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专业的宏发范文网平台! 心得体会 党建材料 工作总结 工作计划 思想汇报 事迹材料 发言讲话 述职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大全 > 工作汇报 > 正文

关于依法治县工作的思考

时间:2022-02-13 15:09:17 浏览量:
    开展依法治县的工作, 是贯彻科学发展观,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建设和谐竹溪的有力保障。随着“五五普法”的不断深入,如何开展好依法治县工作是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每一位法律工作者必须思考的问题。
    一、 加强对依法治县工作的认识 
    (一)依法治县与法治的关系 
《宪法》确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从静态的角度来理解它,是依法治理国家的思想、原则和制度的总称,它涵盖了经济、政治、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是全方位的,有极其丰富的内容。而从动态的角度来理解它,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据国家宪法和国家法律的规定来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的法制实践活动。因此,从广义上来理解依法治县与法治的关系,就是动态与静态的关系。从狭义上来理解两者的关系,就是组成部分和整体之间的关系。因为依法治理作为依法治国的动态实践,其整体通过区域依法治理、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依法治理三个层面来体现,整体的依法治理与每个层面的依法治理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依法治县属于区域依法治理的范畴。 
    (二)依法治与政治文明的关系 
    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这一科学界定,表明了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是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三位一体”的依法治国。党的十六大也明确提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从这两个“三位一体”来看待法治与政治文明,恰似一块硬币的正反面。因此,依法治国是三个文明建设的支撑和保障,其效果要以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来检验。  
    二、确定依法治县工作的目标要求    
    按照全国“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依法治县的具体工作目标可以概括为“三个提高”、“两个增强”。 即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其中法律素质的提高包括公民法律知识的广泛普及、公民法律意识的广泛觉醒、公民依法办事的广泛推行和部分公民法律技能的广泛掌握。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尤其要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党员和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成为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 
    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提高是依法治县的应有之义,是依法治县的关键 ,其含义就是政府要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来履行自己应负的职责,合理的运用手中的自由裁量权。就是要求行政机关自身的设立(包括职能的确定、组织设立、权力来源)、行政机关的运行(尤其是行使抽象或者具体的行政权力)都必须依据法律的规定并遵守相应程序,一切行政行为都要接受法律的监督,违法行政应承担法定责任。 依法行政的产生与民主法治、分权制衡不可分割,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民主法治原则在行政领域中的具体体现。    
    社会法制化管理程度的提高包括三个层次,一是管理的客体是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社会事务;二是管理的依据是法律,即依法规范、管理、运行;三是管理的主体是各级各类国家机关和广大的公民,其中从中国的法制化进程来看,国家机关是主导,公民是广泛有序地参与。 
   三、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依法治县工作的方法、措施 
按照依法治县的目标要求,现实中显然差距很大,我们做工作要从实际出发,但工作目的就是要逐步改变现状,纳入法制的轨道,不能因现实状况而畏难便迁就现实不求发展。因此新形势下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必须实现“两个增强、三个提高”的要求,明确“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职能。
    (一)加强法制宣传工作,为民主法治鼓与呼 
    经过四个五年普法,公民的法律知识有了明显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这是法制宣传工作不断努力和发展的结果。但是,以往的法制宣传工作从效果上看,仍然局限于让公民知道法律、遵守法律,注重培育公民尤其是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民主法治意识不够。因此,面对新形势,法制宣传工作不能只是注重今天宣传什么法、明天教育什么人等,应定位为“为民主法治鼓与呼”。即在普及基本法律知识的基础上,不断灌输民主与法治思想,让重点普法对象在持续的法律宣讲中逐步树立民主法治观念,让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规范其实施的行政行为,让青少年树立起社会责任意识,让企业人员遵循市场经济规则从事生产经营。 
   (二)加强依法治理工作,为依法执政当好参谋
    在法治建设的实践中,依法治理日常办事机构如果在内容上专注于立法、行政执法和司法以及法律监督的具体过程,往往造成现实中摆脱不了的“越权”嫌疑。改变这一状况,在工作定位上就要明确“为依法执政参与谋”,就是说,依法治理日常办事机构要为党委依法执政、总揽全局,政府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提供法律方面的支撑建议;为政府行使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寻求和创造最优的法律解决渠道。
    (三)强化部门职能作用  搭建依法治县平台
    政府各部门是依法治县过程中的重要实施主体,在依法治县进程中扮演着推进微观法治工作的角色,其依法行政水平的高低、依法办事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或制约整体的依法治县工作水平。一般来说,依法治县的办事机构发挥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作用的过程,很大程度上就是充分调动政府各部门,加强部门微观法治工作,以推动宏观依法治县的进程 。宏观依法治县工作为部门微观法治工作提供指导、明确方向、架设平台,部门微观法治工作为宏观依法治县工作奠定基础、丰富内容、提供经验。一句话,就是部门职能作用需要得到充分发挥。当前,尽管部门的微观法治工作有了长足的进步,但其融入依法治县工作的整体进程、接轨宏观依法治县工作进度还显缓慢,依法治县为部门微观法治工作提供指导、提供平台还显迟滞,制约了依法治县进程。改变这一状况,需要依法治县办事机构加强与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健全办事机构与部门之间的联系制度、信息制度和工作机制,接轨微观与宏观,使部门能够在依法治县宏观框架内充分发挥作用。 
    (四)优化工作方法,围绕目标制定任务 
    在结合本地实际的基础上,不超越阶段,也不落后于时代;要从宏观上进行思考,结合本地的政治、经济、文化条件,着眼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任务,围绕大局和中心任务,统筹安排。为此:一是对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分层定位。在 县、 乡、村 等分层基础上,就各个不同层次的实际和中心任务,确定依法治理工作的重点内容和基本目标。二是对依法治理工作实行分类指导。在区分不同行业、不同部门的基础上,根据不同行业、部门的特点和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任务,确定各自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完成共同的依法治理任务。三是对依法治理工作逐步分项落实。在分层定位和分类指导的同时,着眼实际和围绕大局,确定当前的主要任务,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治理“假冒伪劣”)、社会秩序(“严打整治斗争”)等,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职能,把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的部门和单位,完成依法治理工作的目标。 

推荐访问:思考 工作 依法治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