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话记录
谈话人谈话对象
时间地点
谈话类别清明节前廉政提醒谈话记录人
主要内容
2019年清明节将至,为落实XX区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任务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节日前要求对部门党员干部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党员干部节日期间要深刻认识当前反腐倡廉形式,进一步提高廉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工作防线。具体要求如下:
一、持续强化遵规守纪。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XX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办法》等规定,党员干部要做到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艰苦奋斗,厉行节约;
二、严格遵守节假日期间各项廉洁规定:
1. 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2. 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3. 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4.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
5. 严禁违规接受业务相关单位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各部门党员同志如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处分。纪检监察人员将履职尽责,加强对春节期间党员干部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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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对象(签字)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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