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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规定,企业工会要在7篇

时间:2023-05-03 10:48:01 浏览量:

篇一: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规定,企业工会要在

  

  工会工作条例

  一.总则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强和改善工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公司工会委员会是中华总工会的基层组织,也是公司全体员工和会员利益代表。工会在公司中依法开展活动。

  二.工会设置和隶属关系

  公司工会满足规定条件并报上级工会备案后,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工会主席为法定代表人。

  公司工会接受上级工会和公司党委的领导。

  根据工会章程规定和上级工会批准,公司设工会委员会,在下属部门,企业,子公司设立工会的各级基层委员会。

  公司工会组织根据公司组织结构的变化和会员变动情况,及时相应调整公司内工会组织的设置,保证工会组织体系的健全。

  公司总部及所在地的基层工会组织,直属公司工会领导。外地子公司的基层工会组织或会员,由本公司当地工会和工会组织双重领导。

  公司为工会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场所,按规定划拨工会经费。不得干扰,阻挠依法组建各级工会。

  公司终止工被撤销,工会相应撤销,并报一级工会备案。

  三.工会内部机构

  公司工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高效精干的原则设立内部机构。

  公司工会会员人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基层工会选举推荐产生,每届任期

  年,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至二次大会。

  工会委员会选举结果报上级工会批准,在公司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工会委员会作为基层工作机构,检查,督促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工会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劳动权益,女职工,投诉与仲载,员工福利和经费审查等若干工作委员会或工作部。

  公司基层工会委员会由该基层单位全体会员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选举结果报公司工会委员会批准。为必要求基层工会委员会对应设置内部机构,不设常委制。

  公司不得将工会办事机构归属其他部门。

  四.工会人员

  公司工会委员会由

  名委员组成,设主席1人,副主席2~3人。

  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任期未满的,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确需调动的,应征求本工会和上级工会的同意。

  按照党群干部选拨标准,选配工会领导班子成员。具体人选可由公司党委推荐,选举结果报上级工会批准。

  经与公司行政领导协商,公司工会可配备少量的专职工会工作者(公司有200人以上,应设专职人员)。具体数量根据工作需要另行决定。专职工会工作者纳入公司管理人员编制。

  工会非专职主席,副主席,委员,其劳动合同从当选之日起中止,公司保留其职工身份,原劳动合同剩余时间顺延至其不担任专职后再履行。

  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主席,副主席,委中,其任职届满不再当选的,公司妥善安排其工作。

  工会主席,副主席和工作人员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一般与同级行政管理人员同等。

  工会兼职委员每月可以有2个工作日从事工会工作;超出此限,应事先征得所在部门主管同意。

  基层工会委员占用生产,工作时间开会或开展活动的,应事先与所在部门主管商定。

  五.工会职责,权利与义务

  工会主要职责:

  (1)维护员工的合法利益,关心职工的生活;

  (2)代表和组织员工进行公司民主管理和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3)动员和组织员工积极参加公司改革;

  (4)教育和帮助员工全面提升其思想道德,科技文化和劳动技能素质;

  (5)组织员工积极参加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

  (6)调解和协调劳资双方关系;

  (7)贯彻执行上级工会和公司党组织的有关指示,决定。

  2.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对涉及员工利益的规章制度以及研究劳动用工,劳动条件,生活福利,社会保险等问题,应有工会代表参加会议,或采取其他方式提出意见。

  3.维护董,监事会和总经理行使职权,协调好公司行政系统与工会关系,建立平等协商,谈判机制。

  4.贯彻党管干部的组织原则,按照党的干部四化原则,培养,调配好热爱工会工作,受到员工信赖的各级工会干部队伍。

  5.组织员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活动,做好先进劳动者,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表彰和宣传工作。

  6.组织和支持员工学习科技,文化,管理知识,提高本岗位工作技能。

  7.开展正常的工会活动,举办各种生动活泼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组织有关员工旅游,休养。

  8.密切联系会员与员群众,接受会员与员工的批评和监督。经常了解会员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状态,帮助会员解决实际困难。特别是关心特困员工及家庭。

  9.做好经常性发展工会会员工作,对符合条件,承认工会章程的员工,皆可接纳入会。

  10.及时收缴会员会费,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使之不流换失。

  11.工会代表与公司就集体劳动合同的起草,合同条款进行协商谈判,谈判不成的可要求当

  地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12.因履行集体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如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工会对公司违反法律,法规和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处罚员工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有权要求重新处理。

  13.监督公司切实履行义务,维护和保障员工正当权益不受侵犯,有权制止和消除歧视,侮辱,虐待,体罚,摧残,迫害员工的一切非法行为,并提同处理建议。

  14.维护女性员工,未成年员工和残障员工的特殊利益和公平合法权益,反对公司雇用童工。

  1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员工作,关心他们的生活,维护其合法权益。

  16.工会对克扣,无故拖欠员工劳动报酬,违反国家规定的工时制超长加班,不按规定为员工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劳动安全卫生条件,设施不合要求的,均可提了意见,要求纠正。

  17.工会发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有强令职工冒险作业,有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危及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有权提出建议。

  18.督促公司及时,足额缴纳各种住房,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监督员工最低工资线,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实施。

  19.公司发生停工,怠工等事件,工会积极参与调解,与资方股东和管理层共同协商解决员工合理要求,尽快恢复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

  20.公司因经营严重困难或濒临破产,在法定整顿期,确需裁减人员的,公司提前30天通报工会。工会有权调查,核实,并与公司协商,谈判。

  21.公司员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工会应当支持员工依法提出申诉,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并提供法律帮助。

  22.定期或及时向上级工会和公司党组织汇报工作,请示工作。

  六.工作制度与方式

  公司工会根据上级工会和公司党委的指示精神和计划,以及本公司的工作规划,制定工会(年度)活动计划。

  依照《公司法》和其他规定,公司工会组织民主选举,推选职工代表(通常工会负责人),通过法定程序进入公司董呈会,监事会,参与公司决策。

  公司成立职工持股会时,工会作为持股会社团法人代表出任公司股东,按其持股比例经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工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并邀请工会或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公司研究决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公司工会委员会或工会代表大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有:

  (1)传达贯彻上级工会和公司党组织的重要决定,决议和指示;

  (2)听取和讨论工会的工作报告;

  (3)讨论,制定或修改工会年度工作计划;

  (4)审议公司有关职工工资,福利,住房分配或调整方案,奖惩条例,劳动保险方案;

  (5)审议公司富余人员精简裁减方案;

  (6)与公司行政协商谈判,签订集体劳动合同;

  (7)审议公司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方案;

  (8)审议公司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

  (9)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认为需要提请工会讨论的问题;

  (10)工会认为需讨论的其他问题。

  7.公司工会定期组织工会(员工)代表视察工作;不定期召开各种表彰会,技术比武大会,座谈会,褒扬先进。

  8.工会与公司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协调会,通气会,恳谈会,协调行政员工,劳资关系。

  9.公司工会积极参与公司内部劳动调解,工会主席出任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并确保劳资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七.工会财产财务

  公司工会经费包括会员缴费和按规定以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计提拨付给工会的部分。

  工会根据经典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工会单独列帐,核算其财务收支状况。

  各级工会按照规定的比例向上一级工会上解经费。

  工会经费收支情况由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定期在每年工会代表大会上提出上年财务总结报告和下年工会财务收支预算计划,接受监督。

  工人代表列席董事会会议的费用,按照董事会成员的经费渠道列支。

  工会的经费,财产和公司拨级工会使用的资产,不得被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工会组织合并,其经费,财产归合并后的工会所有。工会撤销,其经费,财产,除由公司部门,单位原拨给使用部分由回外,由上级工会处置。

  工会下属的老龄,三产企业,事业单位,按国家有关政策清理后,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得任意改变其隶属关系。

  八.附则

  本条例与上级工会规定不符的,按上级工会规定执行。

  本条例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工会规定办理。

  本条例经公司工会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在上级工会备案,由公司工会委员会解释,执行。

篇二: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规定,企业工会要在篇三: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规定,企业工会要在

  

  工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工会的“四项”职能,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提高员工队伍素质、促进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工会是以《宪法》为活动准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劳动法》、《中国工会章程》和《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的规定建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第四条、工会的基本职责是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公司应支持工会依法行使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侵害。

  第二章

  工会组织

  第六条、公司依法建立工会,并受上级工会组织监督和领导。本司工会组织设兼职工会主席、工会委员会(含组织委员会、宣传文体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劳动保护监督检

  查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案审查委员会、财务委员会等)、经费审查委员.第七条、工会主席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所产生人需要上报上级工会组织批准,经得同意,予以任职.第八条、工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第九条、各分、支机构成立下级工会或工会小组,接受公司工会领导和管理,选举一名专职工会主席及一名专(兼)职工会干事,负责与上级工会组织沟通联系.第十条、工会主席和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任期未满,不得随意调离或撤换,确需调整其工作,应事先征得同级工会委员会同意和书面征得上一级工会同意,并按程序免去其职务。

  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工会法》,对上级工会和党委讨论研究有关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认真组织实施,积极配合党委开展工作。

  第十二条、围绕

  “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协同公司开展员工思想政治教育、法制道德建设、专业技术培训等活动,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员工综合

  素质,提升公司形象。

  第十三条、依法维护员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增强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积极参与公司管理。

  第十四条、协助和督促相关部门办好员工的集体福利事业,开展同事间互助互济活动,为员工排忧解难;积极听取、反映员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员工的工作生活,帮助员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

  第十五条、认真做好“五必访"和“四互助”。职工结婚、生育、生病住院、死亡、遭受灾害时必访,及时慰问;组织职工思想互助、工作互助、技术互助、生活互助。

  第十六条、开展有益于员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坚持业余自愿、灵活多样、勤俭节约、讲求实效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充实活动内容,提高活动质量。

  第十七条、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针对女职工的特殊问题,做好保护工作.

  第十八条、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财产。

  第十九条、加强工会干部自身建设,坚持工会工作群众化、民主化。

  第二十条、搞好工会小组活动,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教育.第四章

  工会经费管理

  第二十一条、公司工会经费来源

  (一)

  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

  企业依法拨缴的经费。

  (三)

  其他收入。(个人、社团及海外侨胞、友人的捐助,工会变卖财产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第二十二条、公司工会会费管理制度

  1、凡本公司工会会员,应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积极主动交纳工会会费。会员会费按本人基本工资的0.2%交纳,奖金、各种津贴、补贴等不计在内.2、工会会费每月交纳一次,从本人当月发放工资中扣取。

  3、工会会员升级加薪后,应从加薪之日起补交会费.

  4、工会会费收取应及时列出清单和入账,会费使用情况应按年度公布,并向会员代表大会提出报告,接受审议.第二十三条、工会经费预算制度

  预算是经一定程序核定的工会经费年度收支计划,是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重要手段,是工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预算的编制要以“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为原则。工会应于每年12月15日前编制下年的经费预算.(一)、预算收入包括:1、会费收入;2、拨交经费收入;3、其他收入等。

  (二)、预算支出包括:1、会员活动费;2、员工活动费;3、工会业务费;4、工会慰问费;5、其他支出等。

  会员活动费:用于会费支付的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的各项费用。

  员工活动费:用于开展员工教育、文体、宣传及其他活动等费用。

  工会业务费: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费用,包括拔付各工会小组的费用。

  工会慰问费:主要用于职工结婚、生育、生病住院、死亡、遭受灾害的慰问费用。

  其他支出:用于以上支出以外的,由工会组织的活动费用。

  第二十四条、工会经费的使用和报销制度

  1、工会经费的使用坚持集中管理原则。使用工会经费者,必须经工会主席审批,方可使用。在报销单上要有经手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工会主席、公司行政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销。

  2、工会经费的使用要坚持“统筹兼顾,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工会经费应重点用于维护员工权益、开展员工教育和职工群众活动方面.3、坚持民主管理原则.定期公布账目,接受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第二十五条、工会经费决算制度

  工会经费决算是工会收支预算的执行结果。公司工会每年1月编制出上年度工会经费决算报表,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交经费审察委员会和公司总经理班子审批,同时公开账表,受全体员工监督。

  第五章、工会主席、各委员职责

  第二十六条、工会主席职责

  1、负责公司工会的全面工作;

  2、代表员工利益,参与公司各层次的决策和监督;3、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真实反映员工意见、愿望和要求,督促相关事项落实;

  4、督促公司依法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其他民主管理制度;

  5、制定年度工会活动计划,审定工会经费预算。

  第二十七条、工会委员职责

  1、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政策;2、完成工会日常性事务工作,做好工会各种会议记录和工会统计工作;3、收集、反映员工的意见要求,关心员工生活,协助公司做好员工的集体福利;4、组织开展业务竞赛活动,做到表彰先进、树立标兵,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树立“爱岗敬业”思想,提高公司经

  济效益;

  5、组织开展业务交流、业务协作活动,配合有关部门举办业务交流讲座,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提升员工业务技能;

  6、组织开展公司业余文化、体育、娱乐以及旅游等活动,加强员工凝聚力和团结协作能力;

  7、组织安排工会慰问活动;

  8、做好工会会费的收缴和经费管理使用工作,按要求做好工会财务台帐工作;

  9、负责公司员工代表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和会务工作;10、完成公司党委、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八条、经费审查委员职责

  1、监督公司工会会费的收缴和经费管理使用,定期向员工通报经费使用情况;2、监督公司工会财务工作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定期向公司党委通报;

  3、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参与有关员工权益的处理工作,抓好员工的福利;

  4、完成公司党委、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第六章

  工会会员会籍管理

  第二十九条、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制度

  1、凡公司员工承认《中国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本公司工会组织.

  2、要求加入工会的员工,须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入会申请书,经工会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其会籍从公司工会委员会批准之日算起.

  3、工会会员应积极参加工会的各项活动,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好应尽的义务,及时交纳会费.

  4、会员退会自由。会员提出退会申请,由本公司工会委员会批准。从退会之日起停止交纳会费,收回会员证,并在原会员登记表上予以注销。

  5、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会费、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改正,应视为自动退会。退会手续见上条。

  6、凡严重违法犯罪并受到刑事处分的会员,经由公司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开除其会籍。

  7、工会会员调离本公司,其会员关系随同本人的人事关系一起转到新单位,调入本公司的会员其会员关系亦同样处理。

  8、会员调到没有工会组织的单位工作时,可保留其会籍,到新单位组建工会时,再将有关材料转去,恢复会籍。

  9、会员退休,可保留会籍.

  10、保留会籍手续,应由会员书面上报公司工会委员

  会核准。由公司工会委员会在工会会员登记表备注栏内注明该会员办理保留会籍手续的时间,保留会籍的会员应正常交纳工会会费。

  11、已经办理退会手续的职工,又提出申请入会,允许其重新办理入会手续。

  第七章、工会慰问

  第三十条、工会慰问制度

  1、员工嫁娶慰问:礼金人民币500元整;

  2、员工生育慰问:礼金人民币300元整;

  3、员工生病住院:看望费人民币200元或等额慰问品;因工受伤住院:看望费人民币500元或等额慰问品;如病情严重,经工会委员会同意,可酌情提高看望费用;

  4、员工丧事慰问:

  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子女去世,给予员工慰问费人民币1000元整,并以公司名义送花圈一个;

  员工配偶的父母去世,以公司名义送花圈一个;员工本人去世,给予家属慰问费人民币3000元整,并以公司名义送花圈一个;

  5、遭受自然灾害:根据受灾程度给予慰问;

  6、员工生日慰问:生日蛋糕券200元,提前一个月由工会发放。

  第八章

  工会会议

  第三十一条、工会会议制度

  1、公司工会委员会会议由公司工会主席主持召开,全体工会委员参加。

  2、公司工会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遇重大事项或工会主席认为必要,可以临时召开。

  3、公司工会委员会会议参加者应遵守保密纪律,属保密范围的事项不得外传。

  4、公司工会委员会会议由专人记录,对会议形成的重要决议由工会主席签署后,以工会的名义正式发文。

  第三十二条、工会会议主要研究事项

  1.研究公司工会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

  2.贯彻落实公司工会的工作安排及重大工作部署,传达上级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听取工作汇报;

  3.研究公司工会主席认为应提交机关工会委员会研究的其他事项。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条例由********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实行。

  二零一六年

  月

  日

  11

篇四: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规定,企业工会要在

  

  企业工会制度

  一、基本情况

  二、领导机构

  三、工会委员会的基本任务

  四、工会主席副主席职责

  五、经费审查委员会职责

  六、女职工委员会职责

  七、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职责

  八、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职责

  九、会员的权力与义务

  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十一、平等协商制度

  十二、民主管理和监督制度

  十三、走访慰问制度

  十四、创建“职工之家”的条件

  工会委员会的基本任务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乡工会的日常工作.

  二、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它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公司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三、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行政建立平等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其他合同,并监督执行.

  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五、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六、确定职业健康安全员工代表,指导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七、组织进行现场劳动保护检查,进行职业病防治,建立健全员工健康档案和职业病台帐,监督实施员工劳动保护工作的展.参与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八、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

  九、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

  象作斗争.

  十、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

  十一、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工会主席副主席职责

  一、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基层工会工作暂行条例,按照上级工会指示精神,有计划地开展工作.

  二、负责召集工会委员会会议,主持工会的正常工作.

  三、接受党委的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委的有关决议.定期向党委和上级工会汇报工作情况,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四、对于党委讨论决定的有关工会的重大问题,召集工会委员会认真讨论,组织实施.工会的日常工作和经费开支,要根据职工群众的要求和上级工会的有关规定,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办理.

  五、支持经理对生产行政工作行使职权,维护生产行政指挥系统的高度权威,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发动职工积极参加企业的改革,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和工程质量,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六、参加研究有关生产和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提出意见,维护国家利益,企业集体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受理职工群众的申诉,参与调处劳动争议.

  七、积极主动地参与企业改革,根据三个文明建设的需要和职工群众的合理要求,提出建议,协助行政制定改革方案,发动职工群众贯彻实施.

  八、对职工代表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执行大会决议,定期向大会报告工作,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九、贯彻公司管理方针和目标,指导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十、代表员工合法权益,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劳动保护检查,进行职业病防治,参加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监督实施员工劳动保护工作

  的开展.

  十一、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要问题经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十二、加强各分工会和工会小组建设,支持分工会开展工作,培训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总结交流经验,大力表彰先进.

  十三、布置、检查、协调各委员及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十四、工会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在主席因公外出时,负责

  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

  工会经审委员会职责

  一、经费审查委员会代表工会会员对工会各项经费的收支和财产管理进行审查和监督.

  二、协助工会组织收好、管好、用好工会各项经费,管好工会财产;监督工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财经政策、纪律、法律和上级工会的各项财务规定、制度.

  三、审查公司工会经费年度预算、决算的编制和执行,确保预算经费切实、可行,决算准确.

  四、审查工会经费的收入状况,保证工会经费按时入帐,按时上解.审查工会经费的支出,监督工会经费的使用,确保经费的合理开支,防止挪用和浪费.提出工会经费使用和管理的建议和意见.

  五、工会组织变动时或工会财务工作人员变动时,负责监督办理交接手续.

  六、经费审查委员会要在年初向工会委员会通报上年度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年末审查年度工会财务报告,并在“职代会”上向全体代表做经费审查报告,接受“职代会”的监督.

  七、宣传国家的财经政策和工会的财务管理制度,坚决同铺张浪费、贪污盗窃、私设小金库等违反财务制度和纪律的现象做斗争,保证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

  八.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指导.

  女职工委员会职责

  1、在公司工会领导下,负责公司女职工的全面工作.女职工委员会的工作按工会法,工会章程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2、制定并组织实施女职工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密切同公司各科室领导联系,互相协调、配合做好工作.

  3、动员和组织女职工积极投身参与民主管理,参加改革,开展劳动竞赛,努力完成劳动工作任务.

  4、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认真做好协调工作,与企业建立协商制度,主动同公司研究解决一些特殊性问题,参与制定企业发展计划和同职工密切相关的政策,规章制度,提出意见,协助贯彻落实.

  5、坚持民主集中制,引导女职工树立“四自”的精神,全面提高女职工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技术和自身的素质.

  6、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基层组合情况,虚心听取基层组织和职工群众意见和要求,关心女职工学习生活,认真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处理女职工的申诉.

  7、以民主管理为龙头,努力增强基层女工组织的活动,积极发现、培养女性人才,及时向有关部门推荐优秀女性人才.

  8、代表公司职工协商和签约公司集体合同,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协助公司签订集体合同,并监督执行情况.

  9、完成上级女职委和公司工会交办的有关任务.

  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职责

  一、参与立法活动.积极参与企业规章制度、涉及职工利益的有关规定的制订和修改活动,并对涉及职工利益的各项问题,尤其是一些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开展认真的调查研究工作,主动向有关部门提出立法建议,不断提高工会参与立法的质量.

  二、开展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行政对劳动法及配套法规、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公司集体合同的履约情况,督促企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依法履行劳动合同和依法修订规章制度,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三、为工会参政议政提供法律依据.在调查研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和要求的基础上,为工会参政议政的各项活动提供法律依据,保障工会依法履行职能.

  四、为职工和公司工会提供法律服务.贯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运用法律手段同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为职工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为工会组织的自身建设和各项业务的开展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以保障工会组织的合法权益和依法行使职权.

  五、依法调处劳动争议.贯彻“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预警机制协调劳动关系的作用,协同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参与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直至代理职工参与诉讼活动.

  六、对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公司党委,参与制订并认真贯

  彻落实普法教育宣传规则,同时配合工会的宣传教育部门,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采取多种形式,有的放矢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增强职工的自我维护能力.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职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调解本企业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二、在调解劳动争议中应履行以下职责:

  1、决定接受劳动争议当事人的调查申请.

  2、调查取证,认定事实.

  3、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开展调解工作,维护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4、遵守调解纪律,维护调解秩序.

  5、监督检查争议双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合同.

  6、对职工进行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做好劳动争议的预防工作.

  三、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调结合”的处理劳动争议的方针,通过宣传教育、做思想工作、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等各种方式开展劳动争议预防工作,努力把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达到化解矛盾,增强团结、促进生产、稳定大局的目的.

  四、搞好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自身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提高调解委员会成员的政策法律水平和业务能力.

  工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工会会员的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撤换或罢免工会工作人员.

  三对国家和社会生活总是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四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五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等的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六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二、工会会员的义务

  一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学习工会基本知识.

  二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四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五维护工人阶级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六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权

  力的机构.

  2、认真履行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依法行使审议建议权、审查同意或否决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选举权.

  3、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4、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

  5、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公司工会委员会召集职工代表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予以确认.

  6、公司工会委员会作为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平等协商制度

  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民主管理,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劳动法、工会法,特制定平等协

  商制度.

  一、平等协商是指职工方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与企业方企业代表就企业内部劳动报酬,工作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保护,保险与福利等问题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集体合同的行为.

  二、平等协商应遵循合法、平等、实事求是和效率优先,兼顾双方合法权益以及和谐、协商的原则.职工和企业方代表一致.由3—5人组成,职工方首席代表应由工会主席担任.

  三、平等协商一般一年协商一次,对协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完善.经一方提议,也可召开临时协商会议.

  四、在平等协商意见一致的情况下,将协商条款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签订集体合同书,集体合同书一式五份.

  五、集体合同书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报市建筑工会和市总工会民管部各一份,并在企业内张榜公布.

  六、集体合同执行情况,每年由公司工会和行政联合组成检查组进行履约情况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并张榜公布.

  七、本制度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民主管理和监督制度

  工会积极参与机关内部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内容是:机关用房的分配、调整、管理;生活福利的意见和建议等.

  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程序是:工会小组收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向工会委员会报告.工会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形成意见,正式向局领导或行政管理部门反映,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会员传达.各级领导应积极支持并参加工会活动,起模范带头作用.

  走访慰问制度

  职工因病或因工公住院、家庭发生特殊困难、女职工生育等,工会主席、副主席或由主席、副主席委托工会委员代表工会进行慰问,了解和掌握职工的病情和有关情况.职工本人因病或因工公去世,职工的父母亲或

  其直系亲属去世的,工会积极协助局相关部门做好有关善后工作,在交通工具上应提供适当的方便指近郊内,在安排本单位车辆有困难时,可向工会提出申请,由工会协调解决.

  创建职工之家基本条件

  一、组织健全:根据工会法、工会章程要求,民主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同时,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等组织;工会班子健全、团结,工作富有成效.职工入会率要求达到85%以上.

  二、工作规范:建立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制,委员分工明确,一年二次召开工会工作例会.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各类制度齐全,工会档案、资料完整.

  三、依法维权: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开展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工作,自觉执行职工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和其他劳动保障规定,重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关心困难职工生活,结合单位实际开展互助互济活动,维护和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女职工四期保护措施落实得好.

  四、活动正常:组织职工学习政治、法律和科学文化知识,配合企事业单位开展职工文化技术培训、经济技术创新、“双爱双评”和评先选模活动,组织职工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的业余文体生活.

  五、行政支持: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行政支持工会开展工作,依法拔交工会经费,为工会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时间保证和物质保证.

  六、会员拥护:建设一支热心为职工群众服务的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关心职工生活,积极为职工排忧解难,做好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为职工和会员办实事成效显着.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对工会工作进行民主评议,满意率须在60%以上.

篇五: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规定,企业工会要在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最新全文2019企业工会工作条例

  (2019年

  12月

  11日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四届执行委员会

  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作用明显、职工信

  赖的职工之家。

  (一)

  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

  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

  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

  选举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四)

  听取工会主席、副主席的述职报告,并进行民主评议

  (五)

  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

  人员。

  (六)

  讨论决定工会工作其他重大问题。

  记名投票过半数通过,不得罢免

  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

  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

  ;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

  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任职期间

  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

  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职工代表大

  会或职工大会的职权:

  (一)

  听取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生产经营等方面的报

  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

  审议通过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问题的方案和企业

  重要规章制度、集体合同草案等。

  (三)

  监督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等法律法

  规、实行厂务公开、履行集体合同和执行职代会决议、缴纳

  职工社会保险、处分和辞退职工的情况。

  (四)

  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规章制度规定及企业授权和集

  体协商议定的其他权利。

  应依法督促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人选由企业工会提名,通过职工代表

  大会或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对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

  负责。企业工会主席、副主席一般应分别作为职工董事、职

  工监事的候选人。

  委员担任,享受同级工会副主席待遇。

  女职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相同。

  费收支和财产管理进行审查监督

  建立经费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经费收支情况

  接受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接受上级工会审计,并

  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

  情节严重的可以提出罢免的建议,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罢免。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企业

  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会。

  第五十九条

  本条例由中华全国总工会解释。

篇六: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规定,企业工会要在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习题

  一、填空题(每空3分,共30分)

  1、《企业工会工作条例》于2006年12月11日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届执行委员会第()次全体会议通过。共九章()条.2、企业工会是()的基层组织,是工会的重要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是()会员和职工合法权益的()。

  3、企业工会有女会员()名以上的,应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不足十名的应设女职工委员。

  4、《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规定会员在()人以下的企业工会应召开会员大会?

  5、企业工会接受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双重领导,以()领导为主。未建立党组织的企业,其工会由()领导。

  二、不定项选择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1、《企业工会工作条例》适用于()。

  A、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企业工会B、不适用私营企业

  C、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会D、不适用事业单位

  2、颁布《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的目的是为()

  A、加强和改进企业工会工作。B、发挥企业工会团结组织职工。

  C、维护职工权益D、促进企业发展

  3《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制定是根据()

  A、《工会法》B、《劳动法》

  C、《经济法》D、《中国工会章程》

  4、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集体劳动合同时,除了劳动报酬以外,协商重点内容包括()

  A、劳动安全卫生B、工作时间C、劳动定额D、保险福利

  三、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50分)

  1、企业工会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2、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有哪些职权?

  3、企业工会主席有哪些职权?

  4、企业工会督促企业按照多少比例分别提取职工素质教育培训费用和劳动竞赛奖励经费?

  5、企业工会委员(常委)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讨论或决定的问题主要是那些?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答案

  一、填空题(每空3分,共30分)

  1、(十四)、(四)、(六十)

  2、(中华全国总工会)、(企业工会)、(代表者和维护者)

  3、(十)

  4、(100)

  5、(同级党组织)、(上一级工会)

  二、不定项选择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1、(AC)

  2、(ABCD)

  3、(ABD)

  4、(ABCD)

  三、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50分)

  1、答:(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二)组织职工依法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和其他形式,参加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三)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五)组织培养、评选、表彰劳动模范。(六)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职工学习文化、科学和业务知识,提高职工素质。(七)协助和督促企业做好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和保险福利等方面的工作,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八)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九)加强组织建设,健全民主生活,做好会员会籍管理工作。(十)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资产和工会企(事)业。(18条)

  2、答:(一)听取审议企业生产经营、安全生产、重组改制等重大决策以及实行厂务公开、履行集体合同情况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审查同意或否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和企业规章制度。

  (三)审议决定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重大事项。

  (四)民主评议监督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提出奖惩任免建议。

  (五)依法行使选举权。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34条上)五

  3、答:(一)负责召集工会委员会会议,主持工会日常工作。

  (二)参加企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有关生产经营重大问题的会议,反映职工的意愿和要求,提出工会的意见。

  (三)以职工方首席代表的身份,代表和组织职工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四)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

  (五)代表和组织职工依法监督企业执行劳动安全卫生等法律法规,要求纠正侵犯职工和工会合法权益的行为。

  (六)担任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七)向上级工会报告重要信息。

  (八)负责管理工会资产和经费。

  (27条)

  4、答:督促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点五至百分之二点五、百分之一分别提取职工教育培训费用和劳动竞赛奖励经费,并严格管理和使用。(53条下)八

  5、答:(一)贯彻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决议和党组织、上级工会有关决定、工作部署的措施。

  (二)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和向党组织、上级工会的重要请示、报告。

  (三)工会工作计划和总结。

  (四)向企业提出涉及企业发展和职工权益重大问题的建议。

  (五)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及重大财务支出。

  (六)由工会委员会讨论和决定的其他问题。

  (15条)

篇七: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规定,企业工会要在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改进企业工会建设,推进企业工会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企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工会组织的主体和中坚,是工会工作的重要基础,是企业工会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

  第三条

  企业工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

  第四条

  企业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坚持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第五条

  企业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群众化、民主化,保持同会员的密切联系,努力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第二章

  企业工会组织

  第六条

  企业工会应当维护本企业职工依法参加工会的权利,组织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职工加入工会。

  第七条

  会员25人以上的企业建立工会委员会;职工不足25人的企业可以单独建立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企业的会员,就近按地域或行业建立联合基层工会。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企业集团公司工会所在地的分公司、子公司工会由集团公司工会直接领导,集团公司所在地以外的分公司、子公司实行由地方工会和集团公司工会双重领导,以分公司、子公司所在地的地方工会领导为主。

  第八条

  企业工会委员会由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选举结果须报上级工会审批,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依法成立的企业工会组织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合并或归属到其他部门。

  国有企业改制应及时建立健全工会组织。

  企业工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的条件,报上级工会批准,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企业工会主席是企业工会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企业工会委员。为本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

  第十九条

  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工会主席,应享受同级党政副职待遇,是党员的应进入党委班子。公司制企业的职工董事候选人,一般为企业工会主席。

  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工会主席,应享受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待遇。

  第二十条

  企业工会主席具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或列席企业研究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表达职工的意愿和要求,提出工会的政策主张。

  (二)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协商谈判。

  (三)组织职工参加企业民主管理。

  (四)依法监督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

  (五)主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

  (六)对企业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

  (七)对严重侵犯企业工会合法权益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建议企业组织职工撤离现场。

  (九)及时向上级工会报告重要信息。

  第二十一条

  企业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

  罢免工会主席、副主席必须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非经会员大会全体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不得罢免。

  企业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任职期间个人发生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企业工会专职工作人员按企业职工人数的千分之三配备,具体人数由工会(包括上级工会)与企业协商确定。

  企业工会工作人员应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热心为职工说话办事,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新任企业工会干部,应当进行上岗资格培训,提高工作能力。

  第二十三条

  县以上地方工会建立企业工会干部保障基金,维护企业工会干部合法权益。对因履行职责受到打击报复或不公正待遇及有特殊困难的企业工会干部,上级工会应提供法律援助和生活救助。对兼职工会工作人员,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应给予适当补贴。

  上级工会应建立企业工会干部的考评、激励机制,对依法履行职责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会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对不作为的工会干部给予批评诫免。

  第四章

  企业工会的基本任务

  第二十四条

  企业工会的基本任务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

  (二)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加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工会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落实。

  (三)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其他协议,并监督执行。

  (四)组织职工开展技术创新、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发明创造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五)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企业方面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依法参与劳动安全卫生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八)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会员会籍管理工作。

  (九)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和工会的企业、事业。

  第二十五条

  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应突出做好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的贯彻落实;维护各种用工形式职工依法加入工会的权利;提高维权机制建设质量;改制过程中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方面的工作。

  非公有制工会应突出做好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依法监督国家有关工资、工时、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人特殊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的执行;监督企业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督促企业为职工改善劳动条件和生活环境;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等方面的工作。

  第五章

  企业工会的工作机制

  第二十六条

  企业工会帮助和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协助和监督企业依法与本企业所有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包括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须由企业与职工本人签订,不得由他人代替。

  监督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时事先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督促改制企业在改制和重组后,及时与职工续签、重签或改签劳动合同。

  第二十七条

  企业工会应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协商,共同确定本企业劳动合同文本的主要内容和必备条款,明确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标准、劳动合同期限及违约责任等。为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提供法律、技术等方面的支持。

  第二十八条

  企业工会应监督企业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对于企业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依法督促企业进行整改。企业因经济性裁员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须事先征得工会同意。

  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报酬等劳动标准和条件不得低于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企业工会应督促企业依法建立和完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内容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保险福利、劳动合同管理、职工奖惩和裁员等。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涉及职工利益的突出问题,签订专项集体合同。

  第三十条

  企业工会应在广泛征询职工的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协商议题,制定协商方案,向企业提出书面要约。协商情况要向职工通报,形成的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向职代会报告,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工会依照民主程序选派职工协商代表,首席代表由企业工会主席担任。

  第三十一条

  国有改制企业可重点协商企业裁员方案、裁员程序、裁员实施办法和补偿标准等问题。

  小型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可重点协商工资、工时、社会保险、劳动安全卫生等问题。

  在劳务工集中的企业,可由工会与劳务公司、用人单位共同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第三十二条

  企业工会应主动向企业提出工资集体协商书面要约。工资集体协商内容包括:企业工资水平和标准、调整办法、分配制度、分配形式、支付方法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励办法等。

  第三十三条

  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工会进行集体协商时,可依法委托本企业以外的专业人士作为本方职工协商代表,但不得超过本方协商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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