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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防汛防台抗旱检查工作总结

时间:2022-01-08 13:28:16 浏览量:

2017年防汛防台抗旱检查工作总结

根据区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自2月初至3月上旬开展了全区防汛安全大检查,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按照区防指和水利局的要求,早研究、早部署,认真组织今年的防汛大检查工作。通过检查,摸清情况、发现问题、落实措施、督办整改,为做好今年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打下基础。现将防汛检查情况综合汇报如下:

一、防汛检查开展情况

区防指、水利局于2017年2月4日发出《关于开展2017年防汛防台抗旱检查工作的通知》,布置全区防汛防台抗旱检查任务。按惯例,今年的防汛大检查工作继续以基层自查为主,区防指、水利局进行重点抽查。自查以乡镇(街道)和有防汛任务的单位为工作主体,分级分步部署落实,从思想意识到组织落实,从技术准备到物资储备,从巡堤查险人员到防洪抢险队伍,从工程管理到工程保安措施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今年检查突出以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落实和村(社区)防汛防台形势图编制情况等为重点,对各种防汛隐患和薄弱环节,从早、从实、从细分析,及时处理,落实措施。自查的项目逐项登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于2月底前完成。

2月28日至3月7日由区防指、水利局组织技术人员,分成5个检查组,对全区各地和有关单位在自查中发现的较严重隐患或区防指、水利局排查认为需要复查的水工程和薄弱环节进行检查,进一步查隐患,定措施,明责任。复查中,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均主动配合,对存在的重点险工隐患,进一步落实除险加固或临时度汛措施。

二、汛前准备工作情况

全区各地各相关部门立足防大汛、抗大灾,扎实开展各项防汛准备工作。

1、完善预案,落实物资。去年以来,我区根据绍兴市委办发[2015]56号和上虞区委办[2016]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防汛防台组织指挥体系的实施意见》先后修订完善防汛防台抗旱总体预案和防御台风、干旱、山洪灾害等专项预案,国土、交通、建设等主要成员单位也均完善了相关防汛防台预案,其中国土部门对隐患点威胁人数达10人以上的隐患点修订单点预案,开展小规模、实战性强的应急演练。今年,还将继续完善《大浸畈滞洪分洪预案》及《曹娥江防御洪水预案》。各乡镇(街道)针对人员、岗位变动较多的实际,正在对预案进行调整完善。全区21个乡镇、街道都成立了以乡镇长、街道主任和村支书(村委主任)为组长的两级防汛组织,共组建了5660多人的防汛抢险突击队伍,如国土部门组建完善22支应急小分队与应急专家组,开展应急调查与监测,为应急指挥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撑。2月初,我区以《关于进一步落实防汛物资储备工作的通知》(虞防汛【2017】2号)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切实做好防汛物资储备管理工作,经初步统计,全区共储备防汛草包5.61万只,麻袋5.19万只,化纤袋22.34万只,救生衣2100多件,还有木桩、油布、土工布、铁锹、应急灯等大批防汛物资,建设、交通等主要成员单位均储备了大批防汛物资,包括大流量移动泵站。全区各乡镇、街道和主要成员单位共储备物资估算价值3200多万元,仓库面积

4000m2。

2、水工程防御能力稳步提高。近年来,政府加大投入,实施各类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山塘水库整治、标准江堤海塘建设、曹娥江沿岸电排站改造、山区小流域治理、平原河道疏浚及排涝工程等项目实施,特别是城区以上曹娥江及主要支流出口段两岸已基本建成20年一遇防御能力的标准江堤106公里,基本形成封闭圈,城区及其以下曹娥江两岸已建成50年一遇及以上标准堤塘93.1公里(其中:100年一遇标准堤70.6公里),随着海涂一线标准海塘的逐步建成,防洪封闭圈也已基本形成。小型水库已完成保安工程建设45座,今年拟启动4座,完成山塘整修加固180座,今年已开工14座。2015年“灿鸿”台风后,姚江上游西排工程、四明湖水库下游河道整治一期(上虞段)工程、章镇镇河浮埂标准江堤建设工程、下管镇集镇防洪和排涝工程等一大批防洪排涝工程投入建设,水工程防御能力逐年提高。同时,建管并举,大力加强工程管理,一是我区出台《水库山塘巡查工作管理办法》,大幅提高水库山塘及堤防巡查人员补助经费,细化考核办法,开发水库巡查管理平台强化考核手段,切实加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二是结合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工作,逐步推进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工程应有效益。

3、非工程措施日趋完善。2010年,我区全面建成基层防汛防台体系。2011年,我区又结合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完建并投用上虞区防汛指挥中心,升级了防汛视频会商系统,防办能

力建设得到提升。2012年升级了全区防汛会商终端,实施了基层防汛体系示范乡、村建设。2013年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任务全部完成,投入试运行,在防御“菲特”强台风中效益显著;2014年,我区全面开展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规范化建设,并已于去年3月初通过省考核验收;2015年,实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进一步提升完善山洪灾害防御能力;2016年开始,我们开展虞北平原、丰惠平原的洪水风险图编制工作,力争今年汛期投入试运行。同时,水利、国土、建设、交通、气象等部门构建“多位一体”的监测预警体系,加强雨情、水情、灾情的信息共享,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发布平台、防汛监测预警平台,及时将预警信息、雨量信息发送到各级各类责任人以及受威胁群众。防汛减灾非工程措施日趋完善。

三、今年防汛工作存在问题

通过乡镇自查和区防指、水利局重点复查,各地防汛准备工作总体上是好的,但也存在许多影响安全度汛的因素。特别是防汛检查中发现并经筛选后的重点险工隐患有11处,全区完整的高标准防灾减灾体系尚未完全形成。

1、天气形势不容乐观。我区历史上洪、涝、台、旱灾害频繁发生,经济损失严重。特别近几年,受全球性气候变化影响,我区极端天气事件明显增多,以屡创记录的态势不断发展,水旱灾害的突发性、反常性、不可预见性日显突出。2013年,更是遭受了历史罕见的高温干旱和超百年一遇的“菲特”台风暴雨袭击;2015年,我区又遭

受“灿鸿”台风袭击,造成较重灾害。据气象预测,2017年汛期极端天气气候事件仍较频繁,气象灾害总体情况与2016年比,梅汛期暴雨洪涝与去年持平,台风影响较去年重,高温热浪程度接近去年,出现干旱的可能性大于去年。总之,天气趋势复杂,对我区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提出了巨大挑战。

2、基层防汛体系仍不够全面。2014年,我区在原有的基础上全面实施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规范化建设,在全区各级共同努力下,如期完成建设任务,于2015年3月通过省级考核验收,后在防御各次洪、涝、台灾害中充分发挥了抢险救灾的主体作用。但对照上级防指要求,各地还存在基层责任网格未全面落实、村级预案实用性不强等问题,特别是村级防汛防台形势图的编制工作受换届影响,进度缓慢。需要继续深化完善基层体系,加快村级防汛形势图的编制完善工作。

3、防汛物资储备存在不足。部分乡镇和村级存在防汛物资未按下达的《防汛物资储备定额》储备到位、仓库内物资台账记录不规范、部分防汛物资超出储存期限更新不及时,出现老化缺损现象等问题,需要汛前及早完成物资的补充更新,加强管理。更为突出的是近年来,由于国土部门严格控制矿山开发,全区各级对砂石料(块石)的储备难度较大,一些附近无山宕或相关可委托储备点的单位,砂石料物资未明确落实。

4、在建工程多,安全度汛压力大。2017年,面上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众多,各乡镇在建工程进度较慢,部分或将影响安全度汛,特

别是山塘除险加固工程量多面广,进度明显滞后,或早就列入除险加固计划的迟迟未动工。另外,因“五水共治”工作需要(特别是为治污水或剿灭V类水)而新建的一些涉河涉堤项目和临时工程措施,若处理不当,或将给防汛安全带来不利影响。

5、水库(山塘)隐患依存,需加强巡查管理。水库安全始终是我区防汛工作的重点、难点,虽然通过近几年的加固维修和“千库保安”实施,小型水库隐患明显减少。但小山塘的安全隐患仍在层出不穷,一是一些未经加固的水库山塘年久失修,管理缺失,隐患不断;二是一些虽然经加固整治的山塘,未经大洪水考验,能否抵御设计标准洪水有待检验。

6、曹娥江堤防防洪压力依然较重。经多年标准堤防建设,曹娥江干流防洪封闭圈基本开成。但受曹娥江单向冲刷影响,沿线局部地段堤脚、护滩冲刷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沥海镇范围内塘外滩涂冲刷现象较多,中上游局部堤防存在边坡稳定性、防渗性不足等因素,曹娥江防洪压力依然较重。

另外,绍兴滨海新城范围内堤防养护制度需要继续完善,小流域山洪灾害防不胜防等隐患仍是我区防汛工作的薄弱环节,需进一步加大力度,及早完成整改。

四、防范措施

1、持续完善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要对照省防指对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考核验收要求,继续完善提升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规范化建设。要在今年汛前细化完善基层责任区网格划分和镇、村级预案,真正做到

乡镇、村级责任区网格全覆盖、网格责任人全落实、预案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认真开展镇、村级预案演练和相关培训,全面达到上级对基层防汛体系建设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在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主体作用。特别要在今年3月底前实现村(社区)防汛防台形势图百分之百全覆盖,严格按《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浙江省基层防汛防台体系管理系统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的通知》(浙防指【2017】3号)要求,做好基层防汛防台体系相关信息的采集录入上报工作,并明确落实动态更新制度。

2、切实加强工程安全管理。在加快推进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和“五水共治”、“河湖清淤”工作的同时,各地、各管理单位要加强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维护管理,特别要落实责任,全面开展水库山塘大坝、闸门启闭设备、堤塘险工险段等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各类隐患和险情;加强城市排水管网养护、河道清疏和排涝闸、泵站等排水设施维护管理;加强避灾场所和避风港安全管理;加强江河湖库、蓄滞洪区防汛安全管理,严防在建涉水工程项目影响防洪排涝。

3、全力推进在建工程建设和病险工程除险加固。针对自查和复查中发现的防汛安全隐患及存在问题,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单位必须按规定认真履行防汛防台抗旱职责,严格按照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和水利局要求,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加大整改力度,抓紧实施,确保在主汛期(7月15日)前完成除险工作;在建工程要在狠抓工程质量、进度的同时,不得影响正常行洪和蓄洪,并要确保自身安全度汛。如确不能及时完成的,制定切实可行的临时度汛方案,确

保安全度汛。区防指将对检查中发现的险工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做到隐患不除,督查不止。

4、进一步加强防汛物资管理。防汛物资是防汛抢险的基础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防汛物资储备作为防汛防台抗旱准备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来抓。要严格按照区防指(虞防汛【2017】2号文件)下达的防汛物资储备任务和物资储存期限要求,对已超过储存期限或质量规格不符要求的物资及时进行更换,对缺损或历年抗洪抢险中消耗的物资在4月15日前增补到位,对已备物资要落实责任人,加强物资堆放和台账记录管理,确保各级各有关部门按区防指下达的物资储备任务足额储备到位。

5、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培训。各地要切实抓好“世界水日”、“防汛防台日”、“防灾减灾日”、“预案演练周”等活动,积极引导公众依法参与防汛防台抗旱与抢险救灾工作,积极倡导易灾地区群众自觉储备防灾避灾物品,在应急避灾时,带足必要的干粮、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各地各部门及村级要积极开展防汛防台抗旱预案演练,不断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基层防御能力;要主动对接新闻媒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氛围。要大力开展基层责任人培训,特别要抓好抢险救灾方面专业培训,极大地提升基层防灾抢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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