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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职干部岗前党风廉政教育制度

时间:2022-01-04 15:04:13 浏览量:

新任职干部岗前党风廉政教育制度
    为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对新任职干部进行上岗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廉洁从政教育的要求,提高广大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增强广大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按照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关口前移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教育对象
凡新当选的基层“两委”成员和新提任的实职科(含副科,下同)级以上干部,上岗前均要接受一次党风廉政教育。
二、教育内容和目的
 (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通过教育,使新任职干部进一步坚定改革开放的信心,坚定社会主义信念,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的大局,为建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贡献力量。
(二)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通过教育,使新任职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正确认识和运用手中的权力,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影响,经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
(三)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主要是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XX镇村级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对科级以上干部还要进行收人申报、礼品登记、重大事项报告等“三项制度”教育。通过教育,使新任职干部知纪、懂法,遵纪守法,严格用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约束自己。
(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教育。重点是进行《XX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教育,使新任职干部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明确自己的责任,自觉坚持 “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岗前教育的实施时间
岗前教育在村“两委”干部新当选及新任职干部接到任职通知后1个月内实施,时间不少于2天。如果有特殊情况需延期进行的,要报镇党委和镇纪委批准,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教育。   
四、组织实施
1.对新任职干部的岗前教育由镇纪委负责组织实施,镇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协助进行。
2.岗前教育以集中授课和自学为主,每名接受教育的干部都要写出心得体会,并要组织必要的测试。
3.集中教育后,新任职干部要将学习情况向任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或其上级主管领导汇报。第一责任人或上级主管领导要结合实际与新任职干部进行一次试勉谈话,有重点地提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要求。
五、监督检查
新任职干部在任职一年以内,由镇纪委和镇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对其进行有重点的监督检查,着重考核新任职干部“抓廉自廉”情况。任职一年后,新任职干部本人要写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总结,上报镇纪委。镇纪委将培训情况、本人心得体会、新任职一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总结一并存入该干部的廉政档案。
本制度由镇纪委负责解释;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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