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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几点认识

时间:2021-12-22 15:09:37 浏览量: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这是党中央统揽全局、着眼长远、与时俱进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突出体现,是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发展阶段和发展任务的科学把握,是新阶段“三农”工作指导思想的深化、升华和发展。税务部门如何通过税收工作积极参与服务新农村建设,为新时代农村的经济发展推波助澜,作为税务战线的一员,下面我们通过自身的经历、体会,谈谈个人的见解。
   一、当前我国新农村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按照效率优先的原则,我国采取了从点到面、逐步推进、重点发展战略,使国民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但同时也带来了城乡二元经济非均衡发展等一系列负面效应,使新农村建设面临诸多问题。
(一)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严重不足。主要表现在:第一,农村基础设施不完善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壮大,农民行路难、饮水难、用电难、上学难、通讯难等问题依然突出。第二,农村医疗卫生设施缺乏、看病难、看病贵,导致“因病致贫”的人口增加。据了解全国约有90%左右的农民属于毫无保障的自费医疗群体,农民看病难,既难在无钱就医,也难在农村医疗设施条件差、技术水平低而不敢和不能就医。第三,最低生活保障、大病医疗统筹、社会养老保险等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在我国农村覆盖面很小,且保障程度很低度,绝大部分农业人口的生老病死仍依靠程序很低,绝大部分农业人口的生老病死仍然依靠自身收入。
(二)农民生产效益不高,影响了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在区域经济发展进程中,农民从事农业生产与进城务工、经商或其他农业产业相比,效益不高,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受到影响。随着劳务输出规模的不断扩大,一大批有知识有技能的农村青壮年流向城市,留守一些老人妇孺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缺少劳动力支撑。
(三)农民整体素质偏低,新农村建设人力资源匮乏。目前在我国4。8亿多农村劳动力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12%,其中大专以上的只占2.6%初中及初中以下的仍占88%。农村劳动力普遍文化素质不高,从事非农产业的职业技能非常缺乏,会生产、善经营、懂管理的新型农民很少。
(四)农村二、三产业发展缓慢,经济增长乏力。农村二、三产业比重小,农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不合理;农业科技水平低,农产品加工层次低,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高,农业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农产品的流通渠道不畅;农业产业化水平不高,农业龙头企业发展不够,对农民的带动和辐射力不强。
(五)农业生态环境恶化,生态环保压力大。由于没有采取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方式和过度消耗资源,导致了农村水资源短缺、土地荒漠化严重、环境污染日趋严重、自然灾害增多等问题使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不高。
 二、用足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为农民减负,增强农村可持续发展能力,税务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落实减轻农民生产经营税收负担的税收政策,保护和调动农民从事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促进农产品的商品转化。
1、促进农业生产。认真落实以下税收优惠政策:对农膜、化肥、种子、种苗、农药、农机等农业生产资料及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对从事种植业、饲养业、捕捞业取得的所得及农业特产所得,给予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照顾;对用于农、林、牧、副、渔业生产的非营运车船和农民自有自用摩托车、未领营运执照的手扶拖拉机以及生产用地和农民住宅用地,免征或暂免征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对农业生产合作组织免征增值税、营业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企业所得税;对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予征收印花税。
2、支持农民经商。认真落实提高个人、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税收优惠政策,准确把握定额临界点,对未达到起征点的坚决不能征税;对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的农村小商小贩,免予办理税务登记,让农民经商及从事第三产业能够享受实实在在的税收优惠。
3、鼓励在农村创业。严格执行国家级贫困县农村信用社企业所得税免税政策,支持农村信用社发展,从而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信贷支持,减少在农村办企业的资金压力;利用税收减免鼓励科技人员到农村施展才华,城市居民(包括下岗职工)到农村创业,外出务工青年回乡创业,壮大新农村建设队伍,发挥他们视野开阔、熟悉市场、有一定技术和资金的优势,促进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加快农业科技进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
(二)推动农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发展。农村经济的发展必须走产业化发展道路,以工业理念谋划农业发展,树立工农业产业联合发展的观念。农业龙头企业是失去农业结构高速建设现代农业的强大动力,是提高农村工业化水平、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有效途径,也是富裕农民、构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的必然要求。税务部门要紧紧围绕农产品竞争力增强、农业增效的目标,优化政策服务,大力扶持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群示范基地的发展,将农业资源丰富的潜在优势转化为现实优势,发挥其对农业产业化的带动作用,并实施产业聚集和产业配套,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板块经济。
1、促进农业相关产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对涉及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方面的行业,对农村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业,以及城镇其他相关涉农技术服务的事业单位,给予免征营业税或暂免征收所得税的照顾;认真执行有关家禽生产销售企业实行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取得的相关财政专项补助实行免征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等税收政策,扶持家禽业发展。
2、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严格执行西部大开发、老少边穷地区、乡镇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鼓励企业采取“公司+农房”和“公司带农户”的发展模式,建立生产、加工、管理、销售“一条龙”服务体系,提高农业产品的商品率和增值率,促进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有效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问题,推动农业的市场化、企业化、现代化进程,实现涉农产业化增效与农民增收的“双赢”目标。
3、支持农村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兑现资源综合利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环境治理、生态保护等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农村循环经济发展,促使农村经济发展起走环保型、节约化道路,促进农村自然生态系统与社会经济系统的良性循环。
(三)推进农村各项社会公共事业繁荣发展。税务部门应从以下二个方面推动农村各项社会公共事业的发展:
1、税务部门要充分利用税收减免、税收抵扣、提供优质服务等措施,引导社会资本向农村转移,支持民营资本投资农村建设,减轻政府财政压力。
2、推动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充分发挥税收推动公共事业发展的作用,用足用好国家在促进科技创新、文化进步、教育发展、卫生医疗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各类合法经济实体及民营资本参与农村的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社会救济等方面的建设,加快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步伐。
 三、发挥税收调控作用,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和谐
(一)大力组织税收收入,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财力保障。随着农业税在全国范围内的停征,农村个体经营户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调高等税收政策的落实到位,农业税收几乎为零,要做大收入蛋糕,税务部门应将城镇税源作为征管重点,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清缴欠税,筹集更多的财政收入,使财政有能力增加新农村建设的公共支出。
(二)加大对个人所得税的管理力度,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据世界银行统计,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占全国工商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仅为5%左右,低于低收入国家10%左右的比重,更低于中等收入国家20%左右的比重,远低于高收入国家40%左右的比重。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中,来自工资薪金所得的比重逐年上升,居于首位,而来自个体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比重却逐年下降,这反映出我国个人所得税对个体户、私营业主、演艺界大腕、基建承包人等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还远远不够,这既影响了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也带来了社会分配不公的予盾,而这部分高收入者大部分不在农村,这是造成当今中国社会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越来越大的原因之一。因此,应加大个人所得税管理力度,充分利用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个人所得税“跑、冒、偷、漏”现象的发生,调控个人收入分配,缓解分配不公,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三)加大农民培训力度,提高农民就业竞争力。税务部门要认真落实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农民培训的支持力度,通过实施税收政策,激励社会办学力量利用原有的职业技术学校、成人教育学校、乡级农村剩余劳动力培训学习等开办各类实用技术培训班,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培训,让农民学习科技、经营、管理、法律、会计,税收等知识,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扩大农民就业领域,为农村劳动力资源在城乡间健康有序流动创造条件。
(四)对教育违规收费征税,解决农民子女远离城市教育的问题。税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加强对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及对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杂费等违规收费征收营业税,协助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杜绝违规收费行为,降低农民子女接受教育的成本,减轻农民负担,解决城市教育与农村教育严重失衡的问题,让农民子女上得起学,有机会上名校、重点校、接受高等教育。
(五)优化税收服务,为新农村建设助力。税务部门要针对农民税收、财务、经营管理等知识缺乏,农村信息闭塞,农村企业普遍存在在会计人员缺乏,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的现实,切实优化税收服务,为新农村建设助力。要通过上门服务、农民夜校、田间说法、发放“税收优惠手册”和“税收优惠政策提醒卡”等形式,及时向农民宣传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让农民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及市场信息改变自己的谋生方式,拓宽收入渠道,尽快实现增收致富;要主动参与到政府招商引资活动中去,积极宣传税收优惠政策吸引外来资金向农村乡镇投放;要提供优质的纳税申报服务和财务会计支持,帮助农村企业建立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要开辟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绿色通道”,做好农村企业的事前、事中、事后服务,必要时应该特事特办,为其发展壮大创造一个良好的税收环境;要关注农民需求,进一步拓展税收服务领域,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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