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 院 学 术 委 员 会
为了加强我院学术管理工作,提高院内业务建设等重大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权威性,完善学术工作规章制度,进一步深化医院改革,推进医、护的全面发展,成立医院学术委员会。
一 职责权限
学术委员会是医院最具有权威的组织,也是院长在医院管理、建设、规划等方面的学术咨询机构。本委员会向院长负责,其主要任务为:
(一)审议医院医、教、研的发展规划,并对医院的管理目标、办院方向、年度计划、中长期计划,医院科室的变更调整、学科建设、大型医疗设备购置等提出建议,为院长提供咨询意见。
(二)筹划,组织全院学术讲座活动计划,审阅学术性稿件。
(三)筹划,组织三级医师查房考核,医学知识竞赛,三基知识考核等各类学术活动。
(四)对技术人员的培养、考核工作提供意见。
(五)负责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及重大抢救成功病例的评审工作。
(六)检查监督院内教学工作的落实情况,提出整改措施。
(七)接受院长委办的其它业务技术问题的审议或咨询。
二、组织机构
学术委员会由各学科有代表性和具有一定权威性的副主任医(药、护,技等)师以上的人员以及有关人员组成。委员应是医德高尚,态度严谨,观点明确,作风正派,并具有大公无私,实事求是的精神。
(一)学术委员会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委员若干名,根据工作需要院学术委员会下设办公地点在医务科,设办公室主任一名,具体负责学术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委员在任职期间离开医院岗位一年以上者,经学术委员会研究,可予以替换。必须认真及时完成本会交给的有关任务,并享有对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倡议和对议题进行表决的权利。
主任委员:
副主任委员:
委员:
三 工作制度
(一)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实行例会制,每季度举行一次会议,在讨论决定重大事宜时,参加会议的委员不得少于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
(二)主任委员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部分或全体委员会议,商讨、决定医院有关学术问题及委员会相关事宜。
(三)讨论重大学术及相关问题时,学术委员会可根据需要邀请院内有关专家参加会议,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
(四)学术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或三分之一以上会议无故缺席,作自动退出处理。
(五)学术委员会每月至少开展两次学术活动
(六)学术委员会的重要决议,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赞成票需达到委员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方能有效。
(七)学术委员会对审议的事宜,一经形成决议院长应负责组织实施,如遇有重大变更或较特殊的情况,院长持否决权。
(八) 学术委员会决议事项采取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学术委员会会议由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
(九) 学术委员会会议由学术委员会秘书负责记录,形成的决议必须整理成文,会后印发至有关方面及有关人员。医务科应妥善保管学术委员会的会议记录。
(十) 学术委员会委员违背学术委员会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要免去其学术委员会委员职务。
(十一) 学术委员会委员须对学术委员会会议上讨论的保密事项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