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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启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时间:2022-02-11 15:12:29 浏览量:

同志们:

今天,县委、政府决定召开全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启动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村社会保障问题。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七届三中全会要求,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在全国部分县进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6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在全国10%的县(市、区)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并于8月18日召开了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会后,省委、省政府迅速部署,要求各州、市严格推荐上报试点县名单。通过县委、政府领导的多次协调,积极争取,我县最终获国务院批准成为云南省的13个国家级新农保试点县之一。为了全面探索推进试点,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国家级试点县的基础上,又增加了3个县作为省级试点县。12月1日,省政府召开全省新农保试点工作会议,省委常委、副省长李江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对我省新农保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并以省政府文件印发了《云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我省新农保试点工作的有关政策。全省会议结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及时部署,于12月3日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新农保试点工作会议精神,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我和张副县长对新农保试点工作作了前期部署,决定在今天召开全县新农保试点启动大会。随后,张副县长又亲自带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研究拟定我县实施方案,迅速抓落实。12月4日,在全县政协工作会议结束后,我和张副县长又召集各乡镇党委书记开会,对各项视点工作进行了提前安排。目前,我县的新农保试点实施方案正在研究制定中,待上报省新农保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对开展新农保试点重要意义的认识,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扎扎实实把新农保试点这件惠民、利民的大事做实、做细、做深、做好。

(一)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是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农村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我县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国家公共财政覆盖农村方面不断扩大,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一系列强农惠农重大政策措施,取消了农业“四税”,普遍建立了农业直补制度、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不断推进农村改革,实现了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农民增收的大好局面,为加快我县农村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在,国家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又一项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惠农政策。新农保试点工作启动后,我县每个60周岁以上的农村老年人一年至少可以增加660元收入。按照温总理的话,就是农民在实现“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不太贵”的基础上,又实现了“养老不犯愁”,消除了广大农民“老有所养”的后顾之忧,对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必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二)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首先就要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这个核心,必须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开展新农保试点,逐步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是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县是一个拥有50多万人口的农业大县,其中,农业人口占全县人口的93.5%(不含在校生),16周岁至59周岁的有33.56万人,60周岁以上的老人有近6万人。要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农村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在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切实解决农民的养老问题。国务院决定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将有效解决农民的基本养老问题,进一步化解社会不和谐因素,使广大农民享受到更多改革发展的成果,将进一步缩小城乡差别、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对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是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民生工程。

社会保障是社会的“安全网”,是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公共政策。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重要战略目标,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近几年来,国家十分重视民生问题,下了很大决心、投入了大量资金,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特别是医疗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基本实现了对城乡居民的全覆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建立。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必然要求,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又一重要民生工程。随着试点工作的启动实施,将实现农村传统养儿防老到社会养老的转变,对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解除农民后顾之忧,促进家庭和谐,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认真学习,牢牢把握新农保试点政策的核心内容和关键问题

开展新农保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是当前必须抓好的一项十分紧迫的政治任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准确把握、认真领会、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这一重大惠民政策。具体政策严格按照省政府出台的实施办法实施,待我县的实施方案批准后,再根据方案严格执行。在这里,我先重点强调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明确我县新农保试点的目标任务。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建立新农保制度坚持试点先行,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进。2009年试点范围为全国10%的县,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到2020年前基本实现全覆盖。我县的新农保试点工作于2009年12月正式启动,与全国最后覆盖的县相比,我县广大农民将提前享受新农保政策11年,上级直接投入经费5亿元以上。为此,各乡镇、各部门要全力以赴,按照“出经验、创典型、树形象”的试点目标,高标准、严要求,多措施推进,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大胆探索,勇于创新,通过试点建立既符合中央、省的要求,又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新农保发展模式,争取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的典型,为全省、全国进一步扩大试点和逐步推开提供宝贵经验和借鉴作用。

(二)准确把握新农保制度的基本原则。

中央明确,新农保制度的基本原则就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保基本”就是要从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待遇标准、政府补贴标准等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农民和财政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广覆盖”就是要千方百计扩大新农保的覆盖面,依靠普惠性的基础养老金、实行缴费补贴等优惠政策,吸引农民自愿参保,把尽可能多的农民纳入到新农保制度保障之中。“有弹性”就是政策设计要有灵活性,包括设定不同的缴费档次和补贴标准,既给农民选择的空间,也为各地财政补贴留有余地。“可持续”就是要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体制和机制建设,确保各级财政有能力支付,广大农民能够承受,新农保基金能够保值增值,个人账户能够做实,实现自我完善与发展。

(三)严格执行个人缴费档次标准。

我县新农保个人缴费标准严格按照《云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执行,暂时不增设缴费档次,若有需要再增设其他档次,待县委、政府向省新农保领导小组申请,经批准后再设立。目前的个人具体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这5个缴费档次基本符合我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农村居民的承受能力。100元缴费档次,除少数困难群体,大多数农村居民基本能承受;最高500元缴费档次,可供收入较高的农民选择。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5个档次标准组织农民参保缴费,由农民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5个档次中的任何1个档次缴费,也可以根据不同年份的收入情况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多缴多得,少缴少得。

(四)明确养老金待遇组成和政府补贴标准。

新农保制度实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养老待遇,参保农村居民符合领取条件时,除了领取国家给的基础养老金外,同时还要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方面,国家财政全额支付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经年满60周岁有农村户籍的老年人,不需要缴费或补缴,直接享受基础养老金;但是新农保制度实施时,未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仍然需要按照规定参保缴费,否则年满60周岁时将不能享受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方面,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养老金每月领取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个月。个人账户养老金依据本人缴费多少和年限长短,有高有低,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国家财政全额支付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办法,地方政府对农民缴费实行补贴。这是新农保制度最显著的两个特点,也是与老农保仅靠农民自我储蓄积累的最大区别。这两个显著特点,规定了个人、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既体现了新农保制度的基本性、公平性和普惠性,又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特别是强调了国家对农民老有所养承担的重要责任,明确了政府补贴的原则要求。政府补贴包括“入口”补贴和“出口”补贴两个方面。所谓“入口”补贴,就是在农民参保缴费环节给予补助;所谓“出口”补贴,就是在新农保养老金待遇支付环节给予补助。

在“出口”补贴方面,由国家财政全额支付每人每月55元最低标准的基础养老金。我县属中西部地区,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由中央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中央只补助50%。

在“入口”补贴方面,中央明确要求地方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给予缴费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为了进一步减轻试点县的财政负担,省委、省政府在省级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对农民参保“入口”的30元政府缴费补贴和重度残疾人100元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全部由省财政承担。这样一来,就能够保证所有参保农民都能够享受到每人每年最低30元的政府缴费补贴,保证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能够顺利参保。目前,县新农保领导小组正在考虑,在省财政承担30元政府缴费补贴的基础上,由县财政再适当增加缴费补贴,具体数额待领导小组讨论后报请政府常务会议和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五)搞好与老农保等有关制度的衔接。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流动将越来越频繁。做好新农保与老农保等有关制度的衔接,处理好新农保与其他保障措施的关系,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于新农保与老农保的衔接问题,中央已作出了明确规定:在新农保试点县,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并且已经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了老农保、但未满60周岁并且没有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再享受相应待遇。各乡镇、县直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妥善处理好衔接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老农保参保人享受新农保的有关待遇,避免引起新的矛盾和不平衡。另外,新农保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问题,国家将制定具体办法,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衔接工作。

三、强化领导,确保我县新农保试点工作全面推进

新农保试点工作时间紧迫、任务繁重、政策性强、业务量大,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把新农保试点工作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和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抓紧研究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务必确保试点工作快速启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一)切实加强领导,为新农保试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我县是全市唯一的试点县,也是全省16个试点县之一。制度是否能顺利实施,是否能够出经验、创典型、树形象,对扩大试点、全面推开工作关系重大,意义非凡。县委、政府主要是发挥组织领导作用,总揽全局,而实施的重任主要在乡村两级和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从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和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出发,特别是乡镇党政一把手和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充分认识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并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县政府已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相关政府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和16个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政策协调。乡镇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副乡镇长要具体负责,村“两委”要迅速行动,抓好辖区内的组织、收缴、发放工作,把政策落到实处。

(二)统筹协调配合,全面落实相关单位的责任。

新农保试点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县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分工共同做好新农保试点工作。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新农保试点工作业务主管部门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牵头负责做好新农保的统筹规划、相关配套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试点实施方案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拟定,要在严格执行《云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各项政策措施,尽快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和县委常委会议讨论,在12月15日前必须上报省新农保领导小组审定,确保在12月底前印发执行。

财政部门要足额安排和及时拨付政府补贴资金,加强对新农保基金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发改部门要做好新农保试点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将新农保制度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总体规划。

公安部门要负责组织提供农村户籍、人口统计数据和确定户籍性质。要安排各乡镇派出所积极配合、支持各乡镇的业务相关工作。

残联要负责提供准确的农村重度残疾人数据,做好农村残疾人的等级认定工作,鼓励和帮助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参加新农保。

民政、农业、国土、扶贫、计生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共同做好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失地农民养老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等制度与新农保制度的衔接工作。

农村信用社是我县新农保试点的承办银行,也是新农保的重要服务机构,服务的水平和质量直接影响着农民参保的积极性。县信用联社要统筹规划,完善经营网点布局,加强经办网络信息化建设,到2010年6月底前,必须确保16个乡镇都有营业网点。特别是现在只设办事处的乡镇,更要充实工作力量和合理安排服务时间,满足承办新农保业务需要,为新农保提供优质服务。

各乡镇负责辖区内的养老金发放对象和参保对象的调查登记等相关业务。要充分整合乡镇站所的资源,及时落实办事人员和办公场所,确保养老金的及时发放和参保业务的启动开展。

(三)加强宣传发动,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新农保对广大农民来说,是一项全新的政策,要让农民在较短的时间内接受,自觉踊跃参加新农保,宣传工作是否到位十分重要。一是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专题会议的要求,尽快制作宣传资料,并向社会公布咨询电话;县广电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要密切配合,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形式,共同做好宣传工作。二是各乡镇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宣传发动方案,利用板报、专栏、标语等形式,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多途径、多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向群众讲政策、讲好处、讲要求,使新农保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三是乡村干部要深入基层,走村串户,直接面对群众,把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到人;要在开群众会、群众咨询等关键时候,给农民群众算细账、明白账、家庭账和实惠账,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政策的好处,自愿、自觉参加新农保。四是在试点启动初期,每个乡镇必须举行两次以上、每个行政村一次以上的养老金集中发放仪式,消除群众疑虑,充分发挥新农保政策的示范引导作用。

(四)认真调查统计,为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打下坚实基础。

新农保制度政策性强、业务量大,特别是涉及已经达到60周岁的老人,不需缴费就直接发放养老金的问题。当前,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抓紧做好已年满60周岁农村老年人口的登记、审核、公示等基础工作,要采取以户籍和二代身份证鉴定为主要方式,反复核实符合发放条件老年人的身份,严格按照业务表册填报相关材料。在这里对60岁老人的时间作一个界定,凡是在2009年12月1日前满60周岁,就不需缴费直接发放养老金。对年龄未达到60周岁,又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具有**县户籍的农村居民,要认真做好参保登记,并严格要求工作人员把好业务关,确保参保对象登记的资料真实、可靠,绝不允许编造参保对象信息资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发生,为顺利实施新农保制度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强化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新农保基金是农村居民的“养命钱”,必须把基金安全放在第一位。无论是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资金,还是政府补贴资金,都必须纳入社保基金财政专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实账运行。新农保的工作经费要纳入县财政预算,不得从基金中支出。各乡镇在收取参保对象缴费后,要及时存入财政专户,养老金的发放要严格登记造册,严禁私吞、挤占、挪用参保缴费和出现冒领养老金现象。乡、村两级要定期公示参保人的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和待遇领取资格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基金专款专用,严防挤占挪用。

(六)加强管理服务,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提高管理服务能力,特别是基层的经办管理服务能力,是确保新农保政策落实到位的前提,也是影响新农保试点成效的关键。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新农保管理服务能力建设,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一是要进一步加强乡镇服务平台建设,依托现有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整合乡镇公共服务资源,加强工作力量,为新农保试点工作提供保障。二是要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和优势,明确其工作职责,承担起宣传发动、组织参保、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信息变动统计以及缴费情况公示等任务,共同做好新农保试点工作。在12月15日前,各村民委员会要确定1名信息联络员,负责具体工作。三是要加快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金融系统网络,为新农保工作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四是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基层经办人员的政策和业务培训,让他们熟悉掌握政策,从而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五是确保养老保险金的及时发放。我县新农保试点启动后,首先就面临年满60周岁的农村老年人领取基础养老金问题,这是试点工作启动后最紧迫的一项工作。各乡镇要马上安排部署,村“两委”要迅速行动,村民小组长要及时就位,共同组成乡、村、组三级联合工作组,进村入户开展调查,先做好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登记、审核、公示等基础工作;县信用联社要加强网点建设,特别是只设办事处的乡镇,要尽快采取临时性措施,力争在12月底前发放第一批新农保养老金,最迟在春节前将基础养老金发放到他们手中。

(七)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为保证新农保试点工作按时启动和正常开展,县政府已将此项工作进行立项督查,并将建立对口联系制度,加强对基层的督促指导。同时,建立月报告制度,从这个月起,各乡镇每个月向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一次工作进度。县政府督查督办室要定期不定期地进行督促检查,县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编发新农保试点工作简报,及时通报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进展情况,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及时推广、交流。各乡镇也要对照工作进度要求,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加以解决。对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行动迟缓,影响试点工作稳步推进的单位和个人,县政府将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同志们,实施新农保试点是一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惠民、利民政策,时间紧迫,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创新举措,统筹推进,认真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务必确保新农保试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顺利推进,取得成效,让我县的试点工作为全省、全国逐步推开积累起宝贵经验,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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