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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环节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材料8篇

时间:2023-05-03 15:00:04 浏览量:

篇一:食品生产环节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材料

  

  进冷链食品新冠疫情防控方案

  为防止新冠通过冷链、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传播,保护消

  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特制

  订本方案:

  一、范围

  以进冷链食品,特别是以进冷链畜禽肉、水产品为

  原料的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

  二、建立制度

  应当按照“人物同防”要求,制订完善进冷链食品新

  冠疫情防控方案、工作制度,对进冷链食品进货查验、储

  存和生产加工、清洁消毒等关键环节和岗位采取措施,防范

  新冠污染和传播风险。

  三、产品管理

  要严格进冷链食品进货查验,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

  明、缺少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冷冻冷藏畜禽肉、水产品等进

  冷链食品。自2。20年X月X日后,凡采购进冷链食品

  的,必须于进冷链食品到达市区前24小时,凭海关部门《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向所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报备,再次对产品进行核酸检测,合格后方可入厂生产。

  要建立进冷链食品全程追溯制度,记录进冷链食品

  从进厂、入库、生产加工等环节直接接触的员工名单;做好

  进货查验记录、投料记录和出厂销售记录,如实记录采购进

  冷链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以及供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记录进冷链食品投料使用情况,如实记

  录出厂产品的名称、数量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等内容,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四、清洁消毒

  要加强,对进冷链食品内外包装、冷库、转运存放区域、运输工具、生产设备设施的清洁消毒,在进冷链食品入库

  前或者进入生产车间前应对其外包装实施消杀处理。

  外包装可使用5mg/L的含氯消毒液充分喷洒或擦拭消

  毒,作用30分钟;对进冷链食品存储冷库、转运存放区

  域I的地面、墙壁j可使用5?lDOOmg/L的含氯消毒液充分

  喷洒或擦拭消毒,消毒作用30分钟;对进冷链食品解冻

  池、盛放容器、生产设备设施表面等,可使用5。0?lOQOing/L的含氯消毒液充分喷洒或擦拭消毒,消毒作用30分钟,清

  水冲洗干净,避免消毒剂污染食品。具体清洁消毒方法可参

  照国务院联防联洛机制《肉类加工企业新冠疫情防控指南》

  和《XX省进冷链食品新冠疫情防控技术指引》°

  五、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篇二:食品生产环节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材料

  

  冷链食品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强化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疫情风险防控,提高冷链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有效防范冷链食品新冠污染风险,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冷链食品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原则,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按照“人物同防”防控要求,毫不松懈地抓好冷链食品疫情常态化防控,高效组织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冷链食品本地和输入性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从事冷冻冷藏肉类、水产品进口、屠宰加工、生产经营、运输、贮存的单位和个人。

  三、职责分工

  (一)属地职责

  各镇街落实属地责任,按照“人物同防”的要求,实行全过程、全链条管控,形成管理闭环。要督促冷链食品各环节相关企业和个人履行主体责任。负责落实本辖区进口冷链1食品新冠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属地责任,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组织企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进口冷链食品消毒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部门职责

  各业务主管部门在市指挥部统领导下,履行对冷链食品各环节企业监督检查和行业监管责任,加大协调联动,加强形势研判,拓宽信息来源渠道,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实施主动监测,精准管控。

  市监:牵头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工作,负责以冷链食品为原材料的食品生产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各类经营冷链食品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及场内摊位,第三方冷库以及上述重点场所的从业人员摸排建档。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冷链食品的追溯管理,做好现场检查和索票索证工作,督促市场开办者、食品生产经营者索取消毒单位出具的进口冷链食品货物业经消毒的证明,凡是不能提供消毒证明的,一律不能上市销售,对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依法进行查处。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通报摸排信息,配合开展检测采样。按照职责分工规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工信:负责指导督促冷链食品加工企业严格落实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加强环境卫生消杀工作和规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建2立全体员工健康状况台账和风险接触信息报告制度。

  交通运输:负责冷链运输企业、自备冷库和冷藏车等进行摸底,建立台账,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通报摸排信息,配合开展检测采样。督促指导冷链运输企业开展员工14天行程及健康状况登记,建立全体员工健康状况台账、风险接触信息报告制度等。负责督促指导进口冷链食品承运单位落实运输环节的主体责任并实施相应消毒处理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过程中不得擅自开箱,在国内运输段严格查验进口冷链食品海关通关单证,落实进口冷链食品运输工具消毒、一线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配合检查进口冷链食品倒箱过车(从进口集装箱换装至国内运输车辆)过程中的消毒处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商务:负责XX冷链物流试点企业、从业人员摸排建档,负责冷链食品进出口企业的监管,做好进出口企业以及从业人员摸排建档工作。督促指导冷链食品经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等建立完善环境卫生清洁和消毒通风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冷链食品销售企业、餐饮服务单位等环境卫生消杀工作,规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通报摸排信息,配合开展检测采样。

  卫生:负责冷链食品(含包装物)、环境和从业人员新冠核酸检测,对冷链食品相关单位和从业人员按照要求定期采样检测,对新增单位和人员及时纳入检测范围,对经疾控专3家研判不应纳入检测范围的单位和人员,及时反馈摸排单位,共同做好数据修正推送工作。负责汇总分析进口冷链食品新冠核酸检测结果,对进口冷链食品新冠传播风险进行研判,开展对预防性全面消毒措施的指导评估和检查。加强疫情防控技术指导,指导做好环境卫生消杀工作,及时向其他部门通报病毒核酸检测结果。

  邮政:负责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的运输装备及人员排查建档,督促指导物流仓储单位落实实名登记制度、验视制度、可疑物品报告制度,对运输、储存进口水产品和畜禽肉类食品的,应当同时索取《新冠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通报摸排信息,配合开展检测采样。按照职责分工规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农业农村:负责屠宰场所(含冷库)、行业主管企业从业人员摸排建档,以及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通报摸排信息,配合开展检测采样。按照职责分工规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三)企业职责

  冷链食品储存、运输、加工分装、经营销售等环节的相关企业和个人履行主体责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疫情防控,落实全链条防控措施,围绕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制订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工作制度,防范新冠污染和传播4风险。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等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消毒单位实施消毒,承运单位负责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消毒单位,对装运前后的进口冷链食品装载运输工具组织实施消毒,消毒单位按照有关消毒技术规范开展具体的消毒作业,确保消毒效果,进口企业负责如实申报进口产品信息,配合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消毒工作,并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的销售记录和流向记录。

  四、防控机制

  (一)建立健全冷链食品动态摸排和检测管控机制

  一是建立动态摸排台账。按照“摸清底数、弄清来源、管严渠道、管住市场、管牢货物”的工作思路,开展不间断持续摸排,实现对物的排查、对人的排查和核酸检测三个全履盖、无遗漏,准确掌握辖区内冷冻冷藏肉类、水产品进口、屠宰加工、生产经营、运输、贮存等行业底数,对相关企业和经营业户逐一建立台账,对进口冷冻冷藏食品摸排情况实施分类建档,重点管理。推广应用“XX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管理系统”,所有冷链食品的加工、运输、购销行为均在系统中进行流转和记录,动态掌控进入我市冷链食品数量、流向、经销商信息等,实现冷链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形成全环节追溯链条。

  二是建立定期核酸检测机制。强化协调联动,实现核酸采样检测常态化,加密重点人员检测频次。对接收、存放直5接从港口运出的进口冷链食品的冷库,在此类冷库中工作的人员,要在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后3天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连续作业超过5天的每5天检测1次,并在检测结果出具前实行闭环管理。对其他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每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同时要加大环境、食品核酸检测力度。其他冷链食品的环境、产品及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工作仍按《关于加强冷链食品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每14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是建立进口冷链食品报备机制。督促市场主体建立落实冷链食品货物来源报告制度,凡从曲阜市域外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必须于食品到达24小时前,向市场监管部门书面报备,报备内容包含经营者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品名、数量、入境检验检疫证明、生产批号、运输单位(车辆)、产品存放冷库、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不进行报备的一律关停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从严查处。卫生健康部门立即对到达的进口冷冻冷藏食品按规范开展食品、人员、车辆、环境核酸检测,检测完成后进行全覆盖、无死角消毒,力争把疫情风险控制在“第一时间,第一环节”,各有关成员单位做好配合工作。

  四是建立企业疫情防控承诺机制。为严格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实行经营承诺,推进精准防控。所有冷链食品单位要作出承诺:一旦冷链食品进货渠道发生变化,第一时间告6知市场监管部门;凡购进进口冷冻冷藏食品的,须于购进食品到达前24小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书面报备;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冷链食品义务;购销行为均在XX省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信息系统中进行流转和记录等。

  (二)建立标准化工作推动机制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市场监管局作为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联席会议召集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传达省市冷链食品防控新精神、新要求,协调推进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是建立指导检查机制。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和个人主体责任。冷链食品相关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疫情防控,落实全链条防控措施,加强员工健康教育和健康防护,督促提醒直接接触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作业期间不得随意摘脱手套、口罩等一次性防护用品;休整时摘除的一次性防护用品不能重复使用;加强作业区域和作业人员活动涉及区域的消毒通风;接触货物前,对外包装进行规范消毒,深入排查各类隐患,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报告。各地加强对冷链食品各环节疫情防控技术指导,加强《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防控技术指南》《XX省冷链食品新冠疫情防控技术指引》宣传力度,指导督促冷链食品相关单位制定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疫情防控规范,指导做好员工日常体温、症状监测,强化卫生整治及预防性消毒。工信、商务、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农业农村、邮政等部门要积极履行行业管理和监管职责,加大巡查监管检查力度,督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对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依法进行查处。

  三是建立督导机制。建立督导机制,成立督导组,定期督导和经常性督导结合,督导检查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问题整改和冷链食品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抓细抓严抓实相关措施的落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点名通报。

  四是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发现问题及时相互通报,做好信息收集、总结及冷链食品核酸检测等报送。严格信息报送,各级督导检查反馈的冷链食品疫情防控问题,必须第一时间进行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做到即知即改,整改落实情况3个工作日内上报市专班。

  (三)建立健全分类防控机制

  要深刻认识加强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加强研判,查找冷链食品全链条疫情防控风险点,强化冷链食品各个环节风险防控与处置,突出重点单位、重点品种、重点人员疫情风险防控。加强冷链食品进口商、重点大型农贸(集贸)市场、学校食堂、贮存单位等市场主体的监管,督促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环境消杀,完善应急预案。强化进口冷冻冷藏肉类、水产品管控,严格落实报备制度,所有购销行为在冷链追溯系统中流转,从业人员加密检测频次,建立专门台账,重点管理。

  (四)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措施

  一是规范信息报送与发布。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建立严格的信息发布机制。一旦发现新冠核酸检测呈阳的标本,应积极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封控涉疫冷链食品,第一时间向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经核实后2小时内上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涉疫食品的品种、批号、数量、流向、接触人员、危害程度判断、已采取措施等。报告要及时、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隐瞒、谎报、缓报。

  同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工作最新动态。严格信息发布,对涉疫冷链食品的处置,未经上级部门同意,不得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是建立应急处置规程。细化应急处置预案,适时开展应急演练,明确应急处置流程,确保快速响应、精准管控。建立进销预警,强化溯源管理,及时处置突发冷链食品疫情信息事件,受理有关冷链食品突发疫情的咨询、举报和投诉。

  三是强化应急处置措施。一旦发现新冠核酸检测呈阳的标本,各相关单位要按照预案有关规定,迅即启动应急处置,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采取对物品临时封存、场所消毒和接触人员排查检测等措施。相关物品按照医疗废弃物集中转运处理。各单位要设立隔离观察区域,从业人员出现可疑症状的,要立即安排专车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

  对核酸检测呈呈阳的环境,应当立即采取消杀等应急处置措施。对可能接触呈呈阳物品和环境的人员及时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筛查,并组织开展相关货物的溯源调查等工作;对检测呈呈阳的人员要及时隔离,并立即开展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防止由物及人的疫情传播和扩散。

  四是加强应急工作保障。要坚持“人物并防”的工作指导,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结合实际,做好涉疫冷链食品封存场所准备,在区域内选定冷冻冷藏库作为涉疫食品封存场所。及时制订冷链食品核酸检测工作计划表,按计划开展核酸检测工作,坚决防止输入性风险。

  五是积极做好善后处置工作。按照新冠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督促发生疫情的场所,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认真整改。因突发疫情导致暂时停业的,须在当地疾病预防中心指导下,进行终末消毒,经验收同意后方可复工。

  冷链食品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有关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疫情防控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健全组织机构

  1.成立由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1控领导小组,制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工作制度。

  2.设立测温点和临时隔离点,储备足够的疫情防控物资。

  3.做好所有员工14日内行程及健康状况登记,建立上岗员工健康卡。

  二、加强健康管理

  4.新进员工、临时员工和来自或者途经停、转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必须接受核酸检测。

  5.加强人员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落实登记、测温、消毒、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实行“绿码”上岗制。

  6.开展健康宣教,引导员工掌握传染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强自我防护意识。

  三、落实进货查验

  7.做好供应商合规性检查和评估,对每批食品进货查证验货,保证食品可追溯。

  8.肉类、水产品及其制品必须具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9.落实“一品一码”措施,进口冷链食品等相关追溯信息,批发市场(企业)按要求赋码并上传XXX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

  四、做好环境消毒

  10.运输冷链食品的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擅自开箱,每批次食品运输完毕后,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液对车辆11和食品冷藏箱内外壁实施全面消杀。非食品专用运输车辆,在运输食品前应对车辆进行一次彻底清洗消毒。

  11.进口冷链食品进入企业或者入库前,应对食品外包装实施严格消毒处理。

  12.定期对冷冻库、保温冷藏设备设施等进行清理和消毒。

  五、加强分装洗消

  13.工作人员进入分割、分装区域前,应当更换工作衣、鞋,走过消毒池,做好手部清洗消毒。工作结束后彻底清洗加工场地的地面、墙壁、排水沟,然后使用消毒剂充分喷洒或擦拭消毒,再用清水冲洗。

  14.接触冷链食品的设备、工具、容器、操作台等物体表面应当每班用消毒液进行充分喷洒、擦拭或者浸泡消毒,消毒作用30分钟。可移动的设备,如工作台、矿板,清洗时要将表面的肉屑用钢刷清除;不可移动的设备,如绞肉机、切片机、搅拌机、包装机、锯骨机等要将表面的肉屑清除干净;然后用消毒液喷洒消毒,再彻底洗净。

  15.分割、分装场所要加强通风换气。普通厂区优先选择自然通风,如条件不具备可辅以机械通风。密闭厂区应当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和空调系统供风安全,采用全新风模式,关闭回风系统,确保人均新风量≥30m3/h。空调通风系统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清洗、消毒,确保运行清洁安全。

  12六、公共场所管控

  16.控制会议频次、规模、时间,提倡采取网络视频、电话等线上方式。开展现场会议时应加强开窗通风,保持人员间隔并佩戴口罩。

  17.食堂进入口设置洗手设施和免洗手消毒剂,采取错峰用餐,减少人员聚集,用餐时避免面对面就坐。

  18.安排专人对办公区域等人员活动场所和相关物品定时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对门把手、楼梯扶手、电梯按键等频繁接触部位应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七、加强个人防护

  19.分割、分装人员、低温环境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域前应当穿戴工作衣帽、口罩、面屏、手套和胶靴,根据岗位需求穿戴相应的围裙和雨衣。冷冻、冷藏车间的人员进入工作区时应当穿戴有防护耳朵的棉帽、棉服和棉鞋,并佩戴手套。

  20.其他重要工作岗位人员需穿戴岗位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保持佩戴口罩。

  八、销售环节防控

  21.销售场所、工具、容器、操作台等物体表面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液进行充分喷洒、擦拭或者浸泡消毒,消毒作用30分钟。销售者与消费者之间间隔在1米以上。

  九、异常处置及时

  22.一旦接到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知有新冠核酸检13测呈阳的样品,应根据要求对相关物品和环境采取及时应急处置。

  23.员工出现可疑症状或排查发现为密切接触者时,应当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按要求进行隔离和消毒。

  进口冷链食品防疫制度

  1.严格执行《新冠期间本市商品交易市场防控指引》和《新冠期间批发市场经营防控指引》,保持环境清洁,做好预防性消毒,并对重点部位抽样进行新冠核酸检测。

  2.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的入库索证工作,建立台账,做到所有货品可溯源。

  3.将进口冷链食品新冠核酸检测纳入到本单位重点抽样检测的范畴,并参照《新冠期间单位(部门)制定防控工作方案的指引》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现可疑污染物时,及时启动应急处置方案,避免污染扩大。

  4.建立从业人员体温监测等健康监测制度,利用“健康宝”等手段,实行“绿码”上岗制。若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要求其不得带病上班,并及时就医。做好因病缺勤人员缺勤原因和健康状况的记录。

  145.从业人员在岗时应当根据岗位需要正确佩戴口罩、手套等,做好个人防护。。

  6.加强冷链食品及存储运输环节的预防性消毒。

  ①货物转运存放区域

  对进口冷链食品等货物转运存放区域的地面、墙壁、称量工具、运输盛放容器等相关用品用具,使用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充分喷洒或擦拭消毒,消毒作用30分钟,清水擦拭干净。

  货物转运存放区域的门把手、电梯按键、楼梯扶手等经常触碰的物体表面可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75%酒精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

  ②运输工具

  运输进口冷链食品的货车、手推车等运输工具可使用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充分喷洒消毒,作用30分钟。

  ③货物外包装

  货物外包装可使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充分喷洒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

  7.一旦发现新冠核酸检测呈阳的产品,迅速启动本单位(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并对相关呈阳产品采取15临时封存等措施。

  8.核酸检测呈阳的产品按照医疗废弃物集中转运处理,应使用双层黄色垃圾袋盛装,封口严密,避免运输过程溢洒或泄露。

  9.参与核酸检测呈阳产品清运工作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建议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等。

  冷链食品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防止新冠通过冷链、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传播,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保障

  1.成立由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工作制度。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XXX、XXX、XXX

  2.设立测温点和临时隔离点,储备足够数量的疫情防控16物资。

  二、健康管理

  1.做好员工14日内行程及健康状况登记,建立上岗员工健康卡。

  2.上岗前14日内直接接触冷链食品的新进员工、临时用工或者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必须接受核酸检测。

  3.加强人员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落实登记、测温、消毒、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实行“绿码”上岗制。

  4.开展健康宣教,引导员工掌握新冠防治知识和技能,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强自我防护意识。

  三、追溯报备

  1.落实实名登记制度、验视制度、可疑物品报告制度,运输、储存进口冷链食品时,应当索取《新冠核酸检测合格证明》。

  2.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须于购进食品到达市区前24小时向目的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提供《入境货物检验检验证明》和《新冠核酸检测合格证明》。

  3.生产企业以进口冷链食品为原料的,进口时应查验《新冠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方可入厂生产。

  4.主动上传冷链食品来源和去向信息,报备冷库、用具、运输车辆、从业人员信息,确保冷链食品可追溯,生产经营场所、运输车辆、工具用具、食品、从业人员要核酸检测。

  1四、日常消毒

  1.运输进口冷链食品过程中不得擅自开箱,每批次食品运输完毕后,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液对车辆和冷藏箱内外壁实施全面消杀。非食品专用运输车辆,在运输食品前应对车辆进行一次彻底清洗消毒。

  2.在冷链食品入库前应对食品外包装实施消毒处理。对食品转运存放区域、运输工具、货物外包装及其他用品用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3.冷链食品进入生产车间前应对食品外包装实施消毒处理。

  4.定期对冷冻库、保温冷藏设备设施等进行清理和消毒。

  五、加工洗消

  1.工作人员进入分割、分装区域前,应当更换工作衣、鞋,走过消毒池,做好手部清洗消毒。工作结束后彻底清洗加工场地的地面、墙壁、排水沟,然后使用消毒剂充分喷洒或擦拭消毒,再用清水冲洗。

  2.冷链食品拆去外包装后,配置50mg/L次氯酸钠溶液作为解冻水,将冷冻食品置于解冻水槽中,解冻约3小时。

  3.接触冷链食品的设备、工具、容器、操作台等物体表面应当每班用消毒液进行充分喷洒、擦拭或者浸泡消毒,消毒作用30分钟。可移动设备,如工作台、砧板,清洗时要将表面的肉屑用钢刷清除;不可移动的设备,如绞肉机、切片1机、搅拌机、包装机、锯骨机等要将表面的肉屑清除干净;然后用消毒液喷洒消毒,再彻底洗净。

  4.分割、分装车间要加强通风换气。优先选择自然通风,如不具备条件可辅以机械通风。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采用全新风模式,关闭回风系统。应当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检查、清洗、消毒,确保运行清洁安全。

  5.每天产生的边角料垃圾应当在专门垃圾处理区域内分类管理、定点暂放、及时清理。垃圾桶内套垃圾袋,加盖密闭,可用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消毒处理。对冷链食品原料外包装按照医用废弃物处置方式处理。

  六、公共区域

  1.控制会议频次、规模、时间,提倡视频、电话等线上方式。现场会议应加强开窗通风,保持人员间隔并佩戴口罩。

  2.食堂进入口可设置洗手设施和免洗手消毒剂,错峰用餐,减少人员聚集,用餐时避免面对面就坐。

  3.安排专人对办公区域等人员活动场所和相关物品定时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对门把手、楼梯扶手、电梯按键等频繁接触部位应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七、个人防护

  1.冷链食品装卸人员应当穿戴工作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手套和工作服、面屏、围裙、胶靴等。结束装卸后,按规定流程洗手消毒,其工衣应与其他员工工衣分开清洗、1消毒。

  2.加工包装人员处理冷链食品时应当穿戴工作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手套和工作服等,根据岗位需要穿戴相应的面屏、围裙、胶靴等。加工包装人员结束生产后,按规定流程洗手消毒,其工衣应与其他员工工衣分开清洗、消毒。

  3.其他岗位工作人员进入岗位前应先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按岗位要求穿戴其他个人防护用品。

  八、销售环节

  销售场所、工具、容器、操作台等物体表面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液进行充分喷洒、擦拭或者浸泡消毒,消毒作用30分钟。

  九、异常处置

  1.一旦接到当地疾控机构通知有新冠呈阳样本,应按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对相关物品和环境采取及时应急处置。

  2.员工出现可疑症状或排查发现为密切接触者时,应当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按要求进行隔离和消毒。

  十、应检尽检

  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屠宰企业、集中交易市场、冷库、商场超市、专营店、餐饮服务单位、客货运场站、冷链物流、冷链运输、外卖快递等行业(场所)直接接触冷链食品及包装物的从业人员,以及其他无防护状态下与上述人员有直接接触或参与相关工作的冷链食品相关人员,每14日进行1次2核酸检测。

  2.对在港口等口岸区域从事装卸搬运人员、从港口等口岸区域向冷库等场所运输的人员、在冷库等场所从事装卸搬运的人员以及其他在上述场所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人员,要在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后3—5日进行1次核酸检测;连续作业超过5日的每5日检测1次;完成本次作业及检测结果出具前,在固定或相对固定场所轮班休整,实行闭环管理,尽可能减少与其他人员接触。

  3.对其他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每7日进行1次核酸检测。

  4.建立核酸检测记录台账,对满14日没有更新核酸检测记录的人员及时组织检测,没有14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不得上岗工作。

  冷链食品疫情应急预案

  为科学、规范、有效地应对秋冬季可能发生的冷链食品物防新冠疫情,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健全机制。市场监管部门应切实履行食品21安全监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疫情的发生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把突发疫情应急工作与“冷链食品物防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和完善应急机制,为应对突发疫情提供保障。

  2.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突发疫情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疫情和可能发生的疫情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地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3.统领导,联防联控。根据突发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县食安办应对突发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统领导,协调各单位各部门,联防联控,规范部署,积极处置,步调协调,行动有效,切实防控新冠疫情蔓延。

  4.依法防控,科学应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方案规定,规范开展冷链食品物防新冠疫情应急工作,充分运用“XX省冷链食品闭环管理系统”(X冷链),提高防控水平。

  5.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不断提高疫情防范意识,健全全县新冠疫情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做好人员、技术、设备及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监测,及时研判新冠风险评估,对新冠疫情的状况及时分析、适时预警、及早响应、快速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6.加强宣传,社会参与。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动员公众参与新冠疫22情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等活动。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二、领导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有:冷链食品物防指挥办公室、疫情报告组、疫情处置组、宣传组及后勤保障组。

  1.冷链食品物防指挥办公室

  负责应急工作的协调、指挥和报告工作;收集汇总各防控处置组的调查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报告,包括全县冷链食品物防工作动态、趋势、防控措施、防控效果评估、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阶段工作建议等;负责对全县冷链食品物防工作的业务指导、防控知识及物防业务知识培训等工作;统筹安排食品等密切接触标本的采集及运输送样工作。负责冷链食品物防新冠疫情事件发生态势判断及对突发事件进行决策,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各防控组成员,部署防控处置工作。

  组

  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

  员:XXX、XXX、XXX

  2.疫情报告组

  负责掌管报告和审核工作,通过“XX省冷链食品闭环管理系统(X冷链)”对信息进行追溯和分析,并及时向冷链食品物防指挥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向县疫情防控指挥23部、市食安办、市监部门等上级部门报告冷链食品物防新冠疫情信息动态。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XXX、XXX

  3.疫情处置组

  负责对冷链食品物防新冠疫情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对疫点的食品采取就地封存、协助相关部门对呈阳冷链食品密切接触人员采取隔离等应急措施。处置完毕后,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对疫点的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不配合接受隔离治疗的患者,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依法协助采取强制措施。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XXX、XXX

  4.维稳宣传组

  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新冠疫情期间的冷链食品物防工作新闻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方案,指导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及相关部门做好疫情的信息发布、“X冷链”物防知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开展新冠疫情冷链食品物防应急知识普及;协助县卫健部门开展病例及密切接触者的追踪、排查及宣教工作,消除公众恐慌,维护社会稳定,以利于疫情的控制。

  24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XXX、XXX

  5.后勤保障组

  负责冷链食品物防新冠疫情控制所需设施、设备、现场工作人员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调运工作,保障运输车辆的正常运行,以满足疫情处置需要;根据各工作组提出的资金需求及时向财政部门申请。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XXX、XXX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强化联防联控,做好相关舆情引导,提高公众预防意识和预防能力。要强化组织领导,细分任务、排好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将防控工作一项一项抓好落实。严格值班值守及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确保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疫情发生地是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根据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督促辖区内有关主体落实落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商务部门加强行业指导,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25(二)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管理。充分认识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防控市监部门疫情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意识,全面做实做细各项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层层压实责任,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确保出现疫情及时响应处置。加强交易场所风险排查和环境卫生整治,按照有关卫生规定,建立定期消毒清洗制度。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交易场所和冷冻食品等的主动监测。发现新冠核酸检测为阳的,第一时间会同相关部门落实相应控制处置措施。加强对管理者、经营者、进场交易者、运输车辆司机等重点人群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严格落实人员登记、体温测量、口罩佩戴等措施,并提醒消费者佩戴口罩,引导人员保持合理安全距离,并加强日常巡查,对口罩佩戴、日常体温进行检查抽查。要严防冷链食品疫情输入,按照要求做好管理者、经营者等工作人员的全面排查追溯,一经发现立即报告卫生健康部门或疾控中心,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健康观察等措施。同时加强进场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核酸检测。督促管理和经营人员勤洗手、勤换口罩,确保防护效果。

  (三)狠抓业务培训,确保安全。要加强对监管人员的“X冷链”业务培训,加强对抽样人员的冷链食品抽样业务培训,提升监管人员和抽样人员对冷链食品的新冠的追溯能26力和处置能力,并加强有关物资储备,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障医疗安全。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责任。督促生鲜、冷冻水产品和畜禽肉类及其制品为主要经营品种的食品经营单位严格查验采购的冷冻水产品、畜禽肉及其制品的合格证明、交易凭证等票证和相关台账记录。禁止采购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冷冻水产品、畜禽肉及其制品。

  (四)加强应急管理,注重舆论引导。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工作职责,疫情防控要根据防控态势采取不同响应措施,落实场所管理、人员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确保发现疑似症状人员时能及时送院诊治。市场保供要提前做好货源组织方案和临时交易场地方案,确保市场供应。注重舆论导向,科学宣传疫情防护知识,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对引发社会恐慌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进口冷冻食品行业从业人员个人防控方案

  为做好从业人员新冠疫情个人防护,根据和省针对生鲜、低温肉类加工和冷链行业的有关防疫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2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各类加工、储运物流、贸易、销售等环节中有可能接触进口冷冻食品行业的员工个人防护,包括相关企业运输、仓储、货代、采购、加工、分割、包装、配送、批发、零售、餐饮等环节从业人员;冷冻食品包括各类境外进口的冷藏低温冷冻和生鲜的果蔬、肉类、水产等食品和原料。

  二、职责分工

  进口食品企业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属地各行业主管部门的防疫监管和卫生健康部门的技术指导,根据本企业的特点制定细化个人防护操作指引,有责任为员工提供安全卫生的作业环境、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和防护技能培训支持。从业人员应加强个人卫生和防护意识,遵守企业新冠防护工作规章制度。

  三、主要措施

  (一)

  企业对员工防护

  1.健全常态化防控机构。各企业要完善本单位疫情防控组织领导机构,法定代表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明确相关部门具体职责和责任人,制定和完善企业疫情应急处置制度、预案和措施。

  2.做好防疫物质储备。企业根据经营性质、规模、从业人员数量等实际情况,储备足够新冠疫情防控物质,主要包2括清洁消毒用品、口罩、手套、面屏、隔水防护围裙、防水袖套、胶鞋、雨衣、体温检测仪、水银体温计、洗手消毒液、员工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等个人工作装备;员工和客户体温健康登记表及台账。消毒用品应在安全、阴凉、通风处单独储放,远离电源和火源。

  3.设立临时隔离观察区(室)。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和规模设立临时隔离观察场所(观察区、观察室),用作出现体温异常、咳嗽等身体健康问题员工在外送就医前的临时观察等待场所。观察场所应选择在企业内部医务室或内部相对独立场所、区域,要求自然通风良好、易于人流控制、远离人流物流主要通道和有抽排风设施的车间工作场所。隔离室配备必要的强制机械通风装置、独立使用的空调设备、垃圾收集桶、医用口罩、温度计、消毒剂和方便隔离人员休息的桌椅。

  4.员工健康管理。企业设立员工健康管理员,对全体员工每天的健康进行监测登记和动态管理,每天实施体温监测登记和通过“穗康码”对员工健康状况、接触史进行核查,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四早”措施。降低企业内人员接触频次、距离,避免近距离面对面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员工发生聚集性感染的风险。工作期间工作场所内员工出现体温发热异常(体温≥37.3℃)或咳嗽等其他呼吸症状,应停止作业,及时安排送当地发热门诊排查,送院前应先送企业内设的临时隔离观察场所(室)留观等待2送医院,减少与其他员工接触。鼓励对新进人员、长时间离岗或有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旅居史人员在上岗复工员工前接受核酸检测,检测后出示检测报告,呈阳检测者按规定接受医学隔离观察。

  5.做好客户健康宣传和日常排查。各企业有义务告知外来人员要遵守和配合在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本企业采取的有关防疫措施。所有进入人员都应出示健康码和扫码登记。出入通道设立体温监测岗,提醒所有人员正确佩戴口罩和接受体温检测,提供必要免洗手消毒液和其他洗手消毒设施,方便进入人员手卫生消毒。对体温异常(体温≥37.3℃)的人员或健康码为红色、黄色人员,应阻止入内并应及时反馈社区三人小组集中管理。

  6.做好源头管控和企业内重点场所防控管理。企业把好企业冷冻禽畜肉类生鲜冷藏蔬果等食品来源的合法安全和追溯管控,最大可能降低员工接触或暴露于新冠污染食品的风险。市场冷冻区、冷冻冰鲜档口或冷库加工区分拣、包装、装卸等区域尽量设置在通风良好区域,尽量避免设置在地下室等密闭不通风的空间。

  严禁加工销售不符合动物检疫规定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禽畜肉。进口禽畜肉类果蔬食品应当提供票证和进货查验记录等相关证明方可进入企业生产。组织动员员工开展以预防新冠疫情、清除卫生死角为重点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3行动,加强办公场所、员工食堂、公共卫生间、宿舍清洁卫生,重点做好冷库、冷柜清洁卫生和冷链配送车辆的定期消毒工作,营造良好的员工工作环境。市场档口或超市冷冻区推广档口一日一清洗消毒,包括地面、柜台、案台、冰箱表面等。

  7.开展员工疫情防控教育和技能培训。吸取国内外食品加工企业疫情经验,强化企业全体员工防控教育,切实提升从业人员的疫情风险意识和个人防护意识,养成并遵守社交和工作

  “一米线”安全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分餐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减少非必要的聚会。定期对从业人员开展防控知识技能的培训,确保全员熟识并掌握企业的防控工作要求和制度。

  (二)员工个人防护。

  1.从业人员树立对自己健康负责的理念,每天上岗前自觉测量体温并报告健康情况,出现发热或其他不适及时报告及时就医,杜绝带病上班;若有发热现象(体温≥37.3℃),要佩戴口罩立即前往当地发热门诊就医。

  2.工作期间按照最新指引要求科学佩戴口罩,同时加强手卫生。接触食品货品、公共物品的员工作业时全程佩戴口罩、手套和工作鞋。进入作业场所、转换作业岗位、作业完毕离开场所要及时洗手清洁,可用消毒液(肥皂)和清水流水20秒充分洗手(七步洗手),每次换手套或摘下手套时必31须洗手。作业期间不要脱除口罩、进食,不要用手或戴手套挤揉眼睛、口鼻,口罩被食品液汁飞溅沾染要及时更换。

  3.接触进口食品、食品外包装作业时应穿戴工作服、工鞋、工帽和医用口罩,不要徒手接触冷冻食品、食材和外包装,必要时可穿戴隔水袖套和围裙,工作完毕脱去工作服装、鞋帽和口罩才可离开作业场所,切勿穿着工作时的衣帽鞋和口罩等离开企业、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公共场所、食肆、回家回宿舍、参与聚会活动。工作服装鞋帽要勤清洗,定期消毒。

  4.切割、分拣、清洗包装进口冷冻食品和海水产品、清理储运场所、冷库冷柜、运输车辆、食品外包装箱柜盒时,不要使用过高压力、高速的水流直接进行喷淋冲洗和扬起灰尘,以免引起喷溅污染和气溶胶的形成。作业中佩戴好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的口罩,作业完毕脱下口罩应妥善收集,集中消毒处理。

  5.每班工作结束后彻底清洗加工作业场所(地面、墙壁、排水沟等)、工具、设备,清洗后再进行消毒,可用1000毫克/升的含氯消毒液进行充分的喷洒或擦拭消毒,30分钟后再用清水冲洗干净。

  6.减少员工的密切接触。合理安排好员工的作业班次,降低食品加工企业分割、切片、挑选、清洗、包装等作业工序的员工密度,员工之间应当保持1米的安全距离。

  327.特殊工作员工防护要求。

  (1)物流分拣员。分割和分拣前,应对切割和分拣场所、作业工具、操作台、胶鞋进行卫生清洁和检查,确保干净整洁,加强对生鲜、冷冻肉类水产品等食品原料的入库管理工作,认真检查食品的检验检疫证明文件,核对货品类别、批次、生产日期、温度检查及车辆检查资料,记录货品入库实际信息。

  核对提货单上的车辆、司机信息,检查车辆温度、卫生是否符合要求,须按照出库单认真核对清点,并记录货品出库、装车的相关信息。

  (2)运输员。定期对冷链运输车辆进行卫生清洁消毒、检查和维修,定期对车况、冷藏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当发现车辆技术状况、制冷设备、厢体密封有异常,应停止使用,及时报告和维修。运输过程中注意个人防护,加强开窗通风和手卫生,装卸作业运输时不吸烟和进食。经停新冠疫情高、中风险地区的运输车辆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清洁消毒。重点落实驾驶车厢内的清洁和消毒,确保驾驶车厢内通风顺畅。

  (3)外围人员。维修、制冷配电、污水处理、无害化处理和清洁等员工,进入食品加工作业场所时也应穿戴好适宜的工作服、工帽、工鞋及其他需要佩戴的个体防护用品,并佩戴好一次性使用的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33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强化责任落实、工作落地,有效防控疫情风险,加快建立与新形势、新挑战相适应的冷链“物防”体系,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XX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冬季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冠疫情工作的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以冷链食品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为重点,全力抓好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冷链食品本地和输入性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基本原则

  (一)全面预防,管控风险。坚持用风险管理的理念开展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关口前移、强化监测,抓早抓小、防患未然,最大程度降低新冠通过冷链物流输入和传播风险。

  (二)人物并重,全程布防。坚持冷链食品风险防范与从业人员健康防护并重,围绕物流链和产业链从进口、运输、贮存、加工、销售、餐饮等环节逐次加强防控,落实落细防控措施,织紧织密防控网络。

  (三)科学防控,注重效能。坚持运用XX冷链食品追溯34系统、其他现代信息技术、检验检测技术等丰富防控手段,提高防控的实效性。同时,在确保冷链物流安全的基础上,避免货物积压滞留,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四)属地负责,多方联动。坚持全面落实地方属地责任,压紧压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联动落实部门主管和监管责任,推动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等各方力量共同参与。

  三、工作目标

  以“力争防得住、不传播,确保找得到、不扩散”为目标,全面摸清业态底数、深入排查风险隐患、严格开展监管执法、强化精准追溯管理、高效科学应急处置,全力防范冷链物流成为疫情源点,一旦发现新冠污染情况后,确保能够快速精准溯源定位,有效管控风险。

  四、组织领导

  成立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

  组

  长:XXX

  成

  员:略

  职责分工

  1.市监:负责组织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做好进货查验、索票索证、索取消毒证明等工作;牵头推进“X冷链”建设应用;依法查处进入市场来源不明的35进口冷链食品,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追究刑事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做好环境消毒、核酸检测、改进卫生条件等工作。

  2.卫健:会同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推进对环境、从业人员及冷链食品核酸检测工作;汇总分析进口冷链食品新冠核酸检测结果,对进口冷链食品新冠传播风险进行研判,开展对预防性全面消毒措施的指导评估和检查。

  3.交通:负责督促指导冷链物流运输企业、港口码头、货运场站等单位加强一线从业人员个人防护,落实运输工具和进口冷链食品倒箱过车过程中的消毒处理措施;严格执行信息登记制度,在国内运输段严格查验进口冷链食品各项单证,查验承运冷链食品在“X冷链”平台追溯信息;配合做好冷链食品运输环节的环境和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工作。

  4.商务:负责配合做好政府储备冷链食品的冷库环境和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工作;监督政府储备冷链食品的冷库落实直接从事装卸运输作业人员新冠健康管理、冷库环境、储存设施设备、运输工具、装卸作业、外包装清洁消毒等措施;督促储备肉承储企业在“X冷链”平台提交购进和下游企业主体数据、入出库数据。

  5.农业:负责加强对屠宰场所及屠宰场所生产自存用冷库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督促具有生产自存用冷库的生猪屠宰企业在“X冷链”平台提交生产销售有关数36据。

  6.海关:负责按规定开展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监测检测,组织指导进口冷链食品进口商、海关查验场所经营单位,做好口岸环节被抽中的进口冷链食品集装箱内壁和货物外包装的预防性全面消毒处理工作,对未抽中的进口冷链食品出具提示单,督促进口商在后续环节完成预防性消毒;督促冷链食品进口商办理通关后当日在“X冷链”平台提交冷链食品品种、数量、流向等信息;依法严厉打击走私冷链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7.发改:对建立进口冷链食品从口岸至销售环节全链条追溯体系、同步完善跨部门信息共享管理平台等工作予以支持。

  8.经济:门负责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改进环境卫生条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督促企业落实好进货查验、追溯管理、人员管理、索取核酸检测报告和消毒证明等主体责任,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

  9.公安: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加强对冷链运输物流车辆通行的监督管理;对不执行和本省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或抗相关监管部门执法、明知其经营的冷链食品来源不明或未经检验检疫而不采取防控措施,仍予以进口或销售,引起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等行为,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加强行刑衔接,严厉打击危害冷链食品安全等违法犯罪3行为。依法查处散播涉及食品安全特别是冷链食品不实信息或谣言的违法行为。

  10.大数据:负责对冷链信息平台开发、数据对接等有关信息化工作予以指导支持。

  11.邮政:负责督促邮政、快递企业落实运输工具和冷链食品快件预防性消毒工作;对冷链食品邮件实施独立操作,与其他环节严格隔离;加强快递人员个人防护,配合做好快递人员的核酸检测。

  12.口岸:负责督促指导机场、铁路、港口口岸管理单位重点抓好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防控技术指南贯彻落实。

  五、重点任务

  (一)加强入市关口防控。

  加强从XX口岸报关入境的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做好口岸环节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监测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加强非从XX口岸报关入境的进口冷链食品入X管控。在高速公路、国道等入X主要交通要道设检查点开展排查,严查进口冷链食品是否具有“两证明一报告”(即:海关检疫证明、消毒证明和核酸检测报告)和追溯信息,对无法提供检疫证明,来源不明的进行拦截,由当地联防联控机制调查处理;对无法提供消毒证明、核酸检测报告和追溯信息的,予以贴封、通报,移交货物计划抵达首站属地联防联控机制处理,不得直接进入冷库、市场。

  3(二)加强运输物流防控。

  督促指导冷链食品与货物运输企业、冷链运输承运人、快递企业等按照冷链物流疫情防控要求,严格信息登记、货物查验和车辆器具清洗消毒,不得承运无法提供“两证明一报告”和追溯信息、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货物。

  (三)加强生产经营防控。

  强化入X首站主体责任(冷链食品进入XX后首个抵达的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两证明一报告”和追溯信息。强化冷库责任,接受进口冷链食品时,严格查验“两证明一报告”和追溯信息,实施专用通道入库,不得与其他食品混放贮存和销售,做好货物的出入库记录等工作;加大对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储运、餐饮单位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指导业主严格落实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要求,在进货关口严格查验“两证明一报告”和追溯信息,并对生产加工、贮存、销售环节冷链食品及外包装等开展采样和核酸检测,排查新冠污染风险,科学确定检测范围、抽样比例和检查频次,结合实际情况按规定开展预防性消毒。妥善处置冷链食品废弃外包装。

  (四)加强从业人员防护。

  对所有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含口岸、冷链运输和出入库、流通、市场环节)每周完成一次全覆盖抽样检测,一旦发现问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处置;督促冷链物流各3环节责任主体强化物资保障,做好从业人员的个人防护,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核酸检测能力进行科学评估;对直接接触进口冷链的物流人员,推动优先开展新冠疫苗紧急使用。

  (五)科学开展应急处置。

  在核酸检测中如发现呈阳结果,立即组织专家开展疫情风险研判,提出防控工作建议,同步溯源定位,迅速采取冷链食品下架封存、流行病学调查、冷链食品追溯、人员排查、密切接触者隔离、疫点卫生学处理等防控措施,妥善有效应对处置。

  六、专项执法

  2021年1月X日至2021年3月X日,重点聚焦冷库风险隐患、防控责任落实、物流运输消毒、追溯制度执行、场所环境卫生、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开展冷链物流疫情防控联合专项检查执法行动。

  (一)冷库风险隐患。

  重点检查冷库是否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第三方冷库是否备案,是否落实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是否具备温度监测设备,是否定期测定并记录冷冻冷藏食品温度;是否接受无“两证明一报告”和追溯信息的货物,是否按照相关标准或标签标识要求贮存货物,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风险。

  (二)防控责任落实。

  重点检查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是否落实人防物防技4防等防控措施,是否对进口冷链食品进行预防性全面消毒,是否具有“两证明一报告”和追溯信息;对没有消毒证明的是否由入X首站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消毒单位实施有效消毒,是否有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

  (三)物流运输消毒。

  重点检查冷链物流特别是冷链食品运输车辆、场站的消毒及从业人员防护工作情况,进口冷链货物承运单位是否落实运输环节主体责任并实施相应消毒处理措施,承运的进口冷链食品是否具备“两证明一报告”和追溯信息。

  (四)追溯制度执行

  重点检查入X首站、批发企业、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冷链运输企业是否在“X冷链”平台注册,上传冷链食品追溯数据是否真实、有效、完整、准确;检查自建自备冷库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执行情况,是否索取并保存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是否建立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和食品进出库台账;第三方冷库是否留存委托方的食品生产经营合法资质文件,是否如实记录委托方以及委托贮存的产品信息,是否建立食品进出库台账。

  (五)场所环境卫生。

  以肉品集中交易市场、冷库、商场超市和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等为重点地区,检查是否制定疫情防控指南,冷库及从业人员是否落实清洁、消毒、通风、个人防护等卫生防疫措41施,是否存在卫生死角,是否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物资储备,是否有加强冷链环节疫情防控的措施。

  (六)违法违规行为。

  对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不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防控责任,不落实进货查验、消毒等主体责任,无“两证明一报告”和追溯信息而进入冷库或上市销售的;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票据不全冷链食品的;不落实追溯措施,发现问题产品无法精准定位和溯源倒查,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等后果的;不服从、不配合实施有关防控措施和监督检查的,依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罚。对走私冷链食品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明确责任

  (一)地方属地责任。

  各级政府对本辖区内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要贯彻落实XX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有力承担起冷链物流疫情防控的属地责任。各市(州)、县(市、区)参照省上做法,结合实际,成立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明确一名政府领导直接负责,市场监管部门为组长单位,卫生健康、交通运输、商务、农业农村、海关、发展改、经济和信息化、公安、大数据管理、邮政管理、口岸物流管理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并设立专班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42(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冷链物流市场主体(包括从事涉及冷链食品进口贸易、生产加工、流通销售、仓储运输、餐饮服务及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冷链物流园区等单位和个人)承担冷链物流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严格按照XX联防联控机制、交通运输部和我省规定的相关程序、方法及要求,健全内部疫情防控责任体系,认真履行冷链食品信息化追溯责任,全面自查整改各类隐患;严格落实环境卫生整治和消毒措施,强化全员培训和健康监测,定期组织和配合开展核酸检测;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有效处置。

  (三)部门主管监管责任。

  各有关部门在本级应急指挥部统领导下,根据职能职责,按照本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落实主管责任和监管责任。坚持各司其职,围绕本业领域,严格监管执法,主动强化责任落实。坚持互为补充,主动作为,强化职责边界衔接,不留空档,不留死角,形成全链条防控闭环。

  (四)行业组织自律责任。

  各类冷链物流和食品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督促指导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遵守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根据行业业务范围、特点制定细化操作指南,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规范行业生产经营行为。通过自我承诺、倡议书、责任书、43宣传册等形式,引导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主动参与到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宣传普及冷链物流安全风险防控知识,提高防护能力。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深刻认识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按照本方案的总体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人员经费保障力度,为做好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加强督查督办,对防控不力的及时开展警示约谈、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问责

  (二)完善工作机制。

  工作专班要加强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强化信息通报、联合执法、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及时通报情况、研判形势,因时因势研究调整完善防控措施,构建起统筹协调、各司其职、协作配合、有力有序的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格局。对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疫情传播风险,要及时向委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妥善应对处置。

  (三)强化宣传引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精心策划,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网络等多种渠道,将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及时宣传到位,引导社会团体、企业和广大消费者全面44了解、落实防控规范和相关要求;统信息发布口径,规范信息发布要求,正面发声,破除谣言,为群防群控营造有利舆论环境;加大冷链物流疫情防控科普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四)加强工作保障。

  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参与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自我防护能力,严格落实好口罩、消毒液、手套等必备物资,确保一线工作需要。特别是对在监督检查、执法办案中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等感染风险高的一线工作人员,要突出加强防护措施,有效避免工作人员被新冠污染的食品、包装或环境感染的情况发生。

  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落实全国和省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及省委主要负责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县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对进口冷链食品形成45闭环管理,严防进口冷链食品游离于监管之外,斩断新冠通过进口冷链食品传播途径,最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报备和集中检测消毒工作。

  1.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报备制度。凡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生产经营者、第三方冷库,必须于食品到达24小时前,如实向目的地市监所进行报备。报备内容含报备人信息、食品相关信息、承运单位信息、货物流向信息(上游批发商、贮存信息)等。报备可采取纸质或者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工作群等方式,省“冷链食品追溯平台”上线后将纳入平台报备。县市监部门要通过电视、网站等媒介,召开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会议、上门宣传、发放告知书等方式宣传报备要求和接受报备的方式,督促指导辖区所有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第三方冷库,严格落实报备制度,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和核酸检测、预防性消毒工作,未经检测和消毒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销售和使用,确保进口冷链食品报备工作有效执行。

  2.实行冷库(监管仓)检测消毒制度。市监所收到进口冷链食品备案信息后要及时汇总报备信息,由县市监部门推送到县疾控部门。县疾控部门根据县市监部门的通报,按照“批批覆盖、抽样检测”的原则,迅速组织力量到进口冷链食品贮存地(包括第三方冷库、监管仓以及冷链食品经营者46自建冷库),对进口冷链食品及包装开展采样、核酸检测工作,相关环境、食品、人员要做到“应检尽检”,同时指导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预防性全面消毒;核酸检测必须在货物到达后24小时内出具检测报告,并及时向县市监部门反馈检测结果。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且经过预防性全面消毒的进口冷链食品,方能进入销售、加工环节。一旦检测出呈阳样本,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操作规程要求处置。

  3.集中监管仓检测消毒。在市、县两级政府的统部署下,我县由县市监局在城区组织设立县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对进入到辖区的新购进进口冷链食品,在贮存、销售、加工前必须进入指定集中监管仓,进行核酸检测和外包装消毒。

  县疫控指挥部统筹县内或第三方核酸检测力量,按照有关规定对入仓的进口冷链食品表面、内外包装以及运输工具等进行采样、核酸检测,按批次及时出具核酸检测报告;一旦检测出呈阳样本,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操作规程要求处置。

  县集中监管仓要按照《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防控消毒技术指南》等有关规定,组织消毒机构对核酸检测阴性的进口冷链食品内外包装以及运输工具等进行预防性全面消毒并出具业经消毒证明。消毒作业相关资料和记录应保留42年。

  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且经过预防性全面消毒的进口冷链食品,由集中监管仓出具《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并附《核酸检测报告》和《业经消毒证明》,允许出仓流通。县集中监管仓要及时将出仓流通的相关产品信息报送县疫防指挥部并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公示。

  (二)加强市场排查和执法办案工作。

  1.风险排查,信息推送。县市监部门要对辖区内的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不间断、全方位的排查,将排查到的无法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相关追溯证明、本地《核酸检测报告》和《业经消毒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信息每天推送县疾控部门,相关食品一律不准上市销售,来源不明的要依法进行查处。冷链食品从业人员信息每天推送一次,每周全覆盖。

  2.核酸检测,结果反馈。疾控部门对市监部门推送的进口冷链食品及冷链食品从业人员排查信息,要迅速组织力量开展采样、核酸检测工作,检测结果出来后及时向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户出具《核酸检测报告》并向县市监部门反馈核酸检测结果,每周与县市监部门核对一次推送信息和核酸检测情况,确保做到无缝对接。

  县市监部门每天要将推送县疾控部门的信息以及疾控部门反馈的核酸检测结果上报市局,市市监局将在门户网站上每周公示一次排查信息推送和核酸检测结果反馈情况。

  43.严格管控物流运输。县交通运输、邮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运输冷链食品车辆和相关司乘人员的监管,督促指导冷链物流企业落实运输车辆、船舶等装载运输装备消毒、一线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各承运进口冷链食品的物流企业在承运进口冷链食品前,必须查验进口冷链食品海关通关单证和消毒证明,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承接货物运输。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过程中,承运企业不得擅自开箱,不得随意打开食品包装直接接触食品。严禁非冷链车辆承运、夹带冷链食品,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4.加强市场巡查和执法办案。在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冷链食品监管组下设市场巡查小组。县市监局牵头,交通、经信、邮政、公安等部门各安排一名固定工作人员参加,专职从事市场巡查工作。以卤菜加工、餐饮服务、冷库、商场超市、农批市场以及夹带进口冷链食品车辆为重点巡查对象,以相关追溯证明、本地《核酸检测报告》和《业经消毒证明》为重点巡查内容,凡是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一律不准上市销售,对巡查出的违法违规案件线索移交执法办案小组依法查处。

  在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冷链食品监管组下设执法办案小组。县市监局牵头,交通、经信、邮政、公安等部门各安排一名固定工作人员参加,对市场排查小组移交的违法违规案件线索依法进行查处,涉刑案件一律移送公安机4关。必要时进行媒体曝光,形成威慑。

  三、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面临的严峻形势,把防范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作为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和单位责任。

  二要压实各方责任。督促指导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把输入关。各部门要强化市监,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抓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各项重点工作。

  三要积极协同配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县疫控指挥部的统部署下,各司其职、通力协作,把上级部署和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发生和传播的风险。

  冷冻冷藏肉品风险排查实施方案

  为防范冷冻冷藏肉品(含水产品,下同)和冷链物流环节新冠污染风险,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促进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按照XX应对新冠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开展排查冷冻冷藏肉品风险排查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10号)、《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XX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冷冻冷藏肉品风险排查的紧急通知>的紧急通知》精神,县局决定从即日起组50

篇三:食品生产环节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材料

  

  冷链食品运输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冷链食品运输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有时会面对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往往需要预先编制好应急预案。那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冷链食品运输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冷链食品运输疫情防控应急预案1为进一步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依法、高效、规范处置核酸检测呈阳性物品,最大限度阻断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环节的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徽州区范围内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环节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后的应急处置工作。发生应急情景时,立即按照本预案启动应急处置程序,确认新冠病毒污染的进口冷链食品及外包装,落实传染源管控、切断传播途径、易感人群保护等防控措施。本预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适时更新。

  二、应急处置架构

  本预案在徽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由区疫指办冷链食品(物防)监管组牵头协调,各股室按职责分工,迅速组织开展冷链食品溯源调查及“阳性物品”或疑似“阳性物品”的应急处置工作,各监管所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处置启动

  区疾控中心一旦发现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的进口冷链食品及外包装,我局立即启动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并将新冠病毒核酸初筛阳性的生产经营者、食品名称、进口来源国、批号、数量、运输车辆等情况报告给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和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应急处置措施

  (一)初筛阳性的处置

  1.阳性复核。对进口冷链食品及外包装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积极配合区疾控中心进行复核。

  2.先行处置。属地监管所要立即对可疑冷链食品开展以下先行处置工作:

  (1)溯源调查。立即开展可疑冷链食品的溯源调查,通过“安徽省冷链食品追溯系统”检索及现场核查方式,对同批次涉疫产品的来源、流向和进销存情况进行核查。配合公安、交通运输、疾控部门开展交通运输、流行病学调查,分析传播链和危险因素,全面排查阳性食品接触者。

  (2)食品及场所管控。根据溯源调查情况,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尚有涉及产品库存的,应立即采取就地封存措施,立即停止与检出核酸阳性食品直接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立即关闭检出核酸阳性产品所在场所(区域),同时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可扩大关闭范围,并做好预防性消杀工作。现场处置过程中,如不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可能导致新冠病毒传播的,可采取封存食品以及相关物品或者暂停销售的临时控制措施。

  (3)接触人员防控。配合疾控、公安等部门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开展现场处置,对直接接触阳性食品及相关外环境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应急核酸检测,管控相关接触人员,防止疫情播散,必要时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应急响应结束。根据复核检测的阴性结果、专家组论

  证结果和疾控部门认为不需要作疫情防控处置的,终止应急响应。

  (二)复核阳性的处置

  1.食品管控和溯源。疾控部门复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在先行处置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溯源调查范围,视情况就地封存同场所、同冷库、同批次产品。检出阳性样品的生产经营者应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会同公安、疾控、商务等部门依据防控工作需要,结合场所、产品情况进行分析,划定重点场所和最小防控单元,必要时应封闭可能造成疫情扩散的场所。最小防控单元一般为出现涉及产品场所,如出现多个生产经营存放同一类型产品的场所阳性,防控单元可以考虑

  适当扩大,具体范围根据现场调查结果确定。

  2.食品无害化处理。做好被确认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进口冷链食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3.环境及车辆消毒。食品清理后,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企业及时对涉疫场所的外环境、交通工具进行消毒。

  4.应急响应终止。根据疾控部门的风险评估情况和区疫指办应急响应终止意见。做好冷链食品疫情应对的总结和自评工作,对现场处理、溯源倒查、全面消杀等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提出改进建议。

  冷链食品运输疫情防控应急预案2为进一步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及时、高效、依法、规范处置核酸检测呈阳性物品,最大限度阻断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环节的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XX市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试行)》,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辖区范围内冷链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环节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后的应急处置工作。发生应急情景时,立即按照本预案启动应急处置程序,确认新冠病毒污染的冷链食品及外包装,落实传染源管控、切断传播途径、易感人群保护等防控措施。本预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适时更新。

  二、应急处置架构

  本预案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控办)的统一指挥下,由区冷链食品物防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区物防专班)牵头协调,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迅速组织开展冷链食品溯源调查及“阳性物品”或疑似“阳性物品”的应急处置等工作。

  成立XX市江北区冷链食品物防工作专班,由区政府姚杰副主任和江北区市场监管局任剑峰局长任组长,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徐建明、甬江海关副关长孙肖鹏任副组长,专班下设综合协调组、消杀指导与评估组、溯源检查组、监测处置组等4个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在专班统一领导下和各工作组具体职责共同开展工作。具体负责重大事件应

  对工作的决策指挥,研究决定应急工作重要事项。工作组设置与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XXX副组长:XXX联络员:XXX工作职责:负责进口冷链食品“物防”工作组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物防”工作;负责会务组织、综合文稿、信息报送、文件收发和印制工作;做好与市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接沟通联络工作;统筹做好冷链食品“物防”舆情应对工作;牵头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承担区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消杀指导与评估组

  组长:XXX副组长:XXX联络员:XXX工作职责:负责指导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消毒技术规范开展消毒作业;组织开展对预防性全面消毒措施的指导评估和检查工作。

  (三)溯源检查组

  组长:XXX副组长:XXX联络员:XXX工作职责:推动应用浙江省冷链食品闭环管理系统“浙冷链”,督促各类经营主体对进口冷链食品加贴“冷链食品溯源码”;负责做好现场检查和索票索证工作,督促市场开办者、食品生产经营者索取消毒单位出具的进口冷链食品货物业经消毒的证明,凡是不能提供消毒证明的,一律不能上市销售。负责组织对重要溯源倒查情形的核查;负责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对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依法进行查处。

  (四)监测处置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联络员:XXX工作职责:负责对重点场所环境、进口冷链食品、重点从业人员开展全覆盖的新冠病毒日常监测及核酸检测,负责汇总分析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对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传播风险进行研判;负责指导“阳性物品”或疑似“阳性物品”处置工作。

  (五)物防专班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区委宣传部

  组织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物防”新闻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组织做好冷链“物防”舆情监测、处置等相关工作,加强网络舆论引导。

  2.区发改局

  督促指导相关储备企业和单位,按照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预防性全面消毒方案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3.区经信局

  负责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管理,督促企业按照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预防性全面消毒方案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负责消杀、检测、防护所需的各类物资的.供应和储备保障工作。

  4.公安江北分局

  负责加强人员管控及排查等工作。

  5.生态环境江北分局

  负责协助做好被确认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进口冷链食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6.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

  负责督促指导进口冷链食品承运单位落实运输环节的主体责任并实施相应消毒处理措施,在国内运输段严格查验进口冷链食品海关通关单证,落实进口冷链食品运输工具消毒、一线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配合检查进口冷链食品倒箱过车(从进口集装箱换装至国内运

  输车辆)过程中的消毒处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7.区农业农村局

  负责畜禽屠宰检疫、屠宰环节肉品品质检验等的监督管理,督促屠宰企业做好屠宰场所(含屠宰场冷库)的消杀等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8.区商务局

  督促指导生鲜电商平台、大中型商超等企业,按照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预防性全面消毒方案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有关商贸企业使用“物防”信息系统登记上传信息,提供有关基础数据。

  9.区卫生健康局

  负责开展预防性全面消毒措施的指导评估和检查工作;负责对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新冠病毒防控的技术指导;负责对重点场所、重点食品、直接接触食品的贮存容器、工具、设备及从业人员开展新冠病毒日常监测和应急检测;负责指导“阳性物品”或疑似“阳性物品”的处置工作;负责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10.区市场监管局

  负责推动使用浙江省冷链食品闭环管理系统“浙冷链”,强化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口冷链食品的追溯管理,对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依法进行查处;负责做好现场检查和索票索证工作,督促市场开办者、食品生产经营者索取消毒单位出具的进口冷链食品货物业经消毒的证明;负责督促农贸市场按照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型病毒防控技术指南、预防性全面消毒方案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参与制定江北区冷链食品阳性样本应急预案。

  11.区大数据中心

  负责相关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共享,对“物防”相关信息系统开发及应用提供支持。

  12.甬江海关

  负责按规定开展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监测工作,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进口商、收货人等经营主体的核查,组织指导做好进口冷链食品

  货物外包装的预防性全面消毒处理工作。

  13.属地街道(镇)

  负责落实属地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疫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进口冷链食品防疫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区冷链食品物防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信息表见附件1。

  三、应急处置启动

  相关检测机构一旦发现有核酸检测初筛呈阳性的冷链食品,区物防专班应提请区防控办立即启动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并立即报告市物防专班。经省疾控中心复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由市物防专班提请市防控办立即启动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

  四、应急处置措施

  (一)初筛阳性的"处置

  1.阳性复核。对食品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采样机构应立即将样本运送至市疾控中心进行复核,并送省疾控中心开展阳性复核、病毒分离培养、基因测序等分析工作。同时,区防控办应将冷链食品检出新冠病毒核酸初筛阳性的情况立即逐级报告至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控办)。

  2.先行处置。区物防专班协调相关成员单位立即对可疑冷链食品开展以下先行处置工作:

  (1)溯源调查。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开展可疑冷链食品的溯源调查,通过“浙冷链”系统检索及现场核查方式,对同批次涉事产品的来源、流向和进销存情况进行核查。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协同开展车辆运输等调查工作。卫健部门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分析传播链和危险因素,排查阳性食品接触者。

  (2)食品及场所管控。根据溯源调查情况,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尚有涉事产品库存的应立即采取就地封存措施,立即停止检出核酸阳性食品直接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关闭检出核酸阳性产品所在场所(区域),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可扩大关闭范围,同时做好预防性消杀工作。现场处置过程中,如不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可能导致新冠病毒传

  播的,卫健部门在属地防控办的统一指挥下,可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采取封存食品以及相关物品或者暂停销售的临时控制措施。

  (3)接触人员防控。卫健部门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开展现场处置,对直接接触阳性冷链食品及相关外环境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应急核酸检测,相关接触人员应立即停止相关活动,防止疫情播散,必要时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应急响应结束。根据省疾控中心复核检测的阴性结果、省级专家组论证结果,区物防专班提请属地防控办及时终止本起事件应急响应。

  (二)复核阳性的处置

  1.信息确认和报告。卫健部门负责跟踪阳性样本复核情况,省疾控中心复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及时报告区物防专班。区物防专班应立即向区防控办进行报告,同时将溯源调查情况以及涉事产品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复印件等材料报市物防专班,进一步开展溯源调查工作。

  2.二次采样检测。区物防专班协调相关成员单位按照以下要求组织开展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复核阳性的确认检测工作:

  (1)确认货物来源。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前,首先核对确认产品包装完整,产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文件与包装标示信息相符,并登记产品的进出口商信息及一级经销商信息,并对索票索证进行核查,确保货物来源信息准确、登记详实,排除所采样的部位在国内受到新冠病毒的污染。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现场检查时按规范要求佩戴执法记录仪。

  (2)确保采样规范。卫健部门指导采样机构完整记录开箱、采样、送样等过程,并确保不会造成交叉污染。相关操作应保留可经后续调阅的档案材料,包括视频、照片、原始记录等。整个过程要确保真实、完整、规范。

  (3)确保结果准确。采样机构将采集的样本送市或省疾控中心进行检测,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指南进行操作,确保结果准确、可靠。

  3.污染源确认和通报。卫健部门对确认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将采样和检测情况连同确认产品包装完整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与包装标示信息相符的视频记录等材料报区物防专班,并由区防控办将上述材料报市防控办,由市防控办报省防控办确认,省防控办将组织专家对报送的检测结果及相关信息进行论证。

  同时,根据溯源调查情况,阳性样本同批次产品来源或流向涉及区外其他地区的,区物防专班提请区防控办通报相关地区疫情防控办并报市物防专班。

  4.食品及场所管控。在先行处置的基础上,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扩大溯源调查范围,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在卫健部门的指导下视情就地封存同场所、同冷库、同批次产品。检出阳性样品的生产经营者应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卫健部门会同公安、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依据防控工作需要,结合场所、产品情况进行分析,划定重点场所和最小防控单元,必要时应封闭可能造成疫情扩散的场所。最小防控单元一般为出现涉疫产品场所,如出现多个生产经营存放同一类型产品的场所阳性,防控单元可以考虑适当扩大,具体范围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决定。

  5.接触人员防控。相关接触人员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达到解除隔离医学观察标准后才能返回工作岗位。相关接触人员在医学观察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由120救护车立即送辖区定点医院排查诊治,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要按照新冠肺炎第七版防控方案开展应急处置。

  6.食品无害化处理。卫健部门迅速组织专业力量对同批(箱)次食品进行一次彻底的消毒,可采用2000mg/L含氯消毒液(或3%过氧化氢、2000mg/L复合季铵盐、500mg/L二氧化氯)喷洒(擦拭),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消毒完成后装入双层黄色医疗废物收集袋,由专业运输车辆运送至指定地点,按照感染性废物以焚烧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置。生态环境部门协助做好被确认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进口冷链食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7.环境及车辆消毒。食品清理后,在疾控部门的指导下,相关行

  业主管部门督促企业及时对涉疫场所的外环境、交通工具、融冰与污水进行终末消毒,物体表面可采用2000mg/L含氯消毒液(或3%过氧化氢、2000mg/L复合季铵盐、500mg/L二氧化氯)喷洒(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去除残留,融冰与污水可采用漂白粉直接投放的方式,剂量达到最终有效氯浓度不低于10mg/L,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和排放。车辆等运输工具完成清理转运后,驾驶室应加强开窗通风,可采用2000mg/L含氯消毒液(或3%过氧化氢、2000mg/L复合季铵盐、500mg/L二氧化氯)喷洒(擦拭)车辆内把手、方向盘等内表面,作用30分钟后清水去残留。车辆外表面在可能存在污染风险时使用上述方法进行消毒。

  消毒效果评价可参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附件7《特定场所消毒技术指南》要求,以消毒前后采样的消毒效果进行评价。以消毒前后自然菌的杀灭率≥90.00%为消毒合格。

  8.医疗机构应急监测。在开展相关接触人员隔离医学观察的基础上,同时在涉疫产品冷链物流环节生产经营者附近的医疗机构调查发热门诊、门急诊病例就诊情况,分析近期发热、咳嗽病例就诊趋势,询问有无冷链物流环节生产经营者从业人员就诊。

  五、处置效果评估

  卫健部门(疾控部门)根据疫情发展态势、防控效果等因素,及时开展处置效果评估,指导现场调查、人群监测、场所管控等工作实施,适时组织专家根据疫情发展态势,评判疫情防控效果。市物防专班各成员单位将根据相关人员、产品、场所核酸监测状况以及涉事产品排查、追溯、处置情况,指导我区开展相关工作。

  六、应急响应终止

  疫点或疫情处置区内上述措施均已落实,阳性物品完成处置,病例已隔离治疗,污染场所经终末消毒,经过一个最长潜伏期(14天)无新增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区物防专班根据卫健部门的风险评估情况提请区防控办宣布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终止。属地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做好冷链食品疫情应对的总结和自评工作,对现场处理、溯源倒查、接触者隔离观察、医疗救治、全面消杀等工作进行评

  估,总结经验和提出改进建议。

  七、信息报送与发布

  区物防专班应及时向区防控办和市物防专班报告冷链食品应急处置进展和相关材料。区防控办及各部门要遵守工作纪律,在市防控办的统一指挥下视情向社会发布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相关情况,加强舆情正面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群众健康素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冷链食品运输疫情防控应急预案3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我县可能出现的新冠病毒核酸阳性食品事件流行,指导疫情应急处置和预防准备工作,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全覆盖、无遗漏”闭环管理,阻断进口冷链食品疫情传播风险,最大程度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和工作指南,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目的根据《冷链食品物防工作应急处置指南》,结合实际,提出相应的防控策略和应急处置措施,进一步明确工作要点,实施精准防控,最大程度防止新冠病毒通过冷链食品及其外包装等物品由物到人传播、扩散和蔓延,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一)加强监测,评估预警。密切关注各地冷链食品核酸检测信息发布情况,跟踪冷链食品物流动向,判断是否流入我县,在县疫情防控办统一领导下,市场监管、卫健、交通、公安、经商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密切配合。

  (二)准备到位,有备无患。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相关的技术要求,在人、财、物、机制规范等方面开展冷链食品疫情应急准备工作。

  (三)及时响应,精准处置。针对不同来源,设置不同风险等级、采取高中低风险差异化处置,及时启动和动态调整响应级别,做到精准、果断处置。根据冷链食品核酸检测结果,研判风险,在县疫情防

  控办统一指挥下启动流行病学调查和人员管控应急预案。

  (四)加强宣教,联防联动。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有关企业、社会公众的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积极组织、动员企业参与配合冷链食品疫情应急准备和处置等工作。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指导本县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在县疫情防控办统一领导下,实行统一指挥、联防联控,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冷链食品物防工作应急指挥体系,强化监测预警、信息沟通、应急准备、响应处置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及时启动应急处置工作措施。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XX县冷链食品物防工作专班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的通知》(政办〔20XX〕84号)和《XX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健全完善县指挥部工作体系的通知》(疫情防指【20XX】3号),调整后的专班组成人员名单和专班各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组成人员名单:

  总协调人:XXX,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组长:XXX,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XXX,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成员:

  XXX,县公安局食药环大队大队长

  XXX,县财政局企业科副科长

  XXX,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信息中心副主任

  XXX,县经济商务局国内贸易与市场科干部

  XXX,县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科负责人

  XXX,县大数据发展中心数据资源科干部

  XXX,海关XX现场办检验检疫科干部

  联络员:

  XXX,县市场监管局食品科科长

  各部门具体工作职责:

  (一)县市场监管局

  为冷链食品物防专班牵头部门,负责统筹全县冷链食品物防工作;指导督促“冷链”系统应用;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进口冷链食品管理有关规定的经营单位依法予以查处。

  (二)县经济商务局

  负责涉及职责范围内食品冷链物流企业、冷库、大型超市的行业管理,督促指导有关经营者使用“物防”信息系统登记上传信息,提供有关基础数据,协助开展新冠病毒抽样检测和新冠病毒核酸阳性食品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县卫生健康局

  负责消杀、核酸检测、应急预案等规范标准制定、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对核酸检测结果及时汇总分析,提出针对性措施。

  (四)县公安局

  负责打击冷链食品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五)县财政局

  负责冷链食品物防工作相关的资金保障。

  (六)县交通运输局

  负责查验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车辆随附的海关通关单证和消毒记录,督促承运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并实施相应疫情防控措施。

  (七)县大数据发展中心

  负责相关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和共享,系统数据采集和应用提供支持。

  (八)海关现场办

  打通与“冷链”系统的信息对接渠道,做好进口食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管理。

  五、应急响应处置

  接到本地疾控中心阳性报告、市物防专班通报或县疫情防控办指令,县物防专班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进入应急响应状态,进行风险研判,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一)先期处置

  接到县疾控中心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报告后,立即分别报告至县疫情防控办、市物防专班,由卫健部门将初筛阳性标本送市疾控中心复核。在复核结果确认前,县物防专班快速部署开展溯源倒查。通过“冷链”系统检索及现场核查的方式,对同批次涉事产品的来源、流向和进销存情况予以核实确认。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不在本辖区的,县物防专班应立即向上级物防专班报告。

  (二)科学确认检测结果

  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初筛阳性复核确认后,县物防专班应立即将溯源倒查情况以及涉事产品的入境信息材料报市物防专班。同时,应立即组织力量开展检测、检查工作。

  (三)核实货物信息

  开展确认检测工作时,重点针对包装完整、所采样部位可排除在国内受到新冠病毒污染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应佩戴执法记录仪,记录确认产品包装完整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与包装标示信息相符的全过程。核实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进货查验记录时,应确保货物来源信息与“冷链”系统记录的数据一致。若货物来源信息与“冷链”系统记录的数据不一致的,县市场监管局应立即开展调查,其他部门按规定各负其责,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四)确保采样规范

  卫健部门开展确认检测工作时,应完整记录开箱、采样、送样等过程,并确保不会造成交叉污染。相关操作应保留可经后续调阅的档案材料,包括视频、照片、原始记录等。整个过程要确保真实、完整、规范。

  (五)确保结果准确

  采集的样本送市疾控中心进行检测,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指南进行操作,确保结果准确、可靠。

  六、事件报告

  (一)应急处置单位应尽快调查清楚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县物防专班,并按专班下达的指令做好事件处置工作。

  (二)情况报告应包括事件起因、涉及品种、范围、对同批次涉事产品的来源、流向和进销存情况,及相关产品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及进货凭证、就地封存情况等初步调查核实基本情况,以及简要案情、采取措施等处置情况。

  七、信息发布

  (一)对于确认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县物防专班应将采样和检测情况连同确认产品包装完整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与包装标示信息相符的视频记录等材料一并报上级物防专班确认。

  (二)省内发现阳性冷链食品,严格落实“五步走”流程:一是当地检测新冠病毒初筛阳性,第一时间由县、市物防专班逐级报告省级物防专班,线上线下同步开展产品流向追溯并及时控制;二是市、省疾控中心复核确认结果后,由省卫健委第一时间向省物防专班书面通报;三是省物防专班向省疫情防控办报送涉事产品核查处置相关信息;四是由省疫情防控办统一发布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及后续处置信息;五是由省疫情防控办向省外通报,待省疫情防控办发布后,县疫情防控办再发布信息公告。接到外省通报阳性冷链食品流入我县信息反馈,相关信息通报由县疫情防控办统一发布。

  冷链食品运输疫情防控应急预案4为进一步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依法、高效、规范处置核酸检测呈阳性物品,最大限度阻断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环节的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

  12月15日,XX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供应保障和进口冷链食品防控组印发了《XX县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预案》)的通知,包括适用范围、应急处置构架、应急处置启动、应急处置措施、处置效果评估、应急响应终止、信息报送与发布等七个部分。

  1、明确了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辖区范围内冷链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环节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后的应急处置工作。

  2、明确了应急处置构架

  本预案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由县市场供应保障和进口冷链食品防控组牵头协调,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

  3、明确了应急处置启动

  县疾控中心一旦发现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的冷链食品,县市场供应保障和进口冷链食品防控组应提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立即启动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

  4、明确了应急处置措施

  初筛阳性的处置和复核阳性的处置两种不同处置方式。初筛阳性的处置方式是阳性复核、先行处置、应急响应结束三个步骤;复核阳性的处置是信息确认和报告、二次采样检测、污染源确认和通报、食品及场所管控、接触人员防控、食品无害化处理、环境及车辆消毒、医疗机构应急监测八个步骤。

  5、明确了处置效果评估

  卫生健康(疾控)部门根据疫情发展态势、防控效果等因素,及时开展处置效果评估,指导现场调查、人群监测、场所管控等工作实施,适时组织专家根据疫情发展态势,评判疫情防控效果。

  6、明确了应急响应终止

  疫点或疫情处置区内上述措施均已落实,阳性物品完成处置,病例已隔离治疗,污染场所经终末消毒,14天内无新增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县市场供应保障和进口冷链食品防控组根据卫生健康部门的风险评估情况提请县防控办终止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

  7、明确了信息报送与发布

  县市场供应保障和进口冷链食品防控组应及时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和市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组报告冷链食品应急处置进展和相关材料。各部门要遵守工作纪律,在县防控办的统一指挥下视情向社会发布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相关情况,加强舆情正面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群众健康素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篇四:食品生产环节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材料

  

  xx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预防性消毒方案

  为规范指导xx区进口冷链物流冷库物品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工作,防止食品包装材料被新冠病毒污染造成疫情扩散,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结合xx区实际制定该方案。

  一、适用对象辖区内所有进口冷链物流冷库物品,包括生(冰)鲜禽畜肉类、水产品、各类食品及外包装、各类冷库场所、仓库、各类设备及运输工具等。

  二、原则按照《关于全面精准开展环境卫生和消毒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95号)要求,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环境卫生消杀工作,同时避免过度消毒,防止对食品产生二次污染。

  三、依据《关于加强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工作的紧急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20号)、《关于印发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和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45号)和《关于印发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55)号。

  四、消毒方案

  1.消毒前准备工作

  (1)确定消毒对象及面积,选择消毒方法和计算浓度,并配制消毒药。

  (2)做好消毒人员个人防护。

  (3)必要时,对消毒样品物体表面进行微生物检测,以了解消毒前污染情况。

  2.货物寄存场所消毒

  (1)配置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100~200mg/L二氧化氯消毒液或选择3%过氧化氢(有明显污染物时应先清洁后消毒)。在清空各类冷链食品后,按先外后内、先上后下的顺序,依次对大门、地面、各类用具(包括推车、叉车、运

  输盛放容器等)进行喷洒消毒。消毒以均匀喷湿不流为宜,作用时间30分钟,然后用清水冲洗去除残留消毒剂。

  (2)对该区域的货品进行消毒,使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200mg/L二氧化氯消毒液或3%过氧化氢,喷洒至微潮(耐湿表面可喷洒至潮湿)或擦拭,对包装箱每个面均需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湿抹布擦拭干净。(3)门把手、电梯按键和扶手、各类车辆上经常触碰的表面如按键、方向盘等用含醇类湿巾擦拭消毒,根据接触频次每日进行4~5次消毒。

  3.各类冷库的消毒

  (1)可降至常温的冷库,先清空冷冻物后将冷库内表面各类融化积水收集进行消毒后排放,后使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100~200mg/L二氧化氯消毒液或3%过氧化氢(有明显污染物时应先清洁后消毒),依次对冷库地面、冷冻区内外表面、墙壁等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用清水冲洗干净。

  (2)如不能降至室温,仍需在冷冻状态下进行消毒时,应清空冷冻物,可使用低温消毒复合溶剂与过氧乙酸消毒液进行复合,配置成低温消毒液,依次对冷库地面、冷冻区内外表面、墙壁等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用清水冲洗干净。货品同样需要外表面消毒后再放入进行冷冻。

  4.外包装箱消毒

  每批次到库货物均需进行消毒后再入冷库。可使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200mg/L二氧化氯消毒液或3%过氧化氢,喷洒至微潮(耐湿表面可喷洒至潮湿)或擦拭,对包装箱每个面均需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湿抹布擦拭干净。消毒包装材料时,一定要去除表面冰层后再用消毒剂消毒。

  5.做好消毒记录

  所有消毒作业应详细记录消毒工作情况,包括消毒日期、人员、地点、消毒对象、消毒剂名称、浓度及作用时间等。

篇五:食品生产环节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材料

  

  为进一步加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做好冷链食品各环节管理工作,实现精准防控,强化进口冷链食品溯源监管,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查验全程监督,有效降低冷链食品疫情传播风险,现结合我县商贸流通领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力度。坚持思想不松,措施不减,继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不麻痹、不松劲,细化工作举措,不断完善常态化防控机制,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各商贸流通企业、各中心要深刻认识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经营主体和部门监管责任,完善冷链食品企业、储藏登记制度,全面加强企业管理规范作业与消杀制度相结合,多措并举,强化冷链食品的运输、存储、销售等各个环节的风险防控与处置。坚决将冷链打造成放心链,冷链食品打造为放心食品,严防与冷链食品相关的疫情发生。

  (二)加强重点环节监管。县商务事务服务中心要定期组织对大型农贸市场、商超、大型餐饮、水产经营户、物流快递等各类市场主体(包括附设冷库)以及冷冻冷藏库开展市场摸底检查,协调县疾控中心对国产和进口冷链食品及其存储、运输设施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重点加大对进口冷链食品和来自外地生鲜、肉制品的监测检测力度。发现核酸检测阳性样本及时采取针对性处置措施,分析研判不同冷链食品来源地区的防疫形势,综合考虑疫情发生地、病毒检测呈阳性产品溯源等情况。根据商贸流通企业进货来源所在地区及时提出产地预警信息和禁止、限制采购相关地区问题冷链食品。

  (三)加强溯源管理力度。各商贸流通企业要进一步强化冷链食品溯源管理,县商务事务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市场主体冷链海鲜、肉类食品的品种、规格、批次、数量、产地、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上游企业提供)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报告检查力度,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检查。加快完善从“食品产地—加工场所—流通渠道—消费者”的全链条追溯体系。以大型农贸市场、商超、大型餐饮、水产经营户、物流快递为重点,督促、指导大型农贸市场、商超、大型餐饮、水产经

  营户、物流快递严格落实冷链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销售记录制度,切实把好冷链食品进货关,确保食品可追溯,发现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依法查处。严防来源不明及存在被新冠病毒污染风险的食品流入市场及学校、机关、企业、家庭等。探索建立消费端冷链食品溯源机制,督促大型农贸市场、商超、大型餐饮、水产经营户、物流快递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进店扫健康码、信息登记制度,支持消费者购买商品电子支付,实现冷链食品销售来源可溯、去向可追。

  (四)加大市场经营监督检查力度。县商务事务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加大对冷链食品尤其是进口水产品及生鲜产品的市场销售等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加强对大型农贸市场、商超、大型餐饮、水产经营户、物流快递等经营单位和冷库等重点部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实现相关行业全产业链、全要素风险管控。要督促、指导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物流快递和餐饮单位压实市场主体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严格按照国家对摊位清洗、公共区域消毒,特别是对操作工具、冷柜、排水排风系统以及卫生间等重点部位消杀的规定和规范。

  (五)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县商务事务服务中心要加强对指导商贸流通领域涉及冷链食品的主体的从业人员卫生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各商贸流通领域企业要及时开展健康宣传,提高员工自我防护意识和提高员工卫生修养。经营主体要建立持证上岗和定期体检制度,实行“绿码”上岗制,从业人员严格按照要求采取佩戴口罩、手套等自我防护措施,每天上岗前进行体温监测。加强对发热等异常症状员工的管理,一旦发现发热等相关症状人员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专车转运至县发热门诊排查,及时上报情况,严禁出现发热等相关症状人员带病上岗。

  (六)强化食品及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各商贸流通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对冷链食品、环境和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对来自中高风险疫情地区冷链食品,要向县疾控中心申请加大检测频次,并延长留样时间。加大对贮存、运输、经营场所环境的采样和核酸检测力度,重点开展贮存冰柜,以及冷库内表面、运输车辆等表面环境的核酸检测。

  (七)做好市场应急管理机制。各商贸流通企业、各中心在对食品、环境和从业人员的检测中,如发现阳性结果,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报告各部门,坚决禁止隐报、瞒报,并采取停止销售、下架封存等相关措施,并对市场主体进行

  全面消毒,必要是暂停经营。如实告知问题冷链食品的溯源,追查食品的来源和去向,防止再次传染新冠病毒。

  (八)引导消费者养成良好习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消费者餐前洗手,在外购物或等候就餐时按要求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并与他人保持至少1米以上社交距离;做好居家厨房(含冰箱、冰柜等)的卫生清洁和消毒,储存和烹饪加工过程中,应将处理和烹饪生肉、生海鲜等生食物与其他食物的工用具、容器等分开,避免交叉污染;冷链食品要烧熟煮透后食用。按要求做好运输工具日常消毒,强化从业人员日常健康监管和防护培训。

  三、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主体管理责任。各商贸流通企业和各中心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工作力度,做好冷链食品源头、生产端、市场端、消费端等的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县商务事务服务中心督促企业主体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精准有力施策,把工作抓实抓细抓小,确保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冷链食品运输、存储、销售等各个环节企业和市场主体要严格执行各类防控规范和相关要求,结合企业自身特点,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内部防疫责任体系,压实各项责任;要对企业员工、商户进行培训和健康监测,定期组织核酸检测,严格执行相关规范并督促落实到位;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和应对措施,深入排查各类隐患,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报告。

  (二)严格履行领域监管责任。县商务事务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各类企业台账,认真履行对冷链食品相关企业、场所监督检查和行业领域监管责任,重点检查防护物资储备、常态化防控、环境卫生管理、人员防护及核酸检测等方面内容,确保监督无死角,检查无盲区。要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同时组织开展培训演练和排查,及时查风险、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

  (三)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县商务事务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商贸流通企业宣传引导力度,根据疫情发展,适时调整各项防控规范,制定更具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及时向企业发放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告知书,将有关疫情防控规范、工作要求宣传到位,引导企业和广大消费者全面了解、落实防控规范和相关要求。

  (四)加强部门信息报送。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共享,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如有涉及进口冷链食品或其他风险性问题,要及时将检查结果向相关部门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报送,杜绝疫情传播风险。

篇六:食品生产环节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材料

  

  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预案(通用5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难免会突发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往更坏的方向发展,常常要提前编制一份优秀的应急预案。那么你有了解过应急预案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预案(通用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篇1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我市可能出现的核酸阳性食品事件,切实防范冷链食品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市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从三方面指导疫情应急处置和预防准备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应急指挥体系。

  核酸检测阳性冷链食品应急处置工作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进口冷链食品监管组牵头协调,市直及驻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开展。各县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及其冷链食品工作机构在各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具体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二是加强预防和监测。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控的通告》要求,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管控;要加强冷链食品疫情监测,对重点场所、冷链食品、直接接触食品的贮存容器、工具、设备、环境及从业人员不间断开展核酸检测;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应选取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规范进行冷链食品采样检测。

  三是完善应急响应措施。

  《预案》建立了初筛阳性和复核阳性两级应急响应体系,并规定了相应应急响应措施。针对初筛阳性的情况,辖区冷链食品工作机构要将核酸阳性物品信息迅速逐级上报至省疫防办,并送省疾控中心进行阳性复核。同时,市、辖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及其辖区各有关部门立即对可疑冷链食品开展溯源调查、产品及场所管控、接触人员防

  控工作。针对复核阳性的情况,各有关单位要按自身职责严格开展信息确认和通报、产品和场所管控、接触人员防控、产品无害化处理、运输车辆消毒、存放环境消毒、应急监测、信息、社会秩序维护、防控措施评估等工作。

  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篇2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我县可能出现的新冠病毒核酸阳性食品事件流行,指导疫情应急处置和预防准备工作,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全覆盖、无遗漏”闭环管理,阻断进口冷链食品疫情传播风险,最大程度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和工作指南,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目的根据《冷链食品物防工作应急处置指南》,结合武义实际,提出相应的防控策略和应急处置措施,进一步明确工作要点,实施精准防控,最大程度防止新冠病毒通过冷链食品及其外包装等物品由物到人传播、扩散和蔓延,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一)加强监测,评估预警。密切关注各地冷链食品核酸检测信息发布情况,跟踪冷链食品物流动向,判断是否流入我县,在县疫情防控办统一领导下,市场监管、卫健、交通、公安、经商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密切配合。

  (二)准备到位,有备无患。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相关的技术要求,在人、财、物、机制规范等方面开展冷链食品疫情应急准备工作。

  (三)及时响应,精准处置。针对不同来源,设置不同风险等级、采取高中低风险差异化处置,及时启动和动态调整响应级别,做到精准、果断处置。根据冷链食品核酸检测结果,研判风险,在县疫情防控办统一指挥下启动流行病学调查和人员管控应急预案。

  (四)加强宣教,联防联动。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有关企业、社会公众的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

  下,积极组织、动员企业参与配合冷链食品疫情应急准备和处置等工作。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指导本县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在县疫情防控办统一领导下,实行统一指挥、联防联控,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冷链食品物防工作应急指挥体系,强化监测预警、信息沟通、应急准备、响应处置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及时启动应急处置工作措施。根据《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武义县冷链食品物防工作专班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的通知》(武政办〔2020〕84号)和《武义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健全完善县指挥部工作体系的通知》(武疫情防指【2021】3号),调整后的专班组成人员名单和专班各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组成人员名单

  总协调人:王辉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组长:章航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朱凤鸣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成员:

  舒旭东县公安局食药环大队大队长

  周红攀县财政局企业科副科长

  张琴英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信息中心副主任

  赖亚璐县经济商务局国内贸易与市场科干部

  游华县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科负责人

  徐昂县大数据发展中心数据资源科干部

  潘国靖金华海关武义现场办检验检疫科干部

  联络员:

  谢霄雯县市场监管局食品科科长

  各部门具体工作职责

  (一)县市场监管局

  为冷链食品物防专班牵头部门,负责统筹全县冷链食品物防工作;

  指导督促“浙冷链”系统应用;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进口冷链食品管理有关规定的经营单位依法予以查处。

  (二)县经济商务局

  负责涉及职责范围内食品冷链物流企业、冷库、大型超市的行业管理,督促指导有关经营者使用“物防”信息系统登记上传信息,提供有关基础数据,协助开展新冠病毒抽样检测和新冠病毒核酸阳性食品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县卫生健康局

  负责消杀、核酸检测、应急预案等规范标准制定、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对核酸检测结果及时汇总分析,提出针对性措施。

  (四)县公安局

  负责打击冷链食品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五)县财政局

  负责冷链食品物防工作相关的资金保障。

  (六)县交通运输局

  负责查验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车辆随附的海关通关单证和消毒记录,督促承运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并实施相应疫情防控措施。

  (七)县大数据发展中心

  负责相关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和共享,系统数据采集和应用提供支持。

  (八)金华海关武义现场办

  打通与“浙冷链”系统的信息对接渠道,做好进口食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管理。

  五、应急响应处置

  接到本地疾控中心阳性报告、市物防专班通报或县疫情防控办指令,县物防专班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进入应急响应状态,进行风险研判,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一)先期处置

  接到县疾控中心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报告后,立即分别报告至县疫情防控办、市物防专班,由卫健部门将初筛阳性标本送

  市疾控中心复核。在复核结果确认前,县物防专班快速部署开展溯源倒查。通过“浙冷链”系统检索及现场核查的方式,对同批次涉事产品的来源、流向和进销存情况予以核实确认。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不在本辖区的,县物防专班应立即向上级物防专班报告。

  (二)科学确认检测结果

  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初筛阳性复核确认后,县物防专班应立即将溯源倒查情况以及涉事产品的入境信息材料报市物防专班。同时,应立即组织力量开展检测、检查工作。

  (三)核实货物信息

  开展确认检测工作时,重点针对包装完整、所采样部位可排除在国内受到新冠病毒污染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应佩戴执法记录仪,记录确认产品包装完整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与包装标示信息相符的全过程。核实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进货查验记录时,应确保货物来源信息与“浙冷链”系统记录的数据一致。若货物来源信息与“浙冷链”系统记录的数据不一致的,县市场监管局应立即开展调查,其他部门按规定各负其责,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四)确保采样规范

  卫健部门开展确认检测工作时,应完整记录开箱、采样、送样等过程,并确保不会造成交叉污染。相关操作应保留可经后续调阅的档案材料,包括视频、照片、原始记录等。整个过程要确保真实、完整、规范。

  (五)确保结果准确

  采集的样本送市疾控中心进行检测,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指南进行操作,确保结果准确、可靠。

  六、事件报告

  (一)应急处置单位应尽快调查清楚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县物防专班,并按专班下达的指令做好事件处置工作。

  (二)情况报告应包括事件起因、涉及品种、范围、对同批次涉事产品的来源、流向和进销存情况,及相关产品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及进货凭证、就地封存情况等初步调

  查核实基本情况,以及简要案情、采取措施等处置情况。

  七、信息发布

  (一)对于确认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县物防专班应将采样和检测情况连同确认产品包装完整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与包装标示信息相符的视频记录等材料一并报上级物防专班确认。

  (二)省内发现阳性冷链食品,严格落实“五步走”流程:

  一是当地检测新冠病毒初筛阳性,第一时间由县、市物防专班逐级报告省级物防专班,线上线下同步开展产品流向追溯并及时控制;

  二是市、省疾控中心复核确认结果后,由省卫健委第一时间向省物防专班书面通报;

  三是省物防专班向省疫情防控办报送涉事产品核查处置相关信息;

  四是由省疫情防控办统一发布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及后续处置信息;

  五是由省疫情防控办向省外通报,待省疫情防控办发布后,县疫情防控办再发布信息公告。接到外省通报阳性冷链食品流入我县信息反馈,相关信息通报由县疫情防控办统一发布。

  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篇3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我省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四川省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四川省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全省范围内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仓储运输、餐饮服务等环节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或外地通报核酸检测阳性的进口冷链食品流入我省等情况的应急处置工作。

  发生突发情况时,立即按照指南启动应急处置程序,落实传染源管控、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等防控措施。

  本指南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适时更新。

  二、应急处置机制

  根据“属地负责、依法规范、科学应对、快速高效”的原则,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在属地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按照《四川省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职责分工,有序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对措施

  根据进口冷链食品疫情发现的不同情形,分省内发现、省外通报两类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一)突发情况一:本地冷链物流环节核酸检测发现阳性产品。

  1.启动响应

  相关检测机构在我省辖区内对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环节检测出阳性产品后,立即将情况通报属地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并由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将情况同步报告属地应急指挥部和上级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由属地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是否启动应急响应,并将处置情况逐级报送上级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响应措施

  (1)卫生健康部门组织研判后,指导检测机构立即将样本运送至省级疾控机构,开展后续基因测序等分析工作。对密切接触阳性产品的人员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2)属地应急指挥部组织疾控、物流、食品安全专家对形势进行研判,部署安排应急处置工作。各部门按照属地应急指挥部要求,开展产品布控、人员管控、溯源排查等。

  (3)市场监管、商务、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部门协调督促涉及的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运输车辆所在企业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启动应急预案,做好配合工作。

  (4)公安部门督促指导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做好生产经营场所内外交通管制和人员管控,避免无关人员出入。

  (5)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冷链食品开展溯源排查,检查核实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质,通过“川冷链”系统检索或现场检查进货票据、供货商资质、检验报告等情况,查询涉疫食品进销以及入境报关

  等情况,掌握同批次涉疫食品来源、流向和进销存情况,对涉疫食品进行下架、封存处理。同时,将溯源情况报告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原则上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及时提请省应急指挥部向涉疫食品流出地(流入地)省级联防联控机制通报涉疫食品及相关生产经营者情况,包括涉疫食品名称、批号、数量、销售日期、销售者及联系方式等。

  (6)交通运输、公安、海关、邮政管理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协同开展涉及运输车辆、人员等调查工作,查明轨迹路线。

  (7)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相关检测机构对生产经营场所内其他食品、从业人员、经营环境、运输车辆采集样本进行核酸检测。

  如未发生病毒“物传人”感染情形,卫生健康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指导督促涉及的生产经营者对外环境、交通工具、融冰与污水进行终末消毒,组织专业力量对同批次食品及贮存冻库进行彻底消毒,做好所涉食品无害化处理。

  如已发生病毒“物传人”感染情形,卫生健康部门按照规定程序,迅速组织开展涉及人员排查、流调等综合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8)各有关部门(单位)在开展现场处理、溯源倒查、接触者隔离观察、医疗救治等过程中,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移交查处,严厉打击。

  (二)突发情况二:根据外地通报信息,本地流入部分批次阳性冷链食品。

  1.启动响应

  各地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收到外地涉疫食品流入本地的信息通报后,立即将情况报告属地应急指挥部和上级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由属地应急指挥部组织疾控、物流、食品安全专家研判决定启动应急响应,部署安排相关部门(单位)前往涉及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开展产品布控、人员管控、溯源排查等工作。

  2.响应措施

  (1)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程序组织检测机构对涉及食品、从业人员、环境采集样品开展核酸检测。

  (2)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川冷链”系统检索或现场检查进货票据、供货商资质、检验报告等情况,了解涉疫食品进销以及入境报关等情况,掌握同批次涉疫食品来源、流向和进销存情况,对涉及冷链食品去向溯源排查,将涉疫食品名称、批号、数量、销售日期、销售者及联系方式等通报上下游相关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实施封存、下架、召回处理,并视核酸检测结果进行下一步处理。

  (3)交通运输、公安、海关、邮政管理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协同开展涉及运输车辆、人员等调查工作,查明轨迹路线。

  (4)根据核酸检测报告结果,开展后续处理工作。如检测报告呈阴性,终止应急响应;如检测报告呈阳性,按照突发情况一的相关规定开展应急处置。

  (三)信息报送。

  信息报送包括处置情况首报、进程报告和终结报告。各地在发现核酸检测阳性产品进行首报后,应每日报告处置进程情况直至应急响应终止。应急响应终止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以属地应急指挥部名义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送终结报告。

  (四)应急响应终止。

  属地应急指挥部适时组织专家评判疫情防控效果,进一步指导开展现场调查、人群监测、场所管控等工作措施,结合实际情况,终止应急响应。

  四、信息发布

  冷链食品应急处置有关信息发布,由属地应急指挥部视情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信息公告等形式统一向社会发布,加强舆情正面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群众健康素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附则

  本指南由省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篇4为进一步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依法、高效、规范处置核酸检测呈阳性物品,最大限度阻断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环节的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辖区范围内冷链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环节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后的应急处置工作。发生应急情景时,立即按照本预案启动应急处置程序,确认新冠病毒污染的冷链食品及外包装,落实传染源管控、切断传播途径、易感人群保护等防控措施。本预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适时更新。

  二、应急处置架构

  本预案在淮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控办)的统一指挥下,由淮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冷链食品监管组(以下简称市冷链组)牵头协调,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迅速组织开展冷链食品溯源调查及“阳性物品”或疑似“阳性物品”的应急处置工作,各县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冷链食品监管组(以下简称属地冷链组)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处置启动

  相关检测机构一旦发现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的冷链食品,属地冷链组应提请属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属地防控办)立即启动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

  四、应急处置措施

  (一)初筛阳性的处置

  1.阳性复核。对食品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采样机构应立即将样本运送至市疾控中心进行复核,并送省疾控中心开展阳性复核、病毒分离培养、基因测序等分析工作。同时,属地防控办应将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初筛阳性的情况立即逐级报告至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防控办)。

  2.先行处置。属地冷链组协调相关成员单位立即对可疑冷链食品开展以下先行处置工作:

  (1)溯源调查。市场监管部门立即开展可疑冷链食品的溯源调查,通过“徽冷链”系统检索及现场核查方式,对同批次涉疫产品的来源、流向和进销存情况进行核查。交通运输部门开展车辆运输等调查工作。

  卫生健康部门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分析传播链和危险因素,全面排查阳性食品接触者。

  (2)食品及场所管控。根据溯源调查情况,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尚有涉疫产品库存的,应立即采取就地封存措施,立即停止与检出核酸阳性食品直接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立即关闭检出核酸阳性产品所在场所(区域),同时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可扩大关闭范围,并做好预防性消杀工作。现场处置过程中,如不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可能导致新冠病毒传播的,卫生健康部门在属地防控办的统一指挥下,可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采取封存食品以及相关物品或者暂停销售的临时控制措施。

  (3)接触人员防控。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开展现场处置,对直接接触阳性食品及相关外环境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应急核酸检测,管控相关接触人员,防止疫情播散,必要时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应急响应结束。根据省疾控中心复核检测的阴性结果、省级专家组论证结果不需要作疫情防控处置的,市卫生健康部门应及时报告市冷链组,由属地冷链组提请属地防控办终止应急响应。

  (二)复核阳性的处置

  1.信息确认和报告。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跟踪阳性样本复核情况,省疾控中心复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应立即报告市冷链组。市冷链组应立即向市防控办报告,同时将溯源调查情况报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冷链食品监管组(以下简称省冷链组),进一步开展溯源调查工作。

  2.二次采样检测。市冷链组协调相关成员单位按照以下流程组织开展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复核阳性的确认检测工作:

  (1)确认货物来源。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前,首先核对确认产品包装完整,产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文件与包装标示信息相符,并登记产品的进出口商信息及一级经销商信息,并核查索票索证情况,确保货物来源信息准确、登记详实,排除所采样的部位在国内受到新冠病毒的污染。

  (2)确保采样规范。卫生健康部门指导采样机构完整记录开箱、采样、送样等过程,并确保不会造成交叉污染。相关操作应保留可经后续调阅的档案材料,包括视频、照片、原始记录等。整个过程要确保真实、完整、规范。

  (3)确保结果准确。采样机构将采集的样本送市或省疾控中心进行检测,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指南进行操作,确保结果准确、可靠。

  3.污染源确认和通报。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卫生健康部门应将采样和检测情况连同确认产品包装完整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与包装标示信息相符的视频记录等材料报市冷链组,并由市防控办将上述材料报省防控办确认。

  同时,根据溯源调查情况,阳性样本同批次产品来源或流向涉及市外其他地区的,市冷链组提请市防控办通报相关地区防控办。

  4.食品及场所管控。在先行处置的基础上,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扩大溯源调查范围,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视情就地封存同场所、同冷库、同批次产品。检出阳性样品的生产经营者应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卫生健康会同公安、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依据防控工作需要,结合场所、产品情况进行分析,划定重点场所和最小防控单元,必要时应封闭可能造成疫情扩散的场所。最小防控单元一般为出现涉疫产品场所,如出现多个生产经营存放同一类型产品的场所阳性,防控单元可以考虑适当扩大,具体范围根据现场调查结果确定。

  5.接触人员防控。相关接触人员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达到解除隔离医学观察标准后才能返回工作岗位。相关接触人员在医学观察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由120救护车立即送辖区定点医院排查诊治,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要按照新冠肺炎第七版防控方案开展应急处置。

  6.食品无害化处理。卫生健康部门迅速组织专业力量对同批(箱)次食品进行一次彻底的消毒,可采用2000mg/L含氯消毒液(或3%过氧化氢、2000mg/L复合季铵盐、500mg/L二氧化氯)喷洒(擦拭),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消毒完成后装入双层黄色医疗废物收集袋,由专业运输车辆运送至指定地点,按照感染性废物以焚烧等方

  式进行无害化处置。生态环境部门协助做好被确认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进口冷链食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7.环境及车辆消毒。食品清理后,在疾控部门的指导下,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企业及时对涉疫场所的外环境、交通工具、融冰与污水进行终末消毒,物体表面可采用2000mg/L含氯消毒液(或3%过氧化氢、2000mg/L复合季铵盐、500mg/L二氧化氯)喷洒(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去除残留,融冰与污水可采用漂白粉直接投放的方式,剂量达到最终有效氯浓度不低于10mg/L,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和排放。车辆等运输工具完成清理转运后,驾驶室应加强开窗通风,可采用2000mg/L含氯消毒液(或3%过氧化氢、2000mg/L复合季铵盐、500mg/L二氧化氯)喷洒(擦拭)车辆内把手、方向盘等内表面,作用30分钟后清水去残留。车辆外表面在可能存在污染风险时使用上述方法进行消毒。

  消毒效果评价可参考新冠肺炎第七版防控方案中《特定场所消毒技术指南》要求,以消毒前后采样的消毒效果进行评价。以消毒前后自然菌的杀灭率≥90.00%为消毒合格。

  8.医疗机构应急监测。在开展相关接触人员隔离医学观察的基础上,同时在涉疫产品冷链物流环节生产经营者附近的医疗机构调查发热门诊、门急诊病例就诊情况,分析近期发热、咳嗽病例就诊趋势,询问有无冷链物流环节生产经营者从业人员就诊。

  五、处置效果评估

  卫生健康(疾控)部门根据疫情发展态势、防控效果等因素,及时开展处置效果评估,指导现场调查、人群监测、场所管控等工作实施,适时组织专家根据疫情发展态势,评判疫情防控效果。市冷链组各成员单位根据相关人员、产品、场所核酸监测状况以及涉疫产品排查、追溯、处置情况,指导各地开展相关工作。

  六、应急响应终止

  疫点或疫情处置区内上述措施均已落实,阳性物品完成处置,病例已隔离治疗,污染场所经终末消毒,14天内无新增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市冷链组根据卫生健康部门的风险评估情况提请市防控办终

  止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属地政府、有关部门要做好冷链食品疫情应对的总结和自评工作,对现场处理、溯源倒查、接触者隔离观察、医疗救治、全面消杀等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提出改进建议。

  七、信息报送与发布

  属地冷链组应及时向属地防控办和市冷链组报告冷链食品应急处置进展和相关材料。市冷链组应及时向市防控办和省冷链组报告冷链食品应急处置进展和相关材料。各地各部门要遵守工作纪律,在市防控办的统一指挥下视情向社会发布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相关情况,加强舆情正面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群众健康素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篇5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做好我县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仓储运输、餐饮服务等环节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或外地通报核酸呈阳性同批次的进口冷链食品流入我县等情况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处置机制

  根据“属地负责、依法规范、科学应对、快速高效”的原则,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在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黄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积极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县局疫情防控办负责对各相关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督导。

  三、应急处置措施

  (一)全县冷链物流环节核酸检测发现阳性产品的应急处置措施

  1.启动响应

  在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环节检测出阳性产品后,辖区市场监管所要第一时间将情况报告县局疫情防控办。经县局新型

  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启动应急响应的决定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响应措施

  (1)对涉及的冷链食品开展溯源排查。通过“陕冷链”系统检索或现场回查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质、进货票据、供货商资质、检验报告等,查询涉疫食品进销、入境报关等情况,掌握同批次涉疫食品来源、流向和进销存情况,对涉疫食品进行下架、封存处理。同时,将溯源情况报告县局疫情防控办。

  (2)责令或督促涉疫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立即停止经营活动,进入应急状态,做好配合工作。

  (3)会同或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对生产经营场所内的相关食品、从业人员、经营环境、运输车辆采集样本进行核酸检测。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涉及人员排查、流调等工作。对核酸检测呈阳性的食品,要按照县疫情防控办和县局要求,会同卫生健康、商务、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做好污染食品的无害化处理。

  (4)会同或协助卫生健康、交通运输部门做好涉疫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运输车辆环境消杀工作。

  (5)协助交通运输、商务、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二)外地通报流入的阳性进口冷链食品的应急处置措施

  1.启动响应

  各相关单位收到外地涉疫进口冷链食品流入本地的信息通报后,要第一时间将情况报告县局疫情防控办。按照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启动应急响应的决定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响应措施

  (1)通过“陕冷链”系统检索或现场回查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质、进货票据、供货商资质、检验报告等,查询涉疫食品进销、入境关等情况,掌握同批次涉疫食品来源、流向和进销存情况,对涉及冷链食品去向溯源排查,实施下架、停售、封存。同时,将涉疫食品名称、批号、数量、销售日期、销售者和联系方式等报告县局疫情防

  控办。

  (2)会同或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对涉及食品、从业人员、环境采集样品开展核酸检测。

  (3)协助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公安、邮政等部门按职责协同开展涉及车辆、司乘人员及接触人员等调查工作,查明轨迹路线。

  (4)根据核酸检测报告结果,开展后续处置工作。如检测报告呈阴性,可建议县局疫情防控办终止应急响应;若检测报告呈阳性,按照前款(一)的相关规定开展应急处置。

  (三)信息报送

  信息报送包括首次报告、进展情况报告和终结报告。各相关单位在发现核酸检测阳性产品首次报告后,应每日报告处置进展情况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处置结束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报送终结报告,信息报送县局疫情防控办。

  (四)应急响应终止

  各相关单位根据县局疫情防控办评估判定结果和同意终止应急响应终止的指令终止应急响应。

  四、信息发布

  1.各相关单位冷链食品应急处置有关信息发布,在县局疫情防控办指导下进行。要加强舆情正面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氛围。

  2.根据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陕肺炎办发〔2020〕130号)要求,未经省应对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市场监管局许可,不得擅自发布冷链食品追溯相关信息。

  五、其他

  1.各相关单位在处置污染食品过程中要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拓展阅读:

  疫情防控宣传口号

  1.抗击疫情,人人有责。

  2.出门记得戴口罩,人多不要凑热闹。

  3.多一些关怀、关爱,会在寒冬里打心底感受到温暖。

  4.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

  5.复工复学要注意,观察两周看体温,如有症状早报告,尽快就医别迟疑。

  6.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

  7.戴口罩、勤洗手、少出门、不聚众、不聚餐。

  8.拒野味、不聚会,亲友情、网上叙,少出行、莫大意。

  9.不图一时热闹,但求平安健康。

  10.打疫苗讲科学,严防控,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一米外,用公筷,健康码。

  11.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

  12.亲戚不走,明年还有,朋友不聚,回头再叙。

  13.有症状、早就医、不恐慌、不传谣!14.科学防治战胜疫情不信谣不传谣。

  15.注意防护保护,不恐慌,不造谣!16.外地来客要报告,避免疫情不知道。

  17.疫情来袭,我们用爱守护你。

  18.奉献爱心、贡献力量,支援疫情防控。

  19.亲戚不看,还有明日。朋友不聚,灾后再叙。

  20.真情温暖你我,大义守望相助。

  21.万众一心迎挑战,众志成城战疫情。

  22.不走亲,不扎堆,不聚餐,不到人群密集处。

  23.外出戴口罩,进门洗手好,口罩不乱扔,疫情早赶跑,大家有功劳。

  24.依法科学防控,及时诊疗救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25.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26.加强联防联控,构筑群防群治抵御疫情严密防线。

  27.众志成城,齐心协力防控疫情。

  28.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聚集,非必要不到公共场所,非必要

  不到中高风险所在地区。

  29.科学防控疫情,文明实践随行。

  30.做好自我防护就是关爱他人,遵守文明行为就是奉献社会。

  31.重科学,听官宣,谣言消息莫去传。

  32.健康防护千万条佩戴口罩第一条。

  33.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

  34.弘扬垃圾分类新风尚,做好防疫废弃物回收处理。

  35.整治环境卫生,扮靓美好家园。

  36.做好自我防护和健康管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和良好生活习惯。

  37.疫情一日不解除防控一刻不放松。

  38.我们同努力,疫情定可防。

  39.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40.向战斗在抗击疫情一线的医务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致敬!41.生命至上,人民至上。

  42.戴口罩,福星高照!不串门,福气临门!43.让我们守望相助,关心爱护每一个人。

  44.勤快洗手,消毒杀菌,赶走病毒。

  45.疫情面前,我们并肩反击!46.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

  47.出门戴口罩,室内注意通风,勤洗手,少熬夜。

  48.加强网格化管理,看好自家人、守好自家门!49.勤洗手、多通风、戴口罩,一米线、用公筷、少聚集。

  50.核酸检测应检尽检,疫苗接种应接尽接!

篇七:食品生产环节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材料

  

  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依法、高效、规范处置核酸检测呈呈阳物品,最大限度阻断进口冷链食品

  储存、加工、销售环节的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公众健康和公

  共卫生安全,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I

  本预案适用于我辖区范围内冷链食品储存、加工、销售

  环节发现新冠核酸检测呈呈阳后的应急处置工作。发生应急

  情景时,立即按照本预案启动应急处置程序,确认新冠污染

  的冷链食品及外包装,落实传染源管控、切断传播途径、易

  感人群保护等防控措施。

  二、应急处置架构

  本预案在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

  称市防控办)的统指挥下,由市冷链食品物防工作专班(以

  下简称市物防专班)牵头协调,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迅

  速组织开展冷链食品溯源调查及“呈阳物品”或疑似“呈

  阳物品”的应急处置工作,各区县(市)冷链食品物防工作

  专班(以下简称属地物防专班)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负责现场

  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处置启动

  相关检测机构一旦发现核酸检测初筛呈阳的冷链食品,属地物防专班应提请属地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室(以下简称属地防控办)立即启动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

  响应。经省疾控中心复

  核检测结果为呈阳的,市物防专班提

  请市防控办立即启动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

  、应急处置措施

  (一)初筛呈阳的处置

  .呈阳复核。对食品检出新冠核酸呈阳的,采样机构应

  立即将样本运送至市疾控中心进行复核,并送省疾控中心开

  展呈阳复核、病菌分离培养、基因测序等分析工作。同时,属地防控办应将冷链食品新冠核酸初筛呈阳的情况立即逐

  级报告至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防控

  办)。

  .先行处置。属地物防专班协调相关成员单位立即对可

  疑冷链食品开展以下先行处置工作:

  (1)溯源调查。市监部门立即开展可疑冷链食品的溯

  源调查,通过“X冷链”系统检索及现场核查方式,对同批

  次涉疫产品的来源、流向和进销存情况进行核查。公安、交

  通运输、XX集团等部门(单位)协同开展车辆运输等调查工

  作。卫生健康部门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分析传播链和危

  险因素,全面排查呈阳食品接触者。

  (2)食品及场所管控。根据溯源调查情况,相关生产

  经营单位尚有涉疫产品库存的,应立即采取就地封存措施,立即停止与检出核酸呈阳食品直接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立

  即关闭检出核酸呈阳产品所在场所(区域),同时根据流行

  病学调查情况可扩大关闭范围,并做好预防性消杀工作。现

  场处置过程中,如不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可能导致传播的,卫

  生健康部门在属地防控办的统指挥下,可

  依据《传染病防治

  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采取封存食品以及相关物品或者暂停

  销售的临时控制措施。

  (3)接触人员防控。卫生健康、市监等部门立即组织

  专业人员开展现场处置,对直接接触呈阳食品及相关外环境

  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应急核酸检测,管控相关接触人员,防止疫情播散,必要时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应急响应结束。根据省疾控中心复核检测的阴性结果、省级专家组论证结果不需要作疫情防控处置的,市卫生健康

  部门应及时报告市物防专班,由属地物防专班提请属地防控

  办终止应急响应。

  (二)复核呈阳的处置

  .信息确认和报告。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跟踪呈阳样本复

  核情况,省疾控中心复核检测结果为呈阳的,应立即报告市

  物防专班。市物防专班应立即向市防控办报告,同时将溯源

  调查情况以及涉疫产品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复印件等

  材料报省疫情防控冷链食品物防专班(以下简称省物防专

  班),进一步开展溯源调查工作。

  .二次采样检测。市物防专班协调相关成员单位按照以

  下流程组织开展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复核呈阳的确认检

  测工作:

  (1)确认货物来源。进行新冠核酸检测前,首先核对

  确认产品包装完整,产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文件与

  包装标示信息相符,并登记产品的进出口商信息及一级经销

  商信息,并核查索票

  索证情况,确保货物来源信息准确、登

  记详实,排除所采样的部位在国内受到新冠的污染。市监部

  门开展现场检查时按规范要求佩戴执法记录仪。

  (2)确保采样规范。卫生健康部门指导采样机构完整

  记录开箱、采样、送样等过程,并确保不会造成交叉污染。

  相关操作应保留可经后续调阅的档案材料,包括视频、照片、原始记录等。整个过程要确保真实、完整、规范。

  (3)确保结果准确。采样机构将采集的样本送市或省

  疾控中心进行检测,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指南进行操作,确保

  结果准确、可靠。

  .污染源确认和通报。检测结果为呈阳的,卫生健康部

  门应将采样和检测情况连同确认产品包装完整和入境货物

  检验检疫证明与包装标示信息相符的视频记录等材料报市

  物防专班,并由市防控办将上述材料报省防控办确认。

  同时,根据溯源调查情况,呈阳样本同批次产品来源或

  流向涉及市外其他地区的,市物防专班提请市防控办通报相

  关地区防控办。

  .食品及场所管控。在先行处置的基础上,市监部门进

  一步扩大溯源调查范围,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在卫生健康部门

  的指导下视情就地封存同场所、同冷库、同批次产品。检出

  呈阳样品的生产经营者应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卫生健康

  会同市监、商务等部门依据防控工作需要,结合场所、产品

  情况进行分析,划定重点场所和最

  小防控单元,必要时应封

  闭可能造成疫情扩散的场所。最小防控单元一般为出现涉疫

  产品场所,如出现多个生产经营存放同一类型产品的场所呈

  阳,防控单元可以考虑适当扩大,具体范围根据现场调查结

  果确定。

  .接触人员防控。相关接触人员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4天,达到解除隔离医学观察标准后才能返回工作岗位。相

  关接触人员在医学观察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由

  120救护车立即送辖区定点医院排查诊治,诊断为新冠确诊

  病例的,要按照新冠第七版防控方案开展应急处置。

  .食品无害化处理。卫生健康部门迅速组织专业力量对

  同批(箱)次食品进行一次彻底的消毒,可采用2000mg/L含氯消毒液(或3%过氧化氢、2000mg/L复合季铵盐、500mg/L二氧化氯)喷洒(擦拭),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消毒完

  成后装入双层黄色医疗废物收集袋,由专业运输车辆运送至

  指定地点,按照感染性废物以焚烧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置。

  生态环境部门协助做好被确认新冠核酸呈阳的进口冷链食

  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环境及车辆消毒。食品清理后,在疾控部门的指导下,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企业及时对涉疫场所的外环境、交通

  工具、融冰与污水进行终末消毒,物体表面可采用2000mg/L含氯消毒液(或3%过氧化氢、2000mg/L复合季铵盐、500mg/L二氧化氯)喷洒(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去除残

  留,融冰与污水可采用漂白

  粉直接投放的方式,剂量达到最

  终有效氯浓度不低于10山8儿,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和排

  放。车辆等运输工具完成清理转运后,驾驶室应加强开窗通

  风,可采用2000mg/L含氯消毒液(或3%过氧化氢、2000mg/L复合季铵盐、500mg/L二氧化氯)喷洒(擦拭)车辆内把手、方向盘等内表面,作用30分钟后清水去残留。车辆外表面

  在可能存在污染风险时使用上述方法进行消毒。

  消毒效果评价可参考新冠第七版防控方案中《特定场所

  消毒技术指南》要求,以消毒前后采样的消毒效果进行评价。

  以消毒前后自然菌的杀灭率三90.00%为消毒合格。

  .医疗机构应急监测。在开展相关接触人员隔离医学观

  察的基础上,同时在涉疫产品冷链物流环节生产经营者附近

  的医疗机构调查发热门诊、门急诊病例就诊情况,分析近期

  发热、咳嗽病例就诊趋势,询问有无冷链物流环节生产经营

  者从业人员就诊。

  五、处置效果评估

  卫生健康(疾控)部门根据疫情发展态势、防控效果等

  因素,及时开展处置效果评估,指导现场调查、人群监测、场所管控等工作实施,适时组织专家根据疫情发展态势,评

  判疫情防控效果。市物防专班各成员单位根据相关人员、产

  品、场所核酸监测状况以及涉疫产品排查、追溯、处置情况,指导各地开展相关工作。

  六、应急响应终止

  疫点或疫情处置区内上述措施均已落实,呈阳物品完成

  处置,病例已隔离治疗,污染场所经终末消毒,14天内无新

  增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市物防专班根据卫生健康部门

  的风险评估情况提请市防控办终止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

  响应。属地政府、有关部门要做好冷链食品疫情应对的总结

  和自评工作,对现场处理、溯源倒查、接触者隔离观察、医

  疗救治、全面消杀等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提出改进建

  议。

  七、信息报送与发布

  属地物防专班应及时向属地防控办和市物防专班报告

  冷链食品应急处置进展和相关材料。市物防专班应及时向市

  防控办和省物防专班报告冷链食品应急处置进展和相关材

  料。各地各部门要遵守工作纪律,在市防控办的统指挥下视

  情向社会发布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相关情况,加强舆情正面引

  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群众健康素养,营造良好社会

  氛围。

  冷链食品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防止新冠通过冷链、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传播,保护消

  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特制

  订本方案:

  一、组织保障

  1.成立由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订疫情防控工

  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工作制度。

  组长:XXX

  副组长:XXX成

  员:XXX、XXX、XXX、XXX2.设立测温点和临时隔离点,储备足够数量的疫情防控

  物资。

  二、健康管理

  1.做好员工14日内行程及健康状况登记,建立上岗员

  工健康卡。

  2.上岗前14日内直接接触冷链食品的新进员工、临时

  用工或者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必须接受核酸检测。

  3.加强人员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落实登记、测温、消

  毒、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实行“绿码”上岗制。

  4.开展健康宣教,引导员工掌握新冠防治知识和技能,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强自我防护意识。

  三、追溯报备

  1.落实实名登记制度、验视制度、可疑物品报告制度,运输、储存进口冷链食品时,应当索取《新冠核酸检测合格

  证明》。

  2.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须于购进食品到达市区前

  24小时向目的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提供《入境货物检验检验

  证明》和《新冠核酸检测合格证明》。

  3.生产企业以进口冷链食品为原料的,进口时应查验

  《新冠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方可入厂生产。

  4.主动上传冷链食品来源和去向信息,报备冷库、用具、运输

  车辆、从业人员信息,确保冷链食品可追溯,生产经营

  场所、运输车辆、工具用具、食品、从业人员要核酸检测。

  、日常消毒

  1.运输进口冷链食品过程中不得擅自开箱,每批次食品

  运输完毕后,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液对车辆和冷藏箱内

  外壁实施全面消杀。非食品专用运输车辆,在运输食品前应

  对车辆进行一次彻底清洗消毒。

  2.在冷链食品入库前应对食品外包装实施消毒处理。对

  食品转运存放区域、运输工具、货物外包装及其他用品用具

  进行清洁和消毒。

  3.冷链食品进入生产车间前应对食品外包装实施消毒

  处理。

  4.定期对冷冻库、保温冷藏设备设施等进行清理和消毒。

  五、加工洗消

  .工作人员进入分割、分装区域前,应当更换工作衣、鞋,走过消毒池,做好手部清洗消毒。工作结束后彻底清洗

  加工场地的地面、墙壁、排水沟,然后使用消毒剂充分喷洒

  或擦拭消毒,再用清水冲洗。

  .冷链食品拆去外包装后,配置50mg/L次氯酸钠溶液

  作为解冻水,将冷冻食品置于解冻水槽中,解冻约

  3小时。

  .接触冷链食品的设备、工具、容器、操作台等物体表

  面应当每班用消毒液进行充分喷洒、擦拭或者浸泡消毒,消

  毒作用30分钟。可移动设备,如工作台、砧板,清洗时要

  将表面的肉屑用钢刷清除;不可移动的设备,如绞肉机、切

  片机、搅拌机、包装机、锯骨机等要将表面的肉屑清除干净;

  然后用消毒液喷洒消毒,再彻底洗净。

  .分割、分装车间要加强通风换气。优先选择自然通风,如不具备条件可辅以机械通风。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

  系统供风安全,采用全新风模式,关闭回风系统。应当对空

  调通风系统进行检查、清洗、消毒,确保运行清洁安全。

  5.每天产生的边角料垃圾应当在专门垃圾处理区域内

  分类管理、定点暂放、及时清理。垃圾桶内套垃圾袋,加盖

  密闭,可用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消毒处

  理。对冷链食品原料外包装按照医用废弃物处置方式处理。

  六、公共区域

  1.控制会议频次、规模、时间,提倡视频、电话等线上

  方式。现场会议应加强开窗通风,保持人员间隔并佩戴口罩。

  2.食堂进入口可设置洗手设施和免洗手消毒剂,错峰用

  餐,减少人员聚集,用餐时避免面对面就坐。

  3.安排专人对办公区域等人员活动场所和相关物品定

  时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对门把手、楼梯扶手、电梯按键等

  频繁接触部位应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七、个人防护

  1.冷链食品装卸人员应当穿戴工作帽、一次性医用外科

  口罩、手套和工作服、面屏、围裙、胶靴等。结束装卸后,按规定流程洗手消毒,其工衣应与其他员工工衣分开清洗、消毒。

  2.加工包装人员处理冷链食品时应当穿戴工作帽、一次

  性医用外科口罩、手套和工作服等,根据岗位需要穿戴相应

  的面屏、围裙、胶靴等。加工包装人员结束生产后,按规定

  流程洗手消毒,其工衣应与其他员工工衣分开清洗、消毒。

  3.其他岗位工作人员进入岗位前应先佩戴一次性医用

  外科口罩,按岗位要求穿戴其他个人防护用品。

  八、销售环节

  销售场所、工具、容器、操作台等物体表面用含有效氯

  500mg/L消毒液进行充分喷洒、擦拭或者浸泡消毒,消毒作

  用30分钟。

  九、异常处置

  1.一旦接到当地疾控机构通知有新冠呈阳样本,应按要

  求配合有关部门对相关物品和环境采取及时应急处置。

  2.员工出现可疑症状或排查发现为密切接触者时,应当

  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按要求进行隔离和消毒。

  十、应检尽检

  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屠宰企业、集中交易市场、冷库、商场超市、专营店、餐饮服务单位、客货运场站、冷链物流、冷链运输、外卖快递等行业(场所)直接接触冷链食品及包

  装物的从业人员,以及其他无防护状态下与上述人员有直接

  接触或参与相关工作的冷链食品相关人员,每

  14日进行

  1次核酸检测。

  2.对在港口等口岸区域从事装卸搬运人员、从港口等口

  岸区域向冷库等场所运输的人员、在冷库等场所从事装卸搬

  运的人员以及其他在上述场所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人

  员,要在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后3—5日进行1次核酸检

  测;连续作业超过5日的每5日检测1次;完成本次作业及

  检测结果出具前,在固定或相对固定场所轮班休整,实行闭

  环管理,尽可能减少与其他人员接触。

  .对其他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每7日进

  行1次核酸检测。

  .建立核酸检测记录台账,对满

  14日没有更新核酸检

  测记录的人员及时组织检测,没有

  14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

  明的人员不得上岗工作。

  进口冷冻食品行业从业人员个人防控方案

  为做好从业人员新冠疫情个人防护,根据和省针对生鲜、低温肉类加工和冷链行业的有关防疫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

  本指引适用于各类加工、储运物流、贸易、销售等环节

  中有可能接触进口冷冻食品行业的员工个人防护,包括相关

  企业运输、仓储、货代、采购、加工、分割、包装、配送、批发、零售、餐饮等环节从业人员;冷冻食品包括各类境外

  进口的冷藏低温冷冻和生鲜的果蔬、肉类、水产等食品和原

  料。

  二、职责分工

  进口食品企业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属地

  各行业主管部门的防疫监管和卫生健康部门的技术指导,根

  据本企业的特点制定细化个人防护操作指引,有责任为员工

  提供安全卫生的作业环境、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和防护技能

  培训支持。从业人员应加强个人卫生和防护意识,遵守企业

  新冠防护工作规章制度。

  三、主要措施

  (一)

  企业对员工防护

  1.健全常态化防控机构。各企业要完善本单位疫情防控

  组织领导机构,法定代表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明确相

  关部门具体职责和责任人,制定和完善企业疫情应急处置制

  度、预案和措施。

  2.做好防疫物质储备。企业根据经营性质、规模、从业

  人员数量等实际情况,储备足够新冠疫情防控物质,主要包

  括清洁消毒用品、口罩、手套、面屏、隔水防护围裙、防水

  袖套、胶鞋、雨衣、体温检测仪、水银体温计、洗手消毒液、员工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等个人工作装备;员工和客户体

  温健康登记表及台账。消毒用品应在安全、阴凉、通风处单

  独储放,远离电源和火源。

  3.设立临时隔离观察区(室)。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和规

  模设立临时隔离观察场所(观察区、观察室),用作出现体

  温异常、咳嗽等身体健康问题员工在外送就医前的临时观察

  等待场所。观察场所应选择在企业内部医务室或内部相对独

  立场所、区域,要求自然通风良好、易于人流控制、远离人

  流物流主要通道和有抽排风设施的车间工作场所。隔离室配

  备必要的强制机械通风装置、独立使用的空调设备、垃圾收

  集桶、医用口罩、温度计、消毒剂和方便隔离人员休息的桌

  椅。

  4.员工健康管理。企业设立员工健康管理员,对全体员

  工每天的健康进行监测登记和动态管理,每天实施体温监测

  登记和通过“穗康码”对员工健康状况、接触史进行核查,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四早”措施。降低企业内人员接触频次、距离,避免近距离面对面

  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员工发生聚集性感染的风险。工作期间工

  作场所内员工出现体温发热异常(体温三37.3℃)或咳嗽等

  其他呼吸症状,应停止作业,及时安排送当地发热门诊排查,送院前应先送企业内设的临时隔离观察场所(室)留观等待

  送医院,减少与其他员工接触。鼓励对新进人员、长时间离

  岗或有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旅居史人员在上岗复工员工前

  接受核酸检测,检测后出示检测报告,呈阳检测者按规定接

  受医学隔离观察。

  5.做好客户健康宣传和日常排查。各企业有义务告知外

  来人员要遵守和配合在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本企业采

  取的有关防疫措施。所有进入人员都应出示健康码和扫码登

  记。出入通道设立体温监测岗,提醒所有人员正确佩戴口罩

  和接受体温检测,提供必要免洗手消毒液和其他洗手消毒设

  施,方便进入人员手卫生消毒。对体温异常(体温三37.3℃)

  的人员或健康码为红色、黄色人员,应阻止入内并应及时反

  馈社区三人小组集中管理。

  6.做好源头管控和企业内重点场所防控管理。企业把好

  企业冷冻禽畜肉类生鲜冷藏蔬果等食品来源的合法安全和

  追溯管控,最大可能降低员工接触或暴露于新冠污染食品的风险。市场冷冻区、冷冻冰鲜档口或冷库加工区分拣、包装、装卸等区域尽量设置在通风良好区域,尽量避免设置在地下

  室等密闭不通风的空间。

  严禁加工销售不符合动物检疫规定或不符合食品安全

  标准的禽畜肉。进口禽畜肉类果蔬食品应当提供票证和进货

  查验记录等相关证明方可进入企业生产。组织动员员工开展

  以预防新冠疫情、清除卫生死角为重点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行动,加强办公场所、员工食堂、公共卫生间、宿舍清洁卫

  生,重点做好冷库、冷柜清洁卫生和冷链配送车辆的定期消

  毒工作,营造良好的员工工作环境。市场档口或超市冷冻区

  推广档口一日一清洗消毒,包括地面、柜台、案台、冰箱表

  面等。

  7.开展员工疫情防控教育和技能培训。吸取国内外食品

  加工企业疫情经验,强化企业全体员工防控教育,切实提升

  从业人员的疫情风险意识和个人防护意识,养成并遵守社交

  和工作

  “一米线”安全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分餐

  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减少非必要的聚会。定期对从业

  人员开展防控知识技能的培训,确保全员熟识并掌握企业的防控工作要求和制度。

  (二)员工个人防护。

  1.从业人员树立对自己健康负责的理念,每天上岗前自

  觉测量体温并报告健康情况,出现发热或其他不适及时报告

  及时就医,杜

  绝带病上班;若有发热现象(体温三37.3℃),要佩戴口罩立即前往当地发热门诊就医。

  2.工作期间按照最新指引要求科学佩戴口罩,同时加强

  手卫生。接触食品货品、公共物品的员工作业时全程佩戴口

  罩、手套和工作鞋。进入作业场所、转换作业岗位、作业完

  毕离开场所要及时洗手清洁,可用消毒液(肥皂)和清水流

  水20秒充分洗手(七步洗手),每次换手套或摘下手套时必

  须洗手。作业期间不要脱除口罩、进食,不要用手或戴手套

  挤揉眼睛、口鼻,口罩被食品液汁飞溅沾染要及时更换。

  3.接触进口食品、食品外包装作业时应穿戴工作服、工

  鞋、工帽和医用口罩,不要徒手接触冷冻食品、食材和外包

  装,必要时可穿戴隔水袖套和围裙,工作完毕脱去工作服装、鞋帽和口罩才可离开作业场所,切勿穿着工作时的衣帽鞋和

  口罩等离开企业、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公共场所、食肆、回家回宿舍、参与聚会活动。工作服装鞋帽要勤清洗,定期

  消毒。

  4.切割、分拣、清洗包装进口冷冻食品和海水产品、清

  理储运场所、冷库冷柜、运输车辆、食品外包装箱柜盒时,不要使用过高压力、高速的水流直接进行喷淋冲洗和扬起灰

  尘,以免引起喷溅污染和气溶胶的形成。作业中佩戴好医用

  口罩或以上级别的口罩,作业完毕脱下口罩应妥善收集,集

  中消毒处理。

  5.每班工作结束后彻底清洗加工作业场所(地面、墙壁、排水沟等)、工具、设备,清洗后再进行消毒,可用1000毫

  克/升的含

  氯消毒液进行充分的喷洒或擦拭消毒,30分钟后

  再用清水冲洗干净。

  6.减少员工的密切接触。合理安排好员工的作业班次,降低食品加工企业分割、切片、挑选、清洗、包装等作业工

  序的员工密度,员工之间应当保持1米的安全距离。

  7.特殊工作员工防护要求。

  (1)物流分拣员。分割和分拣前,应对切割和分拣场

  所、作业工具、操作台、胶鞋进行卫生清洁和检查,确保干

  净整洁,加强对生鲜、冷冻肉类水产品等食品原料的入库管

  理工作,认真检查食品的检验检疫证明文件,核对货品类别、批次、生产日期、温度检查及车辆检查资料,记录货品入库

  实际信息。

  核对提货单上的车辆、司机信息,检查车辆温度、卫生

  是否符合要求,须按照出库单认真核对清点,并记录货品出

  库、装车的相关信息。

  (2)运输员。定期对冷链运输车辆进行卫生清洁消毒、检查和维修,定期对车况、冷藏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当发现

  车辆技术状况、制冷设备、厢体密封有异常,应停止使用,及时报告和维修。运输过程中注意个人防护,加强开窗通风

  和手卫生,装卸作业运输时不吸烟和进食。经停新冠疫情高、中风险地区的运输车辆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清洁消毒。重点落

  实驾驶车厢内的清洁和消毒,确保驾驶车厢内通风顺畅。

  (3)外围人员。维修、制冷配电、污水处理、无害化

  处理和

  清洁等员工,进入食品加工作业场所时也应穿戴好适

  宜的工作服、工帽、工鞋及其他需要佩戴的个体防护用品,并佩戴好一次性使用的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落实全国和省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及省委

  主要负责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

  部办公室《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市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

  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县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

  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对进口冷链食品形成

  闭环管理,严防进口冷链食品游离于监管之外,斩断新冠通

  过进口冷链食品传播途径,最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报备和集中检测消毒工作。

  1.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报备制度。凡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生产经营者、第三方冷库,必须于食品到达

  24小时前,如

  实向目的地市监所进行报备。报备内容含报备人信息、食品

  相关信息、承运单位信息、货物流向信息(上游批发商、贮

  存信息)等。报备可采取纸质或者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工作群等方式,省“冷链食品追溯

  平台”上线后将纳入平台

  报备。县市监部门要通过电视、网站等媒介,召开进口冷链

  食品经营者会议、上门宣传、发放告知书等方式宣传报备要

  求和接受报备的方式,督促指导辖区所有冷链食品生产经营

篇八:食品生产环节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材料

  

  冷链食品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有关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疫情防控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健全组织机构

  1.成立由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工作制度。

  2.设立测温点和临时隔离点,储备足够的疫情防控物资。

  3.做好所有员工14日内行程及健康状况登记,建立上岗员工健康卡。

  二、加强健康管理

  4.新进员工、临时员工和来自或者途经停、转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必须接受核酸检测。

  5.加强人员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落实登记、测温、消毒、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实行“绿码”上岗制。

  6.开展健康宣教,引导员工掌握传染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强自我防护意识。

  三、落实进货查验

  7.做好供应商合规性检查和评估,对每批食品进货查证验货,保证食品可追溯。8.肉类、水产品及其制品必须具有检

  验检疫合格证明。

  9.落实“一品一码”措施,进口冷链食品等相关追溯信息,批发市场(企业)按要求赋码并上传XXX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

  四、做好环境消毒

  10.运输冷链食品的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擅自开箱,每批次食品运输完毕后,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液对车辆和食品冷藏箱内外壁实施全面消杀。非食品专用运输车辆,在运输食品前应对车辆进行一次彻底清洗消毒。

  11.进口冷链食品进入企业或者入库前,应对食品外包装实施严格消毒处理。

  12.定期对冷冻库、保温冷藏设备设施等进行清理和消毒。

  五、加强分装洗消

  13.工作人员进入分割、分装区域前,应当更换工作衣、鞋,走过消毒池,做好手部清洗消毒。工作结束后彻底清洗加工场地的地面、墙壁、排水沟,然后使用消毒剂充分喷洒或擦拭消毒,再用清水冲洗。

  14.接触冷链食品的设备、工具、容器、操作台等物体表面应当每班用消毒液进行充分喷洒、擦拭或者浸泡消毒,消毒作用30分钟。可移动的设备,如工作台、矿板,清洗时要将表面的肉屑用钢刷清除;不可移动的设备,如绞肉机、切片机、搅拌机、包装机、锯骨机等要将表面的肉屑清除干

  净;然后用消毒液喷洒消毒,再彻底洗净。

  15.分割、分装场所要加强通风换气。普通厂区优先选择自然通风,如条件不具备可辅以机械通风。密闭厂区应当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和空调系统供风安全,采用全新风模式,关闭回风系统,确保人均新风量≥30m3/h。空调通风系统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清洗、消毒,确保运行清洁安全。

  六、公共场所管控

  16.控制会议频次、规模、时间,提倡采取网络视频、电话等线上方式。开展现场会议时应加强开窗通风,保持人员间隔并佩戴口罩。

  17.食堂进入口设置洗手设施和免洗手消毒剂,采取错峰用餐,减少人员聚集,用餐时避免面对面就坐。

  18.安排专人对办公区域等人员活动场所和相关物品定时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对门把手、楼梯扶手、电梯按键等频繁接触部位应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七、加强个人防护

  19.分割、分装人员、低温环境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域前应当穿戴工作衣帽、口罩、面屏、手套和胶靴,根据岗位需求穿戴相应的围裙和雨衣。冷冻、冷藏车间的人员进入工作区时应当穿戴有防护耳朵的棉帽、棉服和棉鞋,并佩戴手套。

  20.其他重要工作岗位人员需穿戴岗位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保持佩戴口罩。八、销售环节防控

  21.销售场所、工具、容器、操作台等物体表面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液进行充分喷洒、擦拭或者浸泡消毒,消毒作用30分钟。销售者与消费者之间间隔在1米以上。

  九、异常处置及时

  22.一旦接到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知有新冠核酸检测呈阳的样品,应根据要求对相关物品和环境采取及时应急处置。

  23.员工出现可疑症状或排查发现为密切接触者时,应当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按要求进行隔离和消毒。

  食品冷链货物管理制度

  为加强常态化防控下食品冷链物流全流程规范化服务,补齐短板,消除风险隐患,确保冷链物流规范化操作,特制订本制度。

  1.加强冷链食品源头管理。

  2.对于进口冷链食品,进口商或货主应配合相关部门对食品及其包装进行采样检测。

  3.对于外埠进京食品,经销商应主动向供应商索取相关食品安全和防疫需求检测信息。

  4.对于本地肉类屠宰、加工、经营企业,应严格执行冷链食品的相关质量管理规范和操作规范,加强环境卫生管理。

  5.进口商或货主如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提供运输、仓储等

  服务,在将货物交付第三方物流公司时,应主动将相关食品安全和防疫需求的检测信息提供给第三方物流公司。

  6.在冷链物流过程中,物流包装内如需加装支撑物或衬垫,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卫生要求。

  7.物流包装上应注明冷链食品储运的温度条件。

  8.加强对货物装卸搬运等操作管理,不能使货物直接接触地面,不能随意打开冷链食品包装。应保障在运输、储存、分拣等过程中冷链食品的温度始终处于允许波动范围内。

  9.做好各交接货环节的时间、温度等信息记录并留存。

  冷链食品进口货物疫情防控常态化制度

  1.冷链食品、进口货物经营企业加强装运进口物资和冷链食品的车辆等运输工具清洁消毒,做好进口物资、冷链食品信息登记。

  2.物流企业做好进口货物、冷链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的清洁消毒。

  3.批发、零售企业增加冷链食品和进口货物贮存场所及设施设备的清洗消毒和通风换气频次,做好进口物资包装等垃圾的清运,加强冷链食品和进口物资批发、零售柜台的环境卫生整洁和消毒。

  4.冷链食品和进口货物的管理部门加强冷链食品、进口货

  物及包装、环境的核酸检测,做好货场、仓库等储存场所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

  5.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健康培训。

  6.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组织定期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

  7.冷链食品和进口货物物流企业、批发和零售企业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和手套。

  8.冷链食品和进口货物物流企业物流企业、批发和零售企业工作人员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消毒,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9.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新冠防控知识宣传。

  食品冷链物流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常态化防控下食品冷链物流全流程规范化服务,补齐短板,消除风险隐患,确保冷链物流规范化操作,特制订本制度。

  1.利用“健康宝”等手段,加强对冷链物流各环节作业人

  员健康检测。

  2.若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不得带病上班,并参照相关防控指引要求就医。

  3.作业人员在岗时应当根据岗位需要正确佩戴口罩、手套等,必要时佩戴护目镜,手不应直接接触冷链食品。4.作业人员之间保持合理距离,做好个人防护。5.对使用过的个人防护用品应分类、规范处置,作业后做好手部清洁与消毒。

  6.加强对作业服装的日常清洁、消毒,在冷库内穿着的服装要定期消杀和更换。

  7.为外出运输、配送人员配备消毒剂、纸巾、消毒湿巾等防护用品,以供其在没有洗手设施情况下清洁双手,外出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员应及时做好自身清洁。

  8.各环节应尽量实现人员无接触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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