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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节约能源法节能条例促进节能降耗工作汇报

时间:2022-04-06 15:25:23 浏览量:

关于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省节约能源条例》和《**省建筑节能条例》促进节能降耗工作的汇报

     降耗是坚持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能源与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任务,《节约能源法》、《**省节约能源条例》和《**省建筑节能条例》是完成这一重大任务的有力保障。为推动“一法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对我县开展节能执法检查工作,这必将对我县依法节能工作起到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现将我县贯彻执行“一法两条例”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实施节能法律法规的进展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省节约能源条例》和《**省建筑节能条例》,始终把学习、贯彻、实施“一法两条例”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构建和谐**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强化领导、健全组织、广泛宣传、具体落实,以产业结构调整为依托,以节能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推广为重点,加快构建节能型产业体系,把节能降耗作为结构调整主线,严格控制高耗能新上项目,狠抓工业、建筑、交通运输、机关单位等重点领域的节能,不断强化全民节能意识,全县节能降耗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截止2009年底,预计全县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为0.962吨标准煤,比2005年降低19%。2010年万元生产总值能耗计划下降4%,预计到今年年底将超额完成“十一五”末万元生产总值能耗在2005年的基础上下降20%的目标任务。  

(一)加强学习宣传,提高全民节能降耗意识  

一是把贯彻落实“一法两条例”作为“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不断夯实宣传基础。二是认真学习“一法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省关于节能减排节能降耗一系列文件精神,明晰思路,明确重点,增强节能降耗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三是深入开展了以“节能减排、科学发展”、“节能减排、人人有责”等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中省市有关节能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采取的重大措施,广泛宣传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在全县范围营造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良好舆论氛围。通过节能降耗政策的学习贯彻、节能知识的宣传普及、节能先进典型的报道推广,全社会及企业节能降耗、节能增效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全面得到提高。  

(二)成立机构,强化组织领导  

县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由计划、环保、城建、经贸、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实施全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节能办公室,从成员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门工作班子。同时,建立完善了领导负责、人大政协监督、节能办(发展计划局)统一监管、责任部门密切协作、社会群众共同参与的节能降耗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节能降耗工作会议,听取全县节能降耗工作汇报,研究部署节能降耗阶段性工作。通过近年来努力,做到节能降耗工作机构不变、人员不减,层层有人管、级级有人抓、处处有人干的工作机制。  

(三)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责任意识  

为保证节能降耗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县委、县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推动落实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部门分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关于**县节能降耗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县节能减排“一月一活动”安排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将节能降耗纳入全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年度计划,把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和指标分解落实到各责任部门、单位和企业,做到目标具体化、明晰化,进一步夯实了节能降耗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  

(四)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大力推进节能降耗的实施  

1.加快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和推广应用。工业企业节能技术改造是我县节能降耗工作的重点。我们始终坚持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围绕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通过强化节能基础管理、源头控制与存量挖潜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健全企业内部节能管理机制,引导企业合理使用能源。一是举办了**县厂长经理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就节能降耗、发展循环经济举办专题讲座。二是工业发展“两园三区一带”规划的逐步实施,为发展循环经济奠定了良好基础。三是加快节能技术改造。近年来,县上从财政预算中专项列支1000万元,支持企业创新发展,重点在建材、工业锅炉等领域进行了节能技术改造的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四是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近年来,抢抓淘汰粘土砖生产线机遇,大力发展新型节能建材,建成了**公司免烧环保节能砖等一大批新型建材生产线。截止目前,全县累计建成新型节能建材企业30个,其中,页岩砖企业13个,免烧砖16个,加气混泥土砌块企业1个,年产新型砖9.3亿块,年可节约标准煤35000多吨,节约耕地近1000亩。五是加强企业技改项目资金争取。不断加强与省工信厅、发改委、财政厅的联系,加大项目资金的争跑力度,先后6批次上报工业技改项目,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扶持。2009年落实扶持技改项目13个,资金600余万元,今年上报3批次18个项目,拟争取中央专项资金2682万元,各企业技改后节能效果和企业效益将大幅提高。六是建立了企业节能管理体系。全县大多数重点用能企业都配备了专职或兼职能源管理及统计人员,配备了能源计量检测等设备,建立健全了能源消耗管理制度,完善了资源能源消耗统计报表和原始台帐等基础性工作。  

2.限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的发展。坚持严把土地、信贷“两个闸门”,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和集中度,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必须满足土地、环保、节能等“六项必要条件”,把好新上项目准入关,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近年来,全县没有审批过一家高污染、高耗能企业。同时,进一步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对部分企业实行了差别电价,限制了高污染、高耗能企业的过快发展,推动了全县节能降耗工作的深入开展。  

3.加快淘汰水泥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落后生产能力。坚持“关小上大”并重、“关小先行”原则,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依法关闭了**公路管理局水泥厂等一批生产能力落后,高耗能、高污染企业。近年来,全县共关停、取缔小造纸、小皂素、粘土实心砖(瓦)等落后生产线(企业)17个,对25台燃煤锅炉、茶浴炉进行治理改造,拆除了6台无法治理的锅茶炉。  

4.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按照节能降耗相关政策要求,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以节能降耗为中心,及时调整了经济发展思路。在农业方面,以新农村建设统揽农业农村工作全局,突出绿色产业发展,大力发展茶叶、中药材、蔬菜等五大主导产业;在工业方面,坚持工业强县不动摇,以节能降耗为重点,加快节能降耗步伐,大力发展烟草、设备制造、新型节能建材、矿产、农产品加工五大支柱工业;在三产方面,突出以旅游业为龙头,加强房地产、商贸、物流等现代服务发展,提高服务业在我县经济中的比重。  

5.大力开发推广利用新型能源。一是充分发挥县内丰富的水能等优势,大力开发利用水电和清洁能源。在**河、**河以及**河流域建设梯级水电站8座,新增装机5395千瓦,小水电发电量达9246万度,进一步推动清洁、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步伐。二是结合生态家园建设,大力推广沼气利用技术。全县农村新建沼气池1万余口,企业新建大型沼气池3口,推动了农村用能结构、秸秆综合利用和养殖企业动物粪便无害化处理。三是积极推广使用液化气、电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2009年启动实施了太阳能光伏发电,安装光伏发电设备444.7千瓦,解决了涉及9个乡镇492户无电户用电问题;建设了96个石油液化气供应点,县城区用气总户数达到1.9万户,特别是随着“气化**”项目的实施,将彻底改善全县能源结构单一的现状。  

6.拓宽节能领域,稳步推进交通、建筑领域的节能工作。一是切实加强建筑节能全过程监管。对于新建建设项目,严格把好了五个关口:即严把“节能专项审查关”,凡未进行施工图设计节能专项审查并备案的项目不得进入招投标程序;严把“专项基金征收关”,凡未按规定缴纳专项基金的项目不得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定点放线;严把“竣工验收关”,凡未经墙改部门组织专项核验的工程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严把“产品使用认证关”,凡未经省墙改办确认登记的建材产品,不能作为新型建材或节能产品进入工地;严把“收支两条线关”,确保专项基金经济杠杆调控作用。近年来,我县每年新开建设项目,建筑面积均超过 20万平方米,建筑施工图设计执行建筑节能标准达到100%,施工执行率达到100%,在建商品房项目节能指标公示率100%,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二是稳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按照省市的安排部署,我们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方案》,分步推进县域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已累计完成9000多平方米的改造任务。三是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开发利用。近年来,我县将浅层地源热、太阳能在建筑工程中的利用,先后向省市申报了“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县”。我县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楼项目作为我县首个节能示范工程,采用了地源热泵技术,已初步通过了我们验收,并将“节能示范工程”申报资料报市墙报办待批。**开发公司已将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示范项目申报给市墙改办。四是进一步巩固提高“禁实”工作成果。按照《**市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管理办法的规定》,**规划区从2005年7月1日起全面“禁实”,**从2006年7月1日起全面“禁实”,2008年7月1日起5个建制镇“禁实”,我县不仅提前并超范围全面完成了“禁实”目标,而且从今年元月起在除**片区外的所有乡镇全部纳入了“禁实”范围。五是在交通节能方面,落实公交优先战略、淘汰老旧高耗能客运车辆和推广新能源交通工具,开通了县城公交车,在**和**投放14辆电瓶车。  

7.运用财政政策,充分发挥政府在节能管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安排资金和申报项目时优先支持节能降耗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企业及项目。在政府采购工作中,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节能政策,将“积极研究国家产业政策,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节约能源资金”列入政府采购工作重点,政府采购中已明确要求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8.积极开展政府机关节能工作。全县各级党政机关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机关节能,带头节电、节水、节约办公用品,使节能成为全体工作人员的自觉行动,为全社会节能起到良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2007年组建了**县电子政务平台,所有的政府部门和单位实行网上收发文,减少办公用纸,达到了节约纸张、提高效率的目的。  

二、当前节能降耗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两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县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节能法规,依法推进节能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宣传教育力度需进一步加强,全民节能意识有待提高。个别部门和乡镇的负责人对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责任落实不到位。少数企业,特别是部分中小企业对节能工作重视程度不高,对《节约能源法》还不够熟悉,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二是节能技术开发和推广力度不够,创新能力比较薄弱。目前,全县重点耗能企业中,部分企业装备、工艺比较落后,存在技改资金投入不足、技术改造缓慢的问题;节能专业技术人才缺乏,节能创新智力支撑体系相对薄弱。  

三是节能组织管理体系尚待进一步完善。目前县上成立了节能办公室,但人员编制、工作人员(特别是专业人员)和必要的检测设备还不到位,技术(监测)服务中心和节能监察队尚未建立,行政节能执法授权还待进一步明确。  

四是节能基础工作需进一步加强。一些中小企业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完好率还不能完全适应能源统计和考核的要求,能源统计制度也不够完善,内容不全、上报不及时,对决策部门及时准确掌握相关信息、制订能源消耗定额、分解能耗指标、考核节能率造成一定影响。  

三、下一步贯彻实施《节约能源法》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宣传学习,进一步强化全社会的节能意识。将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对“一法两条例”的宣传力度,使宣传的内容更富有针对性,形式更加通俗化,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扩大法律和条例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把节约能源变成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二)优化经济结构,进一步加快节约型产业体系建设。积极实施三次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加强和扶持现代服务业发展,提高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加快工业结构调整,积极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强企业产品结构调整,积极开展以余热余压利用、集中供热等为主的节能技术改造,着力降低产品能耗水平。加快发展低能耗、高附加值的产业,鼓励发展生态农业和农村能源生态模式。  

(三)推进节能创新,进一步强化科技支撑。全面落实国家节能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快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进一步加强节能技术攻关,突破一批节约型社会建设科技共性技术与关键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的节能技术,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节能技术创新体系。积极组织重点节能项目的推荐上报,争取更多项目进入国家和省科技计划盘子。  

(四)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按照节能法律法规要求,安排节能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加强对企业技改的引导和扶持,通过设立节能奖励基金等形式调动企业开展节能技改的积极性。对在节能发明创造、节能挖潜革新等工作中取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按照产业政策要求,完善差别电价政策,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建立有利于节能降耗的价格机制。  

(五)严格节能执法,进一步狠抓节能关键措施的落实。一是认真抓好对中、省、市有关节能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加大节能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对重点用能企业和高耗能企业进行抽查,对抽查不合格的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限期整改不合格的企业进行通报,并依法进行处罚。二是严把高耗能企业市场准入关,进一步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和项目审批问责制,对产品能耗和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家标准的坚决不批。三是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认真实施“上大压小”。“十二五”期间重点淘汰水泥立窑、实心粘土砖等落后产能,大力发展新型节能工业。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产或予以关闭,坚决淘汰落后工艺设备,有效防止落后工艺设备向小企业转移;注重运用市场、经济和法律手段,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  

(六)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大节能降耗工作的推进力度。切实把握好当前和长远、面上和重点的关系,做到“三个强化”。一是强化对重点用能单位的监管。对全县重点用能单位通过目标管理、能源审计,建立能源消耗月报制度等途径加强节能降耗监管,落实节能技改和整改措施。二是强化工作力量,特别是加强统计力量。  

(七)发挥各级党政机关节能表率作用。各级党政机关既是节能工作的倡导者,更应该是节能工作的践行者,带头开展全民节能行动,推动全民节能行动的深入开展。要划小核算单位,分部门安装计量器具,由各部门按实际消耗支付费用,充分调动各用能单位的积极性。带头使用节能灯泡、节水器具等节能产品。对现有办公用房进行节能改造,建立节能示范工程。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全社会的节能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各位领导,贯彻实施《节约能源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要求。我们将以此为契机,认真接受人大的监督指导,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措施,落实责任,在巩固原有节能成果的基础上,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社会各行业的积极性,形成更加浓厚的社会氛围,形成更加强大的社会合力,全力推进“节能**”建设,确保完成今年和“十二五”期间的节能目标任务,为把我县打造成**经济强县、旅游名县、最佳人居县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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