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符合入库条件拍卖
机构名单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榕国资产权[2013]59号
【发布部门】福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3.02.08
【实施日期】2013.02.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符合入库条件拍卖机构名单的通知
(榕国资产权〔2013〕59号)
各有关拍卖机构:
根据《福州市市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榕政综〔2006〕183号),以及福州市国资委《关于规范市属企业涉及国有资产范畴中介委托行为的暂行办法》(榕国资综〔2008〕324号)等规定,我委对申请入库的拍卖机构资质进行了审查,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等22家拍卖机构符合条件准予入库,现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有效期自公布之日起一年。
今后,承担福州市市属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拍
1 / 1
推荐访问:福州市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办法 福州市 入库 国有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