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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陕西省岐山县基本农田建设调研报告(罗小兰,王保社)

时间:2022-02-21 15:11:23 浏览量:
  前言

近年来,岐山县农田基本建设在省、市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重视领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新时期的治水思路,以确保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为中心,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灌区平地、非灌区“四田”建设为重点,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基本农田建设的新途径,通过集中连片,规模治理,创建了一批优质工程,使全县基本农田建设得到了迅猛发展,在改善农村生产条件、促进农民增收、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06年县上被授予“全国农田水利建设先进县”,并连续十年夺得陕西省人民政府“水利振兴杯”,连续多年被省、市评为农田水利建设先进县。这些成绩的取得,值得我们进一步去研究和总结。为此,我们对全县近几年农田基本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合理建议,以促进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1 基本情况

岐山县位于陕西省关中平原西部,属渭河流域,土地总面积856.45km2,其中水土流失面积670km2,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78%,是全省水土流失重点县之一。全县辖14个乡镇、144个行政村,总人口46.8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8.33万人,非农业人口8.4万人。县区北依千山,南接秦岭,中部为山前洪积扇平原、黄土台塬及河谷阶地,境内山、川、塬皆有,地形地貌较为复杂。全县总耕地面积52.7万亩,农业人均耕地1.4亩,农民人均纯收入3480元。截止2008年底,全县累计建设基本农田23.6万亩,其中发展流失区水地13.7万亩,新修“四田”9.9万亩。2008年,全县粮食总产达到32.2万t,平均亩产610kg,人均产粮838kg,创历史新高。

2 主要做法和经验

2.1加强领导,搞好协作

基本农田建设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的一项重要举措。多年来,县委、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把基本农田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每年夏收后农业的中心工作来抓。一是提早动手,狠抓落实。每年5月初,县委、县政府及时召开夏季农田基建动员会,专门下发开展夏季农田基本建设的有关通知,对农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水利局和各乡镇逐村组落实农建地块,基层水管站全力做好农建的各项准备工作,对基本农田建设实行统一规划,联村连片,规模治理。二是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领导包抓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落实领导职责。县上同时成立由主管县长任组长,县计划、财政、水利、农业、林业、供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基本农田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具体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并严格按照《水保生态项目建设实施管理办法》和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加强建设管理,统筹安排农事,做到领导、时间、精力“三集中”,从上到下齐抓共管、相互协作;三是把基本农田建设纳入乡镇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并把任务完成情况与干部职工的待遇相挂钩,实行连带责任制,使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农建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四是县水利、财政、国土、农业、供销等部门,能切实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协作配合,为农田基建大会战搞好服务,使全县多年来形成了领导真抓、群众实干、部门共帮、各方协作的良好局面,有力的促进了农建任务的全面完成。

2.2统一认识,明确目标

几年来,县上始终坚持把基本农田建设作为水利工作的硬仗来打,逐年扩大规模,不断提高效益,为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起到了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但是,随着税费改革的稳步推进和“两工”的逐渐取消,农民筹资投劳相对减少,给农建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对此,县上一方面加大农建的投入力度,另一方面切实遵照群众意愿,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筹资投劳。与此同时,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体及组装宣传车、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开展基本农田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坚持不懈地开展基本农田建设,是保证和提高现有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基础性工作,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处理基本农田建设与税费改革、近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进一步调动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

2.3坚持标准,合理规划

搞好规划是建设高标准、高质量基本农田的前提和基础。县水利局作做为实施单位,按照“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综合治理、效益优先”的原则,在规模治理和措施综合配置上下功夫,认真做好基本农田建设的规划工作,切实做到 “五个结合”、“五个转变”,即:把基本农田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提升农业产业化相结合,与扶贫治理开发相结合,与配套小型水利工程相结合,与水保综合治理相结合;由以人为主、群众运动向以机为主、人机结合转变,由单纯重视修地向修地兴水并重转变,由重工程轻林草向综合治理转变,由重修轻管向修管并重转变,由数量粗放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增强了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促进了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2.4政策驱动,精心实施

工程实施中,县上妥善解决“两工”逐步取消后农建的投入问题,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基本农田建设的新机制、新办法,严格区分加重农民负担与农民自愿筹资投劳、改善自己生产生活条件的政策界限,本着“自愿互利,注重实效,控制标准,严格规范”的原则,采用政策调动、利益驱动和项目带动的做法,制定和完善切实有效的激励措施,调动干部群众投身农建工作的积极性。一是实行奖补政策,逐年加大奖补力度。县上每年对完成平地修田任务,且连片治理面积在百亩以上、亩均移动土方在150m3以上的田块进行奖励、补助,最高标准为100—200亩田块奖10补20(即每亩奖10元,补助20元);200—300亩田块奖20补20;300—500亩田块奖20补30;500亩以上田块奖30补40。二是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把需要向农民筹资投劳的项目、数额等事项,由村民委员会事前提出,并做预算向村民公布,征求意见后,再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筹资投劳方案,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报县政府农民负担监督机构备案,以此筹资投劳兴修基本农田。同时,针对个别村组工程量大、劳力少的状况,通过相互协调,民主议事,村组间达成了借工、换工协议,确保农建用工。三是实行水利投资与农田基建挂钩的办法,对农建工作搞得好的乡镇在水利投资和政策上予以倾斜,使基本农田建设和其他水利工程建设同步发展,相互配套,共同增效。四是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基本农田建设的投入力度。按照新形势的要求,坚持民办公助的原则,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农民自愿投入为主体、其他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基本农田建设投入机制,建立了资金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五是抓点带面,整体推进。县上对准备工作充分、群众积极性高、领导重视的乡镇予以重点支持,建设示范工程,为面上树立样板,进而辐射和带动全县基本农田建设工作的全面开展。

2.5综合治理,注重效益。

基本农田建设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基础措施。在历年基本农田建设中,县水利局始终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和“宁修一亩标准田,不要十亩低水平”的原则,严格按照省级基本农田建设标准,强化质量管理,搞好技术服务,创建精品工程。一是围绕治理水土流失,按照效益优先的原则,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整村推进,打破村组界限,实行村组联合,集中连片,综合治理。京当乡张家村自2000年以来,连年筹资投劳大搞基本农田建设,共建设基本农田5000余亩,使人均基本农田面积由原来0.6亩增加到1.2亩,年直接经济效益32万元。该村通过水保综合治理,形成了“山顶戴帽子,山腰缠带子,山脚铺毯子,地边围裙子,沟道打坝子”的“五子登科”综合治理新格局,张家村所在的七星河流域曾被国家水利部、财政部命名为“十百千”示范小流域。同时,在基本农田建设的基础上,因地制宜配套小型水利工程,新增农田灌溉面积,解决灌区“水中旱”问题。二是精心组织,科学施工,严格质量标准,讲求实效。全县农建从规划到实施,县、乡两级技术人员能够奋战在一线,夏收前,对农建地块进行全面规划;夏收后,及时组成专业小组,现场搞好技术服务指导。在工程建设中,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严把施工质量关,对初步建成的基本农田进一步精修细整,达到“田面平整、地埂端直、四棱见线”的质量要求。

2.6加强管护,巩固成果。

为了巩固治理成果,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县水利局坚持“建管结合,建管配套”的原则,认真落实后期管护责任。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陕西省水工程管理实施办法》及有关工程技术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岐山县水工程管理实施细则》、《岐山县水保生态工程实施管理办法》及《岐山县水保生态工程建设施工标准》等规章制度,对新建项目都建立管护档案。同时,在京当乡、益店镇建立水保生态管护示范区,结合实际情况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管护合同,制订乡规民约,设立工程管护标志牌,落实管护人员,明确管护职责,确保工程效益的充分发挥;二是工程建成后按面积承包到农户自主经营,具体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承包人在暴雨和汛期后要对工程进行检查,发现有冲刷、穿洞等水毁现象,能及时进行修补完善,确保工程建设标准,充分发挥工程效益;三是深入贯彻落实《水法》、《水保法》及《陕西省水工程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督管理,依法保护治理成果,确保工程效益的充分发挥。

3 存在问题

3.1由于全县镇村集体经济十分困难,许多配套资金难以就位,致使部分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农建工程投入资金不足,影响了工程进度。有些自筹资金不能及时到位,致使部分靠群众集资投劳的工程进度缓慢,不能及时投入使用。

3.2少数村干部对农田基本建设工作不够重视,工作精力不集中,责任感、紧迫感不强,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导致一些重点工程启动晚或工程进展缓慢。

3.3开展农田基本建设的劳力难组织。税费改革取消“两工”,农民投工投劳的数量大幅度下降,投工投劳的积极性锐减,农建工作开展劳力难以保证。全县农田基本建设资金除国家、集体少量补助外,主要靠受益区农民投工投劳完成。取消“两工”后,投工投劳数量有所下降。最近几年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工投劳只是国家投资建设重点项目配套资金的主要来源。另外,农民投工投劳的积极性不同。对于跨镇、跨村的农田基本建设,各镇、村受益程度不同,农民对其建设的积极性也不一样。

3.4部分工程存在重建轻管现象。对建后交付使用的工程,就如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化管理,制定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或村规民约,使工程管理逐步走向市场化、社会化的思路不活,办法不多,致使部分工程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4 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4.1继续坚持项目带动战略,用好项目扶持政策

农田基本建设要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必须实施项目带动战略,运用国家投资带动和吸纳社会力量,以项目工程为基点,带动和辐射全局,形成规模,整体推进。并用好项目扶持政策,明确奖补对象、范围,调动民办小水利的积极性,形成国家兴办大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群众兴办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的新格局。

4.2区分加重农民负担与群众自愿投工投劳的政策界限,落实“一事一议”政策

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政策性管理办法,采取“一事一议”,让基层干部用民主的办法来搞农田基本建设。只要农民自愿,不搞强迫命令,坚持注重实效,不劳民伤财,农民总是愿意投工投劳,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有利于调动和保护群众这方面的积极性。

4.3加大财政投资政策的落实力度,并对农民修地兴水给予适当补助

在工程实施中,政府部门要加大对水利与农田基本建设的投入力度,每年拿出新增财力的一定比例作为水利建设基金用于农田基本建设和小型水利设施配套。同时,在“一事一议”的基础上,鼓励农民修地兴水,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加以扶持,调动其大搞农田基本建设的积极性。

4.4制定社会投资改土兴水的优惠政策

积极推进小型农田水利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明晰所有权、放开建设权、搞活经营权”,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收益”的原则,吸纳社会资金,形成全社会兴办水利的良好氛围。制定优惠政策,用政策、机制扶持民办水利事业的发展。

4.5改变组织形式,积极推动群众投工投劳

搞好农田基本建设,农民投工投劳是关键。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组织发动与引导服务工作。要严格区分加重农民负担与农民自愿投工投劳改善自己生产、生活条件的政策界限,大力提倡发扬自力更生的好传统。一是坚持“一事一议”,提高群众参与程度。在加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前提下,严格按照“一事一议”程序,本着“自愿互利,注重实效,控制标准,严格规范”的原则,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农田基本建设等项目投工投劳。要推行“组织群众议、申报项目批、针对项目用、民主理财审、财务公开看”的办法,真正做到问计于民、造福于民、取信于民。二是引导组建农民合作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要因势利导,规范、扶持农民协会等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通过农民协会来组织发动农民投工投劳。三是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通过财政投入的引导,调动农民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目前,全县开展的“民办公助”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机制效果很好,反响很大,要继续推行。政府拟从财政收入中拿出部分资金,按照多干多补,少干少补,先干后补的办法加大项目建设奖补力度,以促进全县农田水利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作者简介

罗小兰,女,助理工程师 ,1976年3月生,1997年毕业于省水利学校,现就职于岐山县水电工作队,从事水利工程设计工作。2009年,在申报《全自动净水器在千山供水工程中的应用》科技项目中,曾获市水利科技推广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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