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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有人口清理整顿工作方案

时间:2022-03-18 15:15:45 浏览量:

一、指导思想为深入贯彻落实《信阳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实有人口管理的意见》,根据实有人口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常住人口清理核对为基础,以流动人口信息采集为重点,以重点人员的全面管控为核心,全警动员,多警联动,共同参与,全面组织开展实有人口信息采录大会战,迅速掀起加强实有人口管理工作新高潮,有效提升实有人口管理的信息精准水平和对重点人员的动态管控能力,开创实有人口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实有人口信息采录大会战,一是彻底澄清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和境外人员底数,全面采集信息,达到常住人口 “底数清,情况明,项目准确,信息鲜活”,流动人口“信息灵,轨迹清,人来登记,人走注销”,努力实现实有人口信息采集率100%;二是全面排查列管重点人员,做到“管控在先,来知行踪,行知轨迹,不出失控漏管”,努力实现重点人员管控率100%;三是大力推进以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为重点的相关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努力实现信息系统建设覆盖率100%;四是建立健全实有人口日常信息采集、重点人员管控、动态跟踪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实现人口管理“服务打击,提供线索、及时破案”工作目标。

三、方法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 日至5月31日)。各派出所要组织广大民警,认真学习有关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加强实有人口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开展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大会战的紧迫各级感和使命感。县政府按照每个社区招聘2名流动人口协管员的标准在全县范围内招聘 名流动人口协管员,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全县警务室民警、流动人口协管员、村街信息采集员等业务培训,熟练掌握信息采集的范围和方式方法。同时要结合第六次人口普查,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广泛的社会宣传,取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理解与配合,形成信息采集大会战的浓厚氛围。(二)信息采集阶段 (6月1日至9月20日)。以公安派出所为单位,以警务区为单元,由警务室民警带队,动员组织协管员和各种社会力量,深入辖区,按照“院不漏户、户不漏人、不留死角、不出盲点、应采尽采、应录必录”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的基础信息采集系统,积极创新采集方法,调动一切工作力量,组织开展全方位、多渠道的实有人口信息采集。 1、明确采集对象。在本辖区居住、就业、活动的所有人员均属实有人口,主要包括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和境外人员。对常住人口,要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确保户口信息登记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流动人口和境外人员,尤其是出租房屋居住人员、旅馆业住宿人员、洗浴场所留宿人员和其他带有留宿功能的场所住宿人员、场所特行从业人员、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等流动人口聚集地人员、建筑工地人员、临时性用工人员、内部单位用工人员、境外留宿人员和其他带有地缘性特征的人员,要作为大会战的重点,全面组织开展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确保无遗无漏。 2、工作方式方法。一是拉网式集中采集。城区三所以社区协管员为主体,在管片民警的带领、指导下,逐屋进行清理、登记、采集,对流动人口分别填写《人户分离人员登记表》、《出租房屋及租住人员登记表》和《暂住人口登记表》并采集房屋照片。对有固定住房、稳定收入的本县居民,采集人员建议其按照户口管理程序迁入现居住地,避免人户分离;对暂住人员,一律要办理《暂住证》;对常住人口,要认真核对相关信息,严格核查四项变更,并采集房屋照片。农村派出所以警务室民警为主导,充分发挥村街、单位信息采集员作用,依托街道、乡镇、村街等基层组织,逐区域、逐户、逐人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开展信息核对和房屋照片采录工作,严格核查四项变更。二是督促式委托采集。警务室民警要切实履行对社会单位信息采集的督促、检查、监管、核验责任,监督社会用工单位、出租房屋房主、特种行业及娱乐场所、网吧业主,对用工、留宿人员信息进行全面采集登记,落实“人来登记、人走注销”制度。三是定点式核查采集。对车站、劳务市场、集贸市场等人口高频流动地,派出所要设立固定岗亭,作为流动人口申报点和服务站,及时对可疑人员进行身份核查和信息采集。四是共享式交互采集。要与计生、人事和劳动保障、城建、工商、民政、司法、金融、信息产业等部门建立信息登记交互制度,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补。五是民警日常式工作采集。警务室民警要把随时随地掌握录入人口信息作为重要职责和工作常态,结合走访调查、实地检查、宣传发动、巡逻守护等工作,采集、登记辖区实有人口信息。 3、纳入系统管理。对所有的实有人口信息,要依托现有的基础信息采集系统进行采集录入。对常住人口,要依据常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核查核对,发现辖区无户口人员、信息登记错误人员和户口应销未销人员,督促其及时到公安派出所依法办理入户、变更、注销手续。对人户分离人员,可以由现住地公安派出所在流动人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增设的“人户分离”模块中进行信息录入。对流动人口及境外暂住人员,要统一纳入省级流动人口综合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进行录入登记。对已经安装流动人口综合信息管理服务系统的社会单位,重点核查其信息登记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未建立系统的单位和业主,要督促其建立流动人口登记薄,并及时将登记的流动人口信息报送辖区派出所或警务室,由警务室民警组织开展信息录入。对旅馆住宿和洗浴场所留宿人员,要依托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信息采集。要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场所实际,灵活采取安装信息管理系统、实行有线电话、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录入,努力实现全覆盖。要建立健全各警种重点人员信息采录、转递、联动管控等制度,具有执法办案职能的警种,要将执法办案每一个环节所涉及到的重点人员信息,全部录入各自的业务管理系统。派出所在工作中排查发现的重点人员和监管对象等,要落实信息录入或信息传递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信息录入工作,实现各类信息全部及时录入各自对应的业务系统。信息通信部门要切实解决好与实有人口管理有关的各业务系统与警务综合、大情报平台的对接问题,全面实现信息共享,避免实有人口信息的重复录入。要通过碰撞比对,有效获取各类重点人员信息,并及时通过大情报系统反馈给社区民警。 4、加大处罚力度。大会战期间,暂住人员不按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申领暂住证的,经通知拒不改正的,处50元罚款;骗取、冒领、转借、转让、买卖、伪造、变造暂住证的,收缴暂住证,处500元罚款,有非法所得的,除没收非法所得外,处以非法所得一至三倍的罚款;雇用无暂住证人员或者扣押暂住证和其他身份证件的,对法定代表人或者责任人处以1000元的罚款;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基本情况并向公安机关备案的处五百元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5、落实管控措施。通过信息采集大会战,要多渠道、全方位发现、掌握、列管实有人口中的涉恐人员、涉稳人员、涉毒人员、在逃人员、重大刑事犯罪前科人员、肇事精神病人和重点上访人员等七类重点人员,查清其真实身份、社会交往和活动轨迹,落实管控措施,确保重点人员管控率达到100%。通过信息采集录入,对辖区所有出租房屋、旅馆、场所、特业等进行彻底的清理登记,全面了解掌握出租房主、业主具体情况,全面实行备案制度,对违反规定不履行信息登记、录入、上传责任的房主和业主,依法从严予以处罚;加强对建筑工地、废品收购站点、劳务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的检查管理,强化对重点场所、行业、部位的管控;通过信息采集录入和信息比对,力争抓获一批藏身于旅馆、出租房屋、场所特业、重点部位中的流窜作案人员和网上逃犯,端掉一批隐藏违法犯罪窝点,打掉一批违法犯罪团伙。 6、建立长效机制。各所要按照《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实有人口管理工作的意见》的总体要求,结合信息采集大会战的开展,建立完善加强实有人口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实现对实有人口的动态化和长效性管理。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重点人员动态化管理工作制度,形成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的工作格局。要完善流动人口社会化管理工作机制,推行“以房管人、以证管人、以业管人”工作模式,努力构建政府领导、公安为主、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管理体系。(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20日至10月20日)。集中信息采集工作结束后,县局组织专门力量,采取自查、督察、抽查、互查等多种形式,对各所的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成效以及长效工作机制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综合评定。对工作开展不深入、工作措施不落实、信息采集不到位、管理机制不健全的,要采取措施,推倒重来,并将检查考评结果纳入2010年度派出所工作综合考评。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录入事关社会治安和平安建设全局,是一项综合性、基础性的工作,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各级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要作为一把手工程,倾全局之力,集全员之智,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攻坚克难。为顺利推进这项工作的实施,县政府成立以 为组长、 为副组长,县劳动保障、财政、工商、房管、建设、民政、司法、计生、卫生、教育、发改、广电、县综治办、共青团、妇联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大会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 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大会战办公室负责全县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大会战工作的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和绩效考核。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抽调专门人员,组织开展本地的大会战工作。(二)强化工作保障。全力推进以流动人口综合信息管理服务系统为重点、基础信息采集系统跟进补充。凡具备公安网络条件的公安警务室,一律安装流动人口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凡是具备社会网络条件的用工单位、场所、网吧、出租房屋等,一律推广流动人口信息系统社会版。同时,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实有人口管理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切实加强协管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各种社会治安辅助力量的作用。(三)落实工作责任。为确保大会战扎实有效,防止弄虚作假、走过场,各乡镇要将信息采集工作的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人头,实行目标责任制,切实做到将责任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派出所长要对本辖区的信息采集工作负全责。警务室民警是信息采集的责任人,组织带领协管员和各种社会辅助力量,深入辖区,广泛开展信息采集,督促业主、房主和社会用工单位落实信息采集、录入的责任,确保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工作有计划、按步骤、高质量、高效率的顺利实施。要建立信息采集终身负责制,实行谁采集谁负责,出现问题的,要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四)确保采集质量。各所在信息采集工作中,要把信息质量作为重中之重,必须严把“四关”:一要严把标准关。各采集单位和民警必须严格按照系统所设定的项目要求,规范信息采集行为,确保采集的信息规范统一。二要严把审核关。坚决落实民警对信息质量的审核审验制度,坚决防止“闭门造车”和弄虚作假,真正掌握第一手真实、详实的信息资料。三要严把录入关。按照“谁主办、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要对信息采集录入人员的业务和技能培训,确保信息录入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要坚决防止将无用的历史数据录入系统。四要严把维护关。对采集录入的信息特别是动态性信息要定期维护,发现实有人口信息变化和项目不完整的,要及时对原有系统登记信息进行变更和补充,确保实有人口信息的完整、准确、动态、鲜活。(五)强化督导检查。县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大会战办公室采用定期检查、半月通报等方式,对各地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大会战的组织开展情况进行不间断的督导检查工作,全面掌握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集中部署分类整改。根据督察情况及时开展工作讲评,下发督察、检查通报,落实责任追究。县局治安大队要加强对基层信息采集工作的业务指导,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信息采集工作的健康开展。对组织工作严密、工作措施落实、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滞后,尤其对录入虚假信息和重复录入信息骗取考评成绩行为的,严肃责任追究,实施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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