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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措施8篇

时间:2023-05-03 16:08:01 浏览量:

篇一:科研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措施

  

  科研项目的组织管理措施中的人才保障

  当今社会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科研项目的数量和规模也在迅速增加。为了保证科研项目的高效开展和取得科研成果,组织管理措施是非常重要的一环。而人才保障是这些措施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合理分工,人人有责

  科研项目的合作团队成员来自不同的部门、单位或学科,他们在项目中有不同的职责分工。科研项目的组织管理者要根据每个成员的专业素质、工作经验和研究兴趣,合理分配任务,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同时,也要在项目进行过程中适时调整任务分配,让每个团队成员都有收获。

  二、注重人才培养,拓展视野

  科研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不同的团队成员会面临不同的研究难题,需要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的支持。组织管理者需要注重人才培养,为项目成员提供培训和学习机会,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同时,还要关注成员的综合发展,如提供国内外研讨会、出国考察、实践交流等机会,拓展其研究视野。

  三、激励机制,激发创新活力

  科研项目中,不同的团队成员都有各自的优秀研究成果,如何利用这些成果促进全员创新是组织管理者需要关注的一点。激励机制是很好的推动力量,组织管理者可以设计一些奖励措施来激发成员的创新活力,比如:设立奖金、荣誉、晋升等激励措施,以鼓励团队成员主动创新,促进科技成果的产生和转化。

  四、强化交流合作,提升实践能力

  科研项目中,不同团队成员之间的交流和合作是非常必要的。组织管理者可以设置工作会议、讨论会、座谈会等交流合作机制,促进成员之间的交流和协作,推动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这种模式还可以激发团队成员的实践能力,让他们从中得到借鉴和提高。

  五、优化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

  科研项目涉及到许多实验及数据处理等复杂的工作,这就要求成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能和良好的工作环境来支持他们的工作。为此,组织管理者需要优化团队的工作环境,包括提供良好的场所和设施和设备,以及组织规律的办公和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六、者是社会学管理的发展方向,对人才需求越来越高。要实现高质量的人才保障,除了上述措施,还需要加强资金支持、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提供全面的资源保障,以及制定全面有效的人才培养计划,为科研项目提供更加优质的人力资源保障。

篇二:科研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措施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防科技工业科研项目管理,促进自主创新,规范管理行为,提高投资效益,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科研项目,是指使用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由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局)审批的基础科研、技术基础、民用航天、核能开发、军用技术推广、基础产品创新、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和军品配套与民口整机等科研计划中所安排项目的统称。

  第三条

  科研项目管理遵循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程序规范、决策科学、实施顺畅、监督有力、考核严密的原则。

  第四条

  科研项目分为基础研究类、技术研究与开发类和工程研制类三类。

  基础研究类项目是指探索新原理、新概念、新方法、并进行原理性验证的研究项目;支撑行业发展的技术基础项目。

  技术研究与开发类项目是指运用基础研究和其他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开展单项或若干项新技术研究开发或验证,从而形成实用新技术或基础性产品的研究项目。

  工程研制类项目是指集成相关技术研究成果,研制开发可直接交付使用或直接推向市场的新型号、新产品或新系统的项目。

  第五条

  科研项目管理按阶段划分为:规划与指南、论证与审批、年度计划、组织实施、验收与后评价五个阶段。。1欢迎下载

  第六条

  国防科工局是国防科技工业科研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科研项目规划与指南编制、科研项目审批、年度计划下达、监督组织实施、组织验收与后评价等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中央直属企业,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以下简称有关部门和单位)承担本部门(单位)的科研项目管理职责,负责科研项目的论证和申报、组织实施过程管理,提出年度计划建议、协助国防科工局开展五年规划编制、组织实施情况检查和报告、验收与后评价准备等工作。

  有关部门和单位所属的承担研究任务的单位(以下简称承研单位)是科研项目的责任主体,按要求负责开展具体科研工作。

  第七条

  科研项目承研单位应具备企事业法人资格。承担有保密要求位,应具有相应资质。多个单位联合承担科研项目.应明确牵头责任单位。

  第八条

  国防科工局鼓励和引导有资格的承研单位有序竞争科研项目,具备条件的科研项目要招标择优确定承研单位。对于技术难度特别大的科研项目,可以安排采用不同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案的承研单位分别承担。

  第九条

  科研项目预决算和经费使用管理按照《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防「2008]11号)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涉密科研项目按照保密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规划与指南

  第十一条

  国防科工局负责编制科研项目规划与指南,用于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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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科研项目的论证和审批。科研项目规划与指南的时间期一般为五年,也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十二条

  科研项目规划与指南按照国防科技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总体部署,根据实际需要分科目编制。应包括总体发展目标、发展思路、重点支持的领域和方向、重大科研项目、政策措施等。

  第十三条

  各科目科研项目的规划与指南经批准后,按规定的密级要求,在相应的范围内发布。

  第十四条

  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国防科工局负责适时组织科研项目规划与指南的调整工作。

  第三章

  论证和审批

  第十五条

  科研项目应按照规划与指南,分类进行论证和审批。原则上应审批科研项目建议书和任务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于特定研究需求,国防科工局可发布科研项目申报通知,部署科研项目的论证工作。

  特别重大、复杂的工程研制类科研项目也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审批,但应在科研项目建议书批复中明确审批节点与要求。

  在规划与指南或申报通知中已明确立项的科研项目,可直接论证和审批科研项目任务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再审批科研项目建议书。

  第十六条

  科研项目建议书重点论证开展科研的必要性、现有的研究基础(含已掌握的知识产权)、研究目标和主要研究内容、研究周期、研究经费匡算等。。3欢迎下载

  第十七条

  科研项目建议书的申报审批程序:

  (一)论证申报。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国防科工局印发的科研项目规划与指南,组织所属单位开展科研项目论证,编制科研项目建议书。

  (二)形式审查。国防科工局对科研项目建议书进行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科研项目是否符合规划与指南要求、承研单位的资格要求和科研项目建议书的完整性等。不符合要求的科研项目建议书,退回有关部门和单位。

  (三)专家审查与评估。国防科工局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科研项目建议书,组织专家评审或委托中介机构咨询评估。重点审查科研项目的必要性,研究目标、研究方案与研究经费的合理性等。

  (四)审查与评估意见反馈。国防科工局应及时将评审或评估意见通告有关部门和单位。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意见反馈给国防科工局。

  (五)批复。综合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及评审或评估意见,国防科工局商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科研项目建议书。批复中应明确研究目标、研究周期、研究经费、研究工作启动时间、后续论证工作要求等。不具备批复条件的科研项目,由国防科工局通告有关部门和单位。

  第十八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在国防科工局批复科研项目建议书后6个月内或按照科研项目建议书批复、申报通知中明确的时间要求,上报科研项目任务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科研项目任务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重点论证具体技术方案、主要进度节点和阶段目标要求、任务分工、研究经费细化测算、预期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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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含知识产权)等。工程研制类科研项目还应进行技术储备、研制风险、投资效益等分析。

  第十九条

  科研项目任务书的申报审批程序:

  (一)论证申报。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据国防科工局批复的科研项目建议书或有关项目申报通知,组织承研单位开展科研项目论证,编制科研项目任务书,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国防科工局。

  (二)形式审查。国防科工局对科研项目任务书进行形式审查,主要审查与科研项目建议书批复要求或科研项目指南的符合程度,以及科研项目任务书有关要求符合程度等。不符合要求的科研项目任务书,退回有关部门和单位。

  (三)专家审查与评估。国防科工局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科研项目任务书,组织专家评审或委托中介结构咨询评估。重点审查科研项目研究方案可行性、研究阶段与目标要求、任务分工、研究周期、研究经费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四)审查与评估意见反馈。国防科工局应及时将评审或评估意见通告有关部门和单位,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意见反馈给国防科工委。

  (五)批复。综合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及评审或评估意见,国防科工局商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科研项目任务书。批复中应细化明确研究目标、主要研究内容或研究方案、研究周期、研究经费、主要研究任务分工、组织实施管理要求等。不具备批复条件的科研项目,由国防科工局通告有关部门和单位。

  第二十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在上报科研项目建议书和任务书时,必须提交科研项目诚信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申报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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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的唯一性做出承诺。

  第四章

  年度计划

  第二十一条

  国防科工局负责编制下达科研项目年度计划。年度计划是科研项目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明确当年科研任务的目标要求、主要研究内容、进度节点和成果形式、年度经费安排等。

  第二十二条

  科研项目年度计划申报和下达程序:

  (一)部署编制。国防科工局每年9月底前布置下一年度计划编制工作,明确下一年度科研计划的政策、原则、重点和要求。

  (二)建议申报。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要求上报下一年度计划建议。计划建议需列明科研项目名称、类别、研究周期、经费规模及资金来源、累计安排经费、累计完成费、本次计划申请经费及研究内容、进度节点和具体目标等内容,并附本年度科研计执行情况及年底前完成情况预测。

  (三)综合平衡。国防科工局根据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审核和综合平衡,经与有部门和单位协调后,提出下一年度计划草稿。

  (四)审批下达。国防科工局商财政部落实预算后,分批下达科研项目下一年度计划。

  第二十三条

  科研项目申请列入年度计划,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年度计划安排原则和重点支持方向;

  (二)首次列入年度计划的科研项目,应符合批复启动时间和预算管理的要求;

  (三)接转安排的科研项目,其上一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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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计划研究容、进度节点和具体指标明确;

  (四)承研单位没有受到国防科工局有关处罚;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四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与承研单位应严格遵照下达的年度计划执行,不得擅自调整。因出现重大情况必须调整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于当年8月底之前上报年度计划调整请示。

  第五章

  组织实施

  第二十五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国防科工局在科研项目建议书或任务书批复中明确的启动时间,组织承研单位及时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

  第二十六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严格按照科研项目批复、年度计划和有关规定,指导、督促承研单位完成科研任务,及时协调处理各种问题。重大事项报国防科工局协调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于每年6月和12月底前将科研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建议等向国防科工局报告。

  第二十八条

  国防科工局直接或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抽查、现场检查、阶段评审等多种方式,对科研项目进展、预算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于研究周期超过2年(含)的科研项目,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检查。

  对于重大科研项目,国防科工局将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分阶段审批实施的特别重大、复杂的工程研制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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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研项目,根据科研项目批复中明确的节点,在研究工作转入下一阶段前,应组织转阶段评审。评审通过后,由国防科工局或委托有关部门和单位批准转入下一阶段工作。

  第三十条

  工程研制类科研项目承研单位将主要分系统转包、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及时报国防科工局备案。原则上应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转包、分包单位。招标工作由有关部门和单位参照国家招投标管理的规定组织实施。

  第三十一条

  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承研单位不得擅自调整批复内容。出现以下情况的,按程序上报国防科工局,由国防科工局或委托有关部门和单位累计完成经巨度科研计划审批调整:

  改变科研项目研究目标、主要研究内容或技术指标的;

  增加中央财政科研经费或提高中央财政科研经费比例的;

  主要承研单位发生变更的;

  研究周期预计需要延长1年以上的;

  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二条

  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及时报国防科工局审批终止科研项目:

  (一)因技术发展或市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科研项目已失去研究开发意义;

  (二)由于时间推移,技术、经济指标低于国内已有同类水平;

  (三)技术方案和技术指标无法达到预期目标,并无有效解决办法;

  (四)科研经费或配套的技术引进、技术改造、基本建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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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法落实;

  (五)承研单位的负责人或技术骨干发生重大变更,致使项目无法按计划继续进行;

  (六)因不可抗拒因素致使科研项目无法按计划进行。

  第三十三条

  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国防科工局可以直接作出撤销科研项目的决定:

  (一)已列入国家其他科研计划,重复申报;

  (二)挪用中央财政科研经费;

  (三)组织管理不力,严重影响科研项目顺利实施或发生重大失泄密事件;

  (四)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违规违纪行为;

  (五)弄虚作假,未在科研项目诚信承诺书中如实说明情况;

  (六)连续2年未按年度计划要求完成研究任务;

  (七)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四条

  被终止和撤销的科研项目,国防科工局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停止安排计划科研经费。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承研单位在1个月内完成科研项目决算,连同固定资产购置情况一并报国防科工局核批。科研项目剩余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全部上缴财政部。

  第六章

  验收与后评价

  第三十五条

  科研项目按照经费规模和项目性质,由国防科工局组织或委托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验收。

  第三十六条

  国防科工局对科研项目进行验收,主要对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完成情况、技术成果及知识产权、经费使用、效益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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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等进行核查,评价科研项目执行效果。

  第三十七条

  科研项目研究工作完成后,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在最后一批科研计划下达后12个月内,组织承研单位编制完成验收申请报告,报国防科工局申请验收。不能按期提请验收的,应专题报告国防科工局申请延期。

  验收申请报告包括科研工作总结报告和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科研工作总结报告主要包括:研究工作总结,经费决算报告,主要科研成果及知识产权报告,工艺规程、技术标准,相关图纸和数据、软件、样品试验或试用报告、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等与研究工作有关的材料。

  第三十八条

  总经费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科研项目的财务决算由国防科工局组织审计,总经费在300万元以下科研项目的财务决算由国防科工局委托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审计,审计意见应报国防科工局备案。

  第三十九条

  科研项目原则上应在批复的研究周期内完成验收。科研项目申请验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全面完成批复的各项工作内容;

  (二)达到批复的技术指标和工作目标;

  (三)完成了财务决算审计,有明确的审计结论;

  (四)按档案部门规定完成归档资料编写。

  第四十条

  科研项目验收主要核查以下内容:

  (一)批复的各项目标和内容完成情况;

  (二)经费使用情况;

  (三)研究成果试用(使用)及应用情况;。10欢迎下载

  (四)研究成果的意义和水平;

  (五)知识产权管理及成果转化情况。

  第四十一条

  国防科工局组织科研项目验收审查后办理验收批复。委托有关部门和单位验收的科研项目,应在验收工作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验收批复上报国防科工局备案。

  第四十二条

  科研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依照科学技术保密、科技成果登记、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科学技术奖励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十三条

  国防科工局根据科研项目具体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后评价工作。后评价结论作为有关部门和单位与承研单位后续申报科研项目的重要参考。

  第七章

  罚则

  第四十四条

  科研项目管理工作人员,在申报、评审、验收及经费管理过程中,违反规定的程序或滥用职权、拘私舞弊,给国家利益造成损害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依法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承研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科研项目严重脱离计划预期的,国防科工局给予通报批评,并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同时将视情节给予调减相关项目科研经费或暂停受理其他科研项目的处罚。

  第四十六条

  科研项目管理出现以下问题,国防科工局将在一年内暂停受理承研单位其他科研项目。

  (一)列入年度计划的科研项目有3个以上未能按计划要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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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研究任务的;

  (二)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重大调整事项未按规定程序及时报批的;

  (三)出现3个科研项目研究工作结束后未通过验收的;

  (四)出现2个科研项目被终止的;

  (五)发生重大失泄密事件,情节严重的。

  第四十七条

  科研项目管理出现以下问题,国防科工局将在两年内暂停受理承研单位其他科研项目。

  (一)科研项目重复申请国家科研经费支持的;

  (二)中央财政科研经费被挪用的;

  (三)擅自终止项目研究,或隐瞒项目实施中重大质量事故的;

  (四)出现科研项目被撤销的。

  第四十八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与承研单位拒不执行国防科工局做出的处理决定,在彻底整改前,国防科工局将不再受理其科研项目申报。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相关单位可根据不同科研项目的特点和具体工作要求,制定实施细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12欢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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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科研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措施

  

  科研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管理,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创新,根据《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组织实施的以科研资金资助为主的各类科研计划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是指执行各类科研计划过程中所产生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计算机软件等有形和无形的研究开发产出。

  本办法所称的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是指与项目成果有关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以及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

  第四条

  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包括科研计划项目立项、实施和验收以及科技成果转化等环节的知识产权管理。

  第五条

  公司技术分中心负责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的管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有关规定行使政府对有关科技成果所拥有的权利。

  第六条

  公司技术分中心支持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信息资源的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有关行业、重点领域科技信息的采集和加工,为研发决策和研究成果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支撑。

  公司技术分中心扶持和规范技术革新机构,推动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建设,鼓励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发展,促进查新、知识产权申请保护等工作与科技创新活动的有机结合。

  第二章

  权益归属

  第七条

  科研计划项目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国家所有。公司技术分中心在立项或签订合同时予以确认,并指定机构负责成果及其知识产权的管理。

  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国家所有的,公司技术分中心在签订合同时应约定项目承担者(法人或自然人,包括实行课题

  制管理的项目责任人及其依托单位,下同)是否拥有免费的自行实施、使用权或其他类似权利。

  科研计划项目产生的科学数据归国家所有,但项目承担者可以合同约定形式在一定年限内独享基础性自然科学数据的使用权并获取收益。

  第八条

  除第七条规定外,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属及利益分享由合同各方在订立合同时约定。

  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经合同约定授予项目承担者的,项目承担者可以依法自主决定实施、许可他人实施、转让、作价入股等,并取得相应的收益,但在国家紧急情况下或项目承担者未采取措施保护和实施研究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的情况下,公司技术分中心保留无偿使用、开发、使之有效利用和获取收益的权利。

  第九条

  与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有关的发现权、发明权和科学论著的署名权属于发现人、发明人和作者。

  凡以内部报告形式或公开出版的研究成果著作,都应在著作的适当版面注明项目委托方。在国际上发表的,遵从国际惯例。

  第三章

  项目管理

  第十条

  科研计划项目立项应签订科研计划项目合同,并附计划任务书。实行课题制管理的,按《科技工作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签订科研合同。项目合同或计划任务书中要明确约定项目的知识产权具体目标、任务,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约定有关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分享办法,确保政府科技计划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权属清晰。

  项目承担者与其他研究开发者共同研究开发的,共同研究开发方之间必须约定有关知识产权的分享办法。

  第十一条

  项目承担者需要将部分任务委托第三方进行研究开发的,应当征得公司技术分中心同意并在计划项目合同书中明确,但委托第三方进行常规试验、提供社会化科技服务和少量辅助科研工作的情况除外。

  项目承担者委托第三方进行研究开发应当签订合同,约定有关知识产权的分享办法。项目承担者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不得影响公司技术分中心根据本办法规定和相应科研计划项目合同约定所拥有的对该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的权利。

  第十二条

  公司技术分中心在审查科研计划申请项目时,应同时审查项目承担者的知识产权拥有情况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情况。涉及科学数据的,应同时审查项目的科学数据提交计划。

  对可能形成专利的科研项目,项目承担者要建立论文发表的登记审查制度,以保证科研成果能够符合专利审查条件。

  第十三条

  项目承担者在科研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随时跟踪与本科研计划项目有关的知识产权信息,并对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产生的阶段性成果,及时以专利或技术秘密等形式予以保护。

  项目承担者如发现科研计划项目合同确定的研究标的已由他人全部公开或部分公开,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技术分中心并附有关证据,经公司技术分中心同意后,办理合同变更或解除手续。

  公司技术分中心或公司技术分中心科技计划管理部门(包括受公司技术分中心委托管理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等)对科研计划项目的知识产权保护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并依据合同对履行义务情况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公司技术分中心在合同计划预算中专门设立知识产权费用栏目,专项用于支持在知识产权申请和维持方面所支出的费用。

  第十五条

  项目承担者在申请对科研计划项目进行验收前,应当先采取措施保护有关知识产权。未采取措施的,公司技术分中心不予受理验收申请。

  项目承担者申请验收时,应同时提供可公开上网共享的有关该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的信息摘要;涉及科学数据的,应提供相应数据已提交的证明。

  第十六条

  项目承担者应当自项目完成后15日内,就其研究成果申请发明专利或按技术秘密形式处理向公司技术分中心提出报告,并附有关的证明材料。公司技术分中心自收到报告后30日内作出审定。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项目承担者的处理意见。公司技术分中心不同意项目承担者提出的处理意见的,在作出决定前应告知项目承担者有申辩的权利。

  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国家所有的,项目承担者应自项目完成后30日内,就该项目研究成果申请专利或按技术秘密形式处理向公司技术分中心提出建议报告,并附有关材料。如需申请专利的,项目承担者应按公司技术分中心指定的机构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七条

  项目承担者申请专利的,应在分别取得专利申请号和专利权后30日内向公司技术分中心登记备案。

  项目承担者决定或公司技术分中心同意项目承担者对科研成果以技术秘密形式处理的,项目承担者应制定技术秘密的保护方案,并报公司技术分中心备案。

  项目承担者应与项目参与者和接触技术秘密的有关人员签订技术秘密保护协议。

  第十八条

  项目承担者实施科研计划项目所产生的计算机软件,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向相应的登记管理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并在登记获准后30日内向公司技术分中心备案。

  第四章

  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

  项目承担者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不符合本条规定的,公司技术分中心有权干预。

  第二十条

  专利申请号备案后,项目承担者应在其后三年内每年报告一次有关该专利审查进展、授权、实施或许可实施的情况,以及支付给发明人或成果完成人报酬的情况。

  第二十一条

  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国家所有的,公司技术分中心有权指定单位实施所取得的知识产权。

  被指定的实施单位若非原项目承担者,应当就知识产权使用费及其支付方式与项目承担者达成书面协议。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公司技术分中心依有关规定确定合理的使用费。

  除另有约定外,被指定的实施单位不能自行再转让该项目知识产权。被指定的实施单位对该项目知识产权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十二条

  项目承担者无正当理由未及时申请专利的,公司技术分中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有权决定转让该项目研究成果的专利申请权。项目承担者应协助提供所需的资料和办理相应的手续。

  项目承担者转让或公司技术分中心决定转让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时,有关的成果完成人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项目承担者取得专利权后,拟放弃该专利权的(包括不再支付专利年费的),应在有关法定期限届满2个月以前通知公司技术分中心接受该项专利权。公司技术分中心指定单位接受该项专利权的,项目承担者应协助依法办理让渡手续。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对确定为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主要承担人员,在科研任务尚未结束前擅自离职,并给国家或者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泄漏有关技术秘密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技术分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1年6月14日起施行。

篇四:科研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措施

  

篇五:科研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措施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公司科研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提高科研经费的投资效益,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公司科研人员所从事的科研工作属于公司经济发展中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的品牌和各项资源条件是科研人员承担科研项目和完成科研任务的基本前提,科研人员要充分认识公司的资源与条件在科研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增强法律意识,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规定,自觉规范科研行为。

  第二条

  科研项目管理的内容是:科研项目的管理层次、职责、科研课题的申请、论证和立项,科研计划的编制,科研计划的实施,科研计划的检查,科研计划的总结和验收。

  第三条

  项目管理层次及相关职责:

  公司的项目管理实行科技公司、下属事业部两级管理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技术中心办公室代表公司实施归口管理,负责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协调和宏观管理,以及项目合同的签订、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鉴定及后续的申报奖励管理等;各部门、下属事业部配合技术中心办公室负责本部门项目的具体管理、进度检查;项目组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结题鉴定及成果转化以及专利、标准、技术工作总结等材料的提供。

  1、公司设项目决策委员会,负责对公司所有投资项目的终审评估。

  该委员会主任由总裁兼任,其他成员根据项目类型由公司研究所、推广应用、资产财务、市场营销、信息管理等方面的人员及部门负责人组成。必要时可外聘专家参加。主要职责是:

  (1)

  审定各项目科学性和可行性;

  (2)

  组织项目评估或评审,提出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经费预算安排

  建议,签订项目任务书;

  (3)

  审定各项目的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各项目间的任务与进度,确保项目总体目标如期实现;负责项目经费的落实;

  (4)

  主持并批准项目内部阶段成果的验收;

  2、技术中心办公室为项目管理日常工作的具体责任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

  负责项目立项、实施、验收过程中应由项目主持的各项活动(会

  议、评审、验收、论文编选等)的组织与管理;

  (2)

  负责各项目任务书、计划、总结、汇报与报表的搜集与汇总;

  负责文档的建立与保管;

  (3)组织项目实施进展的监督、检查,上报项目季、年度执行情况及有关信息报表,协调并处理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4)组织项目验收,按要求组织项目验收的有关文件资料准备。

  3、科研项目的管理分为公司技术中心办公室、事业部研究所两级,公司技术中心办侧重重点项目的管理,事业部研究所从事一般项目的管理。

  (1)公司重点计划项目

  ⅰ、国家级、市部级、区级项目和课题;

  ⅱ、国家级、市部级、区级各类基金项目;

  ⅲ、产学研合作项目;

  ⅳ、其它重大计划项目;

  (2)事业部一般项目

  ⅰ、公司委托的研究项目;

  ⅱ、根据市场需求,自行立项的研究项目;

  ⅲ、原有产品质量提升、工艺改进项目。

  第二章

  科研项目的申请、论证和立项

  第四条

  凡申请列入上级科研计划的公司级重点计划项目,由技术中心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填写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项目申请书》及论证材料(填写内容要认真、详细,论据充分,经费预算合理,并由课题负责人和参加人员签名),由主管科研的公司领导签署意见后报送上级科技主管部门。待上级部门批准后,列入公司科研计划的管理范畴。

  第五条

  申报上级项目,采用成熟一个申报一个的方式,根据上级政府要求申请上报。

  第六条

  凡属事业部管一般计划项目,需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年度科研计划项目书》和《经费预算计划表》,经所在的事业部领导批准,由项目审查委员会审查立项,在技术中心办公室登记、备案,列入公司科研计划的管理范畴。

  第三章

  科研计划的编制

  第七条

  公司科研计划编制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承担的国家、行业、市重点科研项目、各级政府部门下达的科技项目、产学研项目及事业部内部研发项目等。

  第八条

  公司科研计划每年编制一次。课题负责人按照原计划任务书或合同的要求及安排,将本课题下年度的研究计划、目标等内容填入《上海中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度科研计划表》(对新立项目,必须有可行性分析报告),经技术负责人及总经理批准后,于每年10月底前报技术中心办公室。技术中心办公室对报送的科研计划进行整理、分析、组织评估,编入下年度的公司科研计划,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

  科研计划的实施

  第九条

  科研计划项目确立后,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执行《计划任务书》的要求,做到研究内容、实施方案、研究人员、措施和条件及组织领导五落实,保证计划合同任务的完成。

  第十条

  区级以上的科研项目和产学研合作项目由技术中心办公室负责管理,协调和解决计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公司、事业部两级管理机构要经常了解计划项目的进展情况,督促计划的执行,帮助解决计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第五章

  科研计划的检查

  第十一条

  公司对所有科研项目每季度检查一次进度(见附表三:科研项目计划执行情况检查表),项目结束后进行全面检查。项目承担部门要定期向技术中心办公室上报情况。

  (一)

  检查内容:

  1、计划执行情况

  要求各课题组每季度对照科研计划实事求是地对研发情况做出评价,评价分四类:(1)按计划进度进行(2)进度超前

  (3)拖延

  (4)停顿(5)申请撤消;

  2、取得的进展和阶段性成果

  认真总结进展情况,对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要从专业技术的角度详叙其成果的内容和水平。

  3、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

  对照计划要求,写明未完成任务的原因和阻碍工作开展的主要问题以及解决和拟解决的措施。

  4、经费和人员情况

  对照计划,报送本季度的经费使用情况和参加人员的工作情况及变动情况。

  项目的实施实行定期小结汇报的制度,每一个项目应在每一季度的最后一个月底前向技术中心办公室报送季度进展情况,在每年年底前向技术中心办公室报送年度执行情况总结。技术中心办公室应及时汇总各项目的季、年度进展,发布项目进展报告。

  第六章

  科研项目的总结、验收和评价

  第十二条

  各级科研计划项目完成后,应对照《项目申请表》或《技术合同书》的条款认真总结,整理出完整的工作总结、技术总结、专利、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企业标准、用户报告及其他技术资料报技术中心办

  公室,由技术中心办公室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及办法组织验收、鉴定和上报,并将完整资料送档案室存档。其成果的奖励、转让和专利申请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

  公司科研项目及其知识产权属公司所有,有关人员不得私自转让或泄密。如有违反,经查实后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其所在单位给予相应处理;对不听从劝阻或情节严重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对违反规定的科研人员在其职称晋升、岗位聘任、成果奖励和其所在部门的科研编制下达等方面给予一定限制。

  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七章

  项目经费及档案管理

  第十七条

  项目经费管理

  1、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由资财管理部统一管理。

  3、项目经费摊入项目费用,以项目为核算单位。

  第十八条

  项目档案管理

  1、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包括文件文献、样品、软件、书籍、技术合同、函电、洽谈记录等,均有项目组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2、项目档案管理参照公司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3、项目论证和决策程序结束后,项目档案由技术中心办公室收集、整理后交档案室归档。

  第八章

  其

  它

  第十九条

  如有特殊情况,由技术中心办公室组织协调解决。本管理规定的解释权在技术中心办公室,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项目管理计划书

  2、项目鉴定(验收)需提供的文件3、科研项目计划执行情况检查表

  单位名称

  日期

篇六:科研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措施

  

  科研项目管理问题及改进措施

  摘要:随着科技强国理念的的不断深化,国家对于科技资金、人力等的投入不断加大,对科研项目管理、经费合规管控、人才体系建立、科技资源协同、科技成果转化、知识沉淀等都提出了更高要求,不仅要向管理要效率,更要向投入要成果、要效益。下文就结合科研项目管理的重要性,分析科研项目管理中存在的关键词:科研项目;管理问题;改进措施

  一、加强科研项目管理的重要性

  当今时代,企业的科技研发能力对其核心竞争力的影响力日益加深。企业的科技研发能力愈强,则代表着产品技术水平愈高,对市场的适应及应变能力愈强,在同行竞争中愈能抢先掌握主动权。因此,提升企业研发能力,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是至关重要的。科研项目管理是使科研项目实施走向科学化和制度化的管理,起到了保证科研计划顺利完成、降低研发风险、促进成果产出以及提高人才素质、增强企业管理水平的作用。它包含了企业从研发立项到产生成果的全程管理,以及对研发风险的评估、成本的控制、实施人员的安排与职责划分、进度控制以及成果管理等。企业的科研管理水平直接决定了实施主体科技创新的能力。

  二、科研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缺少计划和计划执行、进度控制管理。科研项目立项后,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就要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掌握和把控,尤其是对项目研究进度的掌握和控制是非常关键的。因为在科研项目中往往会有多个合作单位,每个单位承担具体的子项目,而多个子项目的研发工作同时进行,有序衔接,甚至同一单位的不同部门、不同人员会同时参与课题研究,在资源配置、时间投入、任务分工及经费合理使用等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相互影响,会阻碍课题整体进度。根本原因就是计划不科学、方案不具体、操作性不强,难以使科研项目研发进展得到有效执行,影响研发进度,致使研究脱节。

  2、过度的以管理为重点,轻视服务和监督工作。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具体内容应该是对项目本身的服务和监督。但是往往人们更多的是将管理工作放在了项目的过程上和对科研项目人员的管理。因此造成了管理工作的失误,阻碍了管理工作的发展。管理工作能保证科研人员的劳动成果不被浪费,付出的努力都会被记录,并且服务于项目的整个过程,同时也对项目过程中的成本、支出以及对相关部门的上报等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和最终的评价。管理工作甚至直接关乎科研项目的成败,也决定着我国科技事业进步与否。科研项目管理工作中,还要高度重视的就是人员的腐败和人浮于事的现象,往往有些科研人员因为项目的成功,将自己定位在较高的管理层面,通过行政权力、行政命令和利益关系等干涉科研项目管理的方方面面;还有的科研人员在评价或者考核工作中,不能够科学、严谨的对科研项目进行分析,也不能遵照相关的在规章制度进行考核,对科研项目来说是不公平的。

  3、科研项目管理缺少相应的规范制度。管理工作要制定健全的管理制度体系,确保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和工作效率。但是现实情况却是没有成型的科研工作管理制度,科研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没有科学的约束力,工作效率也得不到提高。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管理的法人责任制没能很好落实,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力,监管不严。岗位职责没有具体落实到实际工作岗位中,一旦发现问题无法追责到个人,不仅责任混乱,还会影响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和积极性。有些科研单位项目管理的规章制度针对性不强、程序不规范或者有章不循。例如,科研项目在进行过程中所需要支付的人员工资,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以及其他的花销开支等,资金管理机制不完善,开支项目管理标准不统一,都会导致经费的流失,从而导致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

  三、科研项目管理的要点

  1、立项管理。科研课题项目选择具有复杂性。能否科学地选择科研课题项目并使之发挥应有的作用,能否使之符合国家、地区或行业社会与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直接关系到项目的成败,也决定了能否合理配置有限的科技资源。科研课题项目立项的技术预见是确保立项科学性的核心,分析国家、地区和行业经济

  社会发展对科技的迫切需求,遴选出当下社会经济发展所急需的核心技术与重要支撑,为制定国家、行业和地区经济科技发展的战略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2、实施管理。作为项目控制管理的核心环节,科研课题项目的实施过程涵盖项目立项后的组织实施直至项目的验收评价。该过程的实施关系到整个项目的成败,因此要对项目的实施整个阶段进和科学有效的管理,重点要对科研课题项目实施过程的进度、成本、质量这三方面要素及其相互之间的作用关系进行跟踪管理。

  3、验收管理。研究成果产出的优劣以及项目是否成功是项目承办人、委托方和相关管理者所关注的重点。如何科学地衡量或评测项目产出及项目绩效已成为项目验收的难点,其原因在于,项目的验收不仅可以帮助决策者在项目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实现对项目的有效掌控,还有利于在项目发展过程中实现对资源的合理分配。

  四、科研项目管理问题的改进措施

  1、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财务工作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可以减少资金的流失,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必需花费的资金,予以及时报销并且严格控制。资金充足,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才会有保障,因此,既要做好长期的使用规划,又要严格控制与项目无关的费用支出。在项目的实施阶段,对项目本身的服务和监督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更有利于项目的顺利进行。强化对重要资金、重点部门、重要岗位的监督。管理制度得到完善,减少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不必要的损失,提高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的工作质量。

  2、积极创新,转变管理形式。随着科研项目成果水平的不断提高,传统的管理方式慢慢被抛弃。需要更具信息化和数字化的创新模式对我国科研项目的管理和结果进行评价。对科研项目成果质量的评价标准和方法都要采取多元化的策略,而不是单一的注重结果忽视过程。否则只会阻碍改革的发展,无法实现创新,也不利于科研项目成果的有效性。一方面打破时间、空间的限制,实现科研项目进展信息的实时共享,便于管理者及时了解并进行决策;另一方面通过平台数据库,实现项目相关资料及财务信息的信息化管理与保存,便于管理人员对相关信

  息进行查询与管理。而要进行多元化的评价,首先,要对项目结果以及过程采取关注的态度。其次,还要对项目指标中数量和质量的规定进行同等重视。最后,在评价的主体上面,不应当只有一方进行评价,还需要让管理者、同行专家、利益密切者,甚至社会公共等进行综合的评价。

  3、加强科研项目实施过程管理。注重成果验收而重于研究项目管理流程的管理,属于静态的管理,对研究项目管理的进行是不利的。为了避免虎头蛇尾的现象,就要从项目管理的全过程进行追踪,想要实现转变,就要密切关注科研项目的进展。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服务和监督是促进项目管理顺利完成的保障。关于科研项目进行流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也要尽快地进行处理,帮助科研人员解决难题,降低项目推行的难度。科研项目中参与人员的管理也是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管理要落实到实际岗位,调动全员的积极性和纪律性。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也要进行严格的把控,将管理工作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化,更好的服务于科研项目的同时也监督好项目过程。最终将静态的管理转变成动态的控制,保证科研项目成果的高水平,从而促进科学进步的发展。

  4、注重科研项目的质量管理。首先,将全面质量管理的理念和方法落实到科研管理中的主体——人,细化科研人员和科研管理人员的分工,明确各自的定位,各司其职,保障科研课题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的成功落实。同时,建立质量管理工作激励机制,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激发参与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使研究人员积极参与到全现质量管理的过程中,促进整个质量管理工作的提高。其次,采用重大事故的案例警告科研人员质量管理工作具有滞后性,提醒科研人员质量管理不能大意,要严把质量关,丝毫不能松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当科研项目过程的进度管理、成本控制、质量监督三者相互冲突时,首先需要做到的是保证质量,其实是以不同的侧重点为方向,做出适当取舍或选择,灵活变通。

  结束语

  科研项目给我国国家的发展带来了非常大的动力,是我国当前工作的重点之一。需要将科学项目管理中的各种问题加以探索,而且细心探究,将其解决问题的方法精心的实施。如此才能进一步提高科研项目的效果,为我国自主创新发展、科技进步的落实,乃至经济、综合国力提升都有着相当大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张鑫杰.科研事业单位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善措施[J].财经界.2020(30):121-123.

  [2]王文斌.事业单位科研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J].化学工程与装备.2020(17):344-346.

  [3]李宏敏.科研项目管理新模式的实践与思考[J].黑龙江科学.2020(16):291-293.

  [4]赵江.事业单位科研项目管理的问题分析及对策[J].经贸实践.2019(22):143-144.

篇七:科研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措施

  

  科研项目任务书中项目组织方式和主要管理措施填写哪些内容?

  qiangyaf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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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更好的答案

  2014-03-03最佳答案

  首先写一下现有项目组的研究人员构成,总共有多少人,其中高级职称几人,中级职称几人,博士几人,硕士几人,并写明各个人员的分工情况。也可以列表说明以上情况。然后还可以写一写合作单位的情况,或者外部专家的情况,比如合作单位具有多少人,也按职称、学历等方面介绍,外部专家的来源、工作性质等,如邀请某大学著名教授作技术指导,每月一次等。还可以写为了保障项目顺利完成,计划引进高级工程师几人、工程师几人、博士几人、硕士几人,并说明引进来的人员将要做什么工作。此外,项目组的配备要完善合理,既要有高层次的技术带头人(专家、教授等),也要有中坚力量(博士、工程师、研发经理等),还要有一般工作人员(具体开发设计工作的人员、试验人员、管理人员等)。总之,要体现出团队的能力和组织的完善。

  工业锅炉厂上新

  建议采用矩阵式

  追问

  为啥

  追答

  因为这是个临时项目,即项目结束后,资源就没用了,所以不可能专门组织项目团队。另外,团队需要的各种专业人员,也只有从原组织中的各个部门中来,才能既有技能又熟悉企业特点,能更好滴开展工作。

  1,功能类型:发送各职能部门参与该项目,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各部门主管之间的跨部门协调汇报,在这种方式的组织结构没有专职的项目经理是基于功能。最常见的项目组织

  2,弱矩阵结构:各职能部门参与该项目协调员的报告发送给各部门负责人,参与者在各部

  门的协调之间的跨部门协调派出的人没有全时间项目经理。该组织也是基于项目的共同组织的职能组织结构,其效率较前者略高,前者是相同的,但,因为没有人负责的项目,项目组织非常有限的影响,但毕竟人都有通过非部门领导之间的横向沟通和协调,所以它把这个结构称为弱矩阵结构

  3,平衡矩阵结构:在基础上的矩阵结构薄弱它指定为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管理等部门任命部门不仅要报告,而且报告给项目经理的协调协调员,项目经理在项目参与者的过程中具有一定的权利安排他们的工作。作为项目经理,使项目管理是保证一定程度的结果,将极大地改善项目,这就是所谓的平衡矩阵组织结构结构的效率。

  4,强大的矩阵结构:基于与职能部门专门的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企业内部项目管理并行上述矩阵均衡增长,专门的项目经理是项目管理办公室管理的感谢财产一个特殊的。负责项目管理,项目管理在企业内部作为一个长期的任务,并能够不断积累,开发组织,项目经理是不是该项目下的临时任命,而是成为了一个永久的工作,所以从组织,无论在人员,使项目管理得到了保障。这种结构也被称为一个强有力的矩阵结构。

篇八:科研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措施

  

  科研项目

  管理制度

  科研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持续不断地改进产品与工艺”的创新理念,规范公司科研项目审批程序,加强科研项目的实施管理和评估,促进公司新技术的运行与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指导思想是:充分尊重当代新经济时期的价值创造、评价和分配规律,以岗位任职资格为基础,职业能力为导向,责任承担和业绩为尺度,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对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和福利实行多种形式的分配方式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组织实施的以科研资金资助为主的各类科研计划项目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科研项目含义

  本制度所称项目主要是指由公司进行的技术开发、技术改造等的项目

  技术改造项目包括技术更新、设备更新、技术引进等;技术开发项目包括技术引进的消化吸收、国产化和再开发、新品研制、技术攻关等

  其他对产品、工艺、生产过程、生产方式等的革新活动

  承接或接受上级委派的科研任务

  第五条

  研发部代表公司负责科研项目的立项、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及结题后的继续申报和评奖等工作的把关与技术上的监督列入计划科研项目的执行和日常管理工作,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

  公司对研发人员实施考核管理制度,给予其相应的奖励,包括职称评定、岗位定级、科技进步奖等

  第二章

  科研项目的立项

  第七条

  研发部门在进行科研课题选择时要围绕着公司即定的发展定位,即在双面、多层

  印制线路板技术范围内确定项目

  第八条

  研发人员每年x月x日前以书面文档形式向研发中心提交下一年度科研项目立

  项申请,包括:

  《项目可行性研究任务书》的下达与提出

  1、公司根据市场需求、技术需求、公司的指令性计划或上级机关的要求,研发部根据相关部门要求向相关业务单元下达《项目可行性研究任务书》

  2、公司业务单元或员工个人根据公司产品或者市场的需要提出对产品、设备、工艺、装备等进行改造和创新,填写《项目可行性研究任务书》,提交至研发部

  可行性研究

  业务单元根据需要组织科研团队,科研团队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任务书》要求,进行调研和可行性研究,编制《科研项目立项报告》

  项目可行性评审

  研发部门组织项目评审委员会依据《项目可行性研究任务书》和《科研项目立项报告》对该科研项目进行评审项目评审委员会由相关专家、技术人员,立项申报部门负责人,研发部人员及相关领导等组成研发部参加项目的可行性评审,并审查立项文档是否齐全、规范以及是否存在同其它项目的冲突协助评审委员会编制《项目立项评审报告》

  项目立项的批准1公司立项的项目

  研发部门将《项目可行性研究任务书》、《科研项目立项报告》及《项目立项评审报告》送达公司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则立项

  2各业务单元内部立项的项目

  由各业务单元负责人批准立项

  立项结束

  第九条

  研发部要将所有研发人员报送的科研项目申请进行整理、汇总,提交总经理会议讨论后,确定下年度研发项目计划

  第十条

  加强科研项目计划管理,保持计划的严肃性科研计划一经确认,须认真执行,不得任意变动,如确需调整或改变计划,须经总经办批准

  第三章

  科研计划的实施

  第十一条

  公司年度科研计划下达后,由研发部负责实施,并设立项目经理带队的科研团队,项目经理负责与企业签订科研项目合同书或计划任务书,认真编制经费使用计划、项目研究工作计划,积极开展工作,确保计划的完成

  研发部在实施管理中的职责是:

  全程监督、检查科研项目的执行情况;

  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验收以及绩效考评;

  审查项目完成后的总结报告和项目经费决算;

  科研团队在项目实施中的责任是:

  严格执行项目报告要求,完成项目目标任务;

  保证项目经费专款专用;

  按项目管理部门的要求如实填报项目年度完成情况和经费年度决算以及相关的统计调查表;

  接受研发部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及时报告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事项;

  报告项目执行中知识产权管理情况和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

  第十二条

  建立中期执行报告制度,如遇到目标调整、内容更改、项目负责人及场地变更、关键技术方案的变更、不可抗拒的因素等对项目执行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可以团队必须及时向研发部报告

  第十三条

  项目执行期内,若确需变更合同书内容的,可以团队应提出书面报告并说明原因,经研发部审查批复后方可变更

  第十四条

  在项目跟踪管理中如下情况者,研发部对可以团队或项目责任人将采取警告、终止项目实施、撤销项目并追回已拨的科技研发资金等措施情节严重的,二年内不受理该项目责任人新的项目申请

  无正当理由,不按期汇报项目执行情况的;

  因可以团队自身过错,使项目不能按合同规定实施的;

  擅自停止项目实施或变更项目合同书内容的;

  项目完成后不按期验收或鉴定的;

  截留、挪用、侵占项目经费的第十五条

  公司拥有全部或部分知识产权的项目所形成的成果、论文、专著、报告、及有

  关技术资料,要及时进行专利申请和存档在不泄露技术关键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书面发表,文章发表前必须经过总经理会议的审查

  第十六条

  科研项目按研究计划取得最终成果或重要阶段成果时,要认真进行总结写出技术总结报告及准备有关资料,申请组织技术鉴定,项目评议,申请专利或报奖

  第十七条

  项目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及时跟踪国内外研究发展动态,不断调整研究策略,对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创造,应及时以专利或技术秘密或计算机软件登记等形式进行保护

  第十八条

  加强保密意识,项目参与者和其他接触技术秘密的有关人员均应签订技术秘密保密协议项目研究成果需要按技术秘密处理的,项目组制定技术秘密保护方案,并报公司研发部备案对确定为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主要承担人员,在科研项目尚未结束前擅自离职,并给国家或者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泄漏有关技术秘密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四章

  科研项目验收

  第十九条

  项目完成后,由研发部根据情况确定验收方式,并组织公司内外有关人员形成项目验收专家组进行验收

  第二十条

  对所有项目验收均采取现场验收和书面验收两种方式

  第二十一条

  项目验收以《科研项目立项报告》约定的内容和确定的考核目标为基本依据,对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水平、应用效果和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实施的技术路线、攻克的关键

  技术的方案和效果、知识产权的形成和管理、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经验和教训、科技人才培养和队伍的成长、经费使用的合理性以及所产生的效果等做出客观、实事求是的评价

  第二十二条

  项目验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项目验收工作应在合同到期半月完成,半月内如不能进行验收的,可以团队应向研发部提出延迟验收申请报告;

  科研团队在完成技术研发总结的基础上,向研发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有关验收资料及数据;

  研发部审查全部验收资料及有关证明;

  研发部一个月内批复项目的验收结果

  第二十三条

  申请验收时应提供以下验收文件、资料,以及一定形式的成果;

  项目合同书或计划任务书;

  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对项目的批件或有关批复文件;

  项目验收申请报告;

  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

  项目实施技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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