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XX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机构的报告
县政府:
XX乡卫生院是经县卫生局批准,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地处XX街道,交通方便,群众居住集中。全乡18个行政村,农业常住人口3.2万人。卫生院业务用房800平方米,现有床位20张,专业技术人员18人,其中县一院技术扶贫执业医师3人、执业护士2人、执业助理医师4人,检验1人、放射1人,五室一窗口建设齐全。能够承担常见病、多方病诊治;开展下腹部外科手术。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标准,符合住院和门诊业务的乡卫生院条件,能够承担我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服务任务。恳请县政府予以批准。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