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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随笔习作

时间:2021-12-13 10:46:31 浏览量:

  故事随笔习作

  小猫用喜欢把代谢物拉到有柴火的地方,奶奶开始想把它丢了,但是在试了几次抓不到后,便又放弃了这一念想,继续每天好好得招待它。下面是工作范文网为大家整理的故事随笔习作资料,提供参考,欢迎你的阅读。

  故事随笔习作一

  最近起风了,是从海边刮来的春天吹给夏天的风。我特别喜欢海风,酸酸甜甜的,有“西柚碰雪梨”的味道。

  我住的房子有一个阳台,阳台的方向正朝大海,只可惜它们之间相距了五十多公里。风一来,我便跑向阳台,它毫不羞涩地亲吻着我的脸颊,抚平我的忧愁。窗也是朝海的,是一个传统的平开窗,带花纹的玻璃、朱红色的边框,尽显年代感。我不明白,为什么非要镶嵌5根铁棍来限制它的自由?我多么希望它是左右移动的推拉窗,这样,每当我睡不着,在床上书桌挑灯夜读的时候,可以拉开窗户,让风最大限度地吹向我的脸庞、吹进我的梦乡。可它仅有的20°的移动空间,终究成了我无法实现的贪婪的梦。

  但风还是进得来的,它勇猛地把没有上锁的门撞开,一阵捣蛋,吹乱了我的书桌。我钦佩它的能耐,我想,世间万物又有什么能挡得住风?而谁又可以管得住它呢?它是自由的、是勇敢的、是无私的,但也是无情的。我拾起被风吹倒在地上的一本薄的小册子,拍了拍封面上的灰尘。这本小册子的出现,瞬间把我带进了记忆的漩涡。我好奇地翻开封面,整整齐齐的几个字印入眼帘——站在高楼上眺望深圳。这是一本日记册,我去年在深圳图书馆的书城买的。谈起深圳这座现代化大都市,我有写不完的字、诉不完的情。这几天还特意关注了深圳的地标建筑物——赛格大厦,它的震颤有受到风的影响。风的不老实,诗人早有描写,就如“恰似春风相欺得,夜来吹折数枝花”。

  这调皮的风,一下子把我吹回到深圳的那个夏天。

  年少向往诗和远方,背井离乡,是深圳,给了我前所未有的见识与成长。我喜欢一个人到深圳湾吹海风,看日落。岸边的礁石上常有成群结队的鸟儿栖息,我路过的时候会特别小心,生怕惊吓到它们。沿着海岸一直往西走到尽头,就是大名鼎鼎的深圳人才公园了。站在天桥上拍摄深南大道,是我做过最专业的事情之一,它的人流、车流以及地标性建筑尽收眼底。莲花山上,瞻仰伟人铜像的游客数不胜数;莲花山下,市民中心热闹非凡,摩天大楼灯火璀璨。每天到深圳图书馆看书的读者更是络绎不绝,有多数是大人领着小孩的。而另一边的深圳音乐厅充满着艺术气息,只可惜我没有进去。图书馆里有间书城,书城里面有间餐厅,服务员人美嘴甜,态度特别好。餐厅里的饮品味道更是不错,就是价格稍贵,单点一杯“西柚碰雪梨”,便要39块。

  “要么今天喝西北风,要么晚上去深圳湾吹风。”这是我们“团队”的口号。我从来没有想过,人生第一次面试,会是在深圳的高楼大厦。面试官是一位女士,举止端庄,谈吐优雅,待人自然,从不摆架子,像一阵温柔的风,撩动着我的心。我也特别感激,能在这遇到一群志同道合的人。所谓“团队”,就是一些从面试中脱颖而出的游子自发组建而成的队伍。俗话说:“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友谊淡似水,也能在关键时候帮助你,给你温暖。记得有一天心情不佳,便独自乘地铁去深圳湾散心,手机还开了飞行模式。长达6小时的“失踪”,一个朋友给我拨了1个电话,打了2个微信通话,发了3个字:“你去哪”,那天是2021年7月22日。他是广东潮州人,178的身高,精致的五官,健硕的肌肉,整个人看起来特别精神,这么优秀的男孩,追求他的女孩肯定很多。最近一次和他聊天是三个月之前的事了,他说体检合格了,准备应征入伍。

  离开深圳的那天,微风轻起,不久便下起了毛毛细雨,这是我第一次在深圳赏雨。我没有撑伞,就这样吹着风、赏着雨,往深圳站走去。

  故事随笔习作二

  现在我开始陷入一种长久的、无意识的、静默的回忆。

  年轻的时候我喜欢荷兰。

  一群野鸭子浮游在透亮的水中,波纹荡漾衬出风车的模样,牧草旁边是成群的奶牛,我沉浸于这种奇异的环境无法自拔。同性的情侣坐在广场上喂鸽子,如果受到惊吓它们也不会飞走,阳光照下来,而我沿着阿姆斯特丹的某条街道一路走了几个小时,没有尽头,只有远方。

  “年轻人不断思考,却什么答案也得不到,于是他们去流浪。”

  一直要动,一直要跑,一直要去见新的人——一定要有新鲜感。

  后来去过马来西亚。

  双子塔比天上的星斗炫目得多,清真寺天水合一静的出奇。我在空荡荡的大厅里穿着穆斯林的服饰读《blue planet》,恍惚中也看到了所谓“自由与孤独的边界”。我开始喜欢《厨房》,喜欢“丢弃天真,保持骄傲”,我的世界被虔诚的声音与辉煌的塔尖撕裂,我在马来西亚把自己扯成了两半,我变得可以被风轻易吹走,我变成一个小小的,小小的影子。

  再往后的日子里我去过丽江。茶、水、木舟与小桥。我走在雪上半腰,我听到纳西族的歌声,唱着他们的妻子,他们的粮食,他们热爱的这一片土地,他们尊崇的太阳神,和神带来的白云太阳......我感到我无法照亮什么,无法留下什么,无法成为遥远的神话中的西西弗斯,跌倒了甚至不愿站起,像每一个普通人一样,我想要背起行囊四处行走,但我确实不像他们那样,我早就出发,即使迟暮之年,我想我依然拥有每一次出发时剧烈跳动的心脏和一身滚烫叫嚣着的血液,哪怕孑然一身,哪怕找不到归途或前路。

  哪怕天高地阔,宇宙辽远。

  我好像躺在一段思绪的上面,又下下一段过往的上面,好像这种断断续续的回忆,这些空白、藏匿、疏漏,这种哥特式繁复的片段,是我对这世界最后的印象。

  我在求索的路上漫无目的地走了很久,后来忽然看到,我的脚下是没有路的,路是由我的脚印歪歪扭扭地组成,我身前的不是天堂,身后的亦并非荒原。我是流浪的人。

  我想着这些——这些繁华的、静谧的、惬意的、令人喜悦的地方,仿佛我坐在摇椅上,夕阳暖暖地照着我,我不是正在死去,而是在任何一个平凡的晚餐后,如数家珍地向年轻的一代讲述我的故事。我还有很多路要走,还有很多新鲜的感动藏在前方,轰然而至,而一切都要等待日后。

  但现实是,我孤身一人,躺在世界上某一个光永远照不进来的角落,无声地以消失的方式走向永恒。

  故事随笔习作三

  餐厅里的宴席在半分钟前刚刚拉开序幕。愈发少见的黑灰绿拼成的石砖在整个正方形的房间平铺开来,是个极其完美的正方形。中心的屋顶挂着臃肿、黯淡的假水晶吊灯,最末端的塑料片垂到了层高的一半处八条岔开的对角线可以不偏不倚交汇在这块塑料上,一个正常的人绝对没有他妈成功走过去的可能。好在塑料片的下方是停稳的餐车,那块塑料片甚至低到染上了食物的热气产生了白雾,前后延展开数十个餐台,左右则是与之平行的两行,餐列的外侧环绕着桌椅。毫无缝隙覆盖着白套子的、单独的桌椅。我不明白我出现在这里的原因。我失去了几分钟以及之前的记忆,准确来讲,我可以感觉到记忆像一个充水的海绵挤满了整个头颅却缺少一个倾泻的水阀,它们还在那里。整个餐厅的白色都被唯一的光源染成了沉重的昏黄色,或是说被唯一可见的光源变成了某种被定义与无色区别的颜色。至于为什么看见黄色而要说原本是白色,且没有第二个光源可以进行验证,那么只是因为它原本就是不可解释的白色罢了。关于白色和无色原本是什么,去他妈的就是种该死的颜色而已。我就叫它他妈的白色。这就是他妈的道理。焦虑如同腐朽腥臭的藤蔓爬上了我每一个关节与肌肉,我被迫蹲在地上。我知道四肢与神经完好无损,但我的大脑无法做出任何运动的指令,每一寸空间都用于处理无数次试图回溯记忆后淤积焦虑。

  我本应记得这些:在世界最偏远、肮脏的城市,数千个窝棚覆盖在山坡与溪谷,像水中的油污由中心向外扩散。天空是一张老旧的麻布,支离破碎的灰褐色云彩高挂其间。到处是潮湿油布下的星星火苗,没有玻璃的窗户以阴沉与沉郁凝望邻里,烂泥色的人群在烂泥色的窝棚间穿行。这个垃圾山的中心以及顶峰格格不入地矗立着一座大酒店。在其远播世界的传闻里,这座酒店有着最奇异的客房、提供最稀少的食物的餐厅。最重要的,没有一个高傲的外地人能在来之后离开那里,但他们似乎既无自由之缚,也没有离开这个世界。我也来了。

  第一列餐车的前五个大铁箱--这是只配的上称为铁箱的玩意,底部四角上完全未经打磨的金属陡然转折,就算来回洗刷也一定会卡住汤汁;虽然圆滑的转角撕成微乎其微的小块来看也会卡住--里面全装着猪扒,所有肉块堆叠成不规则的搭配,上面被随意地淋上了一圈酱汁。猪扒本身是诱人的,尚未被烤干的肌肉互相挤压,尔后在嘴里炸开脂肪混合着香料的稠液(这是舌头与上颚负责的工作),牙齿在同时将会碾碎面包糠油炸过后的脆皮,最终三者裹挟着彼此落入食道。

  这与我初到城市时踩踏着污泥、粪便、煤渣的感觉别无二致,且会感到每个脚印造成凹陷形成了强力的漩涡,吸住腿脚尔后全身滑落其中。到达的车站就在不远处,挂着的油灯在门缝里忽闪却愈发黯淡。如同海上驾帆船可从原处望见岬角的灯塔,猛烈的风浪与暗流却裹挟着帆船反之而行,最终灯光会在冰冷的泡沫里渐渐消失。周遭的人猥琐、低矮,一只只弓着腰的犰狳一晃而过,有几个站立不动的人在油布雨衣后扫射着飘忽的眼神,他们暗淡的瞳孔在厚重的灰尘中愈发渺小,但我笃定他们在观察我。我的本能里察觉到了压抑的威胁,最远处的那个人,本应平滑的大衣凸起了微小的一块。那一定是刀柄或枪套,那个人,当一串人流走过必将掀开雨衣,将早已上膛的子弹放入我的胸膛或是脖颈。我明白他的目标就是我,我的内脏早已在灼热的威胁里躁动不安,我突然感到窒息的炎热以及脱去一切衣物的冲动,我必须彻底坦诚—赤裸地隐没在污浊的黑暗中而不可脱离,如此方能活命,而那个人将会彻底失去我的影迹—我已不再是我,而是黑暗与雨幕的一部分,无人可以将我析出半分。而他将茫然无从,最终痛哭流涕并感受浑身涌动的绝望,那个凸起终将是他心甘情愿的结束。但我会朝着那座酒店继续前进,昂首渴求那人的行动,我的尸体将是这个城市最沉重与无措的负担,不可被暗沉大地吞没亦无法被雨幕与灰尘吸收,尸体最后会被愤怒无能的火焰吞噬,弥散的粉末将是昂首离开这里的第一个外乡人。

  我随着人流挣扎着迈步,当我最终力竭时身旁怪异地仍旧环绕着下车时的那批人影,无法左右看清人脸和表情,也不能回头——将会被不止的人流掀翻碾压最后溺亡在淤泥里。当两侧的建筑逐渐升高直到几乎遮蔽了大雨,人流缓慢停了下来。我花了一点时间观察左侧的行人,同样破旧的油布雨衣和看不出颜色的雨靴,但他没有弓腰低头。他前进的阻力显而易见,但他没有放慢速度。我祈祷可以在那座酒店与他共进晚餐。随着小腿肌肉的瞬间绷紧以及鞋的突然深陷,我明白那个人没有离开。我不能回头也不能撞开前列奔逃而出,只能等着痛苦的来到与不知何时会突然喷溅而出的血液。我们挺着的头明显高处人群半截,他们低声议论着、嘲弄着,只要稍微低头即可与这些该死的家伙齐平,那样不仅迈步省力也更能迷惑那人的视线。我感到那人瘟疫般气味的逼近,模糊视线的雨墙被层层剥开,但我动弹不得。

  餐厅里就餐的十余人都坐在里餐台遥远的桌椅旁,间隔大到若只转动眼珠至多只能看到三四人。站在餐台旁,浑浊、奇特的光线向四周延伸开来,在顺光的情况下周遭的人却都隐藏在了昏黄与黑暗的交界里,甚至不得辨认他们是否在进食。虚构想象中的香味已经足够诱人,我顺手从第一个餐盘里夹住一块最上层的猪扒。在这种石砖的地面上行走理应是会发出声音的,更何况是从桌椅急走几步到餐台,这样势必会产生足以击穿整个沉默的餐厅的声音。但几秒之后我的手被另一只汗岑岑、力度急切地手离奇地按住了。这只手通过力度与速度从每一个毛孔传达着争夺这块猪排的信息,我在寻求合理的解释,或许这块肉的主人是这只手的朋友,又或许这块肉真切地来自于这只手的某个关键部位。我不敢也懒得转身,一只他妈的手罢了。

  我在脑海里寻求解释时,可以在几个信号之间想出无数的扩展。如果无需与外界连接,那么这些拓展本身就是一个自由且迅速变化的外界。然而外界此时实在慢的出奇,那只手甚至还未来得及在做出钳住我的动作后开口说话。这只手该死的汗液正在侵略我的毛孔,鬼知道是什么道理使两层皮肤的毛孔贴合的如此紧密,接着一方门户大开,喷涌出污浊、腥臭的汗水,竭力撞击着另一方倾颓的大门;接着进入皮囊、血液;接着转瞬涌到鼻腔、下腹,刺激着上下同时且同等烈度的排泄冲动。我还暂时没来得及移动那只手呢。“别吃第一个铁箱里的猪扒。”高扬、悬空的声音像一颗破空的子弹,与餐厅对比极大。

  左边的人坠落在了地上,鲜红的血液一股一股涌了出来,缓缓流进身体压出的泥坑里的积水。那摊液体是暗褐色的,浓稠得像一锅腐烂多日的肉汤,它吸收着降落的雨滴,平顺地渗入泥泞之中。那血,之后便暗得再无法辨认。我仍能闻到淡淡的硝烟味以及子弹擦过我头皮后肉被烤焦的香味,但当我扭头,那个人离开了,他或许只挪动了几步隐藏在了人流里,但他确实离开了。我掀起那具身体的衣领,他的脸不值一提,但真真切切的,是一张曾经温热、有生气的脸。一群人从巷子里冲了出来,将我推倒在地,随着他们的离去那具身体也不见了,只余下愈发满溢的浓汤。我会到达那座酒店,然后离开这里。

  “你想离开这个酒店吗?”那只手继续说。“会。”“到这费的事可不少。” “我来了,但我的鞋还没有磨破,双眼还可辨清道路,我会离开。”“铁箱里的肉排,刚宰杀的新鲜食材。吃了,留下来,回到人群里寻觅,酒店的灯不会熄灭,餐桌不会枯竭,你将一直活着。“ 我看着肉排。刀刃刺穿牲畜的肉体,弯钩从筋膜与头骨中抽离,开膛破肚的侧面切口像是拍成延时电影胶片的解刨室。肢体不再抽搐,最终松软下来,肉条渗出汁液。我感到目眩,随即蹲在地上。但这样顺遂且可口。

  故事随笔习作四

  窗子始终开着,已经快两个月了。没有人将它收起,那美丽的窗帘在窗外随风尽情飘舞,像一朵红色的云…….

  “听说四零四已经拖欠两个月物业费了,平时看老老实实的小两口,说消失就消失了哦。”张婶在居委会门前拉住离婶,抬头看四楼窗外那抹鲜亮的红色。

  “您还没听说?”李婶拢了拢灰白色的卷发,“他们家那个小姑娘,丢啦!”

  “哎呀!我还真不知道,多多几岁,四岁了吧?多可爱的小丫头啊,哎呀,造孽啊。”

  四零四住着一对小夫妻,两人的女儿多多从小在院里长大,生的又可爱,一对圆溜溜的大眼睛葡萄似的,刚学会说话的年纪,总是蹦出几句含混逗趣的话来。大家都喜欢这个水灵灵的小丫头,有时候拿零食玩具逗逗她,多多妈妈总是开玩笑叮嘱她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多多也只是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她笑起来像婴儿房里绘着纯真天使的风铃,清脆欢快。

  “你没听说吗?过年的时候,就在车站给拐走的!”

  “是吗!这么大的小孩不能离人的呀,怎么当父母的。”

  春节夫妻俩带小女孩回家探亲,多多妈妈给她套上新买的小红裙子,细嫩的脸颊映得红扑扑的,左看右看都觉得可爱,多多也喜欢新裙子上的蝴蝶结,边用手揪边咯咯笑着。谁知在候车厅里,一个人去取票,一个人去买瓶水,站在售货机前一回头,短短的几步路,多多火红的身影已经在长椅上消失不见。“多多!”小夫妻连忙去追,只见一个包着头巾的妇人抱着哭闹的小女孩,消失在人群里。火红的一点融化在斑斓的色影中,有如投入湖底的一颗石子。

  “就是啊,连小孩都看不住,车站多乱呀。”

  “那一直都找着呢?没回来是不?”

  两人追了一阵追不上,在车站中控室调了监控,人带着小孩坐车离开,两人连夜坐车追到郑州。在火车上一夜未眠,多多妈妈一直在哭,爸爸看着窗外游移的黑色树影,想着他们未能成行的回乡之旅,想到孤单害怕的女儿,感慨良多。两人从郑州追到济南,再辗转到长沙,走遍了大半个中国,攒下厚厚一沓车票,女儿也渐渐没了音讯。两人就像沙漠里妄图追寻前人脚步的骆驼,只可惜一阵风过去,一切痕迹都消弭在风里。

  “还找着呢,都这么久了,拐卖哪有找回来的?”

  “可不是吗,我看俩小年轻,赶紧再生一个完了。”

  有好多人劝他们放弃,可他们要怎么放弃呢?可怜的小多多是他们的女儿,和他们朝夕相伴四年有余的,天使一般的小生命。当她想到多多躺在白色的小婴儿床里,看着他们精心挑选的,有益于智力发育的红色窗帘喊出人生第一声“妈妈”的时候,他想到多多在他怀里,抓着窗帘蹒跚学步的样子,他们就只想再次拥抱多多幼小柔软的身躯,带她回家。他们已经数不清多少次在眼泪里醒来,多少次自责,多少次担忧,多少次在梦里追逐那个希望的背影。

  “起风喽,一会要不要下雨啊。”

  “哎,四零四的窗户都没关,地板别要泡坏了吧。”

  起风了,众人散去,回到平淡的生活里,只有多多的父母,还在苦苦追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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