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出让的通知
【法规类别】土地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榕政办[2013]225号
【发布部门】福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10.12
【实施日期】2013.10.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通知
(榕政办〔2013〕2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市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工作,确保我市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15号令)以及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督察精神,现就我市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1 / 1
推荐访问:福州市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办法 福州市 经营性 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