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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迎国庆60年奋进的足迹纪实

时间:2022-01-17 15:37:54 浏览量:

**市位于长江下游南岸,水阳江和青弋江下游水网圩区。由于外受长江洪水威胁,内遭长江支流水阳江、青弋江及市区内河慈湖河、采石河暴雨山洪袭击,加之海潮顶托,历史上洪涝频繁。据史料记载,从公元前206年(西汉)至公元1911年(清末)的2117年间,长江共发生洪水214次,平均约10年一次。

新中国成立以来,**水利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这60年,全市水利事业实现了“六大跨越”:治水理念实现了由人水对抗到人水和谐相处的跨越,水利基础设施实现了由病险薄弱到达标美化的跨越,农田水利实现了由非涝即旱到旱涝基本无虞的跨越,农民饮水实现了由饮用沟塘不净水到放心自来水的跨越,水利兴修实现了由人力挑抬到机械化作业的跨越,水利管理实现了由传统粗放模式到依法科学模式的跨越,水利事业真正驶入了加快发展的快车道。

加快水利工程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60年来,**坚持不懈地开展大规模的水利建设,初步形成的防洪、排涝、灌溉等工程体系,在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出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全力加快重点工程建设。薛丹博撇洪联圩工程、大公圩防洪综合治理工程、薛丹博地区抗旱综合治理工程、沿江山丘区抗旱工程、下姑溪河整治工程、**江堤加固工程、平垸行洪巩固工程、长江**河段河道整治一期工程、采石河综合整治工程等重点工程建成发挥效益,极大地改善了广大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了地方生态条件和投资环境,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奠定了坚实基础。建成的慈湖闸、采石闸与当地景观一起形成新的旅游景点。

  实施排涝泵站建设和改造。2000年底开始动工兴建沿江排涝泵站。截至2007年底,全市共建成排涝泵站7座,累计装机容量8825千瓦,设计流量101.4立方米/秒,累计完成投资8134万元。大公圩和一五圩两座排涝泵站,分别于2005年9月和2008年第四季度,先后列入国家大型泵站改造计划。大公圩排涝泵站已于2008年底完工,一五圩排涝站于2009年9月完成主体工程。

  推进涵闸除险改造工程建设。从2005年,对全市137座病险涵闸实施除险改造,并实行销号制度,真正做到“除险一座,销号一座,发挥一座效益”的目标。除险改造原则是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突出除险,确保防洪;先急后缓,分步实施。涵闸加固标准同所在堤防的规划防洪标准,做到除险改造一步到位。涵闸除险改造后采取的主要措施是拆除重建、加固接长、维修改造和完善配套等。工程总投资2856万元,其中市财政补助50%,剩余部分由县区自筹,2009年全面完工。

  加快水库除险加固步伐。从2003年开始,分3年对20座病险水库进行了应急除险加固,总投资820万元,其中市财政补助50%。除险加固后,水库基本达到了设计防洪标准,增加蓄水76万立方米,改善灌溉面积2.76万亩,并为项目区农村饮水和灌溉提供了可靠的水源。2007年,国家和省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市有东方红、大兴塘、迟村等7座水库列入了规划,其中东方红水库还列入国家计划。工程总投资1416万元,其中省级以上投资611万元。工程自2007年汛后开工,2009年汛前主体工程全部完工并发挥效益。

  认真实施农村饮水工程。2002年,开始实施农村饮水解困工程,主要解决农村因缺乏水源而引起的饮水困难问题。工程以建集中供水工程为主,涉及当涂县、花山区和雨山区共16个乡镇、136个自然村、2万多农村人口。到2004年,共完成投资900多万元,实际打井114眼,建成小型水库1座,挖人饮专用塘4口,建集中供水工程38处,实际解决农村饮水困难人口22251人。2005年开始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采取“市场运作、政府补助、多方分担”的办法筹措资金2.59亿元,其中省以上投入5641万元,市级财政投入5048万元,县区自筹15211万元,共新建和改扩建水厂24座,新建加压站6座,延伸城市自来水管网9处,铺设输配水干支管网1300余公里,设计日供水规模达10.1万吨,实际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62.58万人,使全市农村集中居民点自来水供给率达到100%,农村饮水安全覆盖率达到100%。工程于2007年底全面完成,在全省率先解决全市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比省政府要求提前了四年。2009年初,又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暂行办法》,为后期工程规范运行和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扎实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建国以来至改革开放初期,水利兴修采取“完成土方靠劳力,筹措资金搞配套”的运行机制。2000年后,由于“两工”逐步取消,**市积极探索并逐步建立起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农民和集体投入为主导,社会化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制度化的农村水利投入机制,同时加大组织、发动、宣传力度,发扬团结治水的优良传统,组织农民开展以内河堤防填塘固基、沟渠清淤和丘陵区小流域治理、当家塘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变冬春兴修水利为常年兴修水利,取得了良好成效。据统计,仅2001~2008年,全市加固各类堤防445公里,挖修当家塘1945口,清淤渠道888公里,累计完成土石方1892万立方米。通过水利兴修,全市改善防洪面积87.4万亩,改善除涝面积31.1万亩,新增、改善灌溉面积21.9万亩,进一步增强全市城乡防洪减灾能力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通过60年水利建设,特别是1998年大水后的10余年,共投入水利建设资金约20亿元,有力地夯实了水利基础设施。全市现有堤防465公里,其中长江干堤防42.9公里,内河堤防422.1公里;小型水库33座,总库容1095万立方米;塘坝14554口,总塘容5301万立方米;各类涵闸218座,固定机电排灌站438座976台套,总装机容量6.4万千瓦。

  通过60年水利建设,全市江河堤防基本结束了以前遇稍大洪水即破堤成灾的历史,城市和各大圩堤的防洪能力普遍得到提高,洪涝灾害程度得到抑制,抗灾减灾、保障支撑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得到极大提升。60年来,长江干堤加固实现历史性跨越,沿江排涝站、农村饮水工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成效显著,初步形成了防洪、除涝、灌溉等工程体系。目前,城区长江干堤和一五圩堤已达到安全防御长江1954年型洪水标准,陈焦圩江堤达到了安全防御长江1954年实测洪水标准,大公圩堤防洪标准基本达到20年一遇;万亩以上圩堤防洪标准基本达到10~15年一遇,其他内河堤防基本达到10年一遇;城市建成区排涝标准达到了20年一遇,市郊及当涂县大公圩、一五圩、陈焦圩、军民圩、团结圩治涝标准达到7~10年一遇,其他万亩以上圩口治涝标准为5~7年一遇,万亩以下圩口接近或达到5年一遇;山丘区抗旱标准得以较大提高,防旱抗旱能力进一步增强。

 深化水利改革,为水利事业持续发展增添活力

  积极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2005年3月,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市发展改革、水利、财政、编制、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协调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协调、指导和督促。由于调研测算等准备工作较为深入细致、方案制定比较科学合理、沟通汇报主动充分,改革实施方案得以批准并顺利实施。至2007年12月,市直属和县区水管体制改革已基本完成。改革后,全市原有的25个国有水管单位调整、合并为17个,均定性为公益性事业单位,批准编制人数为185人。市直水管单位由原有的2个合并为1个,核定编制人数15人;当涂县水管单位由原有的22个调整、合并为15个,核定编制人数165人;花山区原有的1个水管单位保留,核定编制人数5人。

  全市水管体制改革主要取得四大成效:一是界定了单位性质。全市国有水管单位全部被定性为纯公益性事业单位,其人员和经费由政府保障,保证了今后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二是保障了经费来源。实施水管体制改革后,各国有水管单位的人员、公用经费和维修养护经费都已落实。三是精简了管理机构。通过改革,全市国有水管单位调整、合并后精简32%。四是稳定了职工队伍。水管单位实施改革后,职工工资能正常发放,并按规定落实了社会保障制度,职工切身利益得到有效保障。

  有效开展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市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起步较晚,从20世纪末期才逐步推行。一是按照省政府办公厅1998年下发的《关于推进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改革的通知》精神,明晰小型水利工程所有权,界定水利设施的产权归属问题。二是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小型水利工程改革。通过有偿出让小型水利工程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使原国家或集体所有和经营的小型水利工程转变为个人经营或合作经营,从而盘活资产,方便管理。三是丰富和完善小型水利工程改革的内容和形式,采取灵活多样的市场手段,鼓励多种经济成份投资发展小型水利,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小型水利工程投资与经营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民办水利事业的发展。四是不断深化改革力度,积极开展小型水利工程改革调研,对涵闸、水库、排灌站、当家塘等小型水利工程的现状、运行管理、效益、经费来源以及改革状况等方面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查。五是积极完善配套政策。在认真宣传贯彻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法规的同时,积极谋划出台适应市情的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政策方案。

  近年来,全市各级水利部门不断加大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力度,稳步推进改革进程,并初见成效。全市33座水库中,已有16座水库通过承包经营的方式,落实了工程日常管护责任主体,解决了工程维修经费问题。当涂县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中,通过招商引资的办法,采取BOT(建设—经营—移交)的模式,吸收社会投资,并由政府授权经营管理,不仅弥补了工程建设资金缺口,而且还解决了工程建后的运管问题。此外,各地还加快土地流转速度,通过大户承包经营土地,较好地解决了承包范围内水利设施的建设和管护经费问题,通过当家塘水面发包或租赁,落实塘口管护经费及责任主体等。

依法治水管水,促进全市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加强水法规体系建设。先后出台数十部涉及水利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市水利工程水费收交使用和管理办法》(1985年4月)、《**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决定》(1990年10月)、《**市人民政府批转关于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使用实施意见的通知》(1993年8月)、《**市人民政府批转关于明确市区防汛责任制意见的通知》(1994年5月)、《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关于大力发展水利基础产业的决定》(1996年5月)、《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决定》(2001年3月)、《**市城市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2006年4月)、《**市市区河道堤防管理规定》(2007年6月)、《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水利工作的若干意见》(2007年8月)、《**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1月)。这些规范性文件,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密切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对调整社会水事关系,维护水事活动秩序,促进水利的改革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颁布施行,这标志着我国防治水害和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各项活动已开始进入依法管理的新时期,从此,**市依法治水、管水开始步入正轨。一是明确执法主体,建立执法队伍。**市先后设立水政水资源站、中级人民法院水利巡回庭、水政监察支队,探索加强水行政执法的有效途径。二是加强水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对水行政执法人员定期进行培训、考核。认真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或错案责任追究制、执法巡查制度等水政监察制度。三是加大执法检查监督。依法加强水行政检查监督,将涉及到有关水法律制度、水法律关系事项纳入执法检查监督范围,依法履行职责,依法治水、管水。四是依法办理涉水行政审批事项。多次对涉水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认真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行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属于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审批的项目,积极主动参与,努力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做好服务。

  强化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根据省政府加强长江采砂管理工作的部署,1998年,**市及当涂县分别成立了采砂管理领导小组,确定了专门管理人员,明确了长江采砂管理实行地方人民政府首长负责制。2004年11月,成立**市长江采砂管理处,采砂管理工作步入了正常化、规范化轨道。长江河道禁采从2000年10月以来,采取多种有力措施,整顿禁采秩序,打击非法采砂活动,未发生一起大规模非法采砂活动。目前,江面秩序稳定,航道畅通,社会反响良好。主要做法:一是加强领导,切实落实采砂管理的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制,市政府分别与县、区和省人民政府签订了采砂管理目标责任责任状。二是广泛宣传禁采的必要性,让船民认识到禁采的重要性,自觉维护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秩序。三是加强日常管理,重点是加强大型采砂船只集中停泊的管理。四是采取定期巡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开展了“清江行动”、“节假日行动”、“百船集中封存行动”、“猎鲨行动”等专项治理,进行集中打击。五是加强协调沟通,水利部门与公安、海事等部门及毗邻市、县保持联系,相互协作,实行联合打击。

  开展水法规宣传教育。坚持“四个面向”和“三个结合”。“四个面向”,即面向自身、面向社会、面向领导、面向管理相对人。“三个结合”,一是将普法宣传与水行政执法相结合;二是将普法宣传与开展水利中心工作相结合;三是将日常普法与集中普法相结合。《水法》颁布施行后,全市水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收到良好效果。

  加强水利队伍建设。1983年,**市首次成立水利局,至1987年因全国16座重点城市机构改革试点时,并入市农经委,设立水利办公室。2002年2月,市水利局经市编委批准再次设立,为市政府23个组成部门之一。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推进水利发展中,注重统筹发展,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加强涉水事务管理,并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在制度建设上,建立了一整套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规章制度,做到工作有目标,考核有标准,行动有准则;在执行制度上,坚持从“一把手”做起,从领导班子成员做起,全局从机关做起;在队伍建设上,把提高干部职工素质,作为抓好三个文明建设的根本措施,提倡开拓创新和无私奉献精神;在管理工作中,进一步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职工素质和服务水平。

  **市水利局自2002年成立以来,多次受到上级及有关部门的表彰。其中,在省水利厅年度考核中,2003起连续六年获得“优秀”等次;在市委、市政府年度考核中,2005起连续四年被评为“优秀”等次,2007、2008连续两年被授予“集体三等功”;2005年,被国家人事部、水利部授予“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

坚持人水相和谐,努力实现水利科学发展新跨越

  当前,国家、省、市在今后几年内将持续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全市水利已进入重要发展机遇期。面对难得的发展机遇,必须大力推进全市水利现代化体系建设,逐步完善水利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以水利可持续发展新成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一要全面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突出抓好防洪保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开展城市防洪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重要圩口防洪工程建设,完成薄弱堤段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任务,积极组织实施慈湖河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全面提高防洪能力。强化防洪非工程措施,科学制订防洪预案,认真落实各类防汛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水利及防汛信息化建设。坚持不懈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继续实施以堤防除险加固、农田灌排工程配套和山丘区水源等工程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巩固提高小水库除险加固成果,搞好水土保持,防治水土流失,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积极实施水环境治理、农村中小河道疏浚和当家塘建设工程,进一步加强水利血防工作,加大农村排涝工程和泵站建设,清淤疏浚配套排水渠道,提高城乡排涝能力。

  二要进一步加强涉水专业规划编制工作。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水利发展总体规划和防洪、排涝、抗旱、河道治理、水土保持、农村水利建设、水资源保护、节约用水、水景观等各类涉水专业规划的编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指导性,充分发挥规划在水利建设中的龙头作用。同时,切实加强规划管理,加强规划实施过程中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认真组织实施水利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水利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安排年度水利工程建设计划,超前做好项目实施前期工作。

  三要不断提高水利管理和服务水平。强化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切实贯彻落实水资源管理各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工作,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建立和完善水量、水质监测体系,切实保障城乡居民生活饮水安全。加快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断改善水环境。加强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进一步加大对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的力度,建立和完善水利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增强水利服务功能,进一步规范水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加强效能建设,建立便民高效的管理机制,提高依法管理和规范水事活动的能力,增强应对各种水事突发事件的能力,积极做好防汛、抗旱、灌溉、除涝、水土保持、乡镇供水、科技推广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四要建立和完善水利发展保障措施。坚持依法治水,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水法律法规,加强水法规的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的水法制意识。进一步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推进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增强水利发展的活力。认真落实国家水利投入政策,依法征收水资源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等各项规费,逐步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水利投融资机制。在水利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规范建设程序,坚持把质量放在首位,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使建设的各项水利基础设施项目都符合设计要求,发挥设计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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