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学院“优秀学生社团干部”“““优秀会员”评选
办法
为激励学生参与社团工作积极性,表彰先进,制定此办法。
第一条、评选范围
在校团委正式注册的学生社团会员。
第二条、评选条件
(一)、优秀会员评选条件
1. 加入学生社团一学年以上。
2. 成绩良好,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名次列在班级前50%以内,在市级以上竞赛中获奖或在校级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优先考虑。
3. 本学年被评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等校级的荣誉称号的不再参评。
(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评选条件
1. 符合优秀会员评选条件。
2. 担任社团干部职务一学年以上。
3. 自觉维护社会、学校的安定团结。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有突出成绩,在同学中威信高,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第三条、评选比例
(一)、优秀会员评选比例
本学年社团招新人数≦150,推荐一个名额;本学年社团招新人数在150至250之间的,推荐两个名额;本学年社团招新人数≧250,推荐三个名额。
(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评选比例
本学年社团招新人数≦150,推荐一至二个名额;本学年社团招新人数在150以上的,推荐二至三个名额。
第四条、评选程序
1. 评选“优秀会员”上交自荐表,个人学年总结(1张A4纸,字数在1000以内),获奖情况一览表及个人学习成绩单复印件,一式两份。
评选“优秀学生社团干部”上交自荐表,个人任职报告(1张A4纸,字数在1000以内),获奖情况一览表及个人学习成绩单复印件,一式两份。
2. 团委学生社团部对评优资料进行统计审核,召开社团干部代表会议选举通过后报学校团委,经校团委审核后批准。
3. 学校团委发文公布评优结果,并予以表彰奖励。
第五条、评优时间安排
每学年六月上旬。
第六条、奖励
评出的优秀学生社团干部和优秀会员填写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由学校团委颁发荣誉证书。颁发荣誉证书,并由学校团委行文予以表彰。
第七条、附则
本办法由团委学生社团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共青团肇庆学院委员会
学生社团部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九日
推荐访问:学生社团干部任职报告 社团 优秀学生 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