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专业的宏发范文网平台! 心得体会 党建材料 工作总结 工作计划 思想汇报 事迹材料 发言讲话 述职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正文

最新整理公司税务调研报告例文.docx

时间:2022-01-09 11:26:27 浏览量:

最新整理公司税务调研报告范文

公司税务调研报告范文

根据x地税直查( ) 号文件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视x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对企业所得税的此次稽查,成立专门的调研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采取了调研与聘请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专业人员协助相结合的方式,于 7月14日-17日针对企业所得税进行调研。目前,调研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调研结果汇报如下:

一、本次调研的时间范围和涉及的税种范围

本公司本次调研主要为至度的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

二、调研工作的原则

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税收相关法规,对本公司至度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税种进行彻底的清查,力求做到不疏忽、不遗漏。

2、把握契机,认真做好对照检查工作,提前化解税务风险。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调研,彻底清理违法及不规范涉税事项,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我公司税务基础管理工作,并改善我局税务管理工作的盲点弱点,提高我公司的税务工作管理水平。

三、调研结果

经过为期一周的调研工作,我公司—; 税务工作基本遵守国家相关税收及会计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税费。但工作当中难免存在疏漏,问题主要反映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等。通过此次调研,我公司—;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4,096、18元;其中: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元;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5xx、42元。具体情况如下:

1、度

我公司所得税调研问题主要反映在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881、10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4,580、76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1)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4,881、10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xx084号文)第四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将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881、10元。

2、度

我公司所得税调研问题主要反映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合计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4,061、67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8,5xx、42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1)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我公司 11月购入财务软件14,300、00元直接计入了当期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xx084号文)的规定,应将该无形资产分期摊销,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061、67元。

(2)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无需支付的应付莱思软件公司20,000、00元,软件公司现己合并,并且该公司一直未催收该笔款项,根据x地税直函 89号文中“对于农电提成余额、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00、00元。

推荐访问:税务党员领导干部调研报告 例文 调研报告 税务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