实验室建设工作,参加组织和指导生产实习、社会调查等方面的工作。积极参加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及其它科技工作。

  3、承担社会公益工作,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或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4、完成单位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考核办法

  受聘教学科研岗位人员的考核采取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分别考核其学年度内和聘期内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一)考核的组织

  学校成立考核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教学科研人员的考核工作。各单位成立相应的考核工作组,负责本单位考核工作的组织。年度考核一般在每年1-2月份进行。聘期考核一般在聘期结束当年的1-2月份进行。

  (二)考核等级

  年度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

  聘期考核分为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级。

  (三)考核内容与等级确定标准

  1、年度考核

  (1)考核内容

  教学科研人员按照《三峡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的内容以岗位职责为依据,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业绩。

  (2)考核标准及等级的确定

  年度考核采取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其中德、能、勤以定性考核为主,具体标准按照《三峡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管理办法》执行。业绩考核包括完成教学、科研及社会工

  篇4:学校教科研机构人员职责

  学校教科研机构人员职责

  (一)、校长工作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制定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人人有章可循,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秩序地进行,实现学校制度管理与人文管理的最佳结合。

  (3)全面主持管理学校的教育、教学等各方面工作。并统一协调和推动各部门的工作的开展。

  (4)组织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认真总结学期、学年工作,提出改进学校工作的意见。

  (5)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把德育放在首位,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环境育人、服务育人的工作方针,采取切实措施,坚持不懈地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

  (6)坚持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主,按照国家规定的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开齐各门功课。遵循教学规律组织教学,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搞好教学常规管理。深入教学第一线,正确指导教师进行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学质量。(7)领导和组织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工作及课外教育活动。确保学校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及课外活动生动活泼、有成效地开展。

  (8)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党支部书记职责

  1、负责召集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研究安排支部工作。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以便做出相应决策和对策。

  4、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工作,协调学校内部党、政、工、青、妇、队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委会学习,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搞好一班人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

  (三)、副校长职责

  1、协助校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2、从学校实际出发,按照教学工作计划,布置各阶段的教学任务,全面落实教学工作的各项指标。

  3、坚持以教学为主的原则,集中精力抓教学。指导制订、检查教务处、教研组的教学计划,年级组工作;征求对教育教学的意见;分析教学情况,发现、解决教育教学中出现的问题。4、抓好教师业务及技能训练,实现教学良性循环;鼓励教师进行继续教育;培养教育教学骨干带头人。5、搞好教育理论指导下的教改实验,及时引进外地教改信息,提出教改方案和总结教改成果。

  6、抓好信息技术、科技、艺术、体育、综合实践和卫生保健工作。

  (四)、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职责

  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应按照《纲要》的要求,组织好本大队的各项教育工作。具体的工作职责有以下几个方面:

  1、指导大队委员会制订远期发展规划,近期工作计划,督促和帮助全大队圆满完成计划。2、通过中队辅导员经常了解少先队员的思想、学习、工作、健康、生活情况,对日常的少先队的教育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3、做好队干部的培养工作,帮助队干部提高各方面能力。

  4、指导中队辅导员的工作,定期召开中队辅导员会议,传达上一级队组织的工作精神和部署全大队工作。组织中队辅导员开展经验交流、理论研究等活动,帮助各中队建设出主意、想办法。5、自觉地接受总局、分局、农场少工委和学校党支部领导。

  (五)政教主任职责

  1、政教主任在书记直接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办事公正,严守机密,关心群众生活。

  2、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常与有关人员研究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内容、方法等。积极指导与帮助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开展工作。

  3、抓好班主任工作,审查、批准班主任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班主任工作会议;加强对学生思想、学习、劳动、生活的管理;帮助班主任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提高班主任管理班级水平。4、组织和安排全校性的德育活动,如:主题班会、思想教育报告会、家长会、评选“三好学生”,表扬奖励优秀学生,批评和处分犯错误的学生。

  5、做好学生的“两操”要求及检查工作。

  6、兼管部分保卫工作。

  7、负责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六)、教务主任职责

  教务主任在校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的教导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主持教务处的日常行政工作,组织学生入学(报导、注册)、编班、排课、调课、安排代课、制定教学工作计划、教学制度,协助校长安排校历和作息时间,管理学生学籍,积累教学资料,检查教育教学工作。

  2、领导教研组工作。定期召开教研组长会议,组织教师学习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审查批准各组的教研工作计划,建立并执行教学责任制,深入教学第一线,通过听课、评课、检查教案,了解教学实施情况,沟通师生间对于教与学的意见,帮助教师认真抓好“双基”教学,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建立教师业务档案,组织教师业务进修,提高教学水平。并协助校长安排教师教学工作。3、定期召开班主任及各科代表会议。及时了解学生学习状况及任课教师状况。

  4、组织和安排全校性的教学教研活动,如公开课、教改实验、课外科技。

  5组织安排考试和学生升学毕业工作。做好命题、监考、阅卷、评分、总结等工作。

  6、完成好校长临时性的指定任务。

  (七)、班主任职责

  1、负责落实小学生《守则》、《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制定本班工作计划,搞好总结,定期向组长、主任汇报工作。

  2、加强班委会、少先队组织的建设,培养一支强有力的学生干部,协助班主任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

  3、抓好班风建设,教育学生讲文明,有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护公物,热爱劳动,遵守校规和社会秩序,形成一个遵守纪律,团结向上,勤奋学习,朝气蓬勃的班集体。

  4、树立良好的学风,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注重学习方法,勤

  奋好学,无旷课、迟到、早退,课堂和自习均能认真学习,按时独立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纪律好,自制力和自学能力强,学习成绩优良。5、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与任课老师和家长共同抓好学生的思想德育教育。做好学校与家长的双向联系,关心学生的成长与进步。

  6、增强法制观念,教育学生知法,不违法。对后进学生,坚持正面诱导,切忌简单粗暴,做好转化工作。7、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组织好班级的升旗、周会、两操和第二课堂活动,使学生的思想情操得到陶冶、升华,身体得到锻炼。

  8、负责评定学生的操行,填写学生档案,提供奖惩意见,组织开展纪律好、学风好、卫生好的班级创优活动。

  (八)、生活教师职责:

  1、生活教师要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思想,学校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离校。

  2、负责整理舍务内务,按时打扫卫生。

  3、负责学生早操、就餐、睡眠、就医等,组织学生课余活动。

  4、做好接送学生离校、返校和接待家长来访工作。

  5、维护舍务纪律,做好住校生的管理工作,严防外来人员私自入舍。

  6、生活教师实行分班上岗,要按时到岗,并如实做好交接班记录。

  7、认真记载好舍务工作日记。

  8、做好公共物品和学生物品的保管工作。

  9、生活教师要起到表率作用,衣着整洁,语言文明,讲究卫生。

  10、生活教师要负责安全工作,防火、防电、防事故,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九)实验室管理员职责

  1、熟悉仪器的分类、编号、规格、性能、用途和使用方法。

  2、做好仪器的入库、造册、登记、借出、回收和定期清点,做到帐、卡、物相符。

  3、掌握保管的技术要求和陈列原则,进行科学管理。

  4、协助教师、实验员准备实验。

  5、及时登记,处理仪器损坏事故。

  6、切实做好仪器室的防火、防盗、防腐、防冻、防碎工作。

  7、熟悉仪器配备工作标准,实验室概况和仪器装备情况,做好仪器申购计划。

  8、能进行一般维修工作。

  (十)、校医工作职责

  1、做好学校卫生防病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卫生知识。

  2、加强传染病的管理工作,做到计划免疫,按时预防接种,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3、做好学生中常见并多发并慢性病的防治工作。

  4、定期对学生体检,建立健康卡片。

  5、制定学生视力保护计划,并做好技术指导工作。

  6、发现疾病及时进行治疗,重病号及时送医院治疗。

  7、监督学生的环境卫生、饮食卫生和体育卫生工作。

  8、严格执行治疗收费标准,开药处置要有记录,收款有凭证,收费及时入账。

  9、按照标准化要求搞好卫生室的建设。

  10、兼任学校的健康课教学工作(按教师要求备课、上课)。

  (十一)、门卫工作职责

  篇5: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研究人员岗位职责

  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研究人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学习、研究与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参与学院改革与发展重大事项的调研工作。

  二、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的研究工作,深入到各系、部进行教育教

  学活动的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

  三、搜集整理国内外教育、教学信息资料,提供教育、教学研究

  咨询服务。

  四、协助所长开展院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并负责整理、汇编学术活动资料。

  五、参与学院的教学调研与教学评估活动。

  六、负责协助研究课题的申报、立项、管理、结题及评奖的具体工作。

  七、负责本所网站的内容更新与管理。

  八、协助所长做好各项研究工作和日常事务工作。

  九、完成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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