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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和谐社会中的和谐宗教

时间:2021-11-14 15:44:03 浏览量:


内容提要
促进宗教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倡导和谐社会中的和谐宗教是中国目前在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时所提出的新理念、新目标。本文分析了中国基于什么样的缘由而倡导和谐宗教,在中国社会有着怎样厚重的历史文化支撑?说明了实现和谐宗教这一理念的可能性,指出了为达成这一目标所作的努力。认为中国提出的和谐宗教的理念和实践可以为国际社会提供一些有益经验,从而有助于实现宗教和睦,促进世界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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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缘  起
一、和谐社会的本质及对宗教的要求。
中国政府倡导建立的和谐社会是指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包括三个层面:一是人自身的和谐,即人自我身心的和谐,它是和谐社会的基点。二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它为和谐社会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生存空间,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物质基础。三是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的和谐,具体指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关系。它是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这些关系和谐与否是衡量社会是否和谐的重要标志。
中国提出构建和谐社会,是根据国内持续快速发展的形势和国际复杂多变的政治关系,依托科学发展观,顺应中国人民和世界各民族对人类未来的共同美好愿望而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不仅是中国人民共同奋斗的理想和目标,也和世界和平发展的方向相一致,我相信,中国在这方面的努力也必将为世界人民所认同,并对世界和平做出贡献。
为了实现这一理想,对外需要世界各民族摈弃偏见、文明对话、友好相处,共同营建一个和平的世界;对内需要社会各界方方面面的努力,这其中包括宗教方面。所以,在中国,倡导和谐宗教成为时代的呼唤,宗教和谐成为社会对宗教的要求。
二、与当代的社会相适应是宗教发展的内在诉求。
宗教领域的和谐既是社会发展对宗教的要求,同时也是宗教自身发展的需要。也就是说,和谐宗教是中国宗教在中国社会生存发展的内在诉求。
因为,宗教作为社会整体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与社会相适应是其自身生存发展的前提和要求。纵观宗教几千年的发展史,至今尚存于世者,莫不是积极主动与当时社会相适应者。在长期的发展中,宗教自身逐渐形成了一种与不同社会相适应的机制,或迟或早地根据时代发展的需要调整自己那些与当时社会不相适应的教义和体制。仅以基督教为例,其发展过程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不断改革自己的教义信条、神学理论和组织形式,使之适应于社会需要的过程,而这种社会需要,也正是其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以下文字在时间有限时拟删)(如果早期基督教不接受圣保罗的主张,外邦基督信徒可以不按犹太传统律法行事,那么,基督教则不过只是犹太教内部的一个新宗派,而不会发展成为世界性宗教;如果不渐渐弱化直至取缔基督教创教时期的与执政当局对立的教义主张,而转以上帝的名义为其统治的合理性做论证,那么,基督教亦不会被定为国教;在中世纪末,面对文艺复兴、启蒙运动及随后的资产阶级革命,如果没有马丁·路德、加尔文等对基督教的某些教义、教规进行改革,使其符合当时高涨的人文理性思潮和新兴资产阶级在政治经济上的要求,那么,基督教也难以在欧美社会维持其地位。)
所以说,宗教只有“与时俱进”,才能作为“适者”而得以“生存”。当今中国倡导和谐社会,为了生存和发展,宗教和谐也就成了中国宗教自身努力的方向。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和谐宗教是中国社会和中国宗教双方共同的愿望和任务,它的实现更是双方互动的过程。
和谐宗教有三层含义:1、各宗教内部信徒之间的和睦;2、不同宗教间的和敬;3、宗教与社会各领域的和谐。
在这里,我想特别强调的是和谐的本质在于“和而不同”“求同存异”。在汉语中,“和”字源于音乐,从龠从禾,指古代的一种笙管乐器,“龠”乃象形,表示一组管子组合在一起,可以同时发出多样而又相融的声音。这种悦耳和谐之音是一种状态,一种局面,在其中,需要每种乐器保有各自的旋律,否则就只有“单调”。故构建和谐社会不是不分是非和无原则的苟同,千人一面,万人一腔,而是各行各业百花齐放,尽展神通。也就是说宗教可以保有自己作为宗教的本质,发挥独有的积极社会作用。但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那就是:有益于民族,有益于国家、有益于人类。同理,倡导和谐宗教也并非要抹煞各宗教的特点,而是要互相尊重,各显其能。

厚重的历史文化支撑
中国倡导和谐社会,主张宗教和谐,不仅是审时度势、顺应时代发展的结果,而且在历史上有着厚重的文化积淀,它就是英国哲学家罗素早在上个世纪三十年代就盛赞的“现代世界极为需要”的“中国至高无上的伦理品质”中位居第一的“和气”。
一、中国贵和的文化传统
主张“以和为贵”,兼容各种文化是中国文化最重要的特征向量之一,是中国古代贤哲的生命信仰和思维基础。三千多年前,中国甲骨文和金文中就有了“和”字。西周时提出“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观点。到了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更是经常运用“和”的概念来阐发他们的哲学思想和文化理念:老子提出“知和曰常,知常曰明”;孔子的《论语》提出“礼之用,和为贵”;孟子提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荀子提出:“万物各得其和以生”。《中庸》提出“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
“和”的本质和生命力在于“和而不同”。它强调世界万事万物是由不同方面、不同要素构成的统一体。在这个统一体中,不同方面、不同要素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异相合,相反相成。这种思想反映了事物的普遍规律,因而能随着时代的变化而不断变化,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内容。 历史上,“和”包括了和睦、和平、和善、祥和、中和等含义,蕴含着和以处众、和衷共济、政通人和、内和外顺等深刻的处世哲学和人生理念。中国现在所倡导的和谐理念正是源于传统的文化哲学。
二、中国传统宗教文化中丰富的和谐思想
中国传统文化的主干和基础是儒学,和谐是儒学肯定、倡导和追求的一种理想境界,在其影响下,中国传统宗教文化中都有丰富的和谐思想。
土生土长的道教以“道”为最高信仰,倡导信道、修道、行道。而“道”之最根本的属性就是生成容纳万物、自然平和无私、无[找材料 到大-秘-书-网-www.damishu.com-网上服务最好的文秘资料站点]为柔弱不争。这正是和谐理念之要义。
佛教虽为外来文化,但经过两千余年早已融入中国文化。基于缘起思想和平等观念,佛教向来都讲“和”,是主张和平的宗教,按照缘起说,没有任何事物可以离开因缘而独立存在,万事万物息息相关,是一种和合共生的关系。所以,人心和善,人际和顺,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人间和美,世界和平,一直为佛教所倡导,并成为其修为、奋斗的目标。
当今中国,对内致力构建和谐社会,对外竭力促进世界和平,这为挖掘传统宗教中丰富的和谐思想、进而发挥其积极的社会作用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基督教在中国虽然相对佛教、道教来说时间不长,但其本身具有的博爱、平等的理念也和中国文化“和”的精神相吻合。这也是基督教在中国得到认同的原因之一。目前,中国基督教正在努力实践着“神人和好”的思想。

富有成效的政府努力
和谐宗教的形成固然离不开各宗教自身的努力,但也和整个社会对宗教的认知、尤其是政府对宗教的引导等密不可分。下面,我仅谈谈中国政府为倡导和谐社会中的和谐宗教所作的努力。
一、正确的政策指导:
    中国政府历来都非常关注和重视处理宗教问题,将宗教关系列为政治领域和社会领域中涉及国家工作全局的五大关系(其它四大关系为:政党关系、民族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之一,强调要全面认识宗教具有的三个特性:长期性、群众性和特殊复杂性。基于这样的认识,中国政府制定了处理和解决宗教问题的基本政策: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一基本政策,从中国特殊的国情教情及独特的文化背景出发,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多年来,中国各宗教间没有出现任何形式的冲突,在参加国家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维护世界和平等问题上,以多种方式团结合作,发挥积极的社会作用。在纷繁复杂、冲突不断的国际环境中开辟了一片宗教和谐的净土。
二、有效的法律保障:
法律是消除无序状态或预防无序状态的首要有效手段。中国政府向来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并于2004年颁布了《宗教事务条例》,标志着中国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已经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该《条例》的宗旨是“维护宗教和睦和社会和谐”;目的是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规范宗教活动,使之健康有序,制止利用宗教或以宗教名义进行的非法活动,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暴力恐怖活动和违法犯罪活动。
所以,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不是对宗教和其正常活动的管制,而是对宗教信仰自由的保护,对宗教团体的宗教活动的依法规范,是通过协助和方便为宗教界提供服务。同时,也是适应依法治国要求,对宗教事务部门的管理活动进行规范和限制。也就是说,中国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有三个要素:保护、规范、服务。其中,规范是双向的,意即《条例》不仅要对宗教活动依法规范,而且对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的权限、职责、行为等作了规范,管理活动应当依法而行。如果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就要求政府带头守法,在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中,各级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公务员,要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真诚的合作态度:
在处理与宗教界关系的问题上,中国政府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的原则,将宗教信仰与政治立场相区别。尊重宗教人士的宗教信仰,倡导爱国爱教,并与信教群众在政治上结成同盟。 多年来,在重大社会政治问题上真诚吸纳宗教界人士的建议;在制定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广泛征求宗教界人士意见;积极支持各宗教对教义做出符合社会进步需求的解释;努力挖掘和弘扬宗教教义、宗教道德等宗教文化中有利于时代进步、健康文明和社会和谐的内容;鼓励各宗教大力投身社会公益事业。
这些努力,一方面促进了宗教与社会相适应,引导宗教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力量;同时,也使宗教本身赢得了社会的认同。近几年,在政府的支持下,一些大的活动使中国宗教在国际社会上树立了良好形象,产生了广泛影响。如推动佛教界召开世界佛教论坛,与世界各地佛教徒共同探讨如何构建和谐世界;协助中国基督教走出中国、走向世界,在美国四大城市成功举办圣经事工展等等。

   
中国是一个古老而富有朝气的国家,讲仁爱、尚和谐,倡中道,既是中华民族传统的民族心理和思维方式,又体现了我们在尊重世界多样性的前提下博采众长,求得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不同宗教、不同社会制度和谐发展、共同进步的博大胸怀。我们都有一个共同目标——给人类带来福祉、让世界和平安宁。相信中国在这方面的理念和实践将有益于世界。                        

 2006、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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