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三支一扶”
计划岗位征集工作的通知
闽毕支〔2021〕6号
各有关市、县(区)“三支一扶”办,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2021年,我省将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现就做好2021年省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岗位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数量
征集承担省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任务,并纳入到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乡(镇)的教育、农业(含林业、海洋与渔业、农村实用人才服务站、农技推广、农业现代化和水利)、卫生和扶贫(含基层保障、综合性文化服务、司法)等农村基层紧缺工作岗位。乡镇工业(产业)园区岗位和乡村振兴岗位新纳入征集范围,并予以适当倾斜,不征集城区街道、社区岗位和乡(镇)党政办岗位。
2021年省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约600名高校毕业生,纳入范围的每个县(市、区)岗位征集数原则上不超过15个,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可适当增加。
二、工作流程
2021年省级“三支一扶”计划岗位征集申报、审核和发布工作,通过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以下简称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220.160.52.58/)开展。
(一)岗位征集申报。3月5日前,各有关县(市、区)“三支一扶”办按照岗位征集填报要求(以下简称填报要求,详见附件),统筹考虑本地基层人才实际需求、其他基层服务项目实施情况、期满就业情况等因素,在规定范围内征集岗位,确保岗位信息完整、准确,通过公共服务网“三支一扶”/“岗位征集”/“岗位需求申报”上报设区市“三支一扶”办。
(二)岗位信息审核。3月15日前,各设区市“三支一扶”办审核所辖县(市、区)上报的岗位信息,并通过公共服务网报省“三支一扶”办复审。各设区市“三支一扶”办要认真对照填报要求,统筹考虑2021年度招募情况、管理服务情况和已下达的2021年省级“三支一扶”计划专项经费指标,严格把关各县(市、区)岗位数量和条件设置。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完成岗位征集申报和信息审核后直接上报省“三支一扶”办。
(三)下达招募指标及岗位发布。省“三支一扶”办根据各地岗位征集、“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日常管理服务、期满就业跟踪服务和相关政策待遇落实等情况,审核拟定招募指标,报经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适时面向社会公布招募岗位信息。
三、工作要求
各地要切实加强与本地教育、农业(含林业、海洋与渔业、计生和水利)、卫生、扶贫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合理把握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岗位比例,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人才需求,统筹考虑岗位安排与期满就业工作,优先征集有空编或者将来2年内有空编的基层服务单位岗位。岗位征集工作中有什么具体问题,请直接与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游 风
联系电话:0591-87565225
附件:2021年省级“三支一扶”计划岗位征集填报要求
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21年2月3日
(此件不公开)
附件
2021年省级“三支一扶”计划岗位征集
填报要求
1.单位名称:须体现单位所在乡(镇),例如:**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乡(镇)**小学。
2.服务单位所在地:精确到县(市、区)一级。
3.岗位名称:按照岗位性质填报,例如:教师、医生、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
4.服务类别:分为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四类,其中支农和扶贫岗位下设小类,例如:岗位为**镇农村实用人才服务站,服务类别应选择支农(农村实用人才服务站)。
5.需求人数:每个岗位申报1人。同一岗位需求2人及以上的,分别申报。例如:**乡(镇)便民服务中心(1)、**乡(镇)便民服务中心(2)。
6.性别:性别要求一般设置为“不限”。各地可统筹考虑在岗“三支一扶”人员和基层服务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情况,按相同岗位1:1比例设置岗位性别要求。
7.学历要求:岗位学历条件一般设置为“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的,需报送相关说明材料,经省“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设置。
8.专业:根据岗位实际,专业条件可填“不限”。如需对专业作出具体要求的,一般按照大类进行设置,严禁因人设岗。各学历层次(研究生及以上、本科及以上和大专及以上)对应专业要求须为同一或相近专业。支医岗位应有明确专业要求。
9.其他要求:对岗位有其他要求的,可在此栏中说明,但不得与本《通知》要求相违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