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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思考

时间:2022-02-13 15:12:38 浏览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共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和《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2008年,又是全省村委会换届选举之年。要履行好职责,搞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笔者根据在第六届村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做法、遇到的新情况等,谈一些看法。
    一、在第六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主要做法 在第六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省、市的有关要求,在加强领导,发扬民主,依法办事等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 1、强化领导,统一干群思想。我们切实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突出做好三个方面的组织领导和思想政治工作。一是领导带头,真抓实干。实行了县委领导,人大监督,组织、民政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的运行机制,专门负责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县委书记在县委全会上多次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并召集专题会议研究村级组织换届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亲自带领组织、民政等有关部门人员多次到基层进行专题调研,就有关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各乡镇党委、政府都充分认识搞好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并把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作为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契机,扎实抓好。二是搞好宣传发动,统一党员群众思想。为使广大基层干部和党员群众全面了解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掌握选举的方法步骤,保护和引导好群众的参选热情,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标语、黑板报以及召开会议等形式,向群众宣传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群众的思想;宣传选举工作的法律法规知识,使大家懂得依法按章选举。如城关镇、水坪镇等地还印发了《村级换届选举工作手册》、《告全体选民书》和《选民须知》,加强对村级换届选举的宣传力度。三是抓好业务骨干的教育培训工作。采取分层培训的方式,对乡镇领导小组、指导组和参加选举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县里在县委党校,对全县15个乡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民政所长进行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业务培训,并在蒋家堰镇岳王庙村召开了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场观摩会。各乡镇分别召开了会议,对有关人员专门进行了业务培训,保证了全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组织人员质量。 2、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实施。一是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情况。为了解掌握村干部队伍基本状况、党员群众的思想动态和换届选举工作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广泛开展了调查摸底工作,对所辖的村进行了分析归类,并梳理出了示范村和复杂村作为换届选举的重点村。在调研中,以掌握“村情”、了解“民情”、分析“官情”为重点,给换届村排队分类,对可能产生的“村官”做到心中有数。”二是及时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制定好实施意见。及时转发了省委、省政府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文件,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制定具体工作计划。三是精心组织实施。为使面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健康有序地推进,我们按照先党组织换届,后村委会换届;先搞试点,再面上铺开的要求,精心选择了21个不同类型的村,进行了“两推一选”、“海推”、“海选”等不同的方式进行换届选举工作试点,并召开了经验交流会,以推动面上工作的开展。 3、严格把关,依法按章选举。村委会换届选举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每个环节、每个程序都必须严格程序办事,依法办事,才能保证选举结果的合法性。在前几次的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中,我们坚持严格规范程序,重点把好“五个关”:一是严格把好任职条件关。明确规定几种情况的人员不宜作为村两委候选人,同时把后选人资格条件明确写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依法把关。二是严格把好公开推荐关。采取不同的方法,引导村民推荐好候选人。三是严格把好资格审查关。各村都成立了资格审查小组,对初步候选人全面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候选人情况公开公布,接受监督。四是严格把好党内外民主测评关。将候选人的姓名按姓氏笔画排列,印制成党内外民主测评表,组织党员和村民代表进行民主测评。五是严格把好选举程序关。在村党支部选举中,主要是把好党内推荐、党外测评和党内民主选举工作。村民委员会选举中,主要是做好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和村民代表、制定选举办法、依法登记选民、提名确定候选人、组织介绍候选人和组织投票选举等环节工作。 4、因地制宜,分类稳步推进。针对本县农村情况复杂,地域差别大的实际,紧密结合实际,实行因村制宜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在摸清村级组织状况的基础上,对村两委班子进行排队分类,根据先易后难的原则,分期分批,积极稳妥地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对工作基础好、经济比较发达的村,按照法律程序,充分酝酿,配好配强班子;对宗族、宗派势力较强、村民法制观念淡薄、干群关系紧张、遗留问题较多的村,积极做好思想工作,努力创造条件再进行换届选举;对村干部自身不过硬,党支部软弱瘫痪的村,采取领导联系、派驻工作组、部门帮扶等措施,先进行整顿,再进行换届选举。同时,在坚持依法办事的前提下,积极进行了探索创新,采取了一些新举措。 5、严肃纪律,确保社会稳定。为确保换届选举工作能积极健康稳妥地进行,我们十分重视换届选举工作纪律,要求每位党员和选民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有关法规,严防贿选现象发生。组织、民政、纪检、监察、公安、司法、信访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对在村级换届选举过程中,故意干扰甚至破坏选举行为的,视情节轻重,交有关部门依法惩处;对通过拉票、舞弊等手段当选的,一经查实即宣布选举无效,重新进行选举,同时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是党员干部的,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直到追究有关法律责任。我县还为此成立了由人大、组织、纪检、民政、司法等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及时查处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对群众信访、上访,特别是集体性上访事件,除耐心听取他们意见,作好解释说明外,都及时反馈给乡镇迅速予以解决,使一些苗头性问题和不稳定因素处理在萌芽状态。 在具体选举工作中分宣传发动准备阶段,选举法阶段、建章立制阶段、总结评比检查验收四个阶段。在整个过程中又特别注重选举阶段。村委会的选举,由村选举委员会主持进行。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大会或村民小组推选5至9人组成。 在选举程序上进行了创新是:1、确定选举办法。2、提名候选人。3、提名村委会成员候选人不得委托他人投票,依法确定的正式候选人,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调整或更改,正式候选人必须在选举日的10日前按职务和得票多少(得票相等按姓氏笔画)张榜公布。4、候选人竞选演讲。5、投票选举。6、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7、认真做好村民小组长的推选工作。
    二、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征地政策不到位、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等历史遗留问题影响选举。前几年,由于政府征地政策没到位,征地项目不同,造成地价不统一,群众意见很大,矛盾十分突出。主要有这样几种情况:一是村土地被征用后,群众生活保障政策没有落实到位,二、三产业用地指标项目没有给予审批,一些答应给予安排就业的人员没有安排,部分安排就业的人员下岗在家没事干。二是同一地块,不同的时期征地价格不一样,并且不同的建设项目,征地价格相差很大,群众意见很多,经常上访要求落实政策。三是部分经济发展比较好的村,少数村干部行为不廉洁,造成村级财务管理混乱、帐目不清,集体资产流失,群众意见很大,要求先清查前些年的帐目,后进行组织换届选举。个别集体经济实力比较雄厚的村,会出现村民强烈要求瓜分集体经济和集体资产的情况。因此,这些村的部分群众在村级换届选举中容易会出现过激的行为。 2、农村大量的人员外出会影响选举和选民资格的界定。由于山区的地域经济关系,大量的农村人口外出务工经商,给党组织和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一是人口流动使一部分长期在外打工的村民对村情、村务了解较少,因而出现参与热情不高的情况。二是人口流动影响村民对选举的有效参与。外出村民通过委托投票行使选举权,但这种方式往往受接受委托方的意愿所左右,降低了他们对选举的有效参与。三是人口流动给村干部的配备增加难度。部分村由于大量的青壮年劳动力外出经商打工,会出现班子后继乏人的现象。据2005年调查统计,全县293个村,常年在外打工300人以下的有133个村,其中200-300人的有54个村,100-200人的有50个村,50-100人的有15个村,50人以下的有14个无法进行换届选举。此外,一些城郊结合部的乡村,前几年由于土地被征用、农转非的村民比较多,出现了一些特殊情况的人员,这部分人是否在本村进行选民登记,基本是由各村制订的《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来确定,而村与村的具体规定又不尽相同,这样就容易造成一些选民失去一次选举权或获得二次以上选举权的情况。特别是一村中存在的有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等多种户口情况,对此《组织法》也没有明确规定是否予以登记。选民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的村进行登记。有特殊情况,户籍不在本村的人员是否在本村进行选民登记,由本村具体选举办法按有关规定确定。 3、宗族宗派势力和违法违纪活动影响换届选举。尽管与过去相比,现在农村中的宗族因素对村民的影响逐渐在减弱,但这种影响并未消失,仍然影响着村民的行为,影响着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健康发展。据调查,目前全县有37个村“三宗”问题比较严重,前几年,这些村在换届中竞选人会利用宗族观念、宗派势力上门游说,不正当拉票、“协议竞选”、恶意承诺等现象时有发生。由于生活在同一个村,又存在家族地缘亲戚的关系,对一些候选人参加竞选前的一些非组织活动,如采取摆酒、请客、送礼等形式,搞一些非法拉票的行为性质较难界定,难以采取有效的组织措施来处理这类行为。在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时,往往出现党员人数多的一方当选,而那些思想素质高、能力强的党员不一定能当选的问题,有的村还会出现党员人数少的一方“罢选”的现象。同时,有的村出现党组织关系“回流潮”,也给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增加了难度。在村委会选举中,凡是姓氏、宗族、房族观念严重的村,村委会选举工作都很难正常进行,有时还会扰乱换届选举过程。 4、操作程序不规范造成选举失败。在2005年的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由于一些基层干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及省、市有关文件学习不够,理解不深,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足,对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估计不足,盲目乐观,存有麻痹、松懈思想。在换届选举过程中,操作程序不规范,指导失误,造成部分村选举失败,导致党员群众集体上访。落选方就指出村委会换届选举过程中的种种违法现象,要求依法重新选举,并上访到县级相关部门。 出现以上这些问题主要有以下一些原因: 1、有关法律法规不完善、不具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本身的不完善给基层工作带来难度。比如《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涉及的“村民”、“户籍”、“选民”、“集体资产”、“破坏选举”等概念性问题没有法定解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无法可依的问题,比如村委会的法律地位问题、集体资产管理权和所有权问题、破坏选举的法律责任问题、拉票、贿选的界定问题,以及委托选举的具体要求和办法等,在实施过程中很难操作。又比如村民的民主权利保障问题,在选举中,村民的民主权利受到侵犯时,具体由哪个部门来维护,出现违纪违法行为时,应该由哪个部门去查处、查处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民政部门执法主体地位也不明确,责权不一致。 2、有关人员业务不熟悉,对农村的复杂性认识不足。有些乡镇领导班子调整以后,部分新上来的干部由于以前没有管过党务工作,加上对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业务不够熟悉,对农村的复杂性认识不足,宣传发动、教育引导工作没做好,思想上存在偏差,“两推”工作存在简单化,没有按规定程序操作,仍然按老办法确定支部委员候选人。工作人员法律意识不强,思想认识不到位,对村委会选举办法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不清楚。因此,对换届选举工作中遇到的突发性事件束手无策,应急处理能力差。 3、候选人的资格确定缺乏具体的操作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村选举委员会依法制定村选举办法,并对组织法、省选举办法中关于推选村委会成员的要求进行具体规定,有的村定了7条标准,有的村定了8条标准,但在实际操作中却难以执行。村选举委员会是组织实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机构,法律规定它可以通过教育、宣传的办法来组织实施。 4、村级财务监管不规范。一些村财务管理混乱、帐目不清,村务公开不规范,村民意见很大。   
    三、解决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问题的建议 1、加强组织指导,落实工作责任。党委、政府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要求,切实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作为当前农村的头等大事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机构,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乡镇都应派出工作指导组,乡镇党委对每个选举村都要派人指导。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乡镇党委、政府要负起主体责任,要切实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负总责,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要直接抓,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真正做到精力到位、措施到位、领导到位。村党组织要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要建立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责任追究制,对思想不重视、力量不到位、措施不落实,造成不良影响、产生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人,要追究法律责任,依法严肃处理。 2、严格选人标准,选好配强两委班子。推选什么样的人当村干部,关系到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对候选人的条件一定要严格把关,要引导党员和群众切实把能够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政治坚定,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能够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乐于奉献,具有一定科学文化知识;能够带头致富并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具有较强组织能力;能够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公道办事,受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选进村两委班子,特别要选好配强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对多数群众不同意、整体素质差的党员,不能提名为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对一时无合适党支部书记人选的村,上级党组织要及时选派得力的党员干部到村任职,帮助开展工作。 3、加强宣传和培训,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工具,广泛宣传这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目的要求、程序方法、法律法规、选人标准和典型经验,让广大村民了解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法律法规的主要精神,掌握选举的方法、步骤,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要引导党员群众顾大体,识大局,不感情用事,不随波逐流,不违法违规,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选择自己的当家人。县、乡、村三级一定要抓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业务骨干和工作人员的培训,保证所有直接参与选举工作和直接指导选举工作的人员在选举之前全面受训一次,使他们熟悉和掌握选举工作政策法规、操作规程,切实提高他们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能力水平。 4、要依法按章办事,切实保障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村党组织换届选举要严格执行《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全面实行“两推一选”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两推一选”程序和做法,不断提高候选人的群众公认度。有条件的地方,可借鉴村委会“海推直选”的经验,积极探索直接选举党支部书记及成员的工作,为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积累经验。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直接、差额、无记名投票的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切实做到法定的程序不能变,规定的步骤不能少,让选民依法自主选择当家人。 5、要把握好重点环节,依法规范操作程序。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重点要把握好六个关键环节,即: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推选关、村民代表的推选关、选举办法制定关、选民登记关、候选人提名关和介绍工作以及投票选举组织关。对这六个关键环节,要按照上级要求,逐一认真把握,依法规范操作程序。特别是要突出把握好以下三个环节:一是把握好村民代表的推选关。村民代表对村级事务的影响力越来越大,许多村级重大问题的决策要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村民代表素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农村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加强对新产生的村民代表的培训和引导。二是把握好村选举办法的制定关。村换届选举工作的灵魂,事关选举工作成败。各乡镇选举工作指导组要花大力气、精心指导村选委会在遵循法律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的、操作性较强的村选举办法。在选举办法中,要明确规定新一届村民委员会职数、选民资格、村民委员会候选人任职条件、候选人产生办法、投票选举的方式和程序、监票人计票人产生办法、选举效力、选举纪律等内容。选举办法,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及时向村民公布,并报乡镇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备案。三是把握好投票选举的组织关。这是换届选举的最重要的环节,要围绕这一中心环节,务必制定严密细致的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投票行为。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要严格限制使用流动票箱,尽量少设或不设流动票箱,或者改为多设分会场,非设不可的,一定要严格管理;要严格规范委托投票,所有需要委托投票的,都必须事先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请登记,得到审核确认,并张榜公示后没有异议的,才可以行使委托权;要严格管理秘密写票处,尽可能实行“一人一票一室”制度,创造秘密写票条件,确保选民在不受干扰的情况下独立行使选举权。 6、要统筹兼顾,加强分类指导。农村情况千差万别,复杂多样。从工作情况来看,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铺开前,要选择不同类型的村进行认真试点,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取得工作经验,指导推动面上工作;要组织力量深入调查研究,进一步摸清情况,对每个村的两委班子情况、每个村干部的情况和党员的群众认可度要准确掌握,对村风民风和人选情况要及时掌握,制定一村一策;要在全面掌握面上情况的基础上,通盘考虑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和计划,分类进行指导。在具体的工作中,各要坚持“四先四后”原则,即:先清理后换届。要认真做好换届前村级财务审计、清产核资、公布帐目和追缴失散财产等工作。对村级财务群众反映很强烈的村,要重点进行审计。审计、清理的结果要进行公示,审计中查出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先易后难。要分批实施,工作基础好、条件成熟的先进行换届选举;村情复杂、情况不明、条件不成熟的,要作好充分准备后再进行换届选举。特别是对宗族宗派势力较强、村民法制观念淡薄、干群关系紧张、遗留问题较多的村,不要急于换届选举,而要积极做好工作;对二轮土地承包、土地征用、信访积案、村撤扩并等一些遗留问题,要落实措施予以解决,努力使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除在换届选举之前。先整顿后换届。对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干部自身不过硬、社情民意复杂的村,要先进行集中整顿。先改制后换届。已批准改制为居民委员会(社区)的村,应先集中力量搞好村改居工作,然后再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选举。已批准撤并的建制村,也应先集中力量搞好撤并工作,然后进行换届选举。 7、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要求高,情况复杂,政策性、法规性强,因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齐抓共管。组织、民政部门要义不容辞地承担起牵头组织的责任,及时协调,经常通气;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置力度;宣传部门对这次村级换届选举的宣传工作要制订出具体的方案,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农业部门和村级财务主管部门,要在村两委换届选举前,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多的村进行审计;信访部门要热心接待党员、群众的来信来访,及时协调解决反映的问题;公安、司法等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法律赋予的保障职责,维护村级换届选举期间农村社会的稳定。要充分发挥农村工作指导员身份特殊、群众基础好、处事比较超脱的特点,组织农村工作指导员协助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摸底调查、宣传引导、人选考察、资格审查、矛盾化解、程序把关等方面工作。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和情况通报制度。 8、严肃纪律,倡导正气。要严格按章依法办事,严肃换届选举纪律,绝不允许任何人搞派性活动和非组织活动,禁止任何人在换届选举期间赠送礼品和从事影响换届选举的活动,严禁贿选,严禁拉票。对宗族、宗派、宗教和各种非组织活动干扰、妨碍换届选举工作的,要理直气壮地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砸毁票箱、冲击选举会场等行为,破坏、妨碍换届选举工作的,要依法坚决打击。对于情节轻微的,由乡镇政府和县级民政部门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9、立足长效机制,做好换届后续工作。要认真做好离任、落选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他们的生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愉快地接受党员群众的选择,支持新一届班子开展工作。乡镇党委、政府要帮助、监督新老班子及时做好公章、帐册、档案等移交工作;指导帮助村里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指导帮助新班子立足本村实际,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好发展规划。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县、乡两级要有计划地组织村干部上岗培训。 10、要出台政策措施,规范完善选举办法。建议将换届选举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组织法和选举办法不完善的地方,进行归纳梳理,逐级上报,督促省人大对村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和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进行修改。延长村民委员会任职年限,力求任职期限为5年,与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任职期限同步。 11、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村问题。对“重点”、“难点”村,采取“一村一策”的办法,逐一提出方案,一个一个解决。该重新选举的重新选举,该认定的给予认定,政府要督促有关部门,尽快落实政策。如果一时解决不了的也要对群众有个交代,而不能上推下卸,敷衍了事,更不能简单地采取强制措施,人为激化矛盾。如果群众不理解或提出无理要求,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对条件不成熟的暂时无法选举换届的村,上级不宜提出换届率达到100%的硬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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