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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在2009年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时间:2022-02-09 15:08:44 浏览量:

在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农合”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我县是全国第一批“新农合”试点县,“新农合”工作自2003年8月正式启动,五年来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克服困难、扎实工作、不断创新、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效。具体来讲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参合人数逐年增多。农民参合人数由2003年的22.68万人上升到2008年的26.57万人,参合率由2003年的85.4%上升到91.21%。二是受益面和受益度日益提高。参合农民住院人均补偿费用由2003年的406元上升到2008年的1137元,参合农民享受住院补偿人次2008年达到19936人次,住院受益面由2003年的2.8%上升到7.5%,农民因病致贫返贫比例由2003年的47.62%下降到21.21%。住院统筹基金使用率和受益面居全市之首。三是程序简捷便民,服务得到强化。“新农合”经办机构及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到位,全县设立了21个直补窗口,参合农民“在哪住院,在哪报销”和住院“当天出院,当天报销”,农民一次性报帐率达92%,既方便又快捷。四是基金运行安全平稳。通过实行收支两条线全封闭运行和卫生、财政“双印鉴”制度,确保了基金使用安全。经上级主管部门多次督查和县审计局的年度审计认定,我县的“新农合”基金未发生过挤占、挪用、冒领现象。五是各项管理科学规范。重点加强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与管理,全力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上涨,最大限度地保证了参合农民的利益。建立起县、乡、村三级监管体系,对农民的补偿机制逐步向制度化、规范化迈进。到目前为止,全县没有发生一起因合作医疗运行补偿不公、管理混乱而引发的上访事件。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该清醒的认识到,我县“新农合”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各地工作发展不平衡。农民参合率高的乡镇达到96%,低的乡镇只有85%。有些乡镇农医所机构不健全,新农合公示未及时到位,工作经费没有很好落实,经办能力不足。二是医疗费用控制亟须加强。过度的医疗消费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次均住院费用县级医疗机构达2913元,较上年增加了239元,增长率达8.2%,乡镇卫生院达1628元,居全市前列。过高的医疗费用既增加了新农合基金的风险,也增加了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这是有悖于新农合制度宗旨的。三是农村卫生投入不足,边远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仍然比较差,技术力量薄弱,难以满足农民群众对卫生服务的需求。全年在乡镇卫生院住院的仅占住院总人次的28%(全市平均达46%)。  

二、严格落实各项举措,在新起点上大力推进“新农合”工作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我县2009年度“新农合”的工作目标是:实现“一升一降”,即“农民参合率要上升,次均住院费用要下降”。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和有关部门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努力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抓好四项基础工作,巩固“新农合”工作成果。  

一是抓好宣传动员,引导农民积极参合。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要认真开展深入、细致的宣传工作,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引导农民积极参加“新农合”,力争2009年全县农民参合率达93%以上。2009年新农合财政补助基金不变,农民自缴基金为每人20元。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的自缴基金由民政局从民政救助资金中代缴;独生子女户和纯二女结扎户自缴基金由财政负担。  

二是完善补偿方案,提高参合农民的受益程度。按照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的指导意见》要求,今年住院补偿起付线和补偿比不变,住院补偿封顶线由2万元提高到3万元,这将进一步提高大病高额医疗费用患者的受益程度。  

三是抓好机构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根据省编办关于市县乡三级新农合经办机构设置的文件精神。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农医所必须落实2-3名工作人员,其中政府配备一名专干,负责参合档案管理、医疗证填发;卫生院配备一名专职核算员,负责补偿核算兑付工作;财政所负责基金管理。县乡经办机构的工作经费应列入财政预算,并落实到位,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农医所的工作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要加强“新农合”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快“新农合”信息化、网络化步伐,逐步实现“新农合”网上报告,网上审核补偿,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四是抓好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各定点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新农合”的补偿核算工作,要把核算室作为医院为民服务的又一重要窗口。县农医管理中心要加强对核算兑付工作的管理,并深入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  

(二)全力攻克“二难一弱”,促进“新农合”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从创新工作方法入手,攻克“基金收缴难”。 2008年全县仍有25609人未参合,对这部分农民更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在尊重他们意愿的同时,注重工作方法和态度。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确保在2009年元月20日前完成2009年度农民参合基金收缴工作。  

二是从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入手,攻克“费用控制难”。通过各方面的努力,我县参合农民人均住院费用同比略有下降,但在全市10个试点县中居第3位,仍是较高的。县卫生局要在医疗控费上下大功夫,控费要纳入对医疗机构负责人和单位的年度考核目标。2009年将作为“医疗控费年”,加大控费力度。住院次均费用不能再升了,这是一条“红线”,谁踩了这条“红线”就追究谁的责任。县农医中心要加大督查、监管力度,查处有困难的,可以移交监察、物价部门查处。  

三是从加快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入手,攻克“服务能力弱”。在推进“新农合”制度的同时,要大力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县卫生局要在如何留住乡镇卫生院人才方面多动脑筋,继续做好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县级医疗机构要与乡镇卫生院建立对口支援关系,并为乡镇卫生院培训卫技人员。在职称晋升方面要向乡镇卫技人员倾斜,努力提高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水平,较好地满足农民群众的医疗需求。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凝聚推动“新农合”工作的合力  

一是要加强领导。2009年参合基金收缴工作,要和往年一样,明确由乡(镇、街道、工业园区)政府主要领导作为合作医疗工作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分析研究工作开展情况,找准问题,弄清症结,落实措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  

二是要提高认识。“新农合”工作是党和国家扶农、助农的大政方针之一,已纳入了民生工程的考核指标。我们要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要依靠各部门、乡(镇、街道、工业园区)、村、组广大干部去引导、去宣传,做好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2009年度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登记工作截止时间是2009年元月20日,各地务必要抢前抓早,迅速行动,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三是要明确责任。做好“新农合”试点工作既要发挥政府牵头抓、谋划全局的作用,也要发挥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配合联动的作用。县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为农民提供便捷、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财政部门要按照实际参加人数,及时划拨合作医疗配套资金。民政部门要妥善解决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家庭参加“新农合”的问题,实行合作医疗与农村医疗救助联动。广电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做好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工作,严防截留、挪用合作医疗基金现象的发生,确保合作医疗基金全部公开、有效地用在农民身上。其他县“新农合”管委会成员单位也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并在今天大会后分赴挂钩联系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督导,协助乡镇做好2009年参合基金收缴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地搞好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新农合”工作。  

四是要强化督查。县“两办”督查室和“新农合”管委会、监委会要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尤其是在资金筹集阶段要实行跟踪问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和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限期落实到位。  

同志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惠及全县近三十万农民群众的大事、好事,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相信,只要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真抓实干,我们就一定能够实现各项工作的既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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