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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粮食局依法行政管理粮食市场经验材料

时间:2021-12-05 11:38:54 浏览量:

县粮食局依法行政管理粮食市场经验材料
   近年来,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粮食流通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我局积极转变行政职能,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履行管理全社会粮食流通职责,积极探索粮食流通市场监督思路,取得了一定成效。初步形成管而不死、放而不乱、竞争有序的新局面。我们的主要做法与体会是:

  一、积极开展粮食法规宣传,营造良好的依法管粮、合法经营的社会氛围是管好粮食市场的基础
  一是利用广播,有线电视,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和宣传画等形式,向全社会进行宣传,提高全社会对粮食流通管理法规的认识;二是利用《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周年纪念日和“世界粮食日”,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三是组织人员上门,到粮食经营户、经营企业开展面对面宣传、释疑解惑活动;四是组织粮食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粮食法规,使每位干部职工都成为粮食法规宣传员。通过宣传,增加广大人民群众和粮食经营企业对粮食流通管理法规的认识和了解,促进粮食经营者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在全社会营造依法管粮,合法经营,放心消费的社会氛围,从而奠定了管好粮食市场的基础。

  二、取得政府支持,成立粮食稽查队、建立粮食执法联动机制是管好粮食市场的关键
  1998年,根据《粮食收购条例》精神,由县政府办公室发文,成立华安县粮食稽查队,稽查队人员由粮食局和工商局抽调骨干人员组成,稽查队长由粮食局局长兼任,副队长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和举报电话设在县粮食局。此后根据人员变动和粮食法规的完善,先后于1999年、2004年对县粮食稽查队进行调整和充实,完善职能,并统一胸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执法,接受社会监督。当前我县粮食稽查队的主要职能是对全县粮食市场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并在实践中摸索出一套部门联动办案机制和案情信息互通机制。在查处案件时,部门之间第一时间告知对方,及时联动,然后根据法规赋予各自的职责及时介入,查处过程和结果及时通报。几年来,我县粮食稽查队共查处违法收购案件25起,没收非法收购粮食6万多公斤,罚款1万多元。实践证明,没有政府的有力支持、没有建立粮食执法部门联动机制是无法有效地开展工作。

  三、严格依法行政,针对不同粮食经营主体。采取“疏、管、打、控”办法是管好粮食市场的有效措施
  我县是一个山区县,粮食经营者人多经营量又小,遍布全县农村各个角落,我局克服人员、经费不足等困难,采取“疏、管、打、控”的监督检查办法,有效地防范违法经营行为的发生,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繁荣粮食市场,稳定粮食价格。

  “疏”,就是疏通引导粮商粮贩合法经营。新粮登场,他们常压等压价侵犯粮农利益,收购高水份粮直接流人市场,危害消费者利益,扰乱了粮食收购市场正常秩序,也是历年我县粮食流通监管的难点。我们认真分析粮商粮贩的经营情况,趋利避害,引导这些粮商粮贩合法经营,采取“开渠引水,为我所用”的疏导办法,由国有粮企委托这些粮商粮贩参与收购活动,发挥他们信息灵、办法灵活、人缘熟的优点,为国有粮企多掌握粮源,同时也使他们的收购行为纳人监督检查视线,使其依法经营。委托书统一由县局制定,详载委托收购时间、地点,收购品种、质量、数量要求等。签约后,统一送县粮食局、工商局备案。该办法自2004年实行以来,取得较好的效果:避免了以往粮食收购无序竞争,使违法收购大大减少;又使国有粮企在精简人员后,克服人手不足的困难,多掌握粮源。

  “管”,就是根据《行政许可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方法》等相关法规政策规定,严格审查,核发粮食收购资格证,并逐年年检。对持有粮食收购资格的外来粮商实行备案制,对年收购量在50吨以下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者,配合工商部门实行联合监管。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上门指导业务,帮助建立粮食收购和销售台账统计上报制度,依法监督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和粮食质量标准。在粮食加工和消费市场,积极配合工商管理部门,建立季度联合巡查制度,大力治理“餐桌污染”,积极建设“放心粮油”工程。

  “打”,就是积极配合工商管理部门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同时注意文明执法,严格依法行政,实行人性化管理。对轻微违反粮食流通法规政策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如2005年6月,我局在粮食市场检查中,发现县城乡结合部一户粮油经营户用漆油桶装食用油销售,我们检查人员当场指出其违法行为,使该经营户认识错误,当场纠正,及时处理受污染的食油。2005年夏季收购季节,发现两户年收购量50吨以下经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的粮贩,在粮食收购中没有按规定在收购场所公布收购价格、品种和质量标准,检查人员指出违规行为时,粮贩认为多此一举,是检查人员有意责难。经耐心做宣传教育工作,最终让其按法规要求上墙公开收购品种、质:量和价格。这样既实现了对粮食市场的有效监管,又构建了执法主体与执法对象的和谐关系,减少了粮食行政执法的阻力。

  “控”,就是在全县范围内有重点地建立监督举报网络,设立举报电话,提高打击违法行为的时效性。                                

  四、加强粮食执法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培训是管好粮食市场的组织保证
  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好坏关键在人,因此我局十分重视执法队伍人员素质的提高,大力抓好培训工作。一是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共有8人取得省政府核发的粮食行政执法证;二是积极组织人虽参加省局举办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培训班学习和监督检查证培训,有一名执法人员取得省局核发粮食检查证;三是鉴于我局执法人员首次执法、操作经验不足的实际情况,聘请县工商局法制科两位具有丰富执法经验的同志到我局传经送宝,传授执法经验、执法要领,阐明执法纪律;四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省局编撰的《粮食法规政策选编》,做到每个企业有一本,每个执法人员人手一册;五是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省局举办的各种粮食法规知识竞赛活动,从而确保依法行政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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