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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民办文化教育培训学校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2-01-10 15:32:21 浏览量:

    近年来,我区民办文化教育培训学校发展迅速,截至目前,全区学校38所,年培训近万人次。这些学校在满足社会成员多样化的教育需求,服务社区群众,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应清楚地看到,民办文化教育培训学校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是:一些学校在利益驱动下,置教育行政部门三令五申于不顾,面向义务段中小学生举办“奥语”“奥数”班和同步文化课补习班;与某些热点学校私下协议,开展义务教育入学选拔性考试;一些学校规模过小,管理薄弱,存在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同时,还存在一些非法举办的“黑班”。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影响了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实施,阻碍了素质教育的深入推进,干扰了正常的教育秩序,也影响了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和教育的整体形象。

为打击违法违规的办学行为,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办学秩序,促进其健康发展,根据《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物价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关于开展民办文化教育培训学校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市教职发[2008]1号)精神,我局决定集中开展民办文化教育培训学校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上下联动,注重实效,依法全面整顿和规范全区民办文化教育培训学校,切实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努力办让政府放心、人民满意的民办教育,为构建和谐**做出贡献。

二、工作机构:

为切实做好本次整顿活动,特成立**区民办文化教育培训学校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组  长:徐  超

副组长:王  文

成  员: 孙学尚、周智林、窦友和、李增毅、曹宏顺、张  颖、陈卫星及各街道教育办成人教育专干。

三、整治内容:

1. 各民办培训学校是否面向义务教育段学生举办了“奥语”“奥数”班和同步文化课补习班;是否超出批准办学范围开展办学活动;是否举办或变相举办义务教育段学生入学选拔性考试;是否开展了营利性活动;发放的广告和招生简章是否经过备案,是否与备案内容相一致。

2. 各义务段中小学是否通过民办培训学校举行入学选拔性考试。

3.各民办培训学校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办学条件是否达标。

4.辖区内是否存在未办理审批手续的“黑班”。

四、整治方式:

1、召开民办文化教育培训学校负责人会议,明确本次专项整工作的内容和要求,要求其自查自纠。

2、由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组织人力对区教育局审批、管理的民办文化教育培训学校进行抽查。

3、由街道成人教育专干对本辖区内无证办学的“黑班”进行摸底,并配合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进行查处、取缔。必要时,可请公安、工商、物价、民政等部门配合,联合执法。

五、时间安排:

集中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8年1月17日至1月21日):整治活动安排部署阶段。对辖区内民办文化教育培训学校的办学行为状况进行全面调查,掌握情况,成立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小组,制定整治方案。

第二阶段(2008年1月21日至1月30日):依法调查处理阶段。针对调查摸底中发现的问题,整治工作小组集中力量,进行查处。对存在问题的学校提出明确要求;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及其他管理问题的学校,责令其限期整改或吊销办学许可证。

第三阶段(2008年元月31日至2月22日):总结阶段。向市教育局上报整治活动总结并制定出我局规范民办文化教育培训学校办学行为的相关措施和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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