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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普湖县2021年良繁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时间:2021-12-13 11:23:35 浏览量:

岳普湖县2021年良繁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1. 基本情况

1.1 项目库编号

项目编号:YPHX21-23

1.2 项目名称

良繁中心建设项目

1.3 项目主管单位

岳普湖县农业农村局    

负责人:阿布力米提·阿布拉(农业农村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1.4 项目实施单位

岳普湖县农业农村局    

负责人:阿布力米提·阿布拉(农业农村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1.5 项目建设性质

新建

1.6 项目类别

产业增收

1.7 项目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新建存栏20000只羊的良繁中心1座,建设标准化棚圈,配套建设饲草料棚、青贮窖、饲料加工间、附属功能用房、道路硬化、供排水管网、电力及消防等附属设施。配套配备相应的饲草料加工投放设备。

1.8 项目建设期限

开工时间20213月,完工时间2021年10月。

1.9 项目建设地点及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铁热木镇1村,新建存栏20000只羊的良繁中心1座,建设标准化棚圈,配套建设饲草料棚、青贮窖、饲料加工间、附属功能用房、道路硬化、供排水管网、电力及消防等附属设施,配套配备相应的饲草料加工投放设备。

2. 项目立项情况

关于岳普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良繁中心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岳发改【2021】33号)文件要求,岳普湖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需要,为满足全县各族人民群众的羊肉需求,保障疫情期间羊肉的保供保产,为了提高农民的收入,发展羊肉产业。

2、项目建设依据

1、《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2006年出版);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年7月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5、国家及地方有关行业规范、规程、标准;

6、国家及地方有关的发展规划、计划文件等;

7、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8、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2.1 立项批复的建设内容及规模

实施地点:铁热木镇

新建存栏20000只羊的良繁中心1座,建设标准化棚圈,配套建设饲草料棚、青贮窖、饲料加工间、附属功能用房、道路硬化、供排水管网、电力及消防等附属设施,配套配备相应的饲草料加工投放设备。

项目资金概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52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脱贫巩固资金5200万元。

2.2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优良品种是现代畜牧业的标志,决定着畜牧业的产业效益,培育、推广、利用畜禽优良品种,提高良种化程度,对于促进畜牧业向高产、优质、高效转变及持续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多年来,岳普湖县已初步建立了育种、扩繁、推广、应用相配套畜禽良种繁育体系的构架,对于加快畜禽品种改良,促进畜牧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2.3 综合条件评价

2.3.1建设条件分析

1、地理位置

本项目拟建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岳普湖县铁热木镇一村。岳普湖县地处新疆西南部,喀什地区中部,距喀什市74公里,岳普湖县总面积3327平方公里。地处东经76°25′~77 °25′和北纬38°46′~39°22′之间,东邻巴楚县,东南靠莎车县,西南与西部和英吉沙、疏勒县毗邻,北接伽师县。

2、自然资源

1)土地资源

岳普湖县有耕地26.46万亩、林地16.48万亩、果园1.14万亩、草地94.67万亩,人均占有耕地2.4亩,有效灌溉面积为22.07万亩。岳普湖县90.8%耕地属于盐渍化土,其中强度盐渍化面积占耕地面积的21.7%,中度和轻度盐渍化面积占耕地面积的69%。土壤养分含量低,具有“缺磷、少氮、钾有余”的特点。 

2)水资源

岳普湖县境内主要水源是盖孜河最下游的岳普湖河,多水年平均径流量为4.38亿m³,多水年为6.91亿m³,少水年为2.98亿m³。河水流量受季节和气候的影响较大。多水年平均春水占全年总水量的15.67%,夏水占全年水量46.08%,秋水占22.15%,冬水占16.11%。河水含泥沙,合理闸口含沙量秋季7.32公斤/m³,夏季27公斤/m³。岳普湖县水文地质情况较复杂,加之浅水埋藏较深,开发比较困难,潜水总贮量在2.36~2.5亿m³,其水质大都为强矿化水(3~10克/升),既不能饮用,也不能灌溉。

3)植物资源

岳普湖县粮食作物主要有冬小麦、春小麦、大麦、玉米、高粱、糜子、绿豆、黄豆等;油料作物主要有向日葵、红花、大麻和芝麻等;经济作物有棉花、烟草、小茴香等;草料作物有苜蓿、草木樨、柽麻、毛叶、苕子等。蔬菜有大白菜、萝卜、恰马古、番茄、辣子等30个品种。瓜类主要有甜瓜和西瓜。药材有甘草、红花、枸杞、大芸等150余种。

4)动物资源

岳普湖县家畜有重挽马、顿河马、关中驴、三北羔皮羊等10余种。家畜有鸡、鸭、鹅等。野生动物有狐狸、麝鼠、野鸡、黄羊、野猪、大雕等。昆虫有200多种,其中农业害虫有160多种。

3、社会经济状况

2016年岳普湖县国民经济总体平稳增长。经测算全县完成全口径地方生产总值324155万元,比上年增长9.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07281万元,增长8.6%;第二产业增加值140875万元,增长9.9%,其中:工业完成增加值36985万元,建筑业完成增加值103890万元;第三产业增加值75999万元,增长9.2%。三次产业结构为33:44:23。三次产业结构同比2015年比重调整到第一产与上年持平,第二产业比上年上升一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提高下降个百分点。人均生产总值(GDP)达18696元,比上年增长10.7%。

4、项目关联在产业发展现状

岳普湖县是一个典型的资源大县和牧业大县,项目区饲草料分布面积广,养殖业基础良好,饲草料充足,资金、劳力、技术等条件可通过与援疆单位对接合作,饲养潜力很大。饲草料自给有余,已具备舍饲圈养养殖的各项条件。

2.3.2政策及用工条件

本项目所在地政策条件优越,有利于促进该项目发展,同时项目建设地劳动力充足,用工成本较低,各类工种齐全,为项目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3.3项目自身优势条件

近几年来,畜牧业在农业经济中的地位逐渐突出,比重增大,发展快,效益高。中央及地方“十二五”规划中以及近期发展经济规划中,都为发展养殖业创造了良好的政策条件。从拟定项目区自然环境、社会环境、资源环境及农牧林水等基础建设来看,项目具有可行性,具备了各方面的条件:

一是牲畜改良舍饲圈养,有利于减轻严重恶化的草场的负担,恢复植被;

二是该地有足够的饲草料和人工草地,尤其适合于进行青贮,养殖有了最基本的保证,项目实施有现实的可行性;

三是自上而下认真贯彻落实了上级有关农村各项经济工作政策,农牧林水电机全面发展,交通、通讯、邮电、文化等方面长足发展,基础建设牢固,防灾减灾能力增强,畜牧业发展前景广阔,优质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很强,良种繁育中心(扩繁场)建设十分可行。

2.3.4运营单位优越生产条件

本项目由岳普湖县农垦集团——岳达集团负责运行管理,以良种繁育中心现代化科学饲喂、扩繁技术改良岳普湖县羊的品种,扩大良种羊数量,为岳普湖县及周边县市提供充足的良种羊。项目运营单位具有优越的生产条件:

1、岳达集团具有多年的种羊养殖经验,具备完善的养殖配套条件,可有效保障本项目顺利实施。

2、岳达集团具备完善的配套设施,具有成套的检测化验设备,可使本项目以最小的投资发挥做大的作用,实现现有设备最大化利用,从而节约资源。

2.3.5公用设施条件

本项目所在地经过近几年的规划建设,项目周边交通便捷、地理位置优越、区域环境良好,交通、能源具备充足的供应条件,为项目正常运营提供了有力保障,公用设施条件如下:

1、通讯:厂址通讯条件由政府出面协调解决,且厂址周围均处在岳普湖县电信局市话和移动通讯业务范围内,通讯条件能够满足项目通讯需求;

2、交通:区乡镇村公路连接畅通交通十分便利;

3、供电:项目用电由岳普湖县供电公司供给;

4、供水:生产、生活用水由自打水井及市政给水管网供给;

5、排水:生产、生活废水经排入养殖基地污水管道,统一排入污水净化池,经处理达标对外排放;

6、供热:本项目冬季供热由基地自有锅炉供热系统供热。

3. 施工设计 (设计或技术方案)

3.1 项目设计(技术依据)

由甲方提供的设计任务委托书,由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设计红线图。

3.2  建设内容、规模、标准、投资设计等明细资料

新建存栏20000只羊的良繁中心1座,建设标准化棚圈,配套建设饲草料棚、青贮窖、饲料加工间、附属功能用房、道路硬化、供排水管网、电力及消防等附属设施,配套配备相应的饲草料加工投放设备。

3.3 项目总投资

该项目共计划投入资金52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脱贫巩固资金

3.4 资金使用和管理

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应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新财扶{2017}3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督管理的意见》(新财脱贫组{2019}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项目实施单位依据项目计划和实施进度,提出支付申请并提供相关真实、合规的证明材料,制定资金使用计划,经审核后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的规定和程序及时支付资金。从国库直接支付到脱贫攻坚巩固项目承担的企业、商户或低收入户个人。严格执行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项目资金,严禁虚列支出、以拨代支虚增项目进度。项目资金支付后,在审计或检查中发现资金使用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应及时追回、收回。对资金使用严格监管,防止资金使用不精准、虚报冒领。为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扶贫项目可实行预付款制,预付资金总额合计原则上不超过应付该项目资金总额的50%,其中:基础建设类项目预付资金原则上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

4.项目实施保障措施

4.1组织领导机构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压实各方责任,成立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共同推进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牵头县领导: 艾斯凯尔·玉苏普县人大副主任

实施责任人: 力米提·阿布拉(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员: 高森岳普湖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动物卫生服务站党支部书记

               王方来(铁热木镇党委书记)

                    王佩武(项目办公室主任)

                    阿不都艾尼·纳曼(农业农村局干部)

                    阿力木江·阿吾提(农业农村局干部)

                    布阿依谢姆·色力木(农业农村局干部)

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畜牧科。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制定实施方案,搜集畜牧业信息,组织开展项目招投标及开展工作安排,组织技术指导。铁热木镇负责精准上报建设地点信息,对需求农户提供技术服务,按良繁中心建设要求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建设质量,确保项目的经济效益。实施单位与项目实施铁热木镇共同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4.2技术保障措施
   建设类需符合相关行业规范,畜牧类需考虑动物防疫,饲草料保、养殖技术指导等,项目需考虑良繁中心建设所需的保障技术及农户的如何培训指导等
4.3项目管理、监督检查制度
   建立严格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1、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不能挤占、挪用、套用项目资金。规范财务核算管理,项目资金要实行专帐核算、专户管理,专款专用。2、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规定,设置独立的基建财务会计机构或在有关机构中指定专人负责基本建设财务会计工作,严禁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严禁白条入帐,规范会计行为。3、不得擅自改变批复的投资规模和资金使用结构,财务管理不规范的要及时进行整改和规范。4、认真落实配套资金。各地承诺的配套资金要明确,当年县(市)配套、自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下年不得申报同类项目。

4.4项目管理、监督检查制度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涉农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和监理,确保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是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该项目,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的职责,全面推行项目建设责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建立健全扶贫资产公开公示、定期巡查、绩效考核、结果反馈等检查机制,对项目经营运行、收益分配、后期管护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保障扶贫资产安全有效使用。

4.5验收管理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新扶贫领字〔2017〕3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坚持项目竣工验收制度,遵照属地管理、“谁审批、谁验收”的原则。按照村、乡、县三个级别逐级开展验收工作。

农业项目竣工验收是对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等进行的全面审查和总结。为加强我区农业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竣工验收程序,提高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依据的是《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

1、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在项目期限内顺利完成项目内容,在项目完工验收之前,先由施工单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初验,并形成初验报告,初验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报请完工验收。初验合格并具备完工验收条件的项目,及时提出项目完工验收申请报告。

2、项目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对照项目竣工验收条件、竣工验收内容认真做好项目验收准备工作。

3、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由验收组织单位核发农业部统一印制的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同时完成项目移交手续,加强资产管理。

4、对不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施工项目不予验收,由验收组织单位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经验收无法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竣工验收要求的项目县市) ,地区二年之内不按排任何农业项目。
4.6运营模式和运营管理
   项目建成后,产权量化归村集体所有,由资产收益村委托畜牧养殖企业、合作社负责运营管理、维修、维护,每年按照固定资产不低于当年银行贷款利率的比例进行资产收益,收益资金主要用于增加村集体收入,支持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或用于村集体公益事业。

5.项目实施进度

5.1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明确各时间节点和对应的工程量,实施进度计划需细化到月。

 

5.2 招标方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建设部等七部委第12号令发布的《评标委员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3、国家计委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4、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实行招标投标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5、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8年);

6、国家发改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7、自治区建设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8、国家发改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第2号令《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

5.3项目公告公示

项目公告公示严格执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公告公示工作由县级扶贫部门织实施,并将部门负责人、通讯方式、监督举报电话一并公布。公告公示主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政府网站、微信平台等媒体进行。

6.项目绩效目标及效益分析

6.1项目效益:项目建成后,固定资产量化到相应贫困村集体所有,由资产收益村委托岳达集团(国有企业)负责运营管理、维修、维护,合同签订时间为10年,每年按照固定资产不低于当年银行贷款利率的比例进行资产收益,收益资金主要用于增加村集体收入,支持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或用于村集体公益事业

1、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落实畜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要求,促进岳普湖县羊的品种改良、良种扩繁进程工作,保持岳普湖县本地多浪羊的品种优势,逐步提高种羊整体生产能力,为多胎肉羊产业发展提供了良种支撑。因此项目对促进岳普湖县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本项目的实施,对做好岳普湖县2021年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基础保障。一是有利于深入贯彻李宁平书记提出的挖掘畜牧业潜能力的要求,实现畜牧业提质增效,同时,加快推动我县脱贫巩固进度,发挥出规模养殖的巨大作用;二是可解决部分低收入户的就业问题,吸纳农业富余劳动力,增加农民就业机会,对我县农业、农村经济产生重要的促进作用。

3、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45人,可以转移项目所在地区剩余劳动力40名以上,劳动力工资及福利合计为184.68万元,人均可达到3.6万元,实现不出家门增收的目的。并且通过项目建设投资以及生产经营活动带动了相应的物流、交通运输等行业的需求,也能增加工作岗位,对于解决社会就业问题以及提升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6.2经济效益评价

每年按照固定资产不低于当年银行贷款利率的比例进行资产收益,收益资金主要用于增加村集体收入,支持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或用于村集体公益事业。通过严格落实公开公示制度,确保行政村的监督权、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制定收益分配方案,收益固定资产分红分给岳普湖乡欧吐拉提埂(6)村、也克先拜巴扎镇乌苏特(1)村、色也克乡艾曼力克(5)村、阿其克乡尤库日帕万(13)村、铁热木镇木尕勒(12)村等5个村。

6.3社会效益

一是有利于深入贯彻李宁平书记提出的挖掘畜牧业潜能力的要求,实现畜牧业提质增效,同时,加快推动我县脱贫攻坚巩固进度,增加低收入家庭收入,发挥出畜牧业的巨大作用;二是 生产母羊种公羊托养在养殖场,可进一步解放劳动力,为低收入家庭转移就业创造条件,实现一、二、三产业有机融合。

6.4生态效益

1、良繁中心通过建设堆粪场,解决养殖场粪便和污水的问题,杜绝了污水横流、臭气熏天、蚊蝇乱飞的现象。  

2、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可获得大量的有机肥,为良繁中心饲草料基地建设提供了充足的有机肥,相应减少化肥用量,使土壤肥力增强、性能优化,产出更多优质高产的饲草料,缓解良繁中心饲草料短缺的情况。

3、羊粪经过发酵、堆肥后是优质的有机肥,经测算每年可产出5000吨有机肥,在满足良繁中心饲草料地有机肥供给后还可为低收入户提供农家肥,用于改造中低产田,增加土地肥力,确保农作物生长所需的良好微生态环境,还有利于增强其抗冻、抗旱能力,减少病虫害的发生。有效降低了化肥、农药的使用量,对无公害产品的生产提供了有力条件。同时又符合了实施无公害畜产品和农产品“绿色食品”品牌战略,形成了以牧促农、农牧结合的良性循环。最终达到带动畜牧业的发展,推动种草养畜,增加草地覆盖率,保护生态的目的。

7.风险分析

风险防范:县农业农村局将根据建设合同及采购协议规定内容,邀请县乡村振兴局、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纪检委等单位对项目各阶段实施情况进行验收,严格按照验收情况拨付项目对应阶段资金,确保项目执行到位,切实降低良繁中心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的风险。

防范措施一:项目实施过程中,对设计单位、招投标代理公司、造价评审机构等单位提出严格要求,做好项目前期保密工作,坚决杜绝相关信息的泄露,对于相关参与项目实施的单位做好监督,防止出现与投标企业沆瀣一气、相互勾结的情况发生。

防范措施二:在项目前期设计工作开始前,由具体项目责任领导组织设计单位、项目实施人员前往周边地区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认真开展实地调研工作,实地了解其他地区已建成的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建设情况,掌握棚圈及其他附属设计概况及细节问题,询问使用方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需要完善的地方,认真吸取经验。设计初稿完成后,及时征求意见建议,及时修改完善,邀请地区、自治区畜牧专业技术人员,对设计图纸进行会审,保证项目设计合理可行。  

防范措施三:项目启动后,提早做好谋划,选取有实力、有技术的运营企业负责良繁中心的运营。

防范措施四:由乡镇牵头,组织各行政村、各驻村工作队充分利用每周一升国旗、三结合、大宣讲、入户走访等活动的开展,广泛宣传动员收入低农户了解牲畜托养的益处,鼓励和引导收入低农户进行托养。

防范措施由县农业农村局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好机械设备的验收工作,避免机械设备质量不高的风险。

防范措施六:由县农业农村局协调供货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对使用机械设备的养殖小区运营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务必使运营企业完全掌握机械设备的使用方法,切实使所有机械发挥应有效益。

 

岳普湖县2021年养殖小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1.基本情况

1.1项目库编号YPHX21-25

1.2项目名称:岳普湖县养殖小区建设项目

1.3项目主管单位岳普湖县业农村局 

负责人:阿布力米提·阿布拉(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1.4项目实施单位:岳普湖县业农村局

1.5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1.6项目类别:产业增收

1.7 项目建设内容

新建9个羊养殖小区,1个牛养殖小区,建设标准化棚圈和牛舍,配套建设饲草料棚、青贮窖、饲料加工间、附属功能用房、道路硬化、供排水管网、电力等附属设施,配套相关机械设备。

1.8项目建设期限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3月底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9月底

1.9项目建设地点及基本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岳普湖乡4村;也克先拜巴扎镇5村、8村;艾西曼镇8村;色也克乡7村、10村;阿其克乡12村;铁热木镇7村、14村;阿洪鲁库木乡1村等10个地点。

本项目用地内水、电设施具备,通讯由当地乡政府协调解决,交通较为便利,具有丰富的草料资源,与居民区相距较远,是建设牛羊养殖中心的理想场所。

2.项目立项情况

2.1项目建设依据

1、《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2006年出版);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年7月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5、国家及地方有关行业规范、规程、标准;

6、国家及地方有关的发展规划、计划文件等;

7、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8、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2.2立项批复的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名称:岳普湖养殖小区建设项目

主要内容包括:新建9个羊养殖小区,1个牛养殖小区,建设标准化棚圈和牛舍,配套建设饲草料棚、青贮窖、饲料加工间、附属功能用房、道路硬化、供排水管网、电力等附属设施,配套相关机械设备。

2.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养殖是现代畜牧业的标志,决定着畜牧业的产业效益,养殖、推广、利用畜禽养殖,提高养殖化程度,对于促进畜牧业向高产、优质、高效转变及持续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多年来,岳普湖县已初步建立了养殖、推广、应用相配套畜禽养殖体系的构架,对于加快畜禽养殖,促进畜牧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现代畜牧业的稳步推进和畜牧业生产格局的不断变化,岳普湖县畜禽养殖体系的薄弱环节也日趋明显。

近年来,岳普湖县畜牧业不断取得长足发展,县委、县人民政府提出“两大一中两小”的畜牧业发展思路,推动全县畜牧业实质性的飞跃,规模化养殖基地建设又上新台阶。但目前我县育肥规模小,效益低,我县及周边县市肉类产品供需矛盾日益突出,需进一步加强养殖小区建设,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战略思想,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地区、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打赢乡村振兴战的决策部署,确保高质量实现乡村振兴目标,经县扶贫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实施该项目。

2.4综合条件评价

1、地理位置

本项目拟建于新疆喀什地区岳普湖县岳普湖乡4村;也克先拜巴扎镇5村、8村;艾西曼镇8村;色也克乡7村、8村;阿其克乡12村;铁热木镇7村、14村;阿洪鲁库木乡1村等10个点。

岳普湖县地处新疆西南部,喀什地区中部,距喀什市74公里,岳普湖县总面积3327平方公里。地处东经76°25′~77 °25′和北纬38°46′~39°22′之间,东邻巴楚县,东南靠莎车县,西南与西部和英吉沙、疏勒县毗邻,北接伽师县。

2、自然资源

1)土地资源

岳普湖县有耕地26.46万亩、林地16.48万亩、果园1.14万亩、草地94.67万亩,人均占有耕地2.4亩,有效灌溉面积为22.07万亩。岳普湖县90.8%耕地属于盐渍化土,其中强度盐渍化面积占耕地面积的21.7%,中度和轻度盐渍化面积占耕地面积的69%。土壤养分含量低,具有“缺磷、少氮、钾有余”的特点。 

2)水资源

岳普湖县境内主要水源是盖孜河最下游的岳普湖河,多水年平均径流量为4.38亿m³,多水年为6.91亿m³,少水年为2.98亿m³。河水流量受季节和气候的影响较大。多水年平均春水占全年总水量的15.67%,夏水占全年水量46.08%,秋水占22.15%,冬水占16.11%。河水含泥沙,合理闸口含沙量秋季7.32公斤/m³,夏季27公斤/m³。岳普湖县水文地质情况较复杂,加之浅水埋藏较深,开发比较困难,潜水总贮量在2.36~2.5亿m³,其水质大都为强矿化水(3~10克/升),既不能饮用,也不能灌溉。

3)植物资源

岳普湖县粮食作物主要有冬小麦、春小麦、大麦、玉米、高粱、糜子、黄豆等;油料作物主要有向日葵、红花、芝麻等;经济作物有棉花、烟草、小茴香等;草料作物有苜蓿、草木樨、柽麻、毛叶、苕子等。蔬菜有大白菜、萝卜、恰马古、番茄、辣子等30个品。瓜类主要有甜瓜和西瓜。药材有甘草、红花、枸杞、大芸等150余。

4)动物资源

岳普湖县家畜有重挽马、顿河马、关中驴、三北羔皮羊等10余。家畜有鸡、鸭、鹅等。野生动物有狐狸、麝鼠、野鸡、黄羊、野猪、大雕等。昆虫有200多,其中农业害虫有160多。

3.施工设计(设计或技术方案)

3.1项目设计(技术依据):

本项目主要实施“精准养殖”生产模式,是将现有的牛羊生产技术措施精细化,因此技术方案选择标准包括:

1、用高标准的优质牛羊;

2、采用精确均衡饲草料饲喂技术;

3、采用精准饲养方式;

4、采用动态监测技术,掌握羊生长过程各阶段的生理变化,及时调整;

5、采用精确的牛羊养殖技术。

3.2建设内容、规模、标准、投资设计等明细资料:

新建9个羊养殖小区,1个牛养殖小区,建设标准化棚圈和牛舍,配套建设饲草料棚、青贮窖、饲料加工间、附属功能用房、道路硬化、供排水管网、电力等附属设施,配套相关机械设备,总需投资2850万元。

4.投资概算和资金筹措

4.1项目总投资

总投资2850万元。

4.2资金筹措:

涉农整合资金2850万元。

4.3资金使用和管理

建立严格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1、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不能挤占、挪用、套用项目资金。规范财务核算管理,项目资金要实行专帐核算、专户管理,专款专用。2、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规定,设置独立的基建财务会计机构或在有关机构中指定专人负责基本建设财务会计工作,严禁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严禁白条入帐,规范会计行为。3、不得擅自改变批复的投资规模和资金使用结构,财务管理不规范的要及时进行整改和规范。4、认真落实配套资金。各地承诺的配套资金要明确,当年县(市)配套、自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下年不得申报同类项目。

5.项目实施保障措施

5.1组织领导机构

 长:努尔艾合买提·麦麦提艾力  (县委常委)

副组长:艾斯卡尔·玉苏普         (县人大副主任)

 员:

阿布力米提·阿布拉 (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高森         (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动物卫生服务站党支部书记)

阿不力孜·热合曼   (县畜牧兽医站站长)

阿力木江·阿吾提   (县畜牧兽医站干部)

努尔艾力·乌布力喀斯木(也克先拜巴扎镇畜牧兽医站干部)

玉苏普艾力·萨依提 (岳普湖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伊拉木·麦麦提明    (也克先拜巴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杨华东             (艾西曼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艾合买提江·赛里木 (色也克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居马尼别克·考排   (阿其克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阿卜杜艾力·亚森   (铁热木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阿力木江           (巴依阿瓦提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木尼萨·麦麦提     (阿洪鲁库木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5.2技术保障措施:

由我县利用涉农整合资金建设10座养殖小区(9个羊养殖小区、1个牛养殖小区),进行棚圈及附属设施建设。养殖小区建设完成后,农户自养牛羊委托养殖小区托养,交由有实力、有技术的企业或合作社负责运行管理,合作运行养殖小区,资产量化到相应贫困村集体所有,每年按照固定资产不低于当年银行贷款利率的比例进行资产收益。同时由乡镇畜牧部门安排专人指导养殖小区饲喂管理及防疫工作,以现代化科学饲喂、规范化防疫,缩短育肥周期,增加出栏量,提升养殖效益,为我县及周边乡镇和县市提供充足的畜产品。

5.3项目管理、监督检查制度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涉农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和监理,确保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是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该项目,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的职责,全面推行项目建设责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建立健全扶贫资产公开公示、定期巡查、绩效考核、结果反馈等检查机制,对项目经营运行、收益分配、后期管护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保障扶贫资产安全有效使用。

5.4验收管理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新扶贫领字〔2017〕3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坚持项目竣工验收制度,遵照属地管理、“谁审批、谁验收”的原则。按照村、乡、县三个级别逐级开展验收工作。

农业项目竣工验收是对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等进行的全面审查和总结。为加强我区农业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竣工验收程序,提高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依据的是《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

1、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在项目期限内顺利完成项目内容,在项目完工验收之前,先由施工单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初验,并形成初验报告,初验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报请完工验收。初验合格并具备完工验收条件的项目,及时提出项目完工验收申请报告。

2、项目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对照项目竣工验收条件、竣工验收内容认真做好项目验收准备工作。

3、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由验收组织单位核发农业部统一印制的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同时完成项目移交手续,加强资产管理。

4、对不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施工项目不予验收,由验收组织单位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经验收无法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竣工验收要求的项目县市) ,地区二年之内不按排任何农业项目。

5.5运营模式和运营管理

项目建成后,产权量化归村集体所有,由资产收益村委托畜牧养殖企业、合作社负责运营管理、维修、维护,每年按照固定资产不低于当年银行贷款利率的比例进行资产收益,收益资金主要用于增加村集体收入,支持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或用于村集体公益事业。

5.6带贫减贫益贫机制

养殖小区牛羊由企业、合作社自行购买或农户托养,固定资产量化到相应贫困村集体所有(共10个村),每年按照固定资产不低于当年银行贷款利率的比例进行资产收益,收益资金主要用于增加村集体收入,支持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或用于村集体公益事业。每个养殖小区可实现不少于3人,共30人以上就业。

6.项目实施进度

6.1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序号

项目进度内容

2021年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

实施方案编制、审批、施工图设计

 

 

 

 

 

 

 

2

工程招标

 

 

 

 

 

 

 

3

施工

 

 

 

 

 

 

 

4

验收

 

 

 

 

 

 

 

5

审计、资产移交

 

 

 

 

 

 

 

 

6.2招标方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建设部等七部委第12号令发布的《评标委员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3、国家计委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4、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实行招标投标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5、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8年);

6、国家发改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7、自治区建设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8、国家发改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第2号令《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

6.3项目公告公示

项目公告公示严格执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公告公示工作由县级扶贫部门织实施,并将部门负责人、通讯方式、监督举报电话一并公布。公告公示主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政府网站、微信平台等媒体进行。

7.项目绩效目标及效益分析

7.1年度目标

7.1.1项目覆盖情况

新建9个羊养殖小区、1个牛养殖小区,覆盖乡村为岳普湖乡4村、也克先拜巴扎镇5村、8村、艾西曼镇8村;色也克乡7村、8村、阿其克乡12村、铁热木镇7村、14村、阿洪鲁库木乡1村等10个村,建设标准化棚圈和牛舍,配套建设饲草料棚、青贮窖、饲料加工间、附属功能用房、道路硬化、供排水管网、电力等附属设施,配套相关机械设备,总需投资2850万元。养殖小区建成后由运营企业负责经营管理,产权归村委会所有,收益资金主要用于增加村集体收入,解决低收入家庭就业岗位或用于村集体公益事业。

7.2.2直接效益

养殖小区牛羊由企业、合作社自行购买或农户托养,固定资产量化到相应贫困村集体所有(共10个村),每年按照固定资产不低于当年银行贷款利率的比例进行资产收益,收益资金主要用于增加村集体收入,支持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或用于村集体公益事业,通过严格落实公开公示制度,确保行政村的监督权、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制定收益分配方案,收益固定资产分红分给岳普湖乡4村、也克先拜巴扎镇5村、8村、艾西曼镇8村;色也克乡7村、8村、阿其克乡12村、铁热木镇7村、14村、阿洪鲁库木乡1村等10个村。每个养殖小区可实现不少于3人,共30人以上就业。

7.2.3间接效益

每个养殖小区可实现不少于3人,共30人以上就业。

7.3社会效益

一是有利于深入贯彻李宁平书记提出的挖掘畜牧业潜能力的要求,实现畜牧业提质增效,同时,加快推动我县乡村振兴进度,增加收入低家庭收入,发挥出畜牧业的巨大作用;二是养殖小区配备机械设备可进一步解放劳动力,为收入低农户转移就业创造条件,实现一、二、三产业有机融合。

7.4生态效益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可大大增加养殖小区牲畜饲养量,饲养量的增加可增加有机肥,相应减少化肥用量,使土壤肥力增强、性能优化。畜粪经过发酵、堆肥后是优质的有机肥,可部分满足收入低农户农家肥需求,用于改造中低产田,增加土地肥力,确保农作物生长所需的良好微生态环境,还有利于增强其抗冻、抗旱能力,减少病虫害的发生。有效降低化肥、农药的使用量,对无公害产品的生产提供有力条件。同时又符合实施无公害畜产品和农产品“绿色食品”品牌战略,形成了以牧促农、农牧结合的良性循环,最终达到带动畜牧业的发展,推动种草养畜,增加草地覆盖率,保护生态的目的。同时可改善庭院环境,减少人畜共患病,对于建设美丽乡村具有重要意义。

7.5可持续性影响

一是有利于深入贯彻地委李宁平书记提出的挖掘畜牧业潜能力的要求,实现畜牧业提质增效,同时,加快推动我县农村经济发展进度,发挥出规模养殖的巨大作用;二是可解决部分就业问题,吸纳农业富余劳动力,增加农民就业机会,对我县农业、农村经济产生重要的促进作用。

8.风险分析

.1主要风险因素

该项目主要存在的风险:该项目主要存在的风险:一是项目实施存在工程招投标围标串标等不正当竞争等问题;二是养殖小区棚圈及其他附属在前期设计可能存在不完善或缺陷,易导致施工过程中出现变更签证或返工,同时可能导致实际建成使用后不符合运行企业、合作社实际需求或影响使用;三是项目实施完毕后,如未能及时引进运行企业或合作社,可能导致养殖场及设备闲置,影响项目效益的实现;四是可能存在收入低农户托养意愿不强烈的情况,导致项目无法按照预期达到存栏数量,影响运行企业或合作社效益,结果导致收益资金无法按照约定比例兑现;五是项目实施存在购买的机械设备质量不高等问题;六是机械设备供应完毕后,存在因不懂操作技术造成机械设备闲置的情况。

.2防范化解措施

防范措施一:项目实施过程中,对设计单位、招投标代理公司、造价评审机构等单位提出严格要求,做好项目前期保密工作,坚决杜绝相关信息的泄露,对于相关参与项目实施的单位做好监督,防止出现与投标企业沆瀣一气、相互勾结的情况发生。

防范措施二:在项目前期设计工作开始前,由具体项目责任领导组织设计单位、项目实施人员前往周边地区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认真开展实地调研工作,实地了解其他地区已建成的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建设情况,掌握棚圈及其他附属设计概况及细节问题,询问使用方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需要完善的地方,认真吸取经验。设计初稿完成后,及时征求本乡镇已确定的运行企业或合作社意见建议,及时修改完善,邀请地区、自治区畜牧专业技术人员,对设计图纸进行会审,保证项目设计合理可行。  

防范措施三:项目启动后,一是由本乡镇提早做好谋划,选取本乡镇有实力、有技术的合作社负责养殖小区的运行;二是会同县乡村振兴局、商经委等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多方联系,取得有实力、有技术的企业或合作社合作运行意向,并进行谈判,最终选取可靠、诚信、有实力及技术的企业或合作社与其签订合作运行协议,保证项目实施完毕后企业或合作社能够及时入驻开展养殖,确保项目提早见到效益。

防范措施四:由乡镇牵头,组织各行政村、各驻村工作队充分利用每周一升国旗、三结合、大宣讲、入户走访等活动的开展,广泛宣传动员收入低农户了解牲畜托养的益处,鼓励和引导收入低农户进行托养。

防范措施五:由县农业农村局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好机械设备的验收工作,避免机械设备质量不高的风险。

防范措施六:由县农业农村局协调供货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对使用机械设备的养殖小区运营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务必使运营企业完全掌握机械设备的使用方法,切实使所有机械发挥应有效益。

 

 

岳普湖县2021年良繁中心羊采购项目实施方案

1.基本情况

1.1项目库编号

YPHX21-28

1.2项目名称

良繁中心羊采购项目

1.3项目主管单位 

岳普湖县农业农村局 负责人:阿布力米提·阿不拉

1.4项目实施单位

岳普湖县农业农村局 负责人:阿布力米提·阿不拉

1.5项目建设性质

新建

1.6项目类别

产业增收

1.7 项目建设内容

购买20公斤或以上,体态匀称,体质健康,无疫病生产母羊20000只(湖羊),每只1200元,资金2400万元;购买50公斤或以上,体态匀称,体质健康,无疫病的种公羊200只(湖羊),每只6500元,资金130万元。共计资金2530万元。通过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养殖模式,降低养殖风险、增加肉羊养殖效益。购买后,固定资产量化到相应贫困村集体所有,由资产收益村委托岳达集团(国有企业)统一经营,每只每年获得不少于羊采购价的8%收益,收益资金主要用于增加村集体收入,支持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或用于村集体公益事业。

1.8项目建设期限

开工时间2021年3月

完工时间2021年11月。

1.9项目建设地点及基本情况

铁热木镇1村

2.项目立项情况

2.1项目建设依据

岳发改【202120

2.2立项批复的建设内容及规模

采购生产母羊20000只,种公羊200只

2.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战略思想,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地区、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打赢乡村振兴战的决策部署,巩固脱贫成果,科学防范致贫风险,结合2021年良繁中心建设,统筹做好对畜牧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确保高质量实现乡村振兴目标。按照县扶贫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特实施该项目。

2.4综合条件评价

该项目已具备项目实施的保障条件

3.施工设计(设计或技术方案)

3.1项目设计(技术依据)

此项目为采购生产母羊20000只,种公羊200只,共计投资2530万元。采购品种为湖羊,其中:生产母羊20000只,体重为20公斤或以上,体态健康无疫病;种公羊200只,体重为50公斤或以上,体态健康无疫病。

3.2建设内容、规模、标准、投资设计等明细资料

序号

货物名称

产品规格型号及详细参数

单价

总价

1

湖羊生产母羊

采购品种为湖羊,其中:生产母羊20000只,体重为20公斤或以上,体态健康无疫病

 

1200元

资金2400万元

2

湖羊种公羊

种公羊200只,体重为50公斤或以上,体态健康无疫病。

6500元

资金130万元

4.投资概算和资金筹措

4.1项目总投资

2530万元

4.2资金筹措

财政专项脱贫巩固资金2530万元

4.3资金使用和管理

建立严格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1、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不能挤占、挪用、套用项目资金。规范财务核算管理,项目资金要实行专帐核算、专户管理,专款专用。2、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规定,设置独立的基建财务会计机构或在有关机构中指定专人负责基本建设财务会计工作,严禁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严禁白条入帐,规范会计行为。3、不得擅自改变批复的投资规模和资金使用结构,财务管理不规范的要及时进行整改和规范。4、认真落实配套资金。各地承诺的配套资金要明确,当年县(市)配套、自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下年不得申报同类项目。

5.项目实施保障措施

5.1组织领导机构

 长:艾斯凯尔·玉苏普县人大副主任

副组长:阿布力米提·阿布拉(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员:高  (农业局党委委员、动物卫生监督所支部书记)  

            王佩武(农业农村局项目办主任)

艾则孜江·阿布力米提(岳普湖县巴依阿瓦提乡畜牧兽医站干部)

5.2技术保障措施

羊群保健应贯彻“以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方针。若发现疫病,严格遵照兽医防疫规定,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封锁、毁尸。具体措施一是每年春秋两季对结核病和布氏杆菌病进行两次检疫,检疫后立即对羊舍内外及用具进行消毒。二是经常检查羊群疫情,发现病羊或可疑羊只,应及时进行确认治疗,对病羊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或淘汰。并对圈舍及用具彻底清洗消毒。

5.3项目管理、监督检查制度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涉农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和监理,确保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是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该项目,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的职责,全面推行项目建设责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建立健全扶贫资产公开公示、定期巡查、绩效考核、结果反馈等检查机制,对项目经营运行、收益分配、后期管护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保障扶贫资产安全有效使用。5.4验收管理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新扶贫领字〔2017〕3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坚持项目竣工验收制度,遵照属地管理、“谁审批、谁验收”的原则。按照村、乡、县三个级别逐级开展验收工作。

农业项目竣工验收是对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等进行的全面审查和总结。为加强我区农业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竣工验收程序,提高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依据的是《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

1、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在项目期限内顺利完成项目内容,在项目完工验收之前,先由施工单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初验,并形成初验报告,初验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报请完工验收。初验合格并具备完工验收条件的项目,及时提出项目完工验收申请报告。

2、项目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对照项目竣工验收条件、竣工验收内容认真做好项目验收准备工作。

3、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由验收组织单位核发农业部统一印制的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同时完成项目移交手续,加强资产管理。

4、对不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施工项目不予验收,由验收组织单位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经验收无法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竣工验收要求的项目县市) ,地区二年之内不按排任何农业项目。

5.5运营模式和运营管理

项目建成后,产权量化归村集体所有,由资产收益村委托畜牧养殖企业、合作社负责运营管理、维修、维护,每年按照固定资产不低于当年银行贷款利率的比例进行资产收益,收益资金主要用于增加村集体收入,支持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或用于村集体公益事业。

5.6带贫减贫益贫机制

一是有利于深入贯彻李宁平书记提出的挖掘畜牧业潜能力的要求,实现畜牧业提质增效,同时,加快推动我县脱贫攻坚巩固进度,增加低收入家庭收入,发挥出畜牧业的巨大作用;二是 生产母羊和种公羊托养在养殖场,可进一步解放劳动力,为低收入家庭转移就业创造条件,实现一、二、三产业有机融合。

6.项目实施进度

6.1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2021年3月 编制实施方案、设计、挂网招标

2021年6 羊采购

2021年7 验收

2021年11 做好档案整理、移交

6.2招标方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建设部等七部委第12号令发布的《评标委员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3、国家计委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4、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实行招标投标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5、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8年);

6、国家发改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7、自治区建设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8、国家发改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第2号令《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

6.3项目公告公示

项目公告公示严格执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公告公示工作由县级扶贫部门织实施,并将部门负责人、通讯方式、监督举报电话一并公布。公告公示主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政府网站、微信平台等媒体进行。

7.项目绩效目标及效益分析

7.1年度目标

7.1.1项目覆盖情况

项目覆盖岳普湖镇3村、岳普湖乡5村、也克先拜巴扎镇4村、也克先拜巴扎镇12村、艾西曼镇1村、色也克乡3村、色也克乡13村、阿其克乡4村、阿其克乡13村、铁热木镇6村、铁热木镇9村、巴依阿瓦提乡2村、巴依阿瓦提乡6村13个村集体

7.2经济效益

7.2.2直接效益

通过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养殖模式,降低养殖风险、增加肉羊养殖效益。购买后,固定资产量化到岳普湖镇3村、岳普湖乡5村、也克先拜巴扎镇4村、也克先拜巴扎镇12村、艾西曼镇1村、色也克乡3村、色也克乡13村、阿其克乡4村、阿其克乡13村、铁热木镇6村、铁热木镇9村、巴依阿瓦提乡2村、巴依阿瓦提乡6村等贫困村集体所有,由资产收益村委托岳达集团(国有企业)统一经营,每只每年获得不少于羊采购价的8%收益,收益资金主要用于增加村集体收入,支持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或用于村集体公益事业。

7.2.3间接效益

村集体收益:每年获得投入生物资产8%的分红,分红由村集体采取动态调整方式进行管理,主要用于脱贫巩固提升,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增收,也可用于经济收入比较薄弱或不稳定的贫困户。

7.3社会效益

一是有利于深入贯彻李宁平书记提出的挖掘畜牧业潜能力的要求,实现畜牧业提质增效,同时,加快推动我县脱贫攻坚巩固进度,增加低收入家庭收入,发挥出畜牧业的巨大作用;二是 生产母羊和种公羊托养在养殖场,可进一步解放劳动力,为低收入家庭转移就业创造条件,实现一、二、三产业有机融合。

7.4生态效益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可获得有机肥,相应减少化肥用量,使土壤肥力增强、性能优化。羊粪经过发酵、堆肥后是优质的有机肥,可部分满足农家肥需求,用于改造中低产田,增加土地肥力,确保农作物生长所需的良好微生态环境,还有利于增强其抗冻、抗旱能力,减少病虫害的发生。有效降低化肥、农药的使用量,对无公害产品的生产提供有力条件。同时又符合实施无公害畜产品和农产品“绿色食品”品牌战略,形成了以牧促农、农牧结合的良性循环。最终达到带动畜牧业的发展,推动种草养畜,增加草地覆盖率,保护生态的目的。同时将生产母羊和种公羊托养在养殖场,可改善庭院环境,减少人畜共患病,对于建设美丽乡村具有重要意义。

7.5可持续性影响

村集体将生产母羊托养在养殖场,可改善庭院环境,减少人畜共患病,对于建设美丽乡村具有重要意义。

8.风险分析

.1主要风险因素

该项目主要存在的风险:一是项目实施存在购买的生产母羊和种公羊质量不高等问题;二是生产母羊和种公羊供应完毕后,存在因养殖技术缺乏、疫病风险导致生产母羊和种公羊死亡或怀胎率底的情况。

.2防范化解措施

防范措施一:在生产母羊和种公羊购买过程中,由县农业农村局要严格制定采购标准,对于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一律要求重新供应生产母羊和种公羊。

防范措施二:由县农业农村局抽调专人,组织好受托方疫病防范、科学饲喂等技术的培训,确保所购买的生产母羊和种公羊发挥效益,降低因养殖技术缺乏或疫病而导致生产母羊和种公羊死亡的风险。

防范措施三:由各乡镇牵头,组织各行政村、各驻村工作队利用项目确定具体受益户时机,广泛宣传动员农户了解牲畜托养的益处,鼓励和引导农户进行托养。

9.其他(如无补充内容可不描述)

    要注意对合作企业的考察,企业是否有实力(包括资金、养殖及管理技术、市场营销方案等)承接项目以及能否按照合作模式履行合作合同内的各项义务都会影响本项目扶贫效益。与项目有关的所有合同建议请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审核把关,降低项目的合作风险。

 

岳普湖县2021年乡村农产品初加工产业园及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1.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

YPHX21-33

1.2项目名称

乡村农产品初加工产业园及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1.3项目主管单位

主管单位:岳普湖县供销社    曹公利

1.4项目实施单位

实施单位:岳普湖县供销社     曹公利

1.5项目建设性质

新建

1.6项目类别

产业增收

1.7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9个村实施乡村农产品初加工产业园及服务体系建设:

一主体工程:新建冷库、保鲜库63,每座100平方米,共计6300平方米分拣中心9座,共计31250平方米;交易大棚9800平方米

二、附属工程: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围墙、消防、地面硬化等附属设施。

三、设备购置:配套购置物流运输车、冷藏车、切片机、清洗风干线、烘干机、漂烫冷却沥水线、真空包装封口机等配套设备一套。

1.8项目建设期限

2021年03月-2021年11月

1.9项目投资

估算项目总投资为 12500万元,资金来源为涉农整合资金。

1.10项目建设地点及基本情况

1.10.1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岳普湖县岳普湖镇3村、岳普湖乡9村、也克先拜巴扎镇2村、艾西曼镇8村、色也克乡5村、阿其克乡5村、铁热木镇8村、巴依阿瓦提乡4村、阿洪鲁库木乡1村,周边环境良好,无易燃易爆等污染源。

1.10.2基本情况

一、自然资源状况

岳普湖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南部,天山南麓,塔里木盆地和塔克拉玛干大沙漠的西北部,地处盖孜河最下游,喀什地区的东部,距乌鲁木齐市公路里程有1560千米。岳普湖县地势四周稍高 ,中间平坦,宛如一口平底锅。海拔1180~1225米。东与巴楚县为邻,南有莎车县,西与岳普湖、疏勒县毗连,北接伽师县,东西最长93公里,南北最宽56公里。

二、社会经济状况

岳普湖县总人口约为19万人,全年完成生产总值26.7亿元,同比增长16.1%;一、二、三产分别达8亿元、1O.1亿元、8.6亿元,增长6.1%、25%、19%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56亿元,增长56%。工业增加值3.6亿元,增长3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0.65亿元,增长50%。社会消费品总额2. 9 3亿元,增长18%。招商引资到位资金21.33亿元,增长23.5%。外贸出口总额405.2万美元,增长43.4%。金融机构年末存、贷款余额分别为21.59亿元、11.13亿元,增长4.54%和31.4%。

三、气候条件

岳普湖县属典型的干旱大陆气候特征:日照资源丰富,气候变化剧烈,温差大,降水稀少,蒸发强烈,极端干旱,无霜期较长,春季风沙大,浮尘日数多,四季均有,但以春夏季最多。4-8月2/3的日数有浮尘。扬沙年平均44天,多出现在春夏季。岳普湖县年平均气温12 ℃,极端最高气温38.1℃,极端最低气温-17.1℃,年降水量76毫米,年蒸发量2108.6毫米,全年日照时数达2822小时,无霜期150天。

岳普湖县平坦区风速年际变化小,季节变化明显,且市区小,郊区大。一年中以春季为最大,夏季次之,冬季最小。

五、交通通讯条件

岳普湖县境内交通便捷,路网纵横交错,农村道路已形成。岳普湖县均开通电信网络和覆盖移动通讯网,能够满足项目的通讯需要。

全县程控电话机、计算机互联网用户基本普及,乡村全部实现电话程控化。通讯便利、快捷,电脑宽带满足各企事业单位、个人的高速互联网需求,通讯管网四通八达,畅通无阻。

六、地质条件

拟建场地位于岳普湖县,其原始地貌属盖孜河中下游冲积平原,地形较平坦,沉积物以细颗粒为主。 

项目区场地地层主要为第四纪松散冲积物,地基土岩性主要以填土、粉土、细砂为主。自然地面以下地层结构自上而下大致可分为3层。第一层:填土,主要以粘性土及建筑垃圾组成。厚度0.5米左右;第二城:粉土,黄色—灰黄色,松散—稍密,稍湿—很湿,干强度低,韧性低,有摇振反应,无光泽,薄夹层粉砂呈互层状,有粉质粘土薄夹层,厚度4.0米左右;第三层:细砂,暗灰色—青灰色,稍密—中密,饱和,主要矿物成分石英长石为主含有暗色矿物,厚度大于勘探深度,此层未揭穿。

岳普湖河是盖孜河的最下游其水源是靠公格尔山上的冰雪融水来补给的,一般在六月份以后形成夏泛,多年平均径流量为4.36亿立方米,多水年为6.9亿立方米,少水年为3.2亿立方米;七月至八月为洪水期,月平均径流量0.795~0.831亿立方米;四月、五月为枯水期,月平均径流量仅0.193亿立方米。河水流量受季节和气候的影响较大。春水占全年总水量的15.75%,夏水占46.09%,秋水占22.01%,冬水占16.15%,河水含泥沙。河里闸口含沙量7.32km/m3,河水矿化度为0.6~0.82g/L,水系的利用系数为32-35%。 

地下水来源于河流和田间渗漏补给。与降水关系不大,该县灌溉水基本上有盖孜河提供水源。

据《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本区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5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三组,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框架抗震等级为二级,标准冻土深度0.8m,属非永久性冻土。

七、配套条件

1)供水

项目供水可由岳普湖县乡镇供水系统接入,能够满足项目供水需要。

2)电力

项目用电可由岳普湖县乡镇供电线路接入,能够满足项目的用电需要。

3)通讯

建设场地位于岳普湖县岳普湖镇3村、岳普湖乡9村、也克先拜巴扎镇2村、艾西曼镇8村、色也克乡5村、阿其克乡5村、铁热木镇8村、巴依阿瓦提乡4村、阿洪鲁库木乡1村,固定和移动通讯全范围覆盖,通讯条件完全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八、施工条件

项目所在地的交通运输条件比较便捷,施工材料组织方便;劳动力资源丰富,同时项目所在地的建材如砖、灰、砂、石等地方材料供应可靠;施工场地地下无管线设施等,施工道路比较平坦,运输车辆、施工机械设备进入较为方便。基础设施配备齐全,用水、用电、通讯等方便。

2.项目立项情况

2.1项目建设依据

1、国家和地方发布的有关设计规范;

2、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和参数》(第三版);

3、《喀什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计划》

4、《岳普湖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计划》

5、岳普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本项目的立项批复。

2.2立项批复的建设内容及规模

9个村实施乡村农产品初加工产业园及服务体系建设:

一主体工程:新建冷库、保鲜库63,每座100平方米,共计6300平方米分拣中心9座,共计31250平方米;交易大棚9800平方米

四、附属工程: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围墙、消防、地面硬化等附属设施。

五、设备购置:配套购置物流运输车、冷藏车、切片机、清洗风干线、烘干机、漂烫冷却沥水线、真空包装封口机等配套设备一套。

2.3项目建设背景

深入推进扶贫开发,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统筹城乡区域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缩小发展差距、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大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有效的举措,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全国人民共同实现全面小康。南疆四地州、特困山区、边境地区是新疆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制约的短板是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就业、生态保护。必须聚焦三大主战场和四个短板,集中优势兵力打好歼灭战。

完善乡镇农产品初加工产业园及服务体系建设,拓宽农副产品销售渠道,也是涉及千家万户生活,公益性极强的城镇公共配套设施,在推动互联网及农产品销售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管理、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安置劳动力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进一步科学合理地优化岳普湖县农产品交易市场布局,建立一个以人为本的适应现代化城市发展要求的农产品供销体系,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增加服务功能,提高管理水平,便民利民,增加就业,民族居民日常需求,对农贸市场基础设施布局规划改造工作尤为重要。

由于岳普湖县乡镇农产品交易市场大部分设施陈旧,基础设施简陋,规模不足。且缺乏统一的规划标准,农产品交易市场的建设布局不合理、硬件设施差、功能不全、环境卫生“脏、乱、差”食品安全的得不到保障,成为岳普湖县农产品交易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的薄弱环节,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了极大不便,也严重影响农产品的顺畅流通和城市文明形象。

本项目就是在这一背景条件下提出的。

2.4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4.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国务院、自治区对农村精准扶贫、脱贫攻坚的决心是坚定的,实现小康社会是国家对农村经济发展提出的基本要求,岳普湖县扶贫任务还很艰巨,距离国家和自治区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愿望还差很远,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农村脱贫工作任重而道远,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是岳普湖县精准扶贫、脱贫攻坚的需要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岳普湖县各乡镇的农产品交易市场及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较大的促进了项目区农副产品的流通,提高群众收入,较大程度的改善了群众的生活水平。农村经济发展明显加快,贫困现象明显缓解,贫困人口大幅减少,收入水平稳步提高,为全区经济持续稳定较快发展、社会和谐、民族团结、边疆巩固发挥了重要作用。

2、是岳普湖县长治久安的需要

扶贫开发事业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全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局。扶贫攻坚工作的进程是人民安居乐业是实现小康社会的重要体现,农村全民脱贫致富,是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举措。本项目的建设是实现部分贫困户脱贫致富的重要举措,是岳普湖县各乡镇居民实现小康生活的必经之路。

3、是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

现在经济发展中碰到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是扩大内需。中国是最大的潜在市场,由于农村人均收入水平较低,购买力较弱,农村人均的消费水平大体上相当于城市人口的百分之40%左右。为抓好喀什地区“菜园子”、“果园子”农副产品基地建设,以达到农副产品供需平衡。岳普湖提县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把特色产业作为振兴岳普湖县经济突破口,全面发展特色种植业、特色林果业、特色养殖业。

为适应岳普湖县农业结构的调整,进一步发挥引导农民调整种养结构和提升农牧产品流通载体的作用,必须建立开放、统一、通畅、高效的并能同全地区市场接轨的农产品供销体系,才能保证岳普湖县产业结构调整的顺利进行,从而促进农业持续发展、农民不断增收。

4、是提高农产品交易市场管理水平的需要

项目建成后,通过农产品供销市场的建立、管理水平的提高,为农民提供农产品供需要求、价格信息,引导农民按市场需求调整结构,进行生产,为农业架起一个以流通促生产的桥梁:一是为生产经营者提供区内外农产品供求、价格、技术、金融等信息,为客商和消费者提供产地价格、供应量、经济技术条件、产品质量、品种品牌等信息,形成产供销、区内外双向信息交流。二是在交易中杜绝市场内的缺斤少两、欺行霸市等垄断行为。为市场提供一个良好的交易环境。

因此,农贸市场的建设以及基础设施的完善,是提高岳普湖县市场管理水平的关键。

2.4.2项目建设可行性

岳普湖县政府在政策等方面倾斜和大力支持,将有效促进项目的顺利实施;为该项目的顺利实施,专门成立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组建,为该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1)项目资金有保障:本项目是岳普湖县乡镇互联网+农产品上行供销平台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扶贫资金。

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可靠,能够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配套设施完备:本项目实施区域,配套完善,通讯条件优越,能够保证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的供应需求。

3)岳普湖县当地施工队伍水平较高,

当地有众多的优秀施工企业,完全有能力承接该工程,施工所需材料能在岳普湖县各乡镇及周边采购,施工中用水、用电均可通过项目区现有的基础设施解决。

从上可知,喀什地区岳普湖县乡镇互联网+农产品上行供销平台建设项目的建设各项条件已具备,项目是可行的。

2.5综合条件评价

该项目建设位置合理,交通便利,给排水、供热、供电、通讯等配套条件可靠,建设方案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布局合理,社会效益显著。因此,项目建设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建议采取如下措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1、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向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汇报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2、严格控制项目建设投资,加强项目成本的管理、核算。

3、协调各方关系,落实项目建设条件。

3.施工设计

3.1建筑方案

3.1.1设计依据

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3)《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XJJ034-2017);

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

5)《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

6)《建筑制图标准》GB/T50104-2010;

7)《总图制图标准》GB/T50103-2010;

8)《屋面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345-2012;

9)《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

10)《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11)国家、地方有关规范、条例和规定。

3.1.2建筑艺术与风格

农产品供销市场新建门面房、冷藏库、气调保鲜库、库房及交易大厅的建设以实用、经济、安全、美观为原则,不得为追求所谓的“标志性”而贪大求洋,建筑造型上采用对称式设计方案。

3.2仓库及交易大厅设计方案

3.2.1建筑设计说明

一、设计依据

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

3、《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GB50352-2019 );

4、《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

5、《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2016)

6、《建筑制图标准》GB/T50104-2010;

二、工程概况

本项目建设仓库及交易大厅结构形式为门市刚架结构,地上一层,建筑耐火等级二级,屋面防水等级自防水金属屋面,抗震设防烈度7度。

三、钢结构部分防火

钢结构件外表面均刷防火涂料;钢柱耐火极限为2.5小时,檩条耐火极限为1小时,钢梁耐火极限为1.5小时。

四、工程做法

1、屋面施工应严格按照《(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207的要求施工。

2、钢材表面涂装前应进行喷砂或抛丸除锈处理,除锈质量应达到《涂装前钢材表面等通级》GB8923-88中的Sa2.5 ,表面粗糙要求40-70微米。局部修补部位要范施求打磨至GB8923-88中的Sa3。

3、涂装--主钢梁涂防锈底漆二度,防火面漆刷超薄NH型防火涂料由甲方指定专业厂家施工,厚度符合《钢结构防火涂料》(GB14907-2002)规定。对在施工中损伤,部位应按上述要求修补。

4、涂装时应注意:钢材表面处理6h内应及时涂装,以免再度生锈。施工图中注明不涂装的,部位不得涂装,安装焊缝处应留出50mm暂不涂装。钢结构就位后应对漆膜脱落部位及安装焊缝两侧未涂装部位补涂,使之不低于相邻部位的防护等级。

5、本工程中如有与规划红线条件不符处需经规划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6、本工程中如建筑做法及数据与其他各专业有严重不符处,须经设计者协调完毕后方可施工。

3.2.2结构设计说明

一、设计依据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 50068-2018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09-2012

钢结构设计标准    GB 50017-2017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2016版)GB 50011-2010

钢结构焊接规范  GB 50661-201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5-2001

结构用无缝钢管   GB/T 8162-2008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 50223-2008

空间网格结构技术规范 JGJ 7-2010

钢网架螺栓球节点用高强度螺栓  GB/T 16939-1997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  GB 50018-200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14

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 CECS 24-1990

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程 XJJ045-2011

《钢结构焊接规范》 (GB50661-2011)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 (GB/T11345-2013)

《碳钢焊条》 (GB5/117-2002)

二、工程概况

风荷载0.55KN/㎡,屋面活荷载0.50KN/㎡,地区类别B类,屋面恒荷载0.30KN/㎡,抗震设计设防烈度为7度,0.15g,第三组。

三、地基基础

本项目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

四、主架的拼装及安装

1、主架的拼装和焊接应尽量在工厂内完成,以减少现场工作量,降低施工误差。施工单位应根据自身的生产条件和运输条件,并考虑到现场环境,合理划分拼装及运输单元。

2、拼装和焊接时应采用合理的施焊顺序,减少焊接产生的次应力,在单元焊接结束后应采取消除焊接次应力的措施。

3、所有焊缝应全部进行外观检查。杆件对接接头焊缝等级应为二级。桁架其余焊缝质量等级为三级。

4、压型钢板的纵向搭接应位于檩条处,用自攻螺钉连接,与同一檩条的连接点不得少于3点两块板均应伸至支撑构件上,搭接长度为250mm,板缝间需设通常密封胶带。

5、横向搭接宜与主导风向一致,搭接长度不小于一个波,搭接部位设通长密封胶带;(2)横向搭接宜与主导风向一致,搭接长度不小于一个波,搭接部位设通长密封胶带。

6、当屋面受有较大负风时,应采取加强连接的构造措施

3.3冷藏库、保鲜库

3.3.1 建筑方案

一、设计说明

本工程耐火等级:二级;结构形式:门式钢架结构;生产火灾危险性为丙二类。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地上1层。门式刚架结构。

).墙体

1.外墙:0.9m以下采用240厚粘土烧结多孔砖墙体,外贴麻灰色(或甲方自定颜色)面砖。0.9m以上均采用0.6mm厚压型钢板+100厚岩绵+0.6mm厚压型钢板。

2.内墙:墙体+3.0m以下采用240厚粘土烧结多孔砖墙体,+3.00以上采用100mm厚纤维增强硅酸钙板。

).屋面防水

1.钢屋面防水等级Ⅱ级,自防水金属屋面。

2.屋面构造做法:屋面采用双层压型钢板复合保温屋面(明檩型)

3.屋面外板为0.6厚红色压型钢板,内板为0.5厚银灰色压型钢板,屋顶保温层为120厚岩绵。

3.3.2结构方案

一、设计依据

1)《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

2)《建筑结构设计术语和符号标准》GB50083-97;

3)《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50001-2010);

4)《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5)《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

6)《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7)《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8)《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2001;

9)《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11;

10)《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JGJ82-2011;

11)《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12)《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2002;

13)《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1022-2015;

1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0;

15)《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2010;

16)《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

17)《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2008。

设计参数:

基本风压值:0.55KN/㎡;地面粗糙度为B类;

基本雪压:So=0.50KN/㎡;

屋面恒载:0.20KN/㎡(单层板);0.30KN/㎡(双层板加保温棉)。

屋面活载:0.5KN/㎡。(作用于檩条,其中与雪荷载比较选大值)

建筑抗震设防烈度:7度;

设计基本加速度值:0.15g;

设计地震分组:第三组;

二、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和安全等级

建设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基础:独立柱基。

建设项目结构形式为门式刚架结构、建筑物为地上一层。

建设项目建筑工程等级为二级;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屋面防水等级为二级。

主要结构材料:

1)钢筋: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且钢筋在最大拉力下的总伸长率实测值不应小于9%。

2)钢材:

a. 钢架柱(抗风柱除外)、钢架梁、主钢架以及连接板均采用Q345B钢。

b.其余型钢、悬挂吊车轨道及支撑为Q235B材质。抗风柱为Q345B材质。

c.屋面檩条采用C型檩条,材质为Q235;墙面檩条采用热轧轻型槽钢,材质为Q235。

d.钢材抗拉强度、伸长率、屈服点、冷弯性能等力学性能及化学成分:Q235B应符合《碳素结构钢》(GB700-2006)、《优质碳素结构钢》(GB/T699-1999)及其相关标准的要求;Q345B应符合《低合金结构钢》(GB1591-2006)的及其相关标准的要求。

e.基础锚栓采用Q235钢。

3)焊接材料:

a. Q235钢材间的手工焊接采用E43xx型焊条,自动或半自动埋弧焊焊接采用H08A,H08E型焊丝配合中锰型或低锰型焊剂。

b.Q345钢材间的手工焊接采用E50xx型焊条,自动或半自动埋弧焊焊接采用H08Mn,H08MnA型焊丝配合高锰型焊剂。

c. Q235和Q345钢材之间的手工焊接采用E43xx型焊条。

d.手工电弧焊的焊条符合《碳钢焊条》(GB/T5117-2012)、《低合金钢焊条》(GB/T5118-2012)的规定,选择的焊条型号应与主体金属强度相匹配。

e.自动或半自动埋弧焊的焊丝和焊剂,应符合现行《熔化焊用钢丝》GB/T14957-1994的规定,选择的焊丝和焊剂型号应与主体金属强度相匹配。

f.气体保护焊用钢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GB/T8110-2008)的标准。

4)螺栓连接:

a.钢柱与钢梁、主次梁的连接采用高强螺栓(摩擦型)。

b.高强度螺栓采用大六角头或扭剪型高强度螺栓,性能等级为10.9s,高强度螺栓应符合GB/T1228-2006~GB/T1231-2006《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螺母》《钢结构用高强度垫圈》《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或GB/T3632-2008《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GB/T3633-2008《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条件》的规定。

4.投资概算和资金筹措

4.1投资概算

4.1.1概算依据

1、《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审规程》CECA/GC1-2015

2、建筑工程根据项目的建设内容和工程量,建筑工程估算依据为《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安装工程估算依据为《2000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3、其它费用中的下列费用取费标准为:

1)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工程勘察设计费、招标代理费、工程监理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2)工程监理费: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执行。
   3)勘察设计费: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件执行。
   4)招标代理费: 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执行
   5)施工图审查费按当地平均水平计取;
   6)工程造价咨询费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新计价房[2002]866号计算

4、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基本预备费按直接工程费和间接工程费之和的5.00%计取;价差预备费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划委员会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加强对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中“价差预备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新计设标[1999]008号),价差预备费为零。

4.1.2项目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为125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276.7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90.21,工程建设其他费639.9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5.12%,预备费583.2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4.67%。

 


工程和费用名称

项目价值(万元)

技术经济指标

建筑     工程费

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费

其他费用

合计

单位

数量

单位   价值(元)

%

工程费用

9276.78

2000.00

 

11276.78

 

 

 

90.21%

1

土建工程

8268.75

 

 

8268.75

 

 

 

 

1.1

冷库、保鲜库(含设备)

2016.00

 

 

2016.00

6300.00

3200

 

1.2

分拣中心(含设备)

5468.75

 

 

5468.75

31250.00

1750

 

1.3

交易大棚

784.00

 

 

784.00

9800.00

800

 

2

室外附属工程

1008.03

 

 

1008.03

 

 

 

 

2.1

给水管线

18.00

 

 

18.00

m

1500.00

120

 

2.2

排水管线

36.00

 

 

36.00

m

1500.00

240

 

2.3

供电线路

19.50

 

 

19.50

m

1500.00

130

 

2.4

消防管线

22.50

 

 

22.50

m

1500.00

150

 

2.5

消防水池

150.00

 

 

150.00

1.00

1500000

 

2.6

地面硬化

520.03

 

 

520.03

43335.50

120

 

2.7

化粪池

70.00

 

 

70.00

200.00

3500

 

2.8

变压器

80.00

 

 

80.00

1.00

800000

 

2.9

围墙

72.00

 

 

72.00

m

1600.00

450

 

2.10

地磅

20.00

 

 

20.00

1.00

200000

 

3

设备

 

2000.00

 

2000.00

 

 

 

 

3.1

运输车、冷藏车、清洗风干线、烘干机等配套设备

 

2000.00

 

2000.00

1.00

20000000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639.98

639.98

 

 

 

5.12%

1

建筑设计费

 

 

92.77

92.77

 

 

 

 

2

地质勘察费

 

 

46.38

46.38

 

 

 

 

3

工程监理费

 

 

92.77

92.77

 

 

 

 

4

招标代理费

 

 

112.77

112.77

 

 

 

 

5

图纸审查费

 

 

7.42

7.42

 

 

 

 

6

建设单位管理费

 

 

90.21

90.21

 

 

 

 

7

可研咨询费

 

 

30.00

30.00

 

 

 

 

8

工程造价咨询费

 

 

67.66

67.66

 

 

 

 

9

水土保持编制费

 

 

100.00

100.00

 

 

 

 

预备费

 

 

583.24

583.24

 

 

 

4.67%

投资估算合计(万元)

9276.78

2000.00

1223.22

12500.00

 

 

 

100.00%

 

 

74.21%

16.00%

9.79%

100.00%

 

 

 

 

4.2资金筹措方案

估算项目总投资为 12500万元,资金来源为涉农整合资金

4.3资金使用和管理

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应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新财扶〔2017〕3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督管理的意见》(新财脱贫组〔2019〕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项目实施单位依据项目计划和实施进度,提出支付申请并提供相关真实、合规的证明材料,制定资金使用计划,经审核后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的规定和程序及时支付资金。从国库直接支付到扶贫项目承担的企业、商户或建档立卡贫困户个人。严格执行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项目资金,严禁虚列支出、以拨代支虚增项目进度。项目资金支付后,在审计或检查中发现资金使用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应及时追回、收回。对资金使用严格监管,防止资金使用不精准、虚报冒领。为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扶贫项目可实行预付款制,预付资金总额合计原则上不超过应付该项目资金总额的50%,其中:基础建设类项目预付资金原则上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

5.项目实施保障措施

5.1组织领导机构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明确冷链物流建设小组成员单位及建设单位领导的职责,建立发改、财政、商务、农业、农机、林业、供销、金融等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和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行业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安排专职领导负责项目实施。

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机构

  长:张生熙          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 :李峰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成员:薄阴江          县发改委主任

      阮晓兰          县财政局局长

      于翔            县商工局局长

      汪龙            县农业农村局书记

      曹公利          县供销社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实施办公室设在供销社,由曹公利任办公室主任,统一负责该项目的组织、指导协调和日常工作。设立项目资金专户,实行严格的专项审批管理制度,由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编制资金使用计划,预算决算报表,报送项目领导小组审查。根据实施进度分批拨付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5.2技术保障措施

本项目为建设类项目,为加强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的管理,应遵守《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必须遵守以下强制性标准:

(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行业专用的综合性标准和重要的行业专用的质量标准;

(二)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

(三)工程建设重要的行业专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和制图方法标准;

(四)工程建设重要的行业专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等标准;

(五)工程建设重要的行业专用的信息技术标准;

(六)行业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标准。

5.3项目管理、监督检查制度

5.3.1项目建设管理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认真执行《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建设管理。

1)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办事。本着“责任明确,严格管理”的原则签订工程建设的法人合同。

2)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勘察设计单位做好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

3)项目建设严格按国家要求实行招投标制,明确投资额度、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和工期等。

4)中标施工单位不准私自转包,并应严格按有关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和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

5)实行工程监理制,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公司或勘察设计单位承担工程监理,保证施工质量。

6)对项目建设规划制定、实施及建设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建立旬报制度,适时组织进行实地抽查抽检。

7)建立健全项目执行情况检查及信息报送制度,以增强项目管理的专业性、规范性。

8)项目完工后,由主管单位及时组织相关质量监督部门进行验收。

5.3.2项目资金管理

1)项目建设资金要专款专用、独立核算,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它用,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便于上级主管部门检查、监督。

2)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各级领导及部门财务支出严格按制度办事。

3)加强资金使用的跟踪检查,项目完工后及时审计。

5.3.3监督检查制度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新扶贫领字〔2017〕39号第二章第九条规定: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是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该项目,需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的职责,全面推行项目建设责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建立健全扶贫资产公开公示、定期巡查、绩效考核、结果反馈等检查机制,对项目经营运行、收益分配、后期管护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保障扶贫资产安全有效。

5.4验收管理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新扶贫领字〔2017〕3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坚持项目竣工验收制度,遵照属地管理、“谁审批、谁验收”的原则。按照村、乡、县三个级别逐级开展验收工作。

5.5运营模式和运营管理

本项目由岳普湖县供销社落实工程交付,审计决算后办理资产移交手续,产权归属项目村村集体所有,由资产收益村委托乡镇互联网+农产品供销平台负责运营管理、维修、维护,合同签订时间为10年,合同到期后,由国资委进行资产评估并再次进行租赁。

5.6带贫减贫益贫机制

项目建成后,主要受益贫困户范围在本项目建设乡镇、村及周边乡村。项目建成后,产权归属项目村村集体所有,本项目的建设不仅可以解决农民群众就近就地就业,同时也可让贫困户受益,受益的方式包括:1、本项目建成后可使2350名贫困人口每年人均增收100元以上,辐射20000户农户户均增收50元以上,同时带动21名贫困人口稳定就业,季节性就业1000人次以上。通过贫困户参与就业,激发贫困户自主发展的动力。2、活跃岳普湖县及乡镇、村经济环境,本项目的建设为农民群众搭建一个规范化、规模化的农产供销平台,以促进农村的经济发展。3、本项目运营收益的资金主要用于增加村集体收入,支持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或用于村集体公益事业的发展。

6.项目实施进度

6.1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前期工作、土建施工等,为保证项目尽快发挥作用,前期准备工作均在2021年2月底前完成,争取在2021年3月开工建设,2021年11月底前竣工验收。

前期准备阶段:2021年2月底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审批、施工图设计及审批。同期开展项目的场地平整、施工招标等工程实施准备工作。

施工期:土建施工周期估算为9个月:

各阶段之间互相交叉,确保本阶段工程的建设周期在一年内完成,投入正式运行。

项目建设阶段实施进度详见表6-1。

6-1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表                

序号

项目实施阶段

2021年

1-3月

4-6月

7-9月

10-12月

可研报告编制及审批

 

 

 

 

施工图设计

 

 

 

 

建筑施工

 

 

 

 

竣工验收

 

 

 

 

6.2招标方案

6.2.1项目招标执行文件及标准

1)《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以及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计划字[2001]103号文转发的“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1年第9号令”)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根据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决定》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1年12月20日国务院令第613号发布;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7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依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98号)修订)

4)《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

5)《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令第2号)

6)《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计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审议通过,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7)《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已于2000年12月29日经第36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自2001年1月17日起施行)

8)《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2018年第16号令

6.2.2项目招标范围

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2018年第16号令有关规定,其勘察、 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4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

因此,本项目对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监理进行委托公开招标。对勘察、设计等不采用招标方式。

6.2.3招标组织形式

本项目招标的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必须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

6.2.4招标方式

本项目应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

项目招标采取项目法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单位代理招标的形式,由招标代理机构会同项目法人共同组织招标。代理单位负责编写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工作。

6.2.5招标程序

建设项目的开标由项目法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单位、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监督、公正等部门)代表参加。并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评标委员会由项目法人、主要投资方以及受聘的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和比较,并按顺序向项目法人推荐二至三个中标候选单位。

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或授权的领导小组办公室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单位中择优确定中标单位。中标单位确定后,项目法人正式发出经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并将全部评标结构,按项目隶属关系,报相关部门备案。

6.3项目公告公示

管理使用扶贫资金项目的各级财政部门、扶贫部门、业务主管部门、项目实施部门和乡(镇)村要通过新闻媒体、政务公开栏和公示牌等形式,公布扶贫资金和项目有关信息内容,接收社会和群众监督。

1、坚持主动、全面公告公示。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的以外,对涉及扶贫资金项目有关信息内容,应当主动予以公开,促进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规范、落实落地,提高带贫减贫效果。

2、坚持分级、分类公告公示。按照“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扶贫资金项目管理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通过便于群众知晓、理解和监督的形式,按照扶贫资金项目安排实施的层级分别公开有关信息内容,接收社会和群众监督。

3、坚持真实、及时公告公示。以便于社会和群众监督为导向,注重社会和群众关切,确保公开信息内容真实可靠,及时公告公示,提高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透明度,提升社会和群众参与度。

4、公告公示应贯穿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对涉及扶贫资金项目有关信息内容,要主动予以公开。

7.项目绩效目标及效益分析

7.1年度目标

岳普湖县乡村农产品初加工产业园及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建设,

主要受益贫困户范围在项目村及周边乡村,通过让贫困户参与就业,激发贫困户自主发展的动力,起到了带贫减贫,提高农民收入,实现脱贫攻坚的重要作用。

7.2经济效益

项目建成后,主要受益贫困户范围在本项目建设乡镇、村及周边乡村。产权归属项目村村集体所有,本项目的建设不仅可以解决农民群众就近就地就业,同时也可让贫困户受益,受益的方式包括:1、本项目建成后可使2350名贫困人口每年人均增收100元以上,辐射20000户农户户均增收50元以上,同时带动21名贫困人口稳定就业,季节性就业1000人次以上。本项目的建设为农民群众搭建一个规范化、规模化的农产供销平台,以带动农村的经济发展。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激发乡镇、村经济发展的源动力。

7.2.1直接效益

项目建成后,可使2350名贫困人口每年人均增收100元以上,辐射20000户农户户均增收50元以上,同时带动21名贫困人口稳定就业,季节性就业1000人次以上,为贫困人口增加收入渠道,激发贫困人口自身发展的动力。

7.2.2间接效益

活跃农村经济环境,为农贸群众搭建一个交易环境良好的互联网+农产品供销平台,促进乡镇及岳普湖县的经济发展,间接带来经济效益。

7.3社会效益

7.3.1 对岳普湖县居民收入的影响

项目的建设,增加了对项目所在地建设材料和劳动力的需求,带动项目所在地周边的副食品加工业、餐饮业的发展与繁荣;间接增加居民收入且不会扩大贫富的差距。

7.3.2 对岳普湖县人民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的影响

本项目的建设将改善岳普湖县农产交易环境,促进项目区贫困人口就业,为群众提供自主创业的平台,为农民创收扩宽了经济收入的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但应指出的是施工期间由于大量的施工人员、材料、机械等会对施工周围环境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如噪音、灰尘等,所以应注意施工管理,将负面影响减至最低。

7.3.3 对就业的影响

项目实施建设期间将用到大量的工人,可吸收部分富余劳动力就业。项目建成后可解决21名贫困人口稳定就业,季节性就业1000人次以上,增加贫困群众的经济收入,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开展起着积极的作用。

7.3.4 对不同利益群体的影响

项目的建设会提高从事该项目建设的有关材料供应商、施工方、运输行业及建设用地周围商家等的收入。

7.3.5 对岳普湖县特色种植业和城市化进程的影响

本项目的建设将改善农村经济发展环境,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是岳普湖县打赢脱贫攻坚的重要措施,也是国家、自治区、地区实施脱贫攻坚战略的重要意义。本项目建成后,可有效改善岳普湖县农产品交易环境,规范交易市场,提高交易量,从而提高农民年收入,使农民脱贫致富,全面奔小康。

7.4可持续影响

通过本项目的建设,为项目区及周边乡镇农民提供一个完善的农产品供销平台,力争创建一个管理规范,运营环境良好的农产品交易市场,以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群众脱贫致富的积极性,对当地长期、稳定的发展保障农户安居乐业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对当地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都具长期的、可持续性的重要意义。

项目建成后可初步实现政府建设本项目提出的脱贫攻坚的愿望,对当地经济结构调整起到了极大的推进作用,改善了当地就业环境和劳动力分配比例,实现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愿景。

8.风险分析

8.1主要风险因素

1、文明施工和质量安全管理风险

施工前未采取工程措施,恢复过水、过路架设临时用电等设施,对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影响。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存在安全隐患、火灾隐患。风险发生可能引起居民投诉、工人上访。

2、施工期环境污染风险

施工过程中噪音、灰尘、污水的污染以及人体生理性污染。施工期产生的噪音、灰尘、污水等可能对周边生态环境及项目区内人员生活环境造成一定影响。由于项目区内人群的以农户居多,施工期产生的噪音可能会对农户的身体健康造成一定的影响。风险发生可能引起居民投诉。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状况风险

项目的建设会吸引许多外来务工人员,而外来务工人员不了解当地的文化、民族风俗和生活习惯,造成冲突。流动人员管理松散,对社会治安管理工作造成困难。风险发生可能引起公众抱怨、上访。不可否认,发展经济、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完善社会利益关系等,都会对减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状况风险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如果不充分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麻痹大意,不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可能发生意外事件,造成社会负面影响,治安稳定形势受到影响。

4、资金、组织实施、运营期管理等风险

该项目在事前、事中、事后均要采取公示制度,由于组织管理制度不完善,或由于项目的实施、资金、运营期管理等工作监督检查不到位,可能发生影响贫困户受益,造成贫困户上访等社会负面影响。

5、后期管控风险

由于后期管控不到位,导致项目亏损、资产流失的风险。

6、市场管理制度不完善风险

由于农产品交易管理制度不完善,导致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环境卫生“脏、乱、差”,占道经营,给人民群众的生活造成不便的风险。

8.2防范化解措施

1、关于文明施工和质量安全管理风险的应对措施

一、严格落实文明施工和质量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指定专人负责,制定质量安全处置预案,定期巡检密切关注气象预警,尤其是大风天气的预警信息,发现隐患,及时处置。

二、合理布置施工地点、线路、范围,尽量减少影响范围。

三、施工时,设立指示牌,防止发生意外。

四、对于个别特殊情况,如施工带来的断水断电等,并且影响严重的,建议对受影响的群众加以安抚。

2、关于施工期环境污染风险的应对措施

一、对施工单位车辆加以管理,保障运输过程中散落,同时加强运输车辆的维修和保养,防止汽油、柴油、机油的泄露,保障进气、排气系统畅通。

二、生活污水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三、对噪音声源控制,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尽量选用低噪音设备和工艺,并加强各种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使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的状态。

四、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凌晨12点至次日8点和中午午休时间尽量避免有噪音污染的施工作业,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以尽量减少其产生的噪音。在施工运输车辆经过居住区时,应减缓车速,禁止夜间鸣高音喇叭和运输车辆随意空驶,并在敏感目标附近设立警示牌,提醒来往车辆减速慢行。

3、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状况风险的应对措施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安全施工法》以及行业有关安全文明教育规定,加强对施工外来人员的法制教育,教导全体人员遵纪守法。此外,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把治安、当地的风俗习惯等有机地穿插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团结当地各族群众,尊重他们的民族风俗和生活习惯。

二、根据《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施工单位不得聘用无“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流动人口。

三、施工单位要及时兑现人员工资,若出现拖欠问题,业主在劳动部门配合下有权代扣施工单位的工程结算款用于发放施工人员尤其是民工工资。

四、禁止施工单位超占乱占土地,并按水土保持方案,环评批复要求,对临时占用的土地,恢复原有土地形态;对弃土弃渣、建筑施工及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处理,保护环境;管理好施工人员车辆,遵守交通规则,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高度重视施工期间社会治安工作,落实技防、人防、物防措施,加强巡检巡逻,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的监控和出入管理;施工现场设置必要的安保人员。

六、提高警惕,防止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抱怨,发现社会治安风险苗头,及时处置。

七、及时分享和预测可能出现的社会稳定风险,并采取预防或防范措施,注重及时发现和观察细微矛盾的出现,及时制定应对措施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预防矛盾的积累和集中爆发。

    4、关于资金、组织实施等风险

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是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该项目,需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的职责,全面推行项目建设责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建立健全扶贫资产公开公示、定期巡查、绩效考核、结果反馈等检查机制,对项目经营运行、收益分配、后期管护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保障扶贫资产安全有效。

固定资产由资产收益村委托乡镇互联网+农产品供销平台负责运营管理、维修、维护,合同签订时间为10年,合同到期后,由国资委进行资产评估并二次租赁。

5、关于后期管控的风险

项目建设形成的资产归该项目的受益主体所有,后期管护发生的各项费用由受益主体承担,确保项目资产完整和正常使用,长期发挥效益,起到增收致富作用。对故意损坏或随意处置变卖项目资产的,责令限期修复或照价赔偿,直至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6、关于市场管理制度不完善的风险

为保障农产品供销平台日常管理工作正常有序,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需制定农产品交易市场日常经营管理制度。

在经营管理方面需入市交易的经营户应当根据所经营的商品及服务的类别,取得相应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后方可入市经营。进入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市场规定的开市和休市时间。进入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在市场内乱拉电线,不得使用煤气及其他非经营性电器设备。

在商品质量方面经营户必须接受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商品进行的抽检检测,经检测为不合格的商品应当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妥善处置。经营户应当经常对自身商品质量进行检查,对变质、损坏商品应立即撤摊,并做好商品撤摊的台帐记录。经营户应当严格按照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经营户必须保证计量设备完好、准确,应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检查,严禁短斤缺两。经营户对经营的商品应当明码标价,不得高于市场管理部门公示的商品最高指导价。

在市场卫生管理方面经营户应当保持所经营的店面、摊位卫生状况良好,定期做好清洁工作。摊位及其附近必须做到无积水、无垃圾。经营户所经营的商品应当摆放整齐,不得超过陈列台面,不得店外设摊,摊外设摊。经营户应当做好防虫、防蝇、防蚊、防鼠工作。经营户应当对门前实行三包,不得随意将垃圾扔到过道等市场公共场所。经营户应当积极配合市场管理人员的卫生检查,并服从管理。

 

 

 

岳普湖县2021年农村道路管护人员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1.基本情况

1.1项目库编号

YPHX21-59

1.2项目名称

农村道路管护人员补助项目

1.3项目主管单位

岳普湖县交通运输局、项目负责人:黄伟(联系电话:13999086333

1.4项目实施单位

岳普湖县交通运输局、项目负责人:黄伟(联系电话:13999086333

 

1.5项目建设性质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1.6项目类别

就业增收

1.7 项目建设内容

603名农村道路管护人员进行资金补助。

岳普湖县2021年农村道路日常养护补助项目,涉及我县5个乡,4个镇及林场境内约1223.758公里农村道路日常养管,保障农村道路的完好、安全、畅通。改善沿线17余万居民的出行条件和生活环境及农村道路的经济、实用性。此项目解决了全县93余个行政村共603名两类户(监测户360名、边缘户243名)的家庭就业问题、巩固并提升本县脱贫攻坚就业工程事业、促进全县贫困村经济发展,提高两类户家庭家庭收入和生活水平。

1.8项目补助标准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脱贫巩固资金。年度资金总额723.60万元,为603名农村道路管护人员每人每年1.2万元的补助。

1.9项目建设期限

本项目建设期限为12个月,开工时间为2021年1月,完工时间为2021年12月。

1.10项目建设地

岳普湖县农村道路日常养护补助项目,涉及全县5个乡4镇及4个林场、农场、畜牧场、良种场等93个行政村,共计603名两类户(监测户360名、边缘户243名)人员。项目分别位于岳普湖镇、岳普湖乡、艾西曼镇、也克先拜巴扎镇、色也克乡、阿其克乡、铁热木镇、巴依阿瓦提乡、阿洪鲁库木乡、县林场、农二场、铁热木畜牧场、铁热木良种场。该项目的实施,主要为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形势需求,做到“建一条、养一条、管一条、发挥效益一条”,使农村公路更好地为农民服务,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加强乡镇农村公路正常化、日常化、规范化管理。

2.项目立项情况

2.1项目建设依据

本项目建设依据为中共新疆喀什地区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乡村道路管护工作安排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快推进乡村道路管护工作的通知》、中共岳普湖县县委办公室文件《关于成立岳普湖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近年来新疆交通事业得到了飞速发展,岳普湖县公路建设已基本覆盖辖区各个乡镇行政村。但随着公路历程逐步提高,对农村公路日常养管高度不足等问题。全县农村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包括路基、路面、边沟、边坡、公路用地、桥梁、涵洞以及为保护、养护公路和保障公路安全通畅所设置的公路防护、排水、交通安全等设施、设备。举报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破坏农村公路及附属设施违法行为日益突出。这严重影响了交通的安全性;公路维修耗资巨大性,只有通过养管来提高道路的经济、实用性。因此进一步深化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各项制度,明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职能,建立健全以县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渠道,在全县范围内招录共计603名两类户(脱贫监测户360名和边缘户243名)提供稳定就业岗位。边加快全县脱贫攻坚就业工程事业、促进贫困村经济发展,提高两类户家庭收入并生活水平,边全面推行农村公路养护规范化、日常化,确保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

该项目的建设,有效地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而且间接促进了当地交通环境的改善,有效推进脱贫攻坚就业工程。项目的建设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因此,该项目是可行的。

2.3综合条件评价

本项目建设:一是保障本县农村道路的完好、安全、畅通,促进并改善当地交通环境。二是全面推行农村公路养护规范化、日常化,确保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三是有效地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四是增加稳定就业岗位,有效推进并巩固提升全县脱贫攻坚就业工程事业、促进贫困村经济发展,提高两类家庭收入并生活水平。

3.施工设计(设计或技术方案)

3.1项目设计(技术依据)

本项目设计依据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岳普湖县委等上级部门下达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部署。如:自治区关于乡村道路管护安排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中共新疆喀什地区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乡村道路管护工作安排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快推进乡村道路管护工作的通知》、中共岳普湖县县委办公室文件《关于成立岳普湖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4.投资概算和资金筹措

4.1项目概算总投资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年度资金总额723.6万元

                  方案投资估算结果表

工程名称

享受项目人数(人)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助类型

补助标准

估算总金额(万元

2021年农村道路日常养护补助项目

603

工资性补助

1.2万元/人

723.6

4.2资金筹措

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为723.6万元,资金来源是财政专项脱贫巩固资金。

4.3资金使用和管理

4.3.1、扶贫资金使用必须以脱贫检测户与边缘户等两类户家庭人员为扶持对象,以贫困乡村为扶贫攻坚主战场,以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为目标,以有助于直接提高贫困户收入的就地就业主要内容进行投放。要坚持扶贫资金到户到人,项目覆盖到603户两类户(脱贫检测户360名和边缘户243名)每人每年1.2万元的补助。效益兑现到贫困户,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到户,做到真扶贫、扶真贫。

4.3.2、每年年初,各贫困县根据自治区分配的扶贫资金控制数计划,作为选择项目的依据,分别按一定比例确定扶贫项目,并经县、地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报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抄报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计委、财政和各有关银行分别对各地上报的项目进行筛选和综合平衡,审查投向,提出项目立项计划,报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下达。资金管理部门根据立项计划分别按程序下达计划,拨付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的项目之外另上或更改项目。

4.3.3、建立综合的考核指标,建立健全扶贫资金的检查、监督制度。各级党政、扶贫开发办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扶贫资金的使用和扶贫项目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并把到期资金的回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积极协助银行、财政完成核定的催收资金最高比例和到期资金回收率的指标,努力盘活资金存量。回收再贷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仍执行本办法。要组织社会有关方面进行监督,把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

5.项目实施保障措施

5.1组织领导机构

为了保证项目能够顺利实施,保证质量按时完成,岳普湖县交通运输局作为项目主管单位和实施单位,成立了项目工作专班、领导小组成员,组长:黄伟,副组长:阿不都米吉提·阿卜拉。成员:阿卜杜外力·买买提、艾力·玉素英、古丽努尔·阿不力米提。

专班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黄伟同志兼任,负责全面处理日常事务。

专班组办公室主要职责:专班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确保农村道路日常养管工作的有序推进,项目资金精准使用、群众早受益。

建立与扶贫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上级交通运输部门等有关部门工作中的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完成该项目各项工作。

做好项目相关信息采集、整理、上报等工作。

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5.2技术保障措施

本项目为就业扶贫项目,实施项目前期培训、指导、引导,所需采用材料和技术保障已广泛应运。

5.3项目管理、监督检查制度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农村公路项目养护、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县级扶贫开发小组是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负责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为保证质量按时完成该项目,实施项目管理责任制,明确领带小组成员的职责,全面推行项目建设责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建立健全扶贫资产公开公示、定期巡查、绩效考核、结果反馈等检查机制,对项目经营运行、收益分配、后期管护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保证扶贫资产安全有效使用。

5.4验收管理

坚持项目竣工验收制度,遵照属地管理、“谁审批、谁验收”的原则。

5.5运营模式和运营管理

本项目竣工后,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产权移交工作,县级扶贫部门要牵头制定项目后期管理制度,明确项目后期管护主体和工作责任。

5.6带贫减贫益贫机制

本就业项目主要为全县内两类户家庭(脱贫检测户和边缘户)家庭为主,项目实施后提供更多就业岗位,有效增加收益的603名两类户家庭收入,该项目是每个家庭年收入增加1.2万元,明显提高家庭收入并改善生活条件。

6.项目实施进度

6.1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根据路网现状、经济评价结果,推荐方案内容、人员和养管规模、技术标准等,以及项目区域内地形、地质、水文条件和具体的场地养管条件,本项目的就业时期安排为12个月。

6.2招标方案

    

6.3项目公告公示

本项目按文件要求在岳普湖县人事网信息网上进行公告。

本项目按文件精神,按事前、事中、时候增加公示公告章节内容,并明确公示公告的方式。

7.项目绩效目标及效益分析

7.1年度目标

7.1.1项目覆盖情况

本项目涉及全县5个乡4镇及4个林场、农场、畜牧场、良种场等约1223.758公里农村道路日常养管,保障农村道路完好、安全、畅通,改善沿线17余万居民出行条件和生活环境及农村道路的经济、实用性。全县93个行政村共计603名两类户(监测户360名、边缘户243名)人员解决就业问题,增加家庭收入,改善家庭生活条件。项目分别岳普湖镇25人(1村10人、2村4人、3村11人)、岳普湖乡63人1村8人、2村6人、3村6人、5村8人、6村12人、7村10人、8村8人、9村9人、艾西曼镇73人1村10人、2村6人、3村7人、4村4人、5村7人、6村18人、7村13人、8村5人、9村3人、也克先拜巴扎镇801村6人、2村6人、3村6人、4村5人、5村5人、6村6人、7村8人、8村5人、9村6人、10村7人、11村5人、12村7人、13村4人、14村4人、色也克乡97人1村9人、2村7人、3村7人、4村6人、5村5人、6村7人、7村6人、8村5人、9村12人、10村6人、11村6人、12村3人、13村8人、14村10人、阿其克乡981村4人、2村4人、3村6人、4村8人。5村7人、6村7人、7村3人、8村3人、9村5人、10村6人、11村4人、12村13人、13村10人、14村10人、15村4人、16村4人、铁热木镇86人1村12人、2村5人、3村5人、4村7人、5村12人、6村2人、7村5人、8村2人、9村15人、10村5人、11村8人、12村3人、13村5人、巴依阿瓦提乡58人1村8人、2村20人、3村12人、4村12人、5村1人、6村5人、阿洪鲁库木乡23人1村7人、2村8人、3村2人、4村6人

7.2经济效益

7.3社会效益

项目收益农村道路管护员人数不少于603人,项目的实施后对社会能起到积极作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道路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路况,给群众通行更加便利,改善沿线17余万居民生活环境,明显减少道路安全事故率、带动就业岗位,居民收入也因此而提高,居民幸福感提高,安居守业,为社会稳定增砖添瓦。

7.4生态效益

7.5可持续性影响

项目保障农村道路管护员受益期限不少于1年,保障道路完好、安全、畅通,改善沿线居民出行条件和生活环境及农村道路的经济、实用性。提升道路使用寿命,适应未来一定时期内交通需求

8.后期运营措施

8.1后期运行

本项目不但在实施过程中对当地经济、贫困群众带来直接经济利益,既是本项目实施以后,也对当地经济带来持续发展的经济影响。降低居民出行成本,提高农民经济收入。项目区群众满意度≥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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