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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应有的放矢

时间:2021-12-29 15:13:30 浏览量: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又出台了《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这既是党中央全面分析农业农村形势,科学把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与时俱进作出的又一重大决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体要求,又是指导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这对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决定了在基层组织建设上要有新突破,在提高干群素质上要有新举措,在活动场所建设上要有新进展,从而达到抓党建、促新农村的总体目标。
    一、抓住“两个关健”─着力解决有人办事和有钱办事的“两大瓶颈”
   抓住有人办事关键环节。建设新农村,农民是主力军。农民素质的高低,思想观念转变的快慢,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新农村建设的成败。而引领农民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主战场的重任就是村级领导班子,在选好配强村级班子中要广开纳贤之路,大力培养选拔政治上靠得住、作风上过得硬、发展上有本事、人民群众信得过,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强的各类人才进入村级领导班子,尤其注重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提高村党支部团结带领群众加快发展、维护稳定的本领。要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通过从村级后备干部中提、从乡镇机关干部中派、从回乡的退转役军人中挑、从致富能人中选等多种途径建强村干部队伍。重点围绕新农村建设做好抓班子、带队伍,创机制、建制度,定思路、谋发展,治环境、促稳定等方面工作。要优化村组干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选好配强自己的当家人,积极推行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或兼任村民小组组长,使每个行政村固定干事的村干部达到3至4人。提高党员质量,改善农村党员队伍结构,加大年轻有为、复转军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和优秀妇女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及时吸收符合条件的非党员村委会主任加入党组织,注重在流动人员、非公有制企业和协会中发展党员,坚持党员发展公示、测评、预审和票决等制度,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把好“入口”关。对农村党员进行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和严格监督,确保农村党员队伍的纯洁性,逐步形成农村党员队伍自我纯洁的机制,坚持从严治党,把握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搞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加大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力度,畅通“出口”关。要牢固树立发展党员必须代表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观念,强化党员对党组织的信任感和归属感,让农村党员在政治上有自豪感、工作上有责任感、生活中有荣誉感,切实扩大党的影响力。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制度,教育农村党员增强党性意识和党员意识,不断提高党员的基本素质。
    抓住有钱办事关健环节。要用新思路、新机制、新举措谋划确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目标,通过招商引资、开发资源、盘活存量、发展中介组织和扶持个体工商户等办法,不断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巩固夯实农村基层组织执政兴业、服务生产、凝聚群众、兴办实事的物质基础。要因地制宜发展蚕桑、药材、大棚蔬菜、特色养殖、村办民营企业等,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建立多元化的创业机制,积极鼓励本地农民创业,对创业者在市场准入、税收、土地使用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加快建立完善农民创业融资保障体系,缓解农民创业资金压力。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村办企业的指导和监管,积极组织创业者举办创业知识培训或种养殖实用技能培训,加强对村级企业经营管理等业务方面的指导,促进企业快速健康发展。对集体经济“空壳村”、年经营收益在1万元以下的集体经济薄弱村,组织专门力量,逐个进行调研论证,总结经验,帮助理清思路,制定发展规划,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确定壮大集体经济的具体项目。坚持走“一县一业、一村一品”之路,大力发展农村主导产业,推进生产规范化、产品标准化、经营产业化。建立科学的服务体系,制定出台一系列惠农办法,实行强村大户带动战略,达到1-2项产业蓬勃发展,其它产业梯次推进的目的,为新农村建设找准经济增长点。
    二、整合“三支力量”—充分调动“党员”、“干部”、“乡土人才”三支队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党员、干部和乡土人才是农村各项事业建设的中坚力量,只有充分发挥他们的主动性,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激发他们的创造性,才能推动新农村建设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发动乡土人才引路“闯”。村支部要进一步履行好总揽全局的工作职责,加强对农村乡土人才工作的组织协调,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把农村乡土人才工作抓实、抓好、抓活。要从新农村建设的实际出发,制定乡土人才工作的新思路、新目标和新政策,抓住乡土人才的培养、使用关键环节,形成乡土人才工作的正确导向。加强舆论宣传,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个个参与、全民支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浓厚氛围。要制定农村乡土人才健康成长的激励机制,因地制宜、因势利导鼓励各类“田秀才”、“土专家”发展经济实体。
    引导党员带头“干”。要发挥农村党员的独特优势,不断创新活动载体,营造党员干事创业的宽松平台,在党员公开承诺时要有针对性,要把新农村建设的具体内容纳入承诺范围,促使他们自觉地带头先富、带领群众共富。要积极探索支部加协会模式,把党组织建在经济发展的产业链、行业协会和各种形式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上,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和优化组合,并按照小型、分散、业余、有效的原则,创新组织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先锋作用。
    教育干部服务“促”。要教育村级干部转变思想观念,提升能力和素质,真正深入农户和田间地头,转变服务观念,拓展服务领域,想方设法解决资金、技术、政策、法律、信息等方面的服务,切实解决他们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引领农民走上致富路。要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以加快发展为己任,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不断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三、突出“四个重点”—力争实现“干部素质”、“照章理事”、“阵地建设”、“民主和谐”新突破
    要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要着力提高村干部“四个能力”(即:提高适应市场经济、防范风险的能力,领导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依法治村、民主管村的能力),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奠定思想基础、组织保证和人力支持。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组织观念、宗旨意识,使每个党员做到吃苦在前,享乐在后,积极帮助困难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忠实实践者,不断提升党组织的整体形象,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深入开展“树立新形象,建设新农村”主题实践活动,创新农村党员活动的载体,积极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联系点”、“党员示范户”、“党员设岗定责”等活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加强党员的能力培养,不断提高广大农村党员的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要建立激励保障机制,提高农村“两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的生活待遇,对年老体弱的党员、年满60周岁且任职时间满20年的村干部按月实行定期生活补助,确保他们老有所依、老有所靠。要足额预算村级运转经费,加大财政资金转移力度,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村干部基本报酬最低不低于当地上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按照“县财政能够承受、村集体可以负担、个人缴得起”的原则,积极开展村干部和农民党员养老保险和人身保险试点工作,切实解决村干部的后顾之忧。注重选拔优秀村干部书记到乡镇任职,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
    要规范村级决策机制。要制定科学、完善的基层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办法,将考核内容确定为常规工作、重点工作、创新工作和附加工作四大部分,实行常规工作积分考核,重点工作专项考核,整体工作年终综合考核,不断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的创新与发展。要建立基层干部实绩考评制度,把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等方面作为考核村级组织和干部实绩的重要依据,营造实干创业的环境。要创新村级干部管理机制,推行“三制”制度,即:年初承诺制,每年年初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及“两委”成员要在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上公开承诺全年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要办的实事,把工作置于上级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年中督查制,年中乡镇党委成立督查组,根据各村年初公开承诺的事项,按照时间、任务“双过半”的要求,开展督促与检查,以达到促进工作的目的;年底考评制,年底乡镇党委成立考评组对全年工作综合考核,考核时邀请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参加,当场公布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与干部报筹挂钩。要建立村级干部监督机制,实行村干部年度审计和离任审计制度,推进村级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增强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形成一套全方位、多层次的干部管理制度体系,实现干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对村集体的重要事项,尤其是村集体财务收支、重大项目等涉及到农民切身利益、农民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加强村“两委”成员互相沟通的基础上,成立理事理财小组进行表决通过,并及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民主决策,多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做到科学决策、“阳光操作”,赢得群众的认可和支持。全面推行“村财乡管村用乡监督”的村级财务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办法,由乡镇农村财务管理中心对村级财务集中统一核算,实行开支限额审批制,加强村集体财务的管理,杜绝理财上的不正之风。
    要加强活动场所建设。加强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的领导,把村级组织的办公用房和活动场所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一并规划、研究、部署、实施和考核,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大村级组织阵地建设投入力度,采取“上级财政拨一点,乡镇村组出一点,联村部门给一点,村民“一事一议”集一点等办法,多渠道、多途径筹措村级阵地建设资金。在建设过程中,坚持做到统一结构、统一式样、统一色调,使村级组织办公用房和群众活动场所成为当地农村的标志性建筑。坚持建、管、用相结合,充分发挥好阵地作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的具体标准,对村党支部、村委会、党员活动室、群众科技文体活动场所建设等,实行一室多用,综合办公。同时,加强对办公用房和活动场所的管理,保证村级组织办公和活动场所正常开展活动,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真正成为农村基层组织和广大村民议事、办事、学习、聚会中心。
    要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发展党内民主,扩大基层民主,保障党员和群众的民主权利,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要求,也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按照“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党的领导是关键,发扬民主是基础,依法办事是保证”的思想,把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执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创建一套充满活力的村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行村民自治,扩大农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引导农民自觉地参与村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依法有效行使自己的各项政治权利。要建立健全并发挥党员代表议事会、村民代表议事会的作用,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工作“村为主”管理目标,完善民主议事、村规民约、村务管理制度,健全社会治安、环境卫生管理等系列制度,把村民自治制度落到实处,把两委班子建设成为一支能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廉洁勤政,奋发有为的新农村领导集体。同时,在群众中开展丰富的思想教育活动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形成“富而崇德、富而尚勤、富而求知、富而思学”的良好民风,推动党内民主和谐向纵深发展。
    总之,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是一个永恒课题。只有不断地探索,不断地创新,才能不断地推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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