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专业的宏发范文网平台! 心得体会 党建材料 工作总结 工作计划 思想汇报 事迹材料 发言讲话 述职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印发有关税务系统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时间:2022-01-09 11:27:11 浏览量: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税务系统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

大事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务员

【发文字号】国税发[1997]96号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1997.06.09

【实施日期】1997.06.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税务系统领导干部

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税发[1997]96号1997年6月9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培训中心,长春税务学院,局内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结合税务系统的实际,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关于税务系统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税务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根据《规定》的要求,结合税务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本实施意见所称领导干部包括:国家税务

推荐访问:税务党员领导干部调研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 印发 领导干部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