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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

时间:2022-01-04 15:26:17 浏览量:

2006年XX县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为搞好食品安全,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十项民心工程”2006年度任务目标》(冀办发[2006]3号),按照《2006年保定市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保食安[2006]3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省、市、县有关食品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坚持各级政府负责,综合组织协调,部门业务指导,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以推进食品专项整治为主线,本着求真务实,抓专、抓细、抓实的原则,立足当前,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着力治本,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二、工作重点和预期目标
    (一)工作重点:
    1、重点区域:农村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食品超市、学校及周遍、旅游景点、城乡结合部食品经营点。
    2、重点行业:农产品种植、养殖业、屠宰业、食品生产加工业(生产小作坊)、食品批发贸易流通业、餐饮业、无证照生产加工“黑窝点”等。
    3、重点品种:粮、油、肉、蔬菜、水果、调味品、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畜产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
    (二)今年全县食品放心工程工作的预期目标:
    1、加大对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的监管力度,加快实现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无公害蔬菜、林果、畜产品、水产品标准化生产达到83%以上,全市蔬菜农药残留整体下降2-3个百分点。
    2、加大生猪饲养过程的监管和屠宰前的“瘦肉精”检测力度,实现“瘦肉精”检出率继续为零;全县生猪定点屠宰率98%以上。
    3、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受到全面遏止。
    4、县城经销小麦粉等5类食品Qs认证市场占有率达到95%以上,农村市场小麦粉等5类食品、肉制品等10类食品占有率达到60%以上;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县城有证食品占有率80%以上,县级以下市场有证食品占有率50%以上。
    5、全面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县城区域内学校食堂、大型餐饮量化分级达到90%。
    6、食品商场(超市)的散装食品经营行为得到规范;大型市场、超市进货索票索证率达95%以上。
    7、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在肉及肉制品、乳制品和儿童食品生产企业建立企业内部生产经营档案,监管职能部门建立配套的质量监管信用档案。
    8、面粉、肉类、儿童食品加工企业基本消除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9、各类食品违法犯罪案件得到及时有效查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10、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有所提高;
    (三)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我县今年的食品放心工程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齐抓共管,全面推进,务求我县食品放心工程取得成效。
    (一)加大对食品源头污染治理的力度
     1、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组织开展对假劣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整治活动,一是开展农资打假,强化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专项整治,实施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削减计划。二是整治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和兽药残留超标行为,加强饲料和兽药等农资生产、经营、使用的管理,逐步建立生产和经营的可追溯制度,组织违禁药品从人用药品领域流向养殖环节。三是整治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行为,整顿水产品市场经营秩序,组织开展水产养殖用药的监管和指导。
    2、强化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与监管。加强对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养殖小区、示范农场生产基地的建设,逐步推进产地环境污染监控工作,大力培育品牌标准化农产品,推动无公害蔬菜、林果、畜产品、水产品标准化生产。
    3、建立全县蔬菜、果品质量例行监测制度,规范抽验程序。加强对禁用限用高毒农药和混配农药的质量抽验,定期发布蔬菜农药残留检测结果。加大对畜产品“瘦肉精”等污染和水产品氯霉素污染的监测力度,对例行监测不合格率较高的区域和农产品进行跟踪检查和专项整治。
    食品源头污染治理工作由农林局牵头负责,质监局、工商局、畜牧水产局,环保局、供销合作社、市场服务中心共同配合,搞好源头污染治理工作。
    (二)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
     1、加大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整治。严格小麦粉、米、油、酱、醋等5类新办企业审核工作;加大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冷冻饮品、方便面、饼干、罐头、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10类食品的市场准入监管力度,严格企业现场核查和许可证发放;启动白酒、茶叶、糖果、水产品、配方奶粉等13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
    2、严查用非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行为。查处食品生产过程中使用非食用物品、病死畜禽、回收过期食品加工后再上市等违法行为,加强对调味品(糖、醋)、米面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乳制品、保健食品、月饼等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并强化食品生产环节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开展落实十查十找任务,检查米(面)、食用油、酱油、醋、米粉(线)、腐竹、干菜、肉制品、水产品、酒类产品等加工点,找陈化粮、矿物油、地沟油、吊白块、回收过期变质食品、工业用双氧水、毛发水、敌敌畏、甲醇等非食用物质,一经发现彻底收缴物品、设备,并依法予以查处。
    3、加强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监管。组织对食品生产企业使用添加剂的专项整治,加大产品质量抽查。特别要加大对面粉、大米、肉类等日常生活用品以及儿童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的专项整治力度,基本消除滥用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4、强化严格审查和发放许可证制度。清理和整顿已获得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对不符合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吊销或收回许可证。推进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准入,严格审查和发放生产许可证,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不得发给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时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管,凡不具备保证产品质量条件的生产企业及产品都要及时退出市场。开展执法检查,查处制售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取缔制假售假窝点。
    5、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加大对定点生猪屠宰厂的监督管理,整顿和规范肉品流通秩序。积极推进牛、羊、家禽的定点集中屠宰工作,清理整顿定点屠宰点,加强定点厂生产肉品质量检验监督检查,切实防止注水肉、病、死猪肉出厂,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屠滥宰行为。
    6、加强对食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加大对饮料、酒、奶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豆制品、腊熏制品、调味品、
罐头、食用油等包装食品质量抽检频次,及时公布监测结果。
    食品加工环节的整治工作,由质监局牵头负责,工商局、卫生局、商务局和公安局共同配合,抓好落实。
    (三)抓好对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
    1、加强主体资格审查,把好市场主体的准入和退出关。对食品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主题资格审查,严格执行前置审批规定,要加强监督抽查的力度,特别是对重点商品要实行定期质量抽验,确保市场食品安全。
    2、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粮食制品、肉制品、蔬菜水果、水产品、干制菌品等品种监督检查的力度;查处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加工的食品,销售病死肉、注水肉、私宰肉,未经检验检疫的各类肉品,使用甲醛、工业碱等有毒有害物质浸泡的水产品及水发制品,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和水果,非法使用保鲜剂加工的水果,用劣质大米或变质粮食加工的粮食制品;严厉查处影响恶劣的食品假标识、假包装、假商标违法案件。
    3、督促食品商场、超市严格落实《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加强对酒类产品销售的日常监督,打击非法销售酒类产品的违法行为。
    4、做好食品进出口的监管,加强对出入境食品的查验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入境动植物及食品的检验检疫,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严厉查处走私和经销无合法来源的进口食品的违法行为。
    5、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和企业自律制度。建立食品经营主体准入、食品市场巡查、不合格食品退市、食品安全信息公示、食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等行政执法制度;建立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帐、质量承诺、协议准入、食品退市等企业自律制度;对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销售环节推行“厂场挂钩”、“场地挂钩”。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经销假冒伪劣、有毒有害及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
    6、建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保障体系,要做好绿色产品的国家标准的宣传和贯彻工作,建立好食品绿色市场。同时负责生鲜食品超市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安全检测机构的建立工作。
    食品流通环节的整治工作,由县工商局牵头负责,质监局、卫生局、商务局、农林局、粮食局、市场服务中心、公安局等部门配合,抓好整治工作。
    (四)抓好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
     1、加大对食堂、餐饮业的食品卫生监管力度。以控制食物中毒为重点,对餐饮业、学校食堂及周遍和建筑工地食堂,特别是对小餐馆、个体门店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
    2、逐步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在餐饮行业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督促学校建立食品卫生主管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理机制。
    3、认真贯彻执行《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搞好散装食品的卫生监督管理。
    4、突出整治儿童食品。加强对儿童食品销售网点的监管,严防有害儿童身心健康的食品出售,坚决遏制无证生产婴幼儿配方奶粉的违法行为。
    食品消费环节的整治,由卫生局牵头负责,质监局、商务局、民宗局、公安局等部门共同配合。
    五、几点要求
    (一)相互配合,积极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本方案提出的任务、目标进行分解,抓好落实。要加强部门间相互配合,协调一致,扎实开展工作。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按照求真务实和抓专、抓细、抓实的要求,明确工作重点、任务和目标,提出具体措施,责任一定要落实到具体部门。
    (三)抓好舆论宣传工作
     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食品放心工程,普及食品安全的科学知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增强全社会和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关切度。
    (四)强化制度建设,建立考核、责任追究制度
    今年省、市政府将对各县食品放心工程进行综合评价,我县将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目标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明确部门责任并签定责任状。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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