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学院2021年优秀专职辅导员岗位津贴评选工作方案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安徽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省建设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能力提升项目经费管理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教秘思政〔2021〕28号)精神,为组织开展合肥学院2021年优秀专职辅导员岗位津贴评选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评选对象
1. 全校在岗专职辅导员,包括各二级学院学工办主任、团委书记以及一线专职辅导员;
2. 从事辅导员工作一年以上;
3. 参加2021年度辅导员考核。
二、评选名额
根据省厅下达的指标,2021年我校优秀专职辅导员岗位津贴23人。
三、津贴标准
5000元/人/年
四、评选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履行好伟大工程的施工员、伟大事业的质检员、伟大斗争的战斗员、伟大梦想的服务员职责。
3.素质能力过硬,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
4.育人实效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能够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政治领导、思想引导、情感疏导、学习辅导、行为教导、就业指导,引导教育学生成为能够担负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五、评选原则
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好中选优的原则,确保评选程序规范。充分考虑专职辅导员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特点,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育人实效。
六、评选程序
1.开展年度考评。根据《合肥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暂行办法》(院行政〔2014〕35号)和《合肥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院党委〔2018〕66号),开展2021年度辅导员考评工作。
2.确定拟推选名单。学生处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依据辅导员年度考核结果,对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拟推选名单。拟推荐人选填写《合肥学院2021年优秀专职辅导员岗位津贴评选申报表》。
3.结果确定。拟推选结果报校党委会审定,确定最终上报人选。
4.结果公示。学校对最终上报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党委学生工作部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合肥学院2021年优秀专职辅导员岗位津贴评选申报表
合肥学院2021年优秀专职辅导员岗位津贴评选申报表
姓名 | 从事辅导员工作 年限 | 目前带生数: 班级数: |
| |||
| 2021年度主要获奖情况 | |||||
| 主要工作业绩和育人实效(1000字以内) | |||||
| 主要工作业绩和育人实效(1000字以内) | |||||
| 学院推荐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学院党委公章 年 月 日 | ||||
| 学校意见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