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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开展能繁母猪保险情况调研报告

时间:2022-02-13 15:10:36 浏览量:
    根据鄂财函<2008>113号文件通知要求,为了解掌握全县生猪养殖生产发展规模,国家建立财政给予补贴的能繁母猪保险制度,有效降低能繁母猪养殖风险,确保党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7月中旬,我们与畜牧主管部门联合组成调查组,开展对已投保的能繁母猪存栏养殖规模、补贴资金使用管理、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的续保情况进行了调查。通过调查问卷,走访县直部分养殖大户,深入乡(镇)养殖农户进行了重点调研。现将调查情况概述如下:
    一、关于能繁母猪存栏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国家和省政府对养殖业发展加大了扶持力度,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调动了广大农户和养殖场的积极性。对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抓好畜牧养殖业的发展,在组织领导、政策扶持、资金安排、技术指导、人才培训等方面给予了重点倾斜,使全县生猪产业化建设步伐加快,生产规模不断扩大。根据统计调查,2007年全县饲养存栏母猪15313头,其中:乡镇散养农户饲养13456头,民营养殖场1857头。参加投保的能繁母猪有10570头,其中,散养农户为8302头,民营养殖场2268头,投保率为69%。同时,受市场价格的拉动,2007年猪仔价格一路上涨,达到每公斤60元以上,养殖母猪利益较大,农民得到实惠,积极性空前高涨,规模养殖已成为畜牧产业经济的主力军。截止2008年4月底,全县新建了12个“150”模式养猪场,增加母猪饲养量2000余头。如:兴科牧业、田红畜禽有限公司、鹰咀石养殖场等养猪大户,新增养殖母猪3119头,零散养殖户存栏能繁母猪已达到10881头,为促进养殖业发展奠定了良好 的基础。
    (一)投保的能繁母猪养殖规模情况
    1、30头以下散养农户以乡镇为主,15个乡镇共6333户,母猪头数为8302头;
    2、30至100头养殖农户数4户,母猪头数为194头。分别是:中梁村养殖场48头,中峰鹰咀石养殖场50头,蒋堰肖高雄养殖母猪56头,蒋堰吴永洪养殖母猪40头。
    3、100—500头(含500头)规模养殖场6户,母猪头数为1274头。分别是:田红禽畜饲料公司养殖母猪150头,中峰镇连二塘养殖场养殖母猪118头,顺旺牧业有限公司养殖母猪400头,三堰守金店养殖场养殖母猪110头,畜牧局种畜场养殖母猪181头,蒋堰梁光益养殖母猪315头。
    4、500—2000头(含2000头)规模养殖场1户,兴科牧业有限公司,养殖母猪头数为800头。
    (二)投保的能繁母猪死亡情况
    1、30头以下散养农户母猪死亡数222头,占饲养母猪头数的2.67%;
    2、30—100头养殖农户母猪死亡数63头,占饲养母猪头数的32%;
    3、100—500头(含500头)规模养殖场母猪死亡数为3头,占饲养母猪头数的0.2%;
    4、500—2000头(含2000头)规模养殖场母猪死亡数为3头,但该场业主未到保险公司上报,死亡数是复核时养殖场上报的。
    综合以上数据,死亡母猪的生理价值约为518400(按每头母猪1800元估算,未上报保险公司数没作统计)。
    二、开展能繁母猪保险的工作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为了保证能繁母猪保险工作顺利开展,我们在县政府成立 “竹溪能繁母猪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下,按政府制发的能繁母猪保险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宣传发动工作,通过电视台、电台、乡村展板进行了政策解说,使广大农户认识到开展能繁母猪保险工作是政府支持“三农”的重要举措,赢得了广大生猪养殖户的认可。结合我县实际,财政局会同畜牧局对我县境内所有能繁母猪饲养者进行了调查摸底,调查工作结束后,以乡镇场为单位对能繁母猪饲养人、能繁母猪数量进行了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安排财经所与畜医站对能繁母猪存栏数量进行核实,核实工作以各乡镇为主,按照现行行政区域划分,县、乡、村三级由下而上逐级登记、核实、汇总、上报,县畜牧局密切配合,具体指导,并组织了复查。另一方面按照县政府安排,由采购办按照规定程序对我县能繁母猪的承保工作进行了招标,最终确定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华联合保险公司两家公司共同承担全县各乡镇的能繁母猪保险,并要求两家公司在各乡镇进一步加强母猪信息平台建设,设立养殖能繁母猪专帐。
    同时,财经所、畜医站、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分赴各乡镇场,对符合条件的能繁母猪逐头办理保险。畜牧部门对能繁母猪进行承保前保险标的鉴定,将动物防疫和母猪保险两方面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保险公司开具保险清单及其它附件,并按规定编制保险单号码,各乡镇以一个社团户、养殖场为一个单独户缮制保险单(正本一份副本三份),以每头猪12元标准收保养殖户保费;财经所人员将所有登记在册能繁母猪耳标号与实际参保标记再次登记核实,审核投保单、清单的填写是否规范、完整,计算是否正确,对予不符合投保条件的限制承保。
    (二)投保情况
    全县各符合参保条件的养殖场、农户都踊跃投保,共投保能繁母猪10570头,占能繁母猪饲养量的69%。中华联合保险公司承保500头,财保公司承保10070头。
本地投保的能繁母猪中,散养农户投保的能繁母猪是6333户,饲养量为8302头;规模养殖场投保的能繁母猪共11户,饲养量为2268头。
    (三)保费缴纳情况
    广大生猪养殖户对保费补贴比例表示满意,认为此举降低农户养猪风险,保护能繁母猪生产能力,维护养殖户利益。养殖户按每头12元缴费,共126840元,均在保险公司办理耳标登记时交清。
    (四)财政保费补贴资金拨付及使用管理情况
    据鄂财金发<2007>37、42、54号指标文件,我县共收到保费补贴资金37万元,依照财政部印发的《保险保费补贴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保费补贴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设立了专户。在收到第一笔专项资金时,就直接划入县财政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保险公司对规模养殖场以场为单位填开保单,对各乡镇零散养殖户以乡镇为单位填开保单,所有的投保名单呈送财政局后,我们组织专班赴各养殖场再次核实,由于各养殖场卫生、消毒等条件限制,我局对三个大型养殖场进行了抽样调查,所抽查的养殖场公投名单上的投保号与母猪耳标上的号一致;各乡镇零散养殖户由乡镇财经所人员与畜牧站工作人员一起入户核对,基本无误差。
    至2008年元月底,应拨付中华联合保险公司保费补贴资金24000元,已于2007年11月19日划拨;应拨付财保公司保费补贴资金483360元,于2007年11月19日拨付346000元,2008年2月1日县财政又垫付137360元。
    (五)理赔情况
    能繁母猪保险工作开展后,人保财险公司就成立了理赔定损专班,按照“三落实、五统一”的要求,制定了专门的能繁母猪保险报案登记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能繁母猪保险的报案受理、现场查勘、赔案理算和案卷管理工作。农户在母猪死亡后,先到畜牧站备案登记,再与保险公司联系,保险在第一时间内到现场与畜牧部门配合勘查,再及时上报市公司定损后将保费送到农户家中。鉴于各零散农户之间养殖母猪情况透明度较高,没有在村镇张榜公示。截止2008年5月15日前,能繁母猪死亡数为288头,已赔付母猪头数185头,赔款159483元,已赔金额占应缴保费25%,受益农户200次,尚未办理完毕手续的103头。虽然养殖户对承保公司的理赔服务、工作效率很满意,但是普遍反映赔付额较低,因为每头猪的赔付款为1000元,而在实际勘查中,还要减去耗损及人为因素,实际赔付款不到1000元,按每头母猪当期生理价值为1800元估算,每头死亡母猪的赔付款850元估算,赔付额与母猪当期生理价值的比例为47%。
    在办理理赔过程中,农户普遍认为保费标准偏低,南山内偏远乡镇由于路途较远,信息反愦不及时,在报险时影响工作进度,天气炎热后,发生病亡猪,农户把打有耳标的耳朵割下来,病猪草草掩埋,不能据实查勘。
    三、能繁母猪续保情况
    2007年能繁母猪保险工作是9月份开始的,续保期限尚未到,但很多农户及养殖场为扩大规模,今年春季购进一些母猪仔后,要求在今年续保期后与上年投保的母猪一起承保。续保及新入保的头数为 15313头,广大养殖户对去年的保费政策表示满意,认为既支持了三农生产,又保护了广大养殖户的利益。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政策建议
    主要问题:
    1、到龄能繁母猪投保不及时。据畜牧部门反映,每个月都有到龄的能繁母猪发生,可它们不能及时加入保险。这里面有大户不入的个人原因,也有畜牧部门工作做的不细的原因。
    2、能繁母猪饲养成本较高,每头在2000—4000元不等,而理赔标准太低,只有1000头/头。
    政策建议:
    1、加大补贴资金力度。统计部门、畜牧部门切实作好能繁母猪统计上报工作。中央和省财政应一次性将能繁母猪保费补贴资金划拨到位,最好做到不留缺口。采取预拨资金、实行年终清算的办法将保费补贴资金划拨到县级,保证县财政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投保部门,提高投保部门工作积极性。
    2、提高理赔标准。将目前1000元/头,提高到1500—2000元/头,同时,要加大检查力度,防止提供虚假信息和数据,骗取国家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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