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教育政策执行的缺损举例篇二:教育政策执行的缺损举例
文书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xxx档案工作的业务建设,逐步实现xxx文书档案工作规范化,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有效地为xxx积累档案史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企业档案管理规定》、《归档文件整理细则》(DA/T22-2000)和xxx实际情况,档案工作要“全面、及时、真实、规范、考核、保密”的重要指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文书档案是指xxx各部门在各种社会活动中形成的对xxx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形式的历史记录。文书档案包括党群管理类档案、行政管理类档案、经营管理类档案、生产技术管理类档案。
第三条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和安全。
第二章
文书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xxx行政中心主管整个xxx的文书档案工作,对xxx的文书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指导。
第三章
文书档案的收集
第五条
凡是反映xxx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重要文书类文件材料都是xxx归档材料的范围。主要有:
一、xxx召开的重要会议资料、在重大活动形成的重要指示等材料;
二、xxx党委、工会在工作中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三、xxx颁布的各种正式文件;
四、xxx及内部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五、xxx业务活动和科学技术管理的专业文件材料;
六、xxx检查下级部门汇总的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资料;
七、下级单位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和备案材料;
八、xxx成立、合并、撤销、更名、启用印章及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
九、xxx制定的工作条例、章程、制度等文件材料;
十、xxx大事记及反映xxx重要活动的简报;
十一、xxx人事任免、调配、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聘任、党员、团员、纪律检查及职工录用、转正、定级、调资、退职、退休等工作文件材料;
十二、党工团组织介绍信及存根;
十三、xxx编印的简报等刊物定稿、样本;
十四、xxx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书等资料;
十五、与同级单位和非隶属单位颁布的需要执行和协商的重要文件材料;
十六、其它对xxx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章
文书档案的整理
第八条
整理原则
文书类归档材料的整理遵循文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间有机联系,区分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利用。
归档文件应齐全完整;已破损的文件应予以修整,字迹模糊或易
褪变的文件应予以复制,过大的文件应折叠。
归档文件所使用的书写材料、纸张、装订材料应具有耐用性和不易腐蚀性。
归档文件应为原件,因故无原件的保存具有凭证作用的复制件。
归档文件一般一式一份,重要的、利用频繁的和有专门需要的可以适当增加份数。
归档文件应保证齐全、完整和准确,无缺页和破损。
归档文件的载体和字迹应符合耐久性要求。
第九条
整理细则
第一步骤:区分“件”
归档文件以“件”为单位。一般以每份文件为一件,正文与附件为一件,原件与复制件为一件,来文和复文可为一件,也可各为一件,报表、图册、名册、成册的会议记录、动态表为一件。
排列时,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原件在前,复制件在后;来文与复文为一件时,复文在前,来文在后。
第二步骤:分类排列
按照《文书档案分类编号及保管期限表》(参见附件1)对每件文件分类,在最低一层类目中一般按时间排列。
第三步骤:编件号
在排列好的最低一层类目中,一般在每件文件右上角编件号,每一类目的件号都从1开始。
举例:若某一类第一件文件有3页,每页右上角都用铅笔编“1”字样。
第四步骤:编目
归档文件应逐件编目。来文与复文为一件时,只对复文进行编目。归档文件目录设件号、责任者、文号、题名、日期、页数、备注7个项目。(如图1)
归
档
文
件
目
录
件号
责任者
文号
题名
日期
页数
备注
图1归档文件目录式样
——件号:指“(3)编件号”中的件号。
——责任者:制发文件的组织或个人,即文件发文机关或署名者。
——文号:文件的发文字号。
——题名:文件标题。没有标题或标题不规范的,可自拟标题,外加“[]”号。
——日期:文件的形成日期。以8位阿拉伯数字标注年月日,如19900909。
——页数:每一件归档文件的页数。文件中有图文的页面为一页。
——备注:注释文件需说明的情况。
归档文件目录应装订成册并编制封面。归档文件目录封面可以视需要设置全宗名称、年度、保管期限、机构(问题)等项目(如图2)。
全宗名称:xxxxxxxxxxxx
年
度:
2013保管期限:
永久
问
题:
党群管理类
归档文件目录
图2归档文件目录封面式样
图2中,全宗名称即立档单位的名称,填写时应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问题即类别,可以参考《文书档案分类编号及保管期限表》(参见附件1)填写。
制定成册的归档文件目录时(含封面),xxx职能部门制定一式两份,一份自存,一份移交xxx办;直属xxx要求其直属机构制作一式三份,一份自存,两份移交直属xxx办公室,直属xxx办公室将所有直属机构移交的目录汇编后移交xxx办公室。
第五步骤:装盒
装盒前去除每件文件上的金属物。
打印本盒的卷内目录,将归档文件按件号装入档案盒,填写档案盒封面、卷内备考表(如图3)。
①档案盒封面:由移交部门用铅笔标明年份、类型、起止件号、保管期限,移交到档案管理部门后由档案管理部门专业人员重新制作档案盒封面。
②卷内备考表:置于盒内文件最后,需用黑色钢笔或黑色中性笔手写,项目包括盒内文件情况说明、立卷人、检查人和立卷时间。(如图3)
——本卷情况说明:填写盒内文件缺损、修改、补充、移出、销毁等情况。
——立卷人:负责整理归档文件的人员姓名。
备考表
本卷情况说明
立卷人:
检查人:
立卷时间:
——检查人:负责检查归档文件整理质量的人员姓名。
——立卷时间:归档文件整理完毕的日期。
归档结束的标准:档案盒内从上之下依次为:卷内目录、按件号图3备考表式样
排列的归档文件实体、卷内备考表三部分;档案盒外有填写好的档案盒封面。
第五章
文书档案的移交
第十条
管理性文件材料一般应在办理完毕后的第二年上半年归档移交。
大型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直接交由档案管理部门整理。
第十一条xxx职能部门的文书类归档资料一般在第二年5月31日前移交至xxx办公室,要求准备①有成册的归档目录2册、②按第四章要求整理好的档案若干盒、③填制好的《档案交接文据》(参见附件2)2张,xxx办公室负责对其移交文件进行核对签字后接收。
各直属xxx直属机构的文书类归档资料一般在第二年5月31日前移交至各直属xxx办公室。各直属xxx办公室按时间接收档案后,于接收年度7月31日前向xxx办公室移交成册归档目录汇编(参见第九条第四步骤)。
xxx办公室每年9月30日前对xxx归档目录汇编成册,包括xxx职能部门移交、各直属xxx移交的归档目录。
第六章
文书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第十二条
成立档案鉴定领导小组,负责xxx档案文件的鉴定和销毁工作。
第十三条
鉴定一般包括密级的确定和保管期限的确定。
密级一般分为机密级、秘密级和内部级三类。其中:机密级档案包括高层会会议记录、经营决策类资料、人事管理类资料、客户资料、经营目标责任书等泄密后对xxx会造成比较严重损失的归档文件;秘密级档案包括合同、协议、委托书等泄密后会对xxx造成一般损失的归档文件;内部级档案一般为除上述项目之外的所有档案。
文件整理部门要进行一次鉴定,判定归档文件价值,剔除没有保管价值的文件。
档案管理部门依据《文书档案分类编号及保管期限表》(参见附件1)的规定,对到期的档案进行二次鉴定,编制销毁清册,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销毁。
第十四条
各类档案的销毁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鉴定组应指定两人销毁,监销人员要根据监销清册,对被销毁的档案材料进行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销毁,并在销毁记录上签字。
第十五条
档案销毁清册由档案档案管理部门永久保存。
第七章
文书档案的保管
第十六条
文书档案由档案管理部门集中统一保管。
第十七条
维护档案历史真迹。
第十八条
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并予以记录,做到不散、不乱、不丢、不坏。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发生重大问题需向上级领导呈书面报告。
第十九条
档案管理人员要自觉保守机密,做到三不准:不准外传和泄露室内情况,不准违反保密原则提供利用,不准私自携带档案
资料离开。
第二十条
档案存放柜要定期清洁。
档案存放柜在清洁前应先把柜内资料全部拿出,在搬动过程中尽量避免磨损和污染。
在清洁过程中要使用不掉毛的百洁布,注意柜内的上下左右360度方位和柜外卫生清洁,做到无灰尘、无死角。
档案存放柜在清洁后要保证柜内无水印后,再按原样放入资料。
清洁人员要做好清洁记录登记。
第八章
文书档案的利用
第二十一条
档案的查阅
查阅人员查阅时履行相应的查阅手续。
查阅人员在查阅中,应确保档案的保密、完整与安全,不得涂改、圈划、批注、增删、抽页、裁剪等,不得擅自公布档案内容。
查阅人员一般应在档案室内或档案管理部门内查阅。
第二十二条
档案的借阅
档案原件一般不予借阅,确需使用档案原件时,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借阅人员在借阅期间中,应确保档案的保密、完整与安全,不得转借、涂改、圈划、批注、增删、抽页、裁剪、复制等,不得擅自公布档案内容。
借阅期限一般最长为两周,借阅人员应定期归还,若借阅单位要延长借阅时间须办理续借手续。
档案借出后,档案管理员应定期催还,归还时当面检查清点无误后,方可注销外借手续。外借档案如发现有损坏或丢失现象,应立即写出书面材料报告上级领导处理。
借阅人员应履行签字手续归还档案。
第二十三条
档案的复制
档案复制件使用人员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
在档案的复制过程中,应保护好档案全貌,防止意外事故造成的档案损坏。
复制的档案应保证质量,内容清晰,不歪斜和缺角少边。
第九章
文书档案的统计
第二十四条
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各种文书档案的统计台账。
第二十五条
档案管理部门年底要对当年归档件数、归档类型、档案知识培训、档案工作整章建制、档案利用、档案管理员等情况做汇总分析报告,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章
对xxx文书档案管理员的管理
第二十六条xxx档案管理员从业要求:
一、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二、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三、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本单位档案管理制度,热爱本职工作;
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制度,不得泄露所从事档案工作中需要保密的事项;
五、对所从事的档案工作认真负责;
六、钻研档案业务,不断学习掌握档案工作的新知识、新技能,提高专业水平;
七、定期参加xxx档案管理员的继续教育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
八、维护所管辖范围的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九、认真收集、整理、编目、鉴定、保管、开发和利用档案,做到分类准确、装订整齐、书写规范、编号准确、制定电子目录清晰等;
十、做好保卫、保密和“八防”(防火、防盗、防尘、防潮、防高温、防虫、防光、防霉)工作,杜绝档案、资料丢失、损坏和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
十一、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的档案业务工作。
第二十七条
档案管理员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调动或离职,确因工作需要调整、调动或离职的,应报xxx办公室征得同意后,方可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一章
文书档案的处罚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相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以给予一定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毁损、丢失或擅自销毁企业档案;
二、擅自向外界提供、抄摘企业档案;
三、涂改、伪造档案;
四、未及时归档或管理不善的;
五、未按手续借阅、外带者或越级查阅者(档案管理者同罚);
六、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
七、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八、其他行为造成档案损失的。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xxx办公室制定,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各直属xxx可依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xxx的文书档案管理办法,亦可直接参照本办法执行。
篇三:教育政策执行的缺损举例
第一章
—
引言
《康复计划方案》
第一个康复计划方案在一九七六年发表。一九九八年的《康复计划方案》〔下称“本方案”〕,是本世纪的最后一个康复计划方案,涵盖范围如下
—
(a)
自一九九四年进行《康复计划方案》检讨以来康复服务的发展,以及这些服务在一九九八年的情况;
(b)
(c)
一九九八/九九至二零零二/零三年度期间的康复服务供求预测;以及
需要在日后进一步研究的事项。
本方案载述的康复服务和活动,由大约15个政府决策局/部门、两个临时市政局、七个法定团体以及超过90个非政府机构筹划和提供,并由政府拨款和私人捐款资助。这些服务和活动包括
—
(a)
(b)
(c)
(d)
(e)
(f)
(g)
(h)
预防、鉴定及评估服务;
为各类残疾人士而设的医疗康复、教育、社会康复等方面的服务;
职业康复服务;
通道设施、交通及康复科技服务;
为康复工作人员进行的人力规划及训练;
立法措施和公众教育活动;
社交、康体及文化活动;以及
支持服务。
本方案是根据一九九八年康复计划方案检讨委员会〔下称“检讨委员会”〕所作检讨的结果而制订。检讨委员会由康复专员担任主席,成员包括来自五个政府部门、医院管理局、职业训练局及香港社会服务联会的代表。此外,检讨委员会也通过香港社会服务联会,邀请提供康复服务的非政府机构〔包括家长组织和自助组织〕的代表出席会议,讨论他们所关注的事项。检讨委员会的成员名单和职权范围,详载于附录。在一九九七年九月至一九九九年六月期间,检讨委员会为检讨工作举行了15次会议,其中一次是筹备会议。
本方案已由康复咨询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按需要收录了该委员会的意见。康复咨询委员会是政府发展和推行本港康复政策及服务的主要咨询组织,其成员名单和职权范围,详载于附录。
政府会在规划期结束之前,即在二零零三年三月前,检讨和修订本方案。为《康复计划方案》进行检讨,可让各有关方面就康复服务的未来发展路向交换意见。由于要全面审议所有问题并为《康复计划方案》定稿需要超过一年时间,所以方案的检讨工作已由每年一次改为每三年一次。此外,自一九九四年的《康复计划方案》检讨起,规划期亦已由10年缩短至五年,以便得出更实际的未来供求预测数字。《康复计划方案》载录了政府、法定团体和非政府机构以往的工作成绩和对未来服务的承诺,此外,如政府和法定团体因政策或资源理由,未能提供或承诺提供非政府机构所要求或建议的服务,非政府机构往往会通过《康复计划方案》来重申他们的要求和建议。
一九九五年康复政策及服务白皮书
政府在一九七七年发表首份康复政策及服务白皮书,名为《群策群力协述迈向二十一世纪期助弱能人士更生》,在一九九五年五月再发表名为《平等齐参与、展能创新天》的第二份康复政策及服务白皮书〔下称“一九九五年白皮书”〕,间,政府为康复政策和康复计划所订的目标与路向。检讨委员会在拟备本方案时,依循一九九五年白皮书所载的既定政策和路向,特别是政策目标、残疾类别和专用名词的定义。
政府在发表《一九九二年施政报告》时,承诺会在五年内全面达致《一九九二年康复政策及服务绿皮书》所载的目标,其后又因应各类康复服务的需要和转变,在一九九五年白皮书中修订了这些目标。在一九九七年,政府已全面达致修订目标,为各类残疾人士增设了3930个宿位和3368个日间服务名额。政府亦已拨款,以提供一九九五年白皮书订明短缺的其他服务名额。
政策目标
本方案采用了一九九五年白皮书载述的以下康复政策目标
—
在有需要时推行和采取全面而有效的措施,以预防残疾、发展残疾人士的体能、智能及融入社会能力,并且创造一个外在的社会环境,使他们在社交生活及成长方面,均能达致全面参与及时机均等这两个目标。
本方案采用的残疾类别
为了跟进一九九五年白皮书提出的事项,检讨委员会曾研究本方案应该包括哪些残疾类别。检讨委员会决定从一九九五年白皮书列出的残疾类别中,删除“适应不良”,并在本方案内继续采用其余八个残疾类别;这个决定其后在一九九八年十月获康复咨询委员会通过。这八个残疾类别是
—
(1)(2)(3)(4)(5)(6)(7)(8)
自闭症;
听觉受损;
弱智;
精神病;
肢体伤残;
言语障碍;
器官残障;以及
视觉受损。
一九九五年白皮书提到,教育署和社会福利署当时正共同研究应否删除“适应不良”这个类别。由于有适应困难的儿童一般来说都没有缺损或残疾情况,只是在学校或家庭里的人际关系不理想,因此,教育署和社会福利署建议把“适应不良”从残疾类别中删除。社会福利署会继续为有适应困难的儿童及其家人提供所需的社会服务,而为这类儿童提供的教育服务,日后则会在教育委员会的现行机制下加以检讨,而不会包括在《康复计划方案》的检讨范围内。
除言语障碍的定义外,各个残疾类别的定义,均会在阐述为各类残疾人士而设的服务的章节内说明。言语障碍通常与其他残疾有关连,对于这种残疾,本方案采用了以下定义
—
言语障碍人士不能有效地与他人沟通,又或由于有言语困难而引致他人对其言行过分注意,以致影响其学业、情绪和社交方面的发展。
缺损、残疾和障碍的定义
从上文第段描述的残疾类别划分情况来看,政府和提供康复服务的非政生组织的“缺损、残疾及障碍国际分类法”府机构,对于应否在本港普遍采用世界显然仍未达成协议,所持理据与一九九五年白皮书载述的相同,即国际分类法过于详细,不适合本港的情况。由于现行的广泛分类方法有足够弹性〔虽然外界人士也许会
感到混淆〕,因此本方案会加以采用。此外,对于某些中文名称,各方面亦意见不一,举例说,残疾、残障、伤残、及弱能都是指“disability”。现抄录世界区分缺损、残疾和障碍所用定义,以便参阅
—
(a)
(b)
缺损
—
心理、生理、组织构造或机能有任何丧失或异常情况。
残疾
—
〔因缺损而引致〕从事某种活动的能力受到限制或有所缺乏,而这种活动对一般人来说,是可用正常方式或在正常能力范围内做到的。
(c)
障碍
—
因缺损或残疾而限制或阻碍一个人担当以其年龄、性别、社会及文化背景而言是份属正常的角色。
生组织残疾人士的估计数目
在一九八四至一九八六年期间,有一项关于精神病患病率的抽样调查在沙田进行〔沙田小区精神健康调查〕,除此以外,本港没有进行大规模的地区调查以确定本港各类残疾的普遍率。为确定残疾人口而进行全港调查,往往受到不少因素限制,其中一个因素是个人资料方面的私隐受到《个人资科〔私隐〕条例》〔第486章〕的规定保障,另外,也有个别残疾人士及其家人不愿意披露残疾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本方案只有根据外国的残疾普遍率、沙田小区精神健康调查中所搜集的精神病方面的资料,以及生福利局康复服务中央档案室所记录的个案数据,来估计本港残疾人士的数目。康复服务中央档案室的背景和运作资料,载于支持服务的章节内。
本方案所采用的普遍率,会在阐述为各类残疾人士而设的服务的适当章节内分别说明。一九九八至二零零二年间本港残疾人士的估计总人数〔不包括言语障碍和器官残障人士的数目〕,载于下文表。下表没有列出言语障碍或器官残障人士的估计数目,原因是各方对于那些疾病应纳入器官残障范围未能达成共识,而言语障碍又往往与其他残疾,例如弱智、肢体伤残、器官残障等有关连。
需求程序
为了筹划政府资助的社会康复服务,社会福利署采用了一项在一九九四年一月获前康复发展协调委员会〔现称康复咨询委员会〕通过的需求程序,以流转式会计方法,把使用服务人数、新申请数目、轮候人数及退出人数等计算在内,有关详情载于附录。如果其他服务机构有采用别的需求程序或规划标准,亦会在有关的康复服务章节内说明。
表1.1—
需要康复服务的残疾人士的估计数目〔不包括言语障碍和器官残障人士的数目〕
年份
19981999200020012002人口
〔年中的预测数字〕
自闭症患者
〔约70%自闭症患者是弱智人士〕
665940067689006860000695100070402006659385491331888866768850731714090846.14%6769392671353789068470320744174168356.16%6860399021372009245571613754624234926.17%6951405551390229427472937765094302486.19%7040411461408049600574090775184366036.20%听觉受损人士
弱智人士
精神病患者
肢体伤残人士
视觉受损人士
残疾人士总人数
占人口的百分率
康复服务的公共开支
署、康复服务主要由政府通过教育署、生署、劳工处、社会福利署、运输生福利局及医院管理局拨款资助。在一九九九至二零零零年度,用于康复服务的公共开支预计会达147亿元,占总公共开支预算的5.08%,其中146亿元属经常开支,另外亿元属非经常开支。这些金额已包括间接费用〔职工退休金、酬金、房屋福利、医疗及牙科福利等〕,以及根据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和伤残津贴计划而发放给残疾人士的款项。一九九九至二零零零年度及过去10年间按服务成本计算的康复服务公共开支细目,分别载于附录及。
在康复服务的总公共开支当中,有大部分是拨给非政府机构的资助。除了提供服务之外,非政府机构也在制订政策和筹划方面担当重要角色。提供康复服务的非政府机构,大都是香港复康联会〔香港社会服务联会复康部〕的成员。香港复康联会是一个协调组织,在筹划和发展康复服务方面,与政府紧密合作,并致力促进政府部门与非政府机构之间的意见交流和沟通。
一九九四年以来的主要发展
自一九九四年进行《康复计划方案》检讨以来,各有关政府部门、法定服务名额日益团体和非政府机构为残疾人士提供的康复服务均令人满意,期间成立了平等时机委员会和监护委员会,也大大改善了康复服务的质素和增加了供给量。随增加,政府已能够满足市民对早期教育及训练中心、特殊幼儿中心、残疾学童特殊学校、中途宿舍,以及失明长者住宿服务的现有需求。各项服务在一九九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至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的改善情况〔按政府资助的名额计算〕,载于附录。
在未来五年,所有服务机构都会继续确保残疾人士获得持续照顾和支持,以协助他们融入社会并参与小区活动。为应付预计的需求和服务短缺,政府已预留资源,以便在二零零二至零三年度完结前,为残疾人士增设超过4000个日间名额和宿位,预计每年资助额超过三亿元。目前提供的服务和获拨款在日后提供的服务、轮候人数、使用率和政府资助服务的每月单位成本概要,载于附录。
检讨委员会注意到,根据不同政策纲领而为残疾人士提供的服务各有差异,例如弱智儿童特殊学校设有护理人员职位,但中度弱智成人宿舍则没有;为残疾人士而设的特殊学校和康复中心,聘用了不同职系的人员来执行类似职务;以及一般安老院有小区老人评估小组服务,但残疾人士院舍则没有。检讨委员会内的非政府机构成员要求政府研究这个问题,以确保根据不同政策纲领所筹划和提供的服务,有更佳协调和更一致。
除了为残疾人士而设的日间名额和宿位数目有所增加,以及其他康复服务有所改善之外,检讨委员会亦欣悉以下两项有助进一步协助残疾学生融入主流教育的计划的推行
—
(a)
融合教育先导计划
在一九九七年九月,教育署推出一项为期两年的融合教育先导计划,目前共有七间小学和两间中学参与。校方采用学校本位辅导方式,由家长、正规教师和辅导教师合力协助有轻度弱智、听觉受损、视觉受损、肢体伤残,或患上自闭性紊乱症而智能达一般水平的残疾学生融入主流教育。教育署鼓励校方修改课程和评核方法,采用因材施教的策略,并推动学生发挥助人精神,以协助能力不一的同学。截至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共有49名学生通过这项试验计划入读普通学校。试验计划的评估报告,会连同有关长远政策和策略的建议在一九九九年公布。如评估结果理想,可望日后有更多学校参与这项计划。
(b)
大学联合招生方法〔联招方法〕为残疾学生设立的辅助制度
大学联合招生处因应康复咨询委员会的建议,由一九九七年起为肢体伤残、听觉受损、视觉受损、言语障碍,以及器官残障学生另设录取程序,即联招方法的辅助制度,以便让更多残疾学生接受大专教育。根据辅助制度,符合自选课程所定最低入学资格的残疾申请人,无须与其他健全申请人竞争。在一九九七年及一九九八年的招生工作中,共有46名残疾学生通过辅助制度提出申请,其中22位最后获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拨款资助的高等教育院校录取。
资源增值计划
在一九九八年的《康复计划方案》检讨工作进行期间,行政长官发表了《一九九八年施政报告》,宣布政府部门和政府资助机构将实施资源增值计划,目的是提高生产力和工作效率,以便从基线开支腾出资源进行各项新计划,而又不会令现有服务质素下降。根据资源增值计划,政府部门和政府资助机构须在二零零二至零三年度完结前提高生产力,幅度须达运作成本的5%。
在本方案送往印刷前,政府已公布由一九九九至二零零零年度起,运用资源增值计划中腾出的资源,推行多项措施以设立或改善康复服务,其中包括
—
(a)
为一个非政府机构增设高级职业治疗师及高级物理治疗师职位,以改善为残疾学前儿童提供的专职医疗服务;
(b)
为多个非政府机构增设物理治疗师及物理治疗技工职位,向失明长者提供物理治疗服务;
(c)
(d)
(e)
为残疾长者增设36个老人痴呆症患者补助金名额;
增设48个幼儿中心兼收弱能儿童计划名额;以及
为听觉受损人士增加手语翻译及个案工作人手。
由于政府已发表资源增值措施的详情,因此,本方案不会覆述有关康复服务的资源增值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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