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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四查教育整顿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2-04-07 15:18:21 浏览量:
XX市公安机关开展“查思想查执法查纪律查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厅党委《2010年XX省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狠抓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公安队伍执法素质和纪律作风水平,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不断取得反腐倡廉的新成效,为全面完成各项公安保卫任务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根据公安部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查思想查执法查纪律查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以下简称“四查” 教育整顿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市公安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为根本,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核心,以解决影响警民关系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着力在巩固、深化、提高上下功夫,在纠正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预防整治不正之风上取得新成效,在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上取得新进展,努力实现公安机关执法服务更加规范,警民关系更加和谐,人民群众更加满意,为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建设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查找整治公安队伍在执法思想、执法行为、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四查”教育整顿活动,切实达到“四个不发生”:不发生刑讯逼供行为,不发生涉案人员在公安执法环节非正常死亡,不发生冤假错案,不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执法问题;使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执法为民的理念进一步强化,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监督进一步健全,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高,队伍形象进一步改善,警民关系更加和谐;达到“三大”、“三上”、“三升”的要求:一是公安民警纪律作风大转变,工作效率大提升,精神面貌大改观;二是管理措施上层次,执法成效上水平,服务能力上台阶;三是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率提升、对公安队伍的支持率提升,对社会治安的参与率提升。
三、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四查”教育整顿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和“三基”工程、“三项建设”的有力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纵向抓警种、横向抓层面的工作机制,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并特别突出警种部门一把手的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为加强对“四查”教育整顿活动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四查”教育整顿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市局党委书记、局长许诚任组长,市局党委副书记林发祥和市局党委委员、纪检书记、督察长李鲁闽任副组长,市局监察室、政工室、指挥中心、督察大队、法制大队、警务保障室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监察室,负责教育整顿活动的日常工作。
四、排查内容
各单位要根据要求把“四查”教育整顿活动工作具体化。
(一)查思想:重点检查理想信念是否坚定,执法为民的思想是否根植,对公安事业是否忠诚,有无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奉献意识弱化,认为自己付出多、回报少,干得多、得到少,心理不平衡;有无特权思想膨胀、人权意识淡薄、漠视群众疾苦和利益;有无自由主义,不讲原则,不顾大局,当面“一团和气”,背后说长道短、搬弄是非、不负责地乱反映问题,影响队伍内部团结的问题;有无思想理念陈旧、业务技能不精,工作不扎实,办事效率低,得过且过,不思进取,缺乏争先创优意识等问题。
(二)查执法:重点检查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执法质量是否合格,执法结果是否公正,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有无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执法违法的问题;有无执法不公呈“霸气”,潜意识里以管人者自居,处理问题方法简单、态度生硬,导致群众的异议和举报投诉;有无群众观念淡薄,对待群众报警、报案、办理证照、合理求助推诿扯皮以及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乱收滥罚、越权办案、违法办案,甚至办关系案、人情案的问题;有无执法主体不合格、办案场所设置不规范、安全防范措施配备不到位、值班巡视和执法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等问题隐患。
(三)查纪律:重点检查是否严格遵守执法办案纪律,是否严格执行制度规定,有无违反公安部“五条禁令”的行为,有无违反法律法规使用警车、使用“问题车辆”,甚至随意扣押、处置涉案车辆的问题;有无做出一点成绩就居功自傲,要待遇、要地位,一不如愿,就怨天尤人,不思进取,“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有无对待群众呈“傲气”,无视法律和公安纪律,认为自己可以不受纪律约束,也可以不受组织的督察,以管人者自居,对群众“冷、硬、横、推”,执法作风粗暴,甚至打骂群众,导致社会公众的不满,降低了人民群众对警察的认同感,严重影响了公安队伍形象的行为;有无徇私枉法、从警不廉、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和违反公安部“五条禁令”、外出不报告、遇事不请示、发生违纪问题隐瞒不报、警令不通的问题;有无违反《廉政准则》、《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四)查作风:重点检查工作作风是否扎实,工作措施是否落实,有无衙门作风、方法简单粗暴,遇到问题推诿扯皮,对群众疾苦麻木不仁,不负责任,有无存在高高在上、盛气凌人、作风漂浮等不良作风;有无报喜不报忧、弄虚作假以及重大情况迟报、漏报、瞒报的问题;有无抱怨客观条件不能适应自己的主观需要,经受不住“风吹日晒”,无车不出门,下乡混日子;有无遇到一点挫折,就心灰意冷,一蹶不振;有无对队伍不抓不管、放任自流,造成单位风气不正、政令警令不畅的问题;有无有章不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把制度写在纸上、讲在会上、挂在墙上,不讲落实等问题。
五、方法步骤
(一)学习发动阶段:(7月7日-8月25日)
1、学习教育的主要内容:一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及全国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廉政准则》,二是学习《人民警察法》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内务条令》、《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三是学习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读本;四是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人民警察保密条例》;四是《XX省公安机关警务公开规范》、《XX省公安机关服务窗口建设规范》;六是有关公安业务工作等法律、法规。
2、学习教育的方法: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组织讨论、对照检查、剖析反面典型、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方式进行。要组织每位民警认真学习“四查”教育整顿活动的文件、材料,层层动员部署,认真做好思想发动工作,切实解决好广大民警的思想认识问题。
3、学习教育的基本要求:一是各单位要根据市局的总体部署,制订具体的学习计划。二是集中学习时间每周应不少于一天,对缺课的同志要指定专人补课,做到人人受教育、人人受触动、人人有提高。三是要紧密联系实际,把边学边查边改贯穿始终。四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二)对照检查阶段:(8月26日-10月10日)
1、查找问题:要对照“四查” 教育整顿活动的内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召开支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室(科、所、队)务会,组织民警全面自查、互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特别是要深入查摆自己经办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深刻剖析原因,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2、对照检查:采取个人查、相互找、组织点等形式查找问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全体民警围绕教育整顿重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一要开好队伍分析,抓好队伍状况研判,深入排查队伍思想、执法、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二要抓好内查外评,开好特邀监督员座谈会、警民恳谈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评议公安工作,征求意见建议。三要抓好自查自纠,各单位领导班子要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议。通过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联系自身和本单位、本部门、本警种实际,针对排查出的问题,挖根源、议危害、制定整改措施。对存在一般问题的,要进行诫勉谈话,督促主动整改;对存在重大家庭矛盾或个人经济纠纷的,要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及时帮助化解;对有严重违法违纪苗头的,单位领导落实教育控制措施,加强日常监督;对极少数构成违法违纪案件的,要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整改验收阶段:(10月11日至11月20日)
要紧紧围绕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规范执法等重点方面,着力推进四项制度机制建设:一是健全和完善权力监督制约制度体系。二是健全和完善执法规范标准体系。按照《公安机关执法细则》要求,明确执法流程和裁量基准,确保对各项执法活动的有效管理,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三是健全和完善惩防体系检查考核机制。认真落实公安机关惩防体系评价制度和市局作风效能立项监察机制。四是健全和完善查案惩处工作机制。创新执纪办案机制,加大对违反党政纪、警纪,特别是《廉政准则》、《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案件的查办力度。在此基础上进行“三对照”,即:对照自我剖析发现的问题随时改,对照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点改,对照上级督办的问题集中改。
六、工作要求
(一)注重工作结合。一是把“四查” 教育整顿活动与“争先创优”活动结合起来。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突出实践特色;以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为重点,突出思想作风、创先争优、提升素质、增强效能。二是把“四查” 教育整顿活动与集中整治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警车和涉案车辆专项治理结合起来。既全面查摆民警在执法思想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又突出抓好查执法安全、查特权思想这个核心,并将其作为“四查”教育整顿活动的切入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三是把“四查” 教育整顿活动与贯彻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结合起来。突出抓学习促落实,抓载体促落实,抓惩处促落实。四是把“四查” 教育整顿活动与公安监督信息化建设结合起来。针对执法办案中易发多发违纪违法问题的部位和环节,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动态、实时监督。五是把“四查” 教育整顿活动与教育惩处结合起来。通过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执行力和惩治的威慑力,推动执法为民思想在广大民警的头脑中牢固树立、行为上自觉践行。六是把“四查” 教育整顿活动与执法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以“四查” 教育整顿活动促执法规范化部署要求的落实,以执法规范化水平的提高来检验“四查” 教育整顿活动的成效。
(二)突出工作实效。要克服形式主义,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坚持边学边查、边查边改、边改边建。要紧紧围绕查执法来查思想、查纪律、查作风,针对问题挖根源、论危害、定措施、堵漏洞。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对象、重点环节、重点问题,真正把问题找准吃透,做到有的放矢。要统一思想、统一目标、统一标准、统一要求,做到“时间、人员、内容”三落实。深入查摆工作和队伍存在的问题、不足,认真进行自纠自改,确保“四查”教育整顿活动取得实效,不走过场。
(三)加强检查督促。市局不定期组织专项督察检查组、赴各单位检查督促。警种、部门要结合业务特点,确定重点排查整改内容,抓好“四查”教育整顿活动工作;市局将组织专门力量,强化监督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单位“四查”教育整顿活动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存在突出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要对“四查”教育整顿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学习教育不深、查纠问题不实、整改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责令重新补课;对工作敷衍、组织不力,问题没有排出来、教育管理不到位,队伍发生问题的,要启动问责机制。
(四)实行跟踪问责。各单位要根据市局党委要求抓好“四查”教育整顿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市局将加大明查暗访的工作力度,进行重点跟踪督察,及时发现解决“四查”教育整顿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对“四查”教育整顿活动中发生的的违法违纪行为一律要进行通报批评。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对各类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特别对教育整顿期间顶风犯案的,除了严肃追究涉案民警的直接责任外,还要按照中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及相关地方性规定,对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问责。
各单位要明确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情况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将本单位开展“四查”教育整顿活动工作的进展情况和阶段工作情况及时通过OA上报至市局监察室 “jcs”文件夹中;“四查”教育整顿活动总结请于2010年11月15日前按上述途径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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